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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事业部员工职务行为规范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房地产事业部员工职务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应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第二条 维护集团利益是员工的义务。员工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集团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集团利益受到损害,员工应向集团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第三条 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学习使用消防器材,了解一般灭火知识,不得随便动用

  第四条 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集团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集团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2、以集团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集团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集团出席公众活动。第五条 员工须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各项制度。员工认为集团制度明显不适用,应及时向上司或制定和解释该制度的部门反映。集团鼓励员工就工作充分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 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司的领导是员工的职责。员工如认为上司的指示违反法律及商业道德,或危害集团利益,有权越级汇报。

  第七条 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的事项,集团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集团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第八条 严禁员工超出集团授权范围,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在集团内部,员工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第九条 员工有侵占、挪用、受贿或作假欺骗集团的行为,无论给集团造成损失与否,集团均可无条 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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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事业部员工工作安全规范

  房地产事业部员工工作安全规范

  第一条 注意防火、防盗;发现事故隐患或异常情况立即报有关部门处理,消除隐患。

  第二条 消防器材发现形迹可疑或不明身份的人及时报告。

  第三条 接班前应先察看交接班记录,了解需要本班次处理或注意的事项,做到心中有数。

  第四条 严格按工作流程、岗位安全规程操作作业,减少和预防事故发生。

  第五条 凡违章行为造成事故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六条 每位员工都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应知"和"应会"。

  第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 下班前认真检查水、电等闸门以及各种设施、设备安全装置,消除隐患,确保企业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篇3:房地产事业部员工资源使用规范

  房地产事业部员工资源使用规范

  第一条 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将集团资产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单位或者个人。

  第二条 员工对集团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第三条 集团的一切书面和电子教材、培训资料等,均有知识产权,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传播。

  第四条 员工因职务行为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创造和研究成果等,权益归集团所有。

  第五条 员工对任何集团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保险柜、橱柜,乃至储存在集团设备内的电子资料,不具有隐私权。集团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篇4:房地产事业部员工保密义务规范

  房地产事业部员工保密义务规范

  第一条 集团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调研和统计信息、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等)、企业策划或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企业秘密,员工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企业秘密时,应由集团鉴定其性质。

  第二条 员工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员工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掌握此信息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第三条 员工接受外部邀请进行演讲、交流或授课,应事先征得上司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集团业务的重要内容征求上司意见。

  第四条 员工应对各种工作密码保密,不对外提供和泄露。严禁盗用他人密码。

篇5:房地产事业部员工内外交往规范

  房地产事业部员工内外交往规范

  第一条 员工须谨慎处理内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应谢绝参加的活动包括:

  1、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和投标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2、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3、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的活动。

  第二条 集团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应铺张浪费。集团内部的接待工作,应务实简朴。

  员工在安排交际活动时须考虑以下重要因素:

  1、是否属于工作需要;

  2、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

  3、消费项目是否合法。

  第三条 集团对外部单位或个人支付佣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下列原则:

  1、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符合一般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

  第四条 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当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且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并应在事后及时报告上司。员工对外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他奖励,一律上缴企业管理部处理,不得据为己有。

  第五条 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和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员工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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