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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地产公司委托审计作业指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E地产公司委托审计作业指引

  1. 目的:

  为加强E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管理审计、其他专项审计和控股子公司或项目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管理,规范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公司内部审计的行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2. 适用范围:

  为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内部审计服务的社会审计机构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称社会审计机构是依法注册、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

  4. 审计机构的选择

  4.1.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准入制,具体由公司总经理授权质量部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社会审计机构的范围内选取。

  4.2.社会审计机构的选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由质量部在综合考虑社会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人员安排和审计计费报价等因素后进行选择。

  4.3.社会审计机构的选择应相对稳定,且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派出的参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应相对固定。

  4.4.社会审计机构的选择采用轮换制,轮换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即每家受托社会审计机构不能够连续三年以上对同一家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5. 审计委托

  5.1.公司是内部审计业务的委托单位,受托社会审计机构选定后,公司应当与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具体由公司质量部负责承办。合同的签订执行公司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审计业务约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5.1.1.签约双方名称

  5.1.2. 委托目的和委托业务的内容

  5.1.3.审计范围

  5.1.4.出具审计意见的时间和要求

  5.1.5.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6.收费标准、依据和支付方式

  5.1.7.违约责任和签约时间

  5.1.8.审计意见的使用责任

  5.1.9.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5.2.质量部在受托社会审计机构进驻现场开展审计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并同时抄送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在《审计通知书》中要明确受托社会审计机构的名称,需要被审计单位提前准备的资料,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支持与配合社会审计机构的工作。

  6. 审计工作的要求

  6.1.接受审计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秘密的原则进行审计,开展审计应依法执行有关审计法规,按照公司有关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提交客观、真实、全面的审计报告,并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6.2.社会审计机构接受审计业务委托,除按执业要求做好相关业务审计外,还应当满足委托单位如下工作要求:

  6.2.1.审计中发现重大事项要及时反馈给公司质量部;

  6.2.2.审计报告初稿完成后3日内应当反馈给被审计单位和公司质量部征求意见,之后根据征求意见结果对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修订,最终向公司质量部提交审计报告正式稿;

  6.2.3.向被审计单位、公司质量部报送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

  6.2.4.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工作记录和其他审计证据,并向公司质量部移交完整的审计工作资料。

  6.3受托社会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无法统一时,应当将各方意见报公司质量部,由公司质量部协调处理。

  7. 审计管理

  7.1.公司质量部对准入的社会审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求其更换审计人员,直至终止合同、报审计委员会请求取消其在公司从事内部审计资格,并按合同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

  7.1.1.不按合同履行职责;

  7.1.2.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审计任务;

  7.1.3.因受托审计机构责任,导致审计结论严重失真;

  7.1.4.违反执业操守,擅自泄漏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等。

  7.2.质量部根据委托项目的特点对社会审计机构提出审计服务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模式;对其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对其工作成果和执业质量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的将由质量部上报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批准取消该社会审计机构接受公司内部审计委托的资格。

  8. 审计计费

  8.1.为规范公司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内部审计的审计计费,保护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方利益,根据《关于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京价(收)字[1996]第260号)、《关于修订现行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的通知》(京价(收)字[20**]第335号),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8.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由委托方和受托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其中:除零星采购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审计采用基础计费加核减额计费方式,适用于1-3项规定,零星采购项目审计适用于第4项规定:

  经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预算人员审计后单项工程送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含),按照送审金额的千分之一加核减额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计费。如果审减额占送审额千分之十以下(不含),核减额比例原则上只能够取平均值(12.5%)以下;审减额占送审额千分之十以上(含),核减额比例可以取上限(15%)。

  经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预算人员审计后单项工程送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采用超额累进计费方式,5000万元(含)以下部分的基础计费比例为千分之一, 5000万元(不含)至1亿元(含)部分的基础计费比例为千分之零点二,1亿元(不含)以上部分基础计费比例为千分之零点一,然后加核减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如果审减额占送审额千分之十以下(不含),核减额比例原则上只能够取平均值(7.5%)以下;审减额占送审额千分之十以上(含),核减额比例可以取上限(10%)。

  每个工程项目审计报告计费最低不少于3000元。

  零星采购项目审计按照送审金额的千分之零点五至千分之一计费。

  8.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固定总价合同预算审计由委托方和受托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按照单项工程送审金额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加核减额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计费。

  8.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由委托方和受托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按照单项

工程送审金额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八计费。

  8.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控股公司或项目部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采用超额累进计费方式按照被审计单位资产总额为基数计费,具体审计计费由委托方与受托方商定后确定:

  被审计单位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资产总额的千分之二计费。

  被审计单位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不含)以上的,10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资产总额的千分之二计费,1000万元(不含)至1亿元(含)部分按照万分之一计费,1亿元(不含)至10亿元(含)部分按照万分之零点八计费,10亿元(不含)至50亿元(含)部分按照万分之零点一计费,50亿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万分之零点零八计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专项审计参照公司及控股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控股公司或项目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计费标准,根据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商定后确定具体的审计计费。

  8.2.审计计费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如遇特殊情况,委托方与受托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计计费调整,变更《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内容,但必须有充分理由。

  9. 附则:本办法由质量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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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E地产公司离任审计作业指引

  E地产公司离任审计作业指引

  1.目的:

  为加强对E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其任期经济责任,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项目部。

  3.术语和定义:

  3.1.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是指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子公司/项目部的总经理以及全面主持工作的常务副总经理。

  3.2.任期经济责任:是指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任职期间对其所在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4.职责:

  4.1.质量部

  4.1.1.全面负责控股子公司/项目部的离任审计。

  4.2.相关部门及控股子公司/项目部

  4.2.1.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

  5.内容及要求:

  5.1.审计要求

  5.1.1.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离任前,应当对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离任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

  5.1.2.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从经营业绩和管理能力方面检查被审计人员的工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为控股子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人力资源部全面考察和合理使用干部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

  5.1.3.质量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实施审计时,应当通过对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的审计,分清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5.1.4.实施审计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和保守秘密的原则。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5.1.5.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年度经营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资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

  5.1.6.被审计人员应及时、全面、如实地向审计人员提供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资料,积极配合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

  5.2.审计内容

  5.2.1.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董事会下达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a)经营及效益指标;

  b)资产保值增值指标;

  c)其他需要考核的经济指标。

  5.2.2.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a)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b)收入、成本费用、损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c)对外投资、资产的处置情况;

  d)收益分配情况。

  5.2.3.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包括经营、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对外投资、财务会计、劳动工资等管理制度。

  5.2.4.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重点为有无隐匿收入、挤占成本、截留利润、偷税、拆借资金、私设“小金库”、贪污受贿、损失浪费、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等违法违纪行为。

  5.2.5.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5.3.审计程序

  5.3.1.相关人员离任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质量部发出函件,质量部在收到函件或任免通知后3天内安排审计。

  5.3.2.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离任前,由公司战略发展部协助控股子公司办理相关董事会决议签署并通知质量部进行审计,质量部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安排审计。

  5.3.3.公司质量部根据审计项目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可视具体情况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选择应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选取。审计实施前3日向被审计的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所在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发出审计通知书。

  5.3.4.审计通知书下达后,被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组的要求做好准备,在审计组进驻时提供出任期内以下资料:

  a)离任负责人述职报告(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提供包括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基本情况、任期内的主要业绩、工作中存在应承担经济责任的问题和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的意见与建议等);

  b)任期期初、期末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c)任期期末资产盘点和债权、债务等资料;

  d)控股子公司/项目部的财务会计信息资料和业务统计资料;

  e)控股子公司/项目部的内部管理制度;

  f)有关经济监督部门对企业检查后提出的工作报告或处理意见;

  g)审计组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5.3.5.审计组进驻被审计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所在的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实施审计,取得有关资料,记入工作记录,写出工作底稿,并由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5.3.6.审计组根据审计工作底稿,撰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a)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b)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包括任期内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化情况,收入、成本、利润真实情况,有关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

  c)审计评议意见。对离任负责人进行审计评价,包括离任负责人任期内的主要经营业绩,任期内发生的应由离任负责人承担责任的主要经济问题,审计意见和建议。

  d)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计负责人所在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和其本人意见。被审计负责人所在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书面意见送达审计组。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视同无意见。

  5.3.7.审计组将审计报告、被审计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所在控股子公司/项目部以及被审计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意见、审计工作记录、工作底稿等审计资料一并送交质量部。

  5.3.8.审计报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正式下达被审计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所在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并内抄公司相关高管、抄送公司人力资源部、战略发展部和财务部。

  5.3.9.审计组适时根据审计报告内容,撰写审计意见书,对被审计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经营业绩、决策能力、守法经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应由其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等进行评议。

  5.3.10.被审计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如对审计意见不能够确认,应在收到审计意见后3日内,向公司质量部提出复议。公司质量部收到复议后,一般应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将复议决定下达控股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所在控股子

公司/项目部,并内抄公司相关高管,抄送公司人力资源部、战略发展部和财务部。

  5.3.11.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司质量部应按档案管理规定,立卷归档。

  6.附则

  6.1.离职人员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动的,在接受审计前可以离职;离职人员调离公司系统的,必须在审计报告出具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6.2.本办法由E地产有限公司质量部负责解释。

  6.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年11月4日发布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同时废止。

篇3:E地产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作业指引

  E地产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作业指引

  1.目的:

  为了合理保证公司实现合法经营、信息真实可靠、资产安全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的目标,对内部控制进行审查和评价的活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E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项目部的内部控制审计。

  3.术语和定义:

  3.1.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对控制的监督。

  4.职责:

  4.1.质量部

  4.1.1.根据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审计。

  4.1.2.选择适当的标准,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

  4.1.3.在实施审计时,可以对被审计项目的内部控制进行整体评价,也可以选取内部控制要点进行专项评价。

  4.1.4.在必要时可以对被审计项目进行后续审计。

  4.1.5.定期向公司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经理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结果。

  5.内容及要求:

  5.1.审计程序

  5.1.1.质量部做好审计有关准备工作,确定审计组成员,并于审计实施前3日发出审计通知书,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并向审计组提供下列资料:

  a)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责说明书;

  b)董事会会议决议、记录和纪要,监事会会议决议、记录、纪要;

  c)内部经营运作管理制度;

  d)合同授权书、付款授权书和其他授权文件;

  e)合同台账和相关管理资料;

  f)被审计期间的会计凭证、账簿、决算报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

  g)历年外部审计报告;

  h)审计组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5.1.2.审计人员运用审核、观察、询问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进行审计;

  5.1.3.审计组根据审计实施的结果,起草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定性要准确,意见和建议要切实可行。

  5.1.4.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a)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b)审计范围、发现的问题;

  c)审计意见和建议。

  5.1.5.审计报告初稿确定后,要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在3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没有异议。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异议,应当进行审核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审计报告作相应修改。

  5.1.6.质量部将修改后的审计报告报公司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经理批准后正式下发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如无特殊情况必须执行审计意见,并依据下发审计报告通知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5.1.7.审计档案的归档:质量部对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等文档按项目编号立卷归档。

  5.2.审计要点

  5.2.1.控制环境审计的要点:

  a)管理层的经营理念;

  b)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

  c)各项职责的分工,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相称程度及其胜任能力;

  d)管理层对逾越既定控制程序的态度;

  e)员工聘用程序及培训制度;

  f)员工业绩考核及激励机制。

  5.2.2.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审计的要点:

  a)风险管理的具体方法及效果;

  b)授权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c)不相容职务的分离;

  d)有效控制凭证和记录的真实性;

  e)对资产和记录接近限制设置的适当性;

  f)项目经营计划大纲执行情况;

  g)工程界区管理方式对成本控制的影响;

  h)招标质量对成本控制的影响;

  i)合同管理工作质量对成本控制的影响;

  j)客户索赔事项对销售和成本控制的影响。

  5.2.3.信息与沟通审计的要点:

  a)信息系统是否安全有序运行;

  b)信息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

  c)内部沟通与外部沟通的渠道是否开放有效。

  5.2.4.监督审计的要点:各部门是否对所分管控制活动执行情况进行自我监督和检查。

  6.附则

  6.1.本办法由质量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4:E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档案管理作业指引

  E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档案管理作业指引

  一、目的

  为规范成本档案管理,现结合成本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E地产**区域事业部下属各开发项目成本管理部。

  三、职责

  3.1 事业部经济合同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与检查。

  3.2 项目成本管理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4.1总则

  4.1.1成本档案是指各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形成的与工程成本有关的且有保存价值的工程预算、工程合同、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招投标、相关管理制度、成本数据库、成本管理软件内容、付款台帐、图纸等应归档保存的各种纸张介质文件资料、电子文档以及其他与成本管理有关的图表、照片、录相录音、当地工程造价定额、造价信息等资料的总称;成本档案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对成本档案的收集、分类、编制、存档、查阅、保密及作废等方面的管理。

  4.1.2 成本档案必须具备真实性、统一性。成本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地记载项目成本管理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内容;成本档案的各组成部分必须统一,不同载体(纸质资料、成本数据库、成本管理软件电子文档)上的同一文件资料的名称、编号、内容、数据等必须完全一致。

  4.1.3成本档案(书面纸张资料)分为三类,即工程成本类、规范制度类、其他文件资料类;其中工程成本类又分为工程合同类、工程预结算类、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类、工程招投标类;工程成本类在分类时,还要按不同的竣工项目、在建项目、以及不同的建设项目开发期数进行区分。

  4.1.4成本档案必须具备可复查性,对每项工程,以合同为主线进行存档。首先,对于每份《工程合同本》,必须把其《定标签报》(或《采购委员会会议纪要》)、《工程合同审批表》、《工程预、结算审批表》直接作为其附件,并合在一起存档,同时做好相互对应的编号链接标识;而后,将隶属该合同的其他有关工程预结算类、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类、工程招投标类文件资料也依次附后存档。

  4.1.5成本档案必须具备安全性及对外保密性。成本档案实行统一归档、集中存放、不得将集团公司、部门的成本档案以个人名义保存在个人手中;严禁任何人未经公司、部门的批准,就以个人名义私自外借(复印或邮件发送等方式)集团或公司的成本文件资料或泄露成本管理方法、成本数据等行为;如有关人员的换岗或离职,则必须及时做好资料的移交、回收及登记工作。

  4.1.6 成本数据库及成本管理软件的内容也是成本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充实和完善成本数据库以及持续应用和改进成本管理软件是成本管理部日常的重要工作。

  4.1.7 成本管理应设一兼职档案管理员,该人员应具备档案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自己所负责的档案管理及相关业务,对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耐心。

  4.2主要成本档案的组成及其管理办法

  4.2.1工程合同资料

  4.2.1.1 资料组成

  A已竣工项目的完整的合同文本,包括前期类合同、建安类合同、基础设施类合同、配套设施类合同。

  B正在开发项目的合同文本。

  C成本管理软件、成本数据库所包括的各类合同内容。

  4.2.1.2 资料管理

  A 使用专用档案盒,按不同建设项目、不同开发期的单项工程的合同进行分类存档,档案盒上须注明编号并粘贴资料目录清单。

  B 对每项工程,以合同为主线进行存档,每项工程的《工程合同文本》必须把其《定标签报》(或《采购委员会会议纪要》)、《工程合同审批表》、《工程预、结算审批表》作为附件,合在一起存档,同时作好相互对应的编号链接标识,以便于工作快速复查。

  C 《工程合同审批表》统一采用NC审批打印稿。

  D 合同文本原件(包括合同文本、相关补充协议、合同审批表等)是由公司办公室保管,成本管理部应备有合同文本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存档,需加盖办公室的专用章以示确认)。

  E 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4.2.2 工程预结算资料

  4.2.2.1资料组成

  A 已竣工项目的完整的决算书、结算书、预算书、估算书、预结算审批表、工程结算协议清单(或承包方确认书)、付款台帐、项目后评估报告等。

  B 正在开发项目的估算书、预算书、结算资料、付款台帐等。

  C 成本数据库及成本管理软件所包括的目标成本、动态成本、预结算等内容。

  4.2.2.2资料管理

  A 以合同为主线进行每项工程预结算资料的归类存档,即每项工程的《工程合同文本》须把相关的预结算资料依次附后,合在一起存档,以便快速复查。

  B 《工程预、结算审批表》统一印制成固定格式(可手写复印的),一式三联,第一联办公室存档,第二联成本管理部存档,第三联工程管理部存档。

  C 一份完整的工程预结算书应包括编制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预结算表、工料分析、工程量计算表、计价依据。

  D其中的计价依据又包括:材料价格(政府指导价格、市场价格、甲供材料、限价材料通知书)、施(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工程变更签证的预算书、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甲乙双方确认的协议等。

  E 编制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预结算表、工料分析、工程量计算表合订成册;计价依据作为附件,可分职能部门、分类别进行保管,但计价依据资料也必须具备全面、快速复查的条件。

  F 使用专用档案盒,并粘贴除合同目录清单之外的工程预结算补充资料目录备注清单。

  G不同载体(各局面资料、成本数据库、成本管理软件电子文档、光盘、服务器)的同一工程预结算资料的名称、编号、内容数据等必须完全一致。

  H对于项目竣工结、决算书,在完成其书面纸张资料归档保存的同时,还须将其电子文档该录成光盘,或者在成本管理软件的基础资料设置中把项目竣工结、决算书的电子文档"打包"并上传至服务器,以方便保存与使用。

  I 其他有相关规定,结合《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4.2.3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资料

  4.2.3.1 资料组成

  A 已竣工项目的完整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资料。

  B 正在开发项目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资料。

  C 成本管理软件、成本数据库所包括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内容。

  4.2.3.2资料管理

  A 以合同为主线进行每项工程预结算资料的归类存档,即每项工程的《工程合同文本》须把相关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资料依次附后,合在一起存档,以便快速复查。

  B 《工程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统一印制成固定格式(可手写复印的),一式四联,第一联项目部存档,第二联施工单位存档,第三联成本管理部存档,第四工程管理部联存档(四联皆须盖有甲方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专用章);《工程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统一进行编号。

  C 使用专用档案盒,并粘贴除合同目录清单之外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补充资料目录备注清单。

  4.2.3.3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4.2.4 工程招投标资料

  4.2.4.1资料组成

  A 已竣工项目的完整工程招标资料(评定标评审表、招标文件、答疑记录、开标评标记录等)、工程投标资料(主要是中标单位的)。

  B 正在开发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资料。

  C 成本管理软件、成本数据库所包括的工程招标内容。

  4.2.4.2 资料管理

  A 以合同为主线进行每项工程招投标资料的归类存档,即每项工程的《工程合同文本》须把相关的工程招投标资料依次附后,合在一起存档,以便快速复查。

  B 《定标签报》及《采购委员会会议纪要》统一从EIP办公平台打印,办公室、成本管理部及工程管理部各存一份。

  C项目招投标资料(评定标评审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D 但评定标评审表(或议标及直接委托审批表)、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报价书、招标文件等作为工程预结算必要依据的招投标资料,成本管理部则应每项皆保存其原件或复印件。

  E 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4.2.5 制度类文件

  4.2.5.1文件组成

  A国家及当地政府工程造价管理等有关部门颁发的与成本管理有关的

规章制度、管理规范、通知、决定等文件资料。

  B集团总部颁发的与成本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操作指引、操作流程通知、决定等文件资料。

  C本公司及本部门制订的与成本管理有关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知、决定、相关会议纪要等文件资料。

  4.2.5.2文件管理

  A 成本管理制度要求在公司网站的相应"管理制度"栏中或网络驱动器中存放(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法规文件可除外),以便网上查询。

  B主要的、常用的成本管理制度的成本管理部打印一份,装订成册(活页形式,可及时更新),以便书面查询、使用。

  4.2.6其他文件资料

  其他文件资料包括目标成本、有关设计阶段成本控制的资料、相关会议纪要、同行成本比较资料、工程造价分析、相关往来文件、当地工程造价定额、信息月刊、图集等工程造价有关专业书强等。这类文件资料也是实行资料管理员专人负责,分类保管。

  4.3成本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

  4.3.1归档与立卷

  4.3.1.1 项目立项后,资料管理员即应制定该项目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计划,设定阶段性归档的时间,按照边工作边收集、整理、终结卷成的要求,就每个环节上形成的技术经济文件资料,随时加以收集,并存放于事先准备好档案盒中,以备整理。

  4.3.1.2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文件资料需原件存档,复印件存档须加盖公司相应资料主管部门的印章以示确认。

  4.3.1.3在项目开发的过程中形成的与成本有关的文件资料均需统一归档、立卷,以合同为主线、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立卷,一个项目的文件资料应立成一卷或数卷,一卷即装成一个档案盒。

  4.3.1.4 对卷内无页号的文件资料应逐页在有文字的资料的正面右下角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号,并在合适处标明案卷题名、案卷号、存档人及时间等。

  4.3.1.5 卷内文件资料的排列次序为;开发前拥准备、主体建安工程、社区管网工程、园林环境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类。

  4.3.1.6 每卷成本档案编号由部门统一拟定编号方案;各类档案必须固定存放在卷柜内,排列方法为自左至右,从上到下。

  4.3.1.7 对立好的案卷,成本档案管理员应定时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完善或返工

  4.3.2 编目与装订

  4.3.2.1 卷内文件资料目录按卷内文件资料的排列顺序和内容进行编写。第一列顺序号,以文件资料排列先后顺序逐件填写;第二列字号,填写文件资料制发部门的发文字号;第三列责任者,填写对文件资料的著名者,即对文件资料负有责任的部门和个人;第四列题名,即文件资料标题,一般应照实抄录: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文件,可自拟标题,外加"[ ]"以示区别:第五列日期,文件资料的形成时间;第六列页号,填写文件资料起止页号。

  4.3.2.2档案案卷装订的基本要求:在建工程的档案做活页装订;己竣工工程的档案做固定页装订。装订时,去除文件上的金属物;破损和褪色的文件材料,应进行修补成复制;文件资料应使用A4大小纸张,装订部分过窄或有字的,用纸加宽装订;纸面小的,加贴在标准的A4纸上;卷内文件资料,一般不超过二百页为宜,超过的可根据文件资料内容的阶段性分卷装订;装订要牢固、整齐、美观、装订时文件的右边和下边要取齐,不丢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不妨碍阅读;文件资料字迹难以辨认的,应附抄件并加以说明。

  4.3.3保管与使用

  4.3.3.1 归集、接收成本档案,档案管理员必需认真检验,并办理好登记、交接手续。

  4.3.3.2成本档案要求集中存放于部门档案柜,由档案管理员管理,部门各职员手中只能持有正在处理的文件资料。

  4.3.3.3成本档案保管必须做到七防,即防火、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4.3.3.4在现阶段,保存期在十年之内的成本档案原则上皆不能作废,须保存;保存期超过十年的成本档案如需销毁,须经公司及总部的主管部门、领导的批准。

  4.3.3.5对易褪色、易磨损的图纸、材料等,档案员要进行定期检查,档案的修补对借阅次数频繁、易损的案卷,可制作副本借阅,以加强对正本的保存。

  4.3.3.6为维护成本档案的真实性与安全性,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涂改成本档案;每天下班要锁好档案柜。

  4.3.3.7如因工作需要,公司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借用成本档案时,须填写《成本档案借阅登记表》(见支持文件一),经部门或公司负责人(一股由成本管理部经理批准,重要档案的借阅还应得到成本管理部主管副总的批准)批准后方可借阅;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借阅经办工作,办理档案借阅的登记手续,在借阅人归还档案时,还应负责检查档案的完好情况,借出的文件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及时收回井检查完整情况,如发现遗失,需在《成本档案借阅登记表》的"备注"栏加以注明,追究借阅者责任。

  4.3.3.8在与公司之外进行学习交流时,在维护成本档案的机密性的同时,还要注意双方应进行对等交流。

  4.3.3.9公司正常开展的审计、工作检查,则成本管理部须全力配合,井做好资料借阅的登记、回收工作。

  4.3.3.10应建立成本档案台帐,以记载档案收进、发出、保管、利用情况及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档案人员还要做好统计工作,统计数据以原始数据为准,以便输入计算机,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工程成本档案的辅助管理。

  4.3.3.11各项目成本管理部务必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实际情况有不适合之处,各公司成本管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修改之请示,报事业部经济合同部核实,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5.文件

  5.1《工程成本档案借阅登记表》

  借阅

  日期借阅

  部门/人文件资料名称数量借阅期限借阅

  用途档案

  管理员审批人签名归还

  日期归还人签名备注

篇5:知名房地产公司土地合同审批作业指引

  知名房地产公司土地合同审批作业指引

  1.目的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土地合同的法律风险,规范土地合同的审批流程,特制定本作业指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深圳公司及深圳区域中心内各下属房地产公司(指深圳区域中心下属广州、中山、东莞等公司,下同)对外签署的所有土地类合同的审批。

  3.名词术语

  3.1.土地类合同:专指涉及土地获取的合同、补充合同、意向书、承诺书等,包括以获取土地为目的而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资金共管协议、项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统称土地合同。

  4.职责权限

  4.1.区域中心内各下属房地产公司项目发展部:

  4.1.1.根据本公司项目发展专业主管领导的授权,组织合同谈判并负责土地合同文本的起草、专业评审及修订;

  4.1.2.负责将经本公司第一负责人认可的土地合同文本上报区域中心进行合同会审,并按照区域中心的要求进行修订;

  4.1.3.土地合同经区域中心及集团同意签约后,负责按照签约条件予以执行及后续跟进。

  4.2.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

  4.2.1.负责组织深圳公司土地合同的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及修订,并负责跟进已签约合同的执行;

  4.2.2.负责组织土地合同在区域中心层面的会审,包括合同技术性讨论,并负责落实各专业意见;

  4.2.3.负责向区域中心领导层提供该土地合同能否签约的建议。

  4.3.区域中心最高领导:

  4.3.1.批准土地合同的签署。

  5.工作程序

  5.1.组织新项目土地工作小组:

  5.1.1.本公司可根据项目情况,授权项目发展部组织由公司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新项目土地工作小组,特殊情况可增加设计、工程、成本等相关专业人员,上述专业人员均由其所属部门负责人指定、项目发展部核准;

  5.1.2.对情况复杂的项目,下属房地产公司自身缺乏相关专业人员的,可报请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予以人员支持、协调,甚至由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提前介入,通过组织区域中心层面的技术性讨论的方式给予支持;

  5.1.3.工作小组一经成立,非遇特殊情况,在该项目未终止前,成员不予变动。

  5.2.土地合同版本管理

  5.2.1.除政府规定的格式合同外,土地合同的版本一律由我方提供,不得使用合作方提供的版本;

  5.2.2.合同谈判过程中,确保土地合同的修订由我方进行,严格控制合作方人员修改我方正在使用的电子版本。

  5.3.土地合同谈判:

  5.3.1.组织土地合同谈判的项目负责人,由本公司项目发展专业的主管领导指定并授权;

  5.3.2.谈判过程中涉及土地价格、合作方式、付款节奏等对项目收益有重大影响的承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本公司第一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对外做出。

  5.4.土地合同的起草、修订、向对方出示及初步定稿

  5.4.1.土地合同由项目负责人起草,并根据实际谈判情况进行修订;

  5.4.2.土地合同由法律人员协助审核修改,保证合同内容实现谈判目的并有效降低风险;

  5.4.3.谈判过程中需要向对方出示土地合同文本的,须经本公司项目发展专业的主管领导同意后向对方出示;

  5.4.4.合作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文本,经本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作为初步定稿进入区域中心合同会审。

  5.5.土地合同会审

  5.5.1.下属房地产公司项目发展部向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提出合同会审的申请,同时上报已经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同意的土地合同初步定稿,附项目相关背景资料;

  5.5.2.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召集区域中心项目发展专业的主管领导及法律室、财务部等相关专业部门参加土地合同会审,下属房地产公司须详细介绍项目的背景资料和有关法规、政策的情况,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汇总各专业部门的会审意见,责成下属房地产公司就土地合同进行修改;

  5.5.3.为提高效率,土地合同会审中涉及集团企划部介入的工作可与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并行同步进行。

  5.6.土地合同审批及签署:

  5.6.1.下属房地产公司确保按照区域中心合同会审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后,经合作方认可即可定为最终稿,并进入合同审批流程;

  5.6.2.下属房地产公司在本公司内的土地合同审批具体流程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发展部负责人 → 本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 本公司主管项目发展领导 → 本公司第一负责人,此流程完成后进入区域中心审批流程;

  5.6.3.区域中心审批流程为: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负责人→ 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指定参与审批的区域中心其他部门负责人 → 区域中心主管项目发展领导 → 区域中心最高领导,其中存在付款的土地合同必须经过区域中心财务部审核,非政府格式合同必须经区域中心法律室审核;

  5.6.4.土地合同经区域中心审批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须报集团批准的由区域中心报集团审批;

  5.6.5.土地合同完成全部审批流程后,由本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签署,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所签署文件与完成审批的文件完全一致。

  5.7.土地合同的保密

  5.7.1.区域中心内土地合同的保密操作按照深圳公司《公司秘密信息管理规范》执行;

  5.7.2.除与政府签署的格式合同外,所有土地合同均为区域中心永久绝密文件;

  5.7.3.土地合同审批过程中所涉及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应该对本部门接触土地合同的人员范围及保密工作负责;

  5.7.4.项目负责人在建立、传送、保存土地合同电子文档时应设定文档密码,并对每一版本按时间顺序统一编制版本号,土地合同所有接触者应注意合同电子文本的保密、妥善存放;

  5.7.5.土地合同文本应统一由项目负责人对外提供,并只能对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传送,如需向相关部门的其他人员传送,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授权,其他任何持有人无权对外传送;

  5.7.6.打印的土地合同文本使用后须全部销毁,确有必要保存一天以上的,打印人保证不被他人取阅;

  5.7.7.土地合同签署后,项目负责人将原件放置档案室存档,并不得留存签署文件的复印件。

  6.支持性文件

  6.1.VKSZ/QP/PR001《项目论证程序》

  6.2.VKSZ/RL/GO001《公司秘密信息管理规范

  7.相关记录

  7.1.《土地合同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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