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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国际项目奖惩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东南国际项目奖惩制度

  一、惩戒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基本工资¥10元。

  2、旷工一次扣基本工资¥20元,全年累计旷工三次者除名。

  3、不按规定着装每次扣罚基本工资¥20元。

  4、如销售员在销售前台吃东西以及阅读与销售无关的报刊杂志,每人每次扣罚基

  本工资¥20元。

  5、销售员私下为客户转让物业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立即除名。

  6、销控出现错误将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罚50元至100元。

  7、销售员不按规定填写客户接待相关记录或公司规定的其他表格,视情况给予每

  次50--100元的处罚。

  8、如因随意向客户许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处罚100元至500元。

  9、销售员不按顺序接待客户,遭其他销售员书面投诉,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批评,罚款¥10元;第三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写出书面检查。

  10、服务态度以外的原因遭客户投诉,主管查实后给予该销售员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累计三次,经销售经理同意根据公司规定给予该销售员处分。

  11、经发生客户接待规定中第8条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处罚,第一次给予肇事方罚款¥100元,并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立即开除。

  12、销售员若因客户接待规定第9条遭到其他销售员投诉,影响成交,主管查实后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13、销售员涂改客户登记原始记录或跟踪记录等,一经发现,视为作弊行为,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成交提成充公;第二次立即开除

  14、销售员若因服务态度问题遭客户书面投诉,立即辞退。

  15、一旦发现严重违反现场基本工作制度第24条的情况者予以解聘。

  二、奖励

  1、受到客户书面表扬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元-100元的奖励。

  2、每月销售冠军奖50元/人

  3、季度销售能手奖100元/人

  4、突出贡献奖200元/人

  5、超额完成任务奖100元/人

  6、行政口头表扬

  7、全公司行政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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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贸易城员工奖惩制度

  贸易城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三)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四)总经理和公司人事行政部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五)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奖励:

  (一)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二)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热爱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岗位工作目标;

  2、模范遵守员工岗位行为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能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细致周到服务,多次受到商户和消费者的赞誉,对维护公司信誉有明显贡献;

  3、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及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取得明显或较大的经济效益的;

  4、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出现事故苗头和隐患或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事态发展,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被评为公司优秀员工或先进员工的;

  6、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

  7、其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行为;

  第三章、处罚:

  (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质量差;

  2、不服从分配和领导,影响工作;

  3、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违反工作纪律;

  4、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5、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事故或损失;

  6、隐瞒本人或他人重大职务过失,知情不报;

  7、损坏公物,乱动消防器材或其它使公司财物受损行为;

  8、工作时间因个人原因争吵、打架。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具体的奖罚措施按照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执行。

篇3:X商城经营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某商城经营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第九章奖惩制度

  一、以上八项制度除第二项奖惩制度单列外,其他统一由营运部负责执行处罚,处罚的最终裁决权归管理委员会。

  二、**各经营部门根据业主或营业员触犯制度程度,在自身范围管辖内,可以向营运部提出处罚的建议。

  三、处罚根据违反相关制度的程度与情节不同,由营运部评估设为三个等级

  清度处罚:针对初犯、影响小违反制度程度不深的情况,以批评教育为主。对营业员给予10元以内的罚款,对业主给予50元以内的罚款。

  中度处罚:针对率犯不该,影响程度较大,认错态度一般的,对营业员撤消上岗资格,对经营者处以100元--500人民币的处罚。

  重度处罚:针对影响极大,给项目的整体形象带来不良后果的,认错态度恶劣的,营运部可报请管理委员会给予1000--2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四、营运部将在内部告示版中列出处罚原因和等级,作到内部公正、公开。

  五、罚单由营运部开出,财务部统一收取。罚款金额如数入到公司财务帐。

  六、公司执行财务透明制度,财务部每月向业主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报告财务成本收益等指标,列清明细,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七、罚单规定交纳日期,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的,财务部有权在销售款结算中抵扣。

篇4: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管理作如下奖惩规定:

  (一)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经建设(监理)等各方共同验收一致认为达优良等级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0.5%;

  2.单位工程质量被市工程质量协会评为"水仙花杯"市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1%。

  3.单位工程质量被省工程质量协会评为"闽江杯"省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2%

  4.单位工程质量被国家建设部评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3%。

  5.单位工程优良奖金,只能按最上一级得奖给予奖励,不重复

  奖励。

  (二)罚则:

  1.各分公司每年内必须要有一幢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如若各年度各分公司无完成优良工作指标的,公司罚该分公司10000元。

  2.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质量等级为优良的,但在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时未能被工程相关各方评为优良等级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的项目经理自负外,公司再对该项目经理处以合同价款

  1%的罚款。

  3.单位工程(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被建设(监理)、监督部门或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为不合格产品而被处以罚款的,其金额由施工的项目部负责外,公司还要按被罚款额加倍处罚。并停止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工程1年。

  4.不论是公司组织的季度生产安全大检查,或是公司工程部组织的月度质量安全检查。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核查内业资料,经检查发现内业资料过半数没有做,则罚款2000元;《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的罚款500元,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且与现场严重不符的每本罚款300元。

  没有按规定编制《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每缺一项罚款300元,并限期补做至符合要求为止;其他技术资料每缺一项罚款100元;每缺一道工序罚款10元。

  (1)质量控制资料:

  A.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按规定按同厂同品种同批号的水泥,按设计要求的不同标号分别做,每欠缺一项时(按图纸设计要求的各种标号计算)罚300元(砼)、砂浆罚200元。

  B.二强试压报告:如无按规范规定组数做,试块每缺一组罚款100元;龄期超过2天视同没有做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与砂浆同)。没有填报拆模申请单或拆模没有用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去试压,每漏一个检验批罚款50元。

  C.砌墙砖每15万块应有一组试验报告,不同强度等级应分别做;应待试验合格后才准使用。检查时如发现少做一组或先使用后补做试验等同没有做,每缺一组罚款200元。

  D.钢材应待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检查时根据设计图纸需用规格逐项检查,每缺一种型号规格的试验报告罚款100元。钢材焊接的试验报告,按300个接头为一个验收批,不足3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缺一种型号规格罚款200元。

  框架柱的纵向受力主筋采用电渣压力焊接头的,应每一楼层抽样试验一次(规格应齐全),每缺一组罚款200元。

  E.防水材料应先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卷材大于1000卷抽5卷,每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能检验。

  防水涂料现场抽样检验的数量:每10t为一批,不足10t按一批抽样。每缺一组试验罚款300元。

  (2)工程质量:

  A.公司季度生产大检查和工程部月度检查被抽检的检验批质量达到优良,每一项公司(工程部)奖励该工地50(1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公司则重罚该工地500(5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B.省、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年检(半年检),被检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公司奖给该工地5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被上级处罚则一切损失项目部自负,公司另外再重罚该工地50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篇5:玻璃幕墙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引入激励机制,奖优罚劣,惩前毖后,促进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本办法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条例》、国家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奖罚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工程质量处罚规定

  (1)对发生一般以上质量事故施工队及责任人按建设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2)对因质量问题业主、监理或上级单位给予通报或罚款等,公司对项目部及施工队各处以500-2000元罚款。

  (3)未按计划实现优质目标的工程连最低限-质量优良都达不到的(除不可抗拒因素外),罚责任施工队工程款。

  2.质量管理处罚规定

  (1)质量部、项目部质检员签发工程质量监察通知书后,施工队未按要求整改者,对施工队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若还不按要求整改,给予该分项工程停工处理。

  (2)项目开工前,质量目标计划同施组一起报质量部,若项目开工半个月后质量目标计划仍未完成,则每推迟一周,罚款主任工程师200元。

  (3)分管项目的质检员若不按时上报质量报表或报表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者,除在月度考核中对该项扣分外,对其进行200元罚款。

  (4)质检员应积极主动地参加由生产负责人组织的"三检"(自检、交接检、专检)。公司在月度考核中发现质检员没有按"三检"要求进行检查,发现一项,除在月度考核中扣分外,还将对项目部处以200元以上罚款。并对质检员处以100元罚款。

  (5)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而造成质量事故返工或较大损失者;不及时整理相关质量记录,处以200-1000元罚款。

  (6)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资料填写不符合要求,归档不及时;各部位验收单、试验资料及材料合格证缺项较多;严重不合格处理无结论;资料涂改和出具假资料弄虚作假者,对有关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工程质量奖、罚程序

  (1)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公司提留奖励基金。

  (2)质量部每月8日将项目部发生的奖、罚款单收集,交财务部执行。对施工队的罚款必须及时兑现,对项目部的罚款在当月内兑现。

  (3)质量计划实现后,质量部根据相关规定及工程实际情况计算出奖励金额报主任工程师批准,由受奖劳务队伍到公司财务领取奖金。

  (4)公司及项目部做到奖、罚落实到人,公正合理,起到促进作用。

  (5)主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奖罚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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