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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退换货处理原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超市退换货处理原则

  (一)食品

  1.状况:严重不符合食品卫生或保质期内严重变质。

  处理原则:(1)退货并赔偿,对已因食用造成住院的还应支付其医药费;

  (2)向供应商作相应的追赔。

  2.状况:过保质期

  处理原则:按消法49条(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双倍)。

  3.保质期内食品有质量问题

  售出后不久,7天内可退或换,7—15天可换,如商店无此货,那么可退。

  4、保质期内食品无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原则:

  (1)烟、酒、营养品不退不换;

  (2)包装不完好,不能上柜再销售的不予退换。

  (3)虽然包装完好,但售出已多时,无法认定是本商店售出的,不能退或换;

  (4)包装完好,是刚售出或没有离开,只是价格看错或买错的,可以退。

  (二)鞋类、服装:

  1、鞋类:鞋类属于三包商品,参照鞋类行业的标准,皮质鞋三包有效期为三个月,非真皮鞋类三包有效期为一个月。

  皮鞋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断底、断面的可以退或换,其它属包修范围,修理期时间为7-10天,如无法维修时可换同型号同规格;如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可退,且不能收取折旧费;如有同型号同规格的而消费者不愿换而要求退的,

  可收取折旧费,折旧率为每天0.5%。

  注意:(1)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换或退。

  (2)折旧费计算时应扣除修理上占用时间和待修的时间。

  2、服装:

  (1)不污损、吊牌完整、未经穿着或外包装未打开过未洗过(包括袜子、领带、内衣裤、手套等)、裤子未撬边等可以换或退。

  (2)虽www.pmceo.com穿过洗过但有明显质量问题:A、褪色严重B、缩水严重超标准C、面料老化脆化,以上情况可以退。

  (3)由于商店或商品标识错误,顾客买错打开包装但未经穿用的,应为其退或换。

  (三)其它商品

  1、外观质量问题

  (1)在明显部位,试机时应该能发现的,则由顾客自己负责,不应退换,商店可以帮助联系修理,但修理费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2)不在明显部位,试机时不一定能发现的,断定不可能是顾客搬运或碰撞造成的应给予换或退。

  2、内在质量问题(三包商品)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出售7日内可退/换/修,7—15日可换/修。

  (2)受理程序:

  A:请顾客出示发票凭证,目的是验看是否是本商场出售、售出日期是否符合退/换条件,该商品是否是三包商品。

  B:对顾客的商品进行鉴定:有质量问题,配件齐全,换或退;有质量问题但配件不齐的,换,但把所缺配件留下;无质量问题,可能是不会操作或使用不当或家庭其它原因的,如把握很大可请顾客去有关部门鉴定。不作退换货处理。

  3、大件商品退换,商场应承担车辆运输费用。(消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4、自行车是三包商品,与家电一样处理。

  注意:(1)虽在15天之内,但已盖铅印的不能换,只能劝其去维修点包修。

  (2)轮胎已磨损,无法再销售的,也不能换,以修为主。

  5、化妆品:离店后一般不退不换,质量问题(如挤不出等)例外。

  6、灯管、灯泡:以试灯亮为准不退不换,除非当时无法试或生产厂家有时效承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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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超市售后服务中常见情况处理方法

  超市售后服务中常见情况及处理方法

  (二)食品

  1、严重不符合食品卫生,如熟食、糕饼内有烟头、虫子;瓶装食品内有杂物等,或保质期内严重变质。

  首先让顾客觉得你接到他的投诉(现场投诉、电话投诉、信件投诉)后是非常重视的,顾客及时向我们反映情况是对我们商店的信任和关心,对此有感激之情,先要询问顾客是否食用过,有无后果,是否去医院就医等,要指导顾客保护健康是最重要的,让顾客觉得商店是很对顾客负责的,千万不要先下结论怎么退或怎么赔,要摸清楚他的意图。有的人反映的目的是希望引起你们的重视,以后不再发生,是出于一种好意,他会主动表示不要求赔偿,对这样的人我们可以原价退给,另给赠品表示感谢和道歉。还有的人来反映不仅是希望引起你们的重视,而且是为了受到伤害索取赔偿,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要认真而谨慎地处理,弄清事情真相,如确实是我们的责任,一方面要请示领导,另一方面与卖场或采购管理部联系,要求他们与供应商取得联系,通过与顾客的协商,作出合理的赔偿,后向供应商追赔。

  注意:以上这种情况大都主要责任是厂家商供商,要及时解决,不要让消费者到有关方面投诉或鉴定,不要将矛盾激化,或影响面扩大,这样有损于商店形象和信誉,但是我们在确认事实时要认真仔细:①是否确实属商场售出的;②烟头、虫子、杂物是否是商品售出时就有的,语言表达时要注意既要相信、信任,又要防止有诈。

  (二)过保质期

  《消法》第四十条、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所以商场不允许有过保质期的商品,工商行政部门如果发现或查到,也要进行罚款的,因此如果顾客向我们反映要非常重视,要立即核实情况,到卖场货架上看确有其事,马上通知卖场,立即整改,对顾客应表示虚心接受,承认出现此情况是管理上的不严密或工作上的失误,以求得谅解,最后协商解决,可参照《消法》49条,退一赔一,另送些赠品,表示感谢,不能激化矛盾。不能强调商品品种多是难免的,我们不是故意的等,这些只能让顾客谅解,而不是我们强调的理由。

  (三)保质期内食品有质量问题

  (1)售出后不久。7天内可退或换,7-15天可换,如商店无此货,那么可退。

  (2)售出后已超过15天,但在保质期内。应具体分析,不能说已超过15天不予解决,如果是商品本身原因或是包装不完好造成,应帮其解决,但如果顾客保存不当,造成则由顾客自己负责,例红枣、牛奶未放冰箱贮存而变质。

  (3)食品是否有质量问题(难点)

  A、肉眼能看出,如发霉、包装破损、量不足、加工不干净(蹄膀有毛)等。

  B、鼻子闻、变味、发酸。

  C、尝。变味,变软不脆等,但是特殊品味不属于质量问题,顾客不适应此口味,往往以为是变味,如台湾风味的蚕豆酥;香辣火腿肉;光明酸乳牛奶。注意:炒货类、南北货类商品不可能只只都好,若有个别或少数坏是正常的,因为选原料时是无法打开的。如果超过一定量就属于质量问题,如手剥松子、开心果等。瓜子可能会反映的较多,鉴定时可随意抓一把,当顾客的面剥,看坏的多不多,然后判断,让顾客心服口服。

  D、烧熟后鉴定,如糯米粉有酸味,卷面熟后不成形。

  (四)保质期内食品无质量问题退换货的掌握

  (1)烟、酒、营养品不退不换。

  (2)包装不完好,不能上柜再销售的不退不换。

  (3)虽然包装完好,但售出已多时,无法认定是本商场售出的,如与本商场货架上商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不相一致,不能退换。

  (4)包装完好,刚售出,或没有离去,只是看错或买错可以退。

  (五)家电类

  1、外观质量问题:

  (1)在明显部位,试机时应该能发觉的,则应由顾客自己负责,不应退换,应向顾客解释,购买时应验看,且发票上盖有“已试机、外观好、配件齐”的章,商店中是没有责任的,商店可以帮助联系修理,但修理费必须由顾客承担。

  (2)不在明显部位,试机时不一定能发现的,判断不可能是顾客搬运或碰撞造成,应该给予换或退,如微波炉门里面,或被商标纸遮盖处。

  2、质量问题(三包商品)

  (1)根据《消法》规定,售出7日内可退、换、修(消费者选择),7-15日可换、修。

  (2)受理(服务)程序:

  A、请顾客出示发票凭证,目的是验看:

  ①是否是本商场出售。

  ②销售日期是否符合退还的条件。

  ③该商品是否是三包商品。

  B、对商品作出鉴定:

  ①有质量问题,配件齐——换或退

  ②有质量问题,但配件不齐——换,把所缺配件留下

  ③无质量问题,可能是不会操作或使用,或家庭其他原因

  ④无质量问题,但顾客不接受,需我们作出判断,如果把握很大,可请顾客到有关部门再作鉴定,如果认为把握不大,可请示有关人员或店内领导再作鉴定。

  3、大件商品退换商场应承担

  25寸以上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等原则上是以体积较大无法上公交车的,可承担其车运费,否则只能报公交车费。

  4、几个概念:

  ①如果修理者提供出修理记录和证明,建议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我方应及时处理。(不要认为是修理者的责任,让顾客去找修理者)

  ②P25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天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商品,然后向供货商追偿。

  ③P25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天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商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三包商品:

  ①《消法》明确规定的;

  ②厂家承诺的如鞋类、小家电、商品使用说明书上有三包记录的。

  (六)鞋类、服装

  1、鞋类:

  首先明确鞋类属三包商品,参照鞋类行业标准。皮鞋三包有效期为三个月,非皮鞋(布鞋、塑料鞋等)三包有效期为一个月,皮鞋三包有效期内发生断底、断跟可退、换,其他属包修范围,修理时间6-10天以内(本商店自行规定),www.pmceo.com如果无法修理时可换同型号同规格;如果无同型号,同规格可退,不能收取折旧费;如果有同型号同规格消费者不愿换而要求退的,可收取折旧费,折旧率0.5%(使用天数×0.005×单价)。

  注意:(1)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二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换或退。

  (2)折旧费计算时应扣除修理占用的时间和待修的时间。

  2、服装

  与鞋类有所区别,它不属于三包商品,原则上是:

  (1)不损不污——吊牌完整,未经穿着或外包装未打开过;未洗过包括袜子、领带、内衣、裤、手套等,裤子未撬边等可以换或退。

  (2)虽穿过洗过但有明显质量问题:

  A褪色严重(注意掌握天然纤维不可能不褪色)

  B缩水严重超标准

  C面料老化、脆化,如黑色纯棉裤子像纸。

  注意:由于商场或商品标识错误,顾客买错打开包装,但未经穿用应为其退换,如九分裤、连裤袜;衣架尺寸不符等。

  (七)非食品类商品

  1、自行车:是三包商品与家电一样

  注意:(1)虽在15天内,但已盖钢印的不能换,只能劝其去维修点包修。

  (2)轮胎已磨损,无法再销售也不能换,以修为主。

  2、化妆品,离店后一般不退不调,如果是质量问题,如挤不出等例外。

  3、灯管、灯泡:以试灯亮为准,以后不退不换,除非无法试;生产厂家有时效承诺的。

  (八)意外伤害

  由于商品的质量造成,如爆炸、食物中毒等,包括顾客在商场内购物时的意外伤害,接到投诉后要:(1)仔细了解情况、了解伤害程度、顾客联系办法(地址、电话等);(2)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联系汇报。

  注意:速度要快,不能拖延。

  总之,售后服务主要工作虽然看上去是退退换换,但最主要的还是要维护商场的利益。为顾客服务是商场的一个重要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有很强的服务意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有在为朋友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语气,要积极主动地为顾客服务。

篇3:超市顾客退换货说明牌

  超市顾客退换货说明牌

亲爱的顾客您好:

  欢迎您惠顾**超市,为使您在**购物更加愉快,我超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以下内容:

  1、我超市所售出的非食品类商品,在原包装未损坏,商品未残缺,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凭购物凭证在七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超过七日,十五日之内可办理换货手续;

  2、影音家电商品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在售出七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退换货,十五日之内可选择换货或维修,超过十五日可送到指定维修点维修;

  3、若您的商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退换:

  无购物凭证的商品;

  在规定的保质期内无质量问题的食品、烟酒及个人卫生品和消耗性商品,如内衣裤、胶卷、电池、化妆品、VCD碟片;

  高科技商品及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收音机、照相机等;

  我超市所售出的“一次性清仓商品及超过三包期限的商品”。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篇4:招商会策划突发事件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招商会策划突发事件及客户投诉的处理

  1、如遇来宾酒后失态,来宾贵重物品丢失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寻找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尽量低调处理,不引起其它来宾的注意。

  2、如在工作中遇到来宾投诉,无论对错,先赔礼道歉,然后弥补,会后再追究过失问题。公司内部的问题内部解决,尤其是在会议结束以后。

  3、公司自己员工之间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能当着客户的面互相拆台,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是起到了这个效果。

  以上的流程和分工中间有很多交叉,在会议的进行过程当中,可能用不了这么多的部门,有可能一个组负责几个组的职责,开招商会是一个萝卜三个坑甚至都不够,在具体的操作中,可以进行调整,部门可以调整,但是内容不能减少,开次招商会,就会掉层皮,这句话是真的,我们在2000年8月份在河北的一次全国招商会,花费10万,签单600多万,全国25个省一次签完,四天的会议过后,公司总部二十个人,六个打点滴。

  和众营销策划认为对于招商会策划来说这个阶段很关键,控制得当,你就等着签合同吧,即使交锋,也是合作前奏而已,如果控制不当,效果可想而知。招商会策划细节方面切记要做到位,不然小小的一个瑕疵就有可能影响到整个招商会议的最终结果!

篇5:商场(百货公司)顾客投诉范围处理工作流程

  商场(百货公司)顾客投诉范围及处理工作流程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本公司信誉,在竞争中凸现服务特色,为企业发展锁定更多忠诚的消费群体,特制订并实施Consumer Complaint Quick Response程序(简称:CCQR程序,即顾客投诉快速反应程序)。

  一、接受顾客投诉的范围

  1、对商品质量的投诉。包括商品质量上的缺陷,规格不符,技术规格超出允许范畴,出现故障,属于三包范围内等。

  2、对服务质量的投诉。包括对本商场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方式、服务技巧等提出的批评意见。

  3、对其他工作提出的建议与意见。

  二、处理顾客投诉的流程

  在总服务台设立“顾客投诉接待服务中心”,专人负责接待,公司设立三级投诉处理服务机构:专柜为一级、营业科室为二级、公司稽查科为三级。对投诉案例逐级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本级处理不了的,呈交上一级处理。直到投诉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为止。不得越级投诉。

  程序一:总台

  1、权限:

  总台工作人员在接到顾客投诉后,立即填制《顾客投诉记录表—consumer complaint list》(CCL),内容应包括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住址以及投诉的时间、对象、具体内容及投诉请求等。并且及时联系营业科的负责人,安抚顾客的情绪。

  注: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顾客火气较大,可请顾客在总台附近的休息台坐下好好的安抚顾客,待耐心倾听顾客倾诉后,再行处理第一环节。内部处理把握原则:首先要维护企业利益;其次要维护员工利益;最后再考虑顾客利益。

  程序二:专柜导购员/营业科主管

  Ⅰ、导购员权限:商品自出售之日3天之内,不污不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凭有效凭证(购物小票第三联或发票),导购员有权为顾客办理退、换货手续(化妆品、黄铂金、珠宝玉石、钟表、内衣等商品除外)。

  注:遇到情绪特别激动的顾客或专柜与顾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如:不在“三包”范围内或商品影响第二次销售、顾客无法提供小票、超过3天期限的、明确不属于退换范围内的商品)时,切记不可与顾客争吵,及时联系商场负责人来处理。

  1、程序:

  核查购物凭证及商品→判断并作出处理意见。

  1)符合规定的开具红票→主管签字→办理换、退手续。

  2)不符合规定的,立即转入第二程序,请营业科负责人处理。

  2、基本用语:

  1)“请出示您的购物凭证及商品,谢谢。”

  2)“请稍等,我去给您办理(退)换货手续。”

  3)“对不起,我无权处理,我请我的主管来解决。”

  3、该程序操作要点:

  1)符合退、换货要求的顾客,导购员应该热情、及时、礼貌的按照顾客要求办理手续,严禁冷淡或怠慢顾客。

  2)当导购员无权处理(或无法满足顾客要求)时,应立即将顾客带离卖场,以防止在卖场内出现争执,从而影响整个卖场的正常营业。

  3)能退或不退的商品以退为主,能换或不换的商品以换为主,能修或不修的商品以修为主。应尽量可能的向消费者倾斜。

  Ⅱ、营业科室(经理、科长、主管、营管员)权限

  根据有关的法律及其公司的有关规定受理本部门发生的顾客投诉。

  1、程序:核查购物凭证及其商品→记录《顾客投诉意见表》→判断,并作出处理意见→无法处理的,立即联系稽查科。

  ① 商品确定有质量问题则给予办理修、换、退等手续。

  ② 无法判断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的,建议顾客送法定机构检测后处理。法定机构无法立即作出处理意见的,应及时告诉顾客答复的时间和方式。

  2、基本用语:

  1)“对不起,因为技术和设备有限,我们无法判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建议您是否去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咨询或做一个质量鉴定,我们会根据鉴定结果作出妥善的处理的”。

  2)“对不起,我们需要时间进行调查,请您留下姓名和联系方法,我们会尽快和您联系的”。

  3)“对不起,这已经超越我们的处理权限了,但是,我可以带您去稽查科解决问题”。

  操作要点:部门在处理顾客投诉时,应尽量一个人进行处理,避免太多人在场,尽量考虑消费者的利益。进行情绪安抚。

  程序三:稽查科

  1、权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即:消法、民法)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受理营业科未解决的投诉问题。遇到无理的顾客可联系消协等权威部门来解决。

  2、程序:

  核查购物凭证及其商品→记录《CCL》→与被投诉专柜核实投诉经过→作出处理意见→通知顾客并回复投诉转入部门→无法协调处理的,立即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请所有投诉人员根据《以顾客为主的个性化处理投诉规范》来处理投诉)。尽量不出商场,把问题解决。

  3、该程序操作要点:

  稽查科对营业科转入的投诉,在接待时间要快,用词要准确,不能含糊,对法律要熟悉。同时应果断地做出处理意见,以减少投诉的复杂性,从而有利于营业科执行和操作。

  最后:我们要总结顾客的意见,吸取教训,提出相应的对策,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在每周例会上进行通报,告之本周各专柜投诉案例及处理结果,将此结果作为奖罚的重要依据。投诉处理部门要每月拿出一份《顾客投诉处理反馈报告》,对当月投诉案例进行总结、分析,为领导制定决定提供依据。

  备注:因商品、品质、价格等因素引起的客诉,必须反馈物价质检,必要时有物价质检出面协调。后附《以顾客为中心的投诉处理规范》制度。在处理投诉时,请结合它一起使用。

  附:《顾客投诉处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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