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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操作规程(6)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6)

  电气人员在工作时应集中思想,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使用测电笔前应事先在有电处证明测电笔性能良好,测量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事故。做到“装的合理、用的正确、修的及时、拆的彻底”。

  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电气设备上。

  工作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符合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相关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泡沫灭火器和水扑救。

  工作结束后,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清理现场后,工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采编:www.pmceo.cOm

篇2:机车蓄电池充电工操作规程(2)

  机车蓄电池充电工操作规程(二)

  1.充电前的检查:

  1.1检查电瓶联结线是否连接牢固并保持双回路,液面高度是否在规定位置(高出极板15-20mm)。

  1.2检查电瓶上有无金属物及工具,清除电瓶上的杂物后再旋开透气胶盖。

  1.3检查插销插座是否完好,正负极是否接对,负荷电缆有无破裂。

  1.4检查整流设备是否完好,调压电位器是否在最小位置,各表指示是否在零位。

  2.操作程序

  2.1插上防爆插销,这时候直流电压表所指示电压为电瓶电压。

  2.2合上配电屏上所充整流器开关,再合上整流器上的空气开关。

  2.3将转换开关搬至“常规”或“快充”位置,按下直流接触器的启动按钮,此时直流主回路接通。

  2.4将调节电位器顺时针旋转,此时电流由零逐渐上升,当电流达到需充值时,应停止调节。

  2.5充电过程中应每隔两小时检查一次整流器电流,电压表读数是否正常。检查每组电池的温度和电池中反应状况,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2.6充电结束后,应先将电位器反时针旋至零位,按下直流接触器停止按钮,再将转换开关搬至零位。

  2.7拉掉整流器空气开关,再拉掉配电屏上的开关。

  3.安全注意事项:

  3.1电瓶室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以免引起氢气爆炸。

  3.2室内严禁吃食物,以免引起铅中毒。

  3.3搬运硫酸不准用肩扛、背,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抬运。

  3.4电瓶液面高度不合规定或电瓶内是干的未作处理前严禁充电,以免损坏电瓶。

  3.5在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如超过此值应采取降温措施或降低充电电流。必要时停止充电两小时等温度降至30-350C后,方可再正常充电。

  3.6配制电解液时,不准将蒸溜水倒入硫酸内,只能将硫酸慢慢地倒入蒸溜水内。

  3.7电瓶必须经常保持充足电状态,不准使用未充足电的电瓶。放电后的电瓶要及时充电,放置时间不准超过二十小时。

  3.8注液孔上的胶盖必须拎紧,以免机车运行时由于颠簸使电解液溅出。胶盖上的透气孔必须畅通,否则电池内气体压力增高可能使电瓶壳破裂。

  3.9每周应检查一次电解液的比重,每口电瓶的比重必须保持在1.25-1.26之间,对不合标准的电瓶应进行调整。

  3.10装配电瓶时,搬运要小心,放置电瓶不准倒立,倒放或剧烈碰撞,以免损坏电瓶极板。

  3.11组装电瓶时,“+”、“-”极不能接错。组合后应严格检查,电瓶之间要卡牢,以免在运行中振动损坏电瓶。

篇3:外线电工操作规程(2)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二)

  第一节、一般规定

  1.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一切工作人员。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参加劳动的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学习,方可到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不得独立工作。

  3.本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检每年一次。

  3.2具备电的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方准工作。

  3.3学习紧急救护法,首先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4在工作前、工作中不准喝酒。

  4.本工种工作人员对本规定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本工作者,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5.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接受教训,制定出防措施。

  第二节、线路巡视

  6.巡视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在夜间、暑天、大雾天及事故巡线,必须由两人进行。

  7.单人巡线时禁止上杆塔。

  8.巡线应由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上风侧前进,以免发生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9.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外,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等候处理。

  第三节、线路检修及维护

  10.线路停电检修要执行停电工作制。停电后,要在线路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11.工作负责人应负下列责任:

  11.1工作开始前向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11.2正确的、安全地组织工作。

  11.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好安全措施。

  12.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13.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范围内工作,应设监护人,工作场地要有一名安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14.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安全员不准离开现场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带电线路的电杆,一般的检修工作应互相之间做好监护。

  15.在变压器台上低压侧进行电气测量时,要注意不触及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和工作人员触电。

  16.测量带电线路的驰度,交叉跨越距离,严禁用皮尺、钢尺,可用测量仪器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7.电杆、变压器,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带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断开的接地线。

  18.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

  19.上树砍剪树木,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以及锯过或砍过未断树木,人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注意马蜂,并系好保险带。

  20.树木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拉离导线离开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若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在导线未停电进行处理。

  21.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应有专人监护,不得有人逗留,防止砸伤行人。

  22.工作中遇有雷电来临或远方有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第四节、杆上工作

  23.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工作是否完备合格,登杆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烂严重者,应采取可靠措施方可登杆。

  24.新立电杆在基坑未填平夯实前不准登杆。

  25.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物件上,不许系在横担端头上,栓好保险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牢靠。

  第五节、变压器台上工作

  26.在变压器台上、电容器台上工作,至少要有两人进行。并且必须对电容器、变压器放电。

  27.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位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28.拉合高低压保险,须使用绝缘用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保险。

  29.变压器台上的预防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30.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是否牢固。

  第六节、立杆、撤杆

  3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组人员讲明起立方法,注意事项,明确分工,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工序的情况。工作中对指挥人员的命令有意见或发生了异常情况,应向指挥人提出,但操作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

  3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应设人看护。

  33.设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坑、石头代替地锚,必须经工作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34.起重杆塔应用安全可靠的起重设备,当杆塔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并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并注意各侧拉绳。

  35.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能左右倾斜。

  36.杆塔起吊过程中,除指挥人员、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杆高1.2倍的距离以外。

  37.起吊杆塔用的拨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3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两侧,并有人专人监护。

  3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杆塔下工作人员中应戴安全帽。

  40.使用中,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应系在电杆适当的位置,防止电杆倾倒。

  41.在撤杆工作前,拆除杆上导线时,应先检查电杆根部,并采取防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先套好拉绳。

  4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回土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第七节、放线、撤线、紧线

  43.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检查紧线工作是否良好。

  44.交叉跨越各种线路和通过线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

  45.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轮转动应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防碍物或采取相应措施。

  46.放线、紧线中遇有防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受力转角外侧,并发出信


号。

  47.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应派专人看守,发生易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木杠工作的信号。

  48.放线质量要求:

  48.1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障碍,采取防止磨损导线的措施。

  48.2放线滑轮要灵活,并使用铁滑轮。

  48.3导线在同一截面处损伤要符合下列要求:

  48.3.1单股损伤深度不大于直径的1/2。

  48.3.2损伤面积为导线损伤处总面积的5%以下。

  48.4导线损伤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接:

  48.4.1钢芯断裂。

  48.4.2在同一处磨损或断股的面积超过总面积的25%。

  48.4.3打结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48.5钢绞线七股断裂一股者,必须割断重接。

  49.紧线质量要求:

  49.1紧线工作前必须在杆基全部埋好,耐张杆拉线全部装设好后,并在横担上作

  好双面临时拉线时,方能进行。

  49.2紧线时导线应按当时温度下降10℃考虑。

  49.3驰度的误差在挂线后检查,应不超过+5/-2.5℃但其正误差最大值就不大于

  500毫米。

  49.4每根导线的弛度应力求一致,允许误差不大于下列标准:

  49.4.1水平排列不大于200mm。

  49.4.2三角排列者不大于300mm。

  49.4.3排好的导线上不应有树枝杂草等物。

  49.5附件安装:

  49.5.1绝缘子安装前应清除表面尘垢及附着物。

  49.5.2悬垂绝缘子串的倾斜不应超过5℃。

  49.5.3铅包带每端露出10-30mm,铅包带缠绕方向应与导线线股方向一致。

  49.5.4穿钉及弹簧销子的穿入方可的规定:

  49.5.4.1悬垂绝缘子上的穿钉及销子,两边线一律向外穿,中相面向受电侧由左向

  右穿。

  49.5.4.2耐张绝缘子串上的穿钉及销子一律向下穿。

  49.5.4.3穿钉成水平时,开口销子的开口侧应向下。

  50.拉线质量要求。

  50.1U型环的选用

  50.1.1拉线为35-50mm2时,选用Φ16的U型环。

  50.1.2拉线为70-100mm2时,选用Φ19的U型环。

  50.1.3拉线为2×70 mm2时或150 mm2,选用Φ25 mm的U型环。

  50.2采用楔型线夹连接拉线,拉线两端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0.2.1楔形夹内壁应光滑,其楔板与拉线的接触应紧密,在正常受力情况下列滑动

  现象,安装时不得损伤拉线。

  50.2.2拉线断头端用元丝绑扎30 mm,并露出线夹200 mm,(上端)及400 mm(下

  端)。

  50.2.3下楔形线夹螺杆露丝长度应不大于全部可调部分份的1/3,并应尽可能一次

  调整好且予以封固。

  50.2.4拉线弯曲部份不应有松股及各股受力不均现象。

  51.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m以外,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52.跨接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应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53.跨越架必须牢固,在新架线路横担长3m,并与线路中心线一致,从带电结束线路下面拉线时必须防止导线产生振动或通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在危险范围内的措施。

  54.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或棕绳,接近带电附近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55.跨越架与带电体间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KV):3-10m

  水平与垂直距离(m):1.0m

  对地线距离:0.5m

  56.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3-10)KV,安全距离:0.6m。

  57.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米):

  铁路 公路 低压线路

  水平 2.5 0.5 0.5

  垂直 6 5.5 0.6

  第八节、挂接地线

  58.线路经验电确认无电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若有感应电压反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59.用杆架放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60.挂接地线时,应先挂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联接可靠,拆地线时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载绝缘工具、手套,人体不得触及导线。

  61.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埋深不得小于0.6米。

  62.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铜线组成,其面积不小于25mm2。

  63.带电作业有关操作规定按 “电业安全规程”执行。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篇4:内线电工操作规程(2)

  内线电工操作规程(二)

  第一节、一般规定

  1.班长负责全班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安排和检修质量。

  2.对检修过的电气设备应建立检修质量卡片,将检修人员、设备编号、绝缘电阻和存在的问题记录下来。

  3.检修过的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投入运行后发生的电气故障,检修人应负主要责任。

  4.检修和未检修的电气设备要分放整齐,保持设备库存室和工作室的整洁。

  第二节、电动机的修理

  5.在现场检修电机时,必须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应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可能导电的导线头应用绝缘材料包扎好。

  6.电机起吊只准栓挂在起吊环上,起吊装置应牢固可靠,吊运时,应防止损伤电机绝缘、防爆面及附件。

  7.电机转子放置、搬动时,应有防止滚动及碰撞的安全措施。

  8.外壳无可靠支撑面的电机(如机车牵引电机),必须垫稳后方可分解或装配。

  9.抽出或装入较大的电机转子时,必须用加长管托住,禁止硬拖。

  10.组装发现电机卡住时,只能做微量起落,消除,不得进行锤击。

  11.在组装直流电机绽子主极、辅极及辅助绕组时,需用专用绳索吊装,不得损伤绝缘,紧固磁极不得将手伸进空隙内。

  12.嵌线作业的安全规定:

  12.1 线槽内不得进入杂物。

  12.2 轴与嵌线架要垂直,线嵌到1/3时,应用方木顶住偏长正面,转子不准竖放在地面。

  12.3 直流电机转子竖立起吊时,应检查吊环及轴头螺纹,保证良好。转子竖放在回转座上时,必须稳妥。

  12.4 要防止线头扎眼扎手。

  12.5 嵌线作业时,应随时检查顶尖牢固情况,不得将脚伸到工作台下面。

  12.6 绑扎钢丝绳及调整拉力时人不要面对钢丝绳。

  12.7 焊接整流子时,烙铁温度不得太高,防止松香起火。

  12.8 嵌线工作完毕,应将电机垫稳并覆盖好,防止杂物进入电机内部。

  13.电机转子动平衡校验的安全规定:

  13.1 必须按动平衡机的操作说明书操作。

  13.2 被校的转子应事先清扫干净。安装时,转子与平衡机滚动轮不得撞击,转子与万向联轴器未固定好,不得开车。

  13.3 附加的平衡块必须固定牢固。

  13.4 校验或调试中出现异响、异味或异状时,应立即停校处理。

  13.5 应经常检查电测箱的干燥剂,失效时应立即更换,在长期停用中,应对电测箱定期预热30分钟。

  13.6 工作完毕,应将平衡机用防尘罩罩好。

  14.浸漆的安全规定

  14.1 浸漆场地应有消防器材,禁止吸烟及明火。

  14.2 浸漆时,应戴口罩、手套、防止油漆、溶剂接触皮肤。

  14.3 浸漆场所应有通风设备。

  14.4 要轻拿轻放工件,以免油漆溅入眼内。

  14.5 浸漆场地禁止拉临时电线,应使用防爆照明灯。油漆和溶剂应放在指定位置,加盖密封保管。

  15.电机干燥的安全规定

  15.1 绕组浸漆后,必须滴漆或甩漆1小时后方可进入干燥箱。

  15.2 电机置于干燥室预热或干燥时,要放稳垫牢,不得重迭放置。

  15.3 干燥过程中,应经常监视温度变化,发生冒烟或火花,应立即停电处理。

  16.喷漆作业的安全规定:

  16.1 禁止用氧气喷漆场所禁止烟火,非喷漆人员不得在作业场地逗留。

  16.2 在容器内进行喷漆作业时,应及时出外换气,容器外层设人监视。

  17.检修后的电机必须经过电气试验后,容器外层设人监视。

  第三节、变压器的修理

  18.修理的一般规定和要求

  18.1 变压器的安全气道堵塞或油枕冒油时必须进行修理。

  18.2 瓷套管严重放电、损伤时,必须进行修理。

  18.3 变压器运行中内部噪音增高,音响不均或有劈啪声,应进行检修。

  18.4 在正负荷茶和冷却条件下,油温不正常或不断上升时,必须进行检查修理。

  18.5 变压器严重漏油,油枕内油面经常发现低于最低油位时,必须进行修理。

  18.6 变压器更换线圈或绝缘后,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18.7 变压器不更换线圈或绝缘时,在相对湿度为75%以下的空气中停留时间不超过8小时,可不进行干燥处理。

  18.8 变压器在修理中若自身的温度比周围空气温度高出5摄氏度以上时,在空气中停留时间可适当延长,修理时,变压器在空气中停留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或空气温度较规定时间值高,应对绝缘进行是否受潮的鉴定。

  18.9 变压器进行解体修理时,应作拆卸记录,绘制原样草图,草图记录应包括绕向、线圈尺寸、出头位置、线圈连接、绝缘距离、分接头位置与编号,引线连接长度以及铁芯各级片数、位置等。必要时在零件上作出标记,以避免混装或错装。

  19.一般修理

  19.1 变压器油泥的清洗

  19.1.1 油箱和铁芯上的油泥,可用铲刀刮除,再用不易落绒的布或纱擦干净,再用变压器油冲洗。

  19.1.2 线圈上的油泥,要用手轻轻抹去,对绝缘已脆弱的线圈要十分小心不要损伤绝缘。

  19.1.3 全部芯子清洗油泥后,再用干净的变压器油流冲洗一遍,用过的油必须经过处理才可使用,变压器油垢不可用碱水冲洗。

  19.2 变压器漏洞修理

  19.2.1 变压器若因焊缝壳体漏洞,必须吊芯,将油放净,然后按焊接容器的规定进行焊补,不得马虎。

  19.2.2 变压器若因密封垫漏油时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切不可盲目紧固夹持件,以免损坏其他部件。

  19.3 分接开关修理:

  19.3.1 触头表面不应有灼迹和疤痕,损坏严重时必须更换。

  19.3.2 触头的接触压力必须调整平衡,保持触头表面的光洁度。

  19.3.3 修理时应将触头表面的污垢、分解物和拉化膜等洗净。

  19.3.4 分接开关的手柄位置与触头的接触应准确一致。

  20.铁芯的修理

  20.1 若矽钢片表面漆膜已坏或局部损坏时,必须进行涂补或将原残漆去除另外喷刷新漆膜。

  20.2 修理时发现矽纲片已坏,更换新的矽纲片。

  20.3 叠装铁芯时,每叠一级打齐一级。打齐时要垫黄铜或木块,不准用铁锤直接敲打,以免弯曲或卷曲。叠装完一级后,要测一下叠加存度和两条对角线的差,以正铁芯平行四边形。

  20.4 变压器在修理时,必须按要求牢固接地。

  20.5 铁芯绑扎系用玻璃带,一般中小型变压器的绑扎厚度为2mm(16层)。

  20.6 铁芯柱绑好后,送入烘炉中进行烘干,炉温可控制在102-105摄氏度,干燥8-12小时,出炉后要晾干,等玻璃粘带硬化后方可拆下铁芯柱上的临时夹具。

  21.线圈的绕制

  21.1 重绕制变压器时,应注意使新线圈导线直径三相要一致。

  21.2 线圈的绕向必须保证正确无误,否则不能组装。

  21.3 变压器修理线圈重绕时,应保持原来线圈的换位方式(完全换位、分组换位和均布换位)。

  21.4 层间绝缘应保持原来水平,不得随意减少和改变绝缘材料。

  21.5 线圈绕制后需送入烘炉进行干燥处理,其温度不得高于110℃,不得低于100℃。一般要求绝缘电阻值连续6小时保持稳定时,干燥工作可以结束。

  21.6 线圈干燥后,浸漆前在室中保留时间不超过12小时。

  21.7 浸漆时,线圈温度在70℃-80℃间,浸入漆面后10分种以上,待漆面不再翻起泡沫为止,取出成圈后,滴尽余漆(约30分种),使线圈各处不存有漆泡和漆瘤为止,再放在干净地方晾干一小时。

  21.8 烘干入炉的温度为60℃,70-80℃预热3小时后,再升高到110-120℃烘干,一般约20小时左右,以漆完全干透为止。

  22.绝缘油的处理

  22.1 当绝缘油酸值超过规定时,应送专门机构处理。

  22.2 当绝缘下降和有杂质时,采用压力过滤法处理。

  22.2.1 滤油前应将全部设备和管道冲洗干净。滤油纸应为中性,使用前放在80℃烘箱内干燥24小时。

  22.2.2压力滤油机铁滤框间一般放置2-3张滤油纸,过滤时平均每小时更换一次滤油纸,更换后的滤油纸应烘干后再用。一般消耗定额约为1桶油用1千克滤纸。

  22.2.3压滤机工作压力为0.4~0.5MPa,当超过0.6MPa时,应检查是否堵塞或滤纸是否饱和。

  22.2.4滤油过程中,应每小时取样进行击穿强度试验,直到合格。

篇5:井下电气维修工(电工)操作规程

  井下电气维修工(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凡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并受过触电急救、人工呼吸的培训。

  2.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采掘各巷道系统、通风系统,熟悉所辖区域的供电系统。

  3.按规定经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有关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独立从事工作。

  二、停送电工作

  4.停送电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⑴ 6千伏高压停送电必须坚持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其办法与地面高压停送电制度相同。

  ⑵ 6千伏高压停送电工作票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签发,并以调度室同意,做好区域人员撤离,排放瓦斯安全工作后,方能执行。

  ⑶高压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二人作业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情况下可由一人操作。

  ⑷660V以下电压的整个系统停、送电,由停、送电单位书面申请,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同意签字,经调度室做好安排后,由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⑸采区变电所低压分路开关停送电,由维修单位或维修人员直接向调度室报告,经同意后即可操作。

  ⑹“三专”电气设备停电,一般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向机运科报告,经机运科同意,调度室安排后,第二天才能实行。在有故障情况下,可先停电,但停电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⑺操作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⑻停电后,必须验电,闭锁挂牌,并留有专人守护后,方能从事工作。

  ⑼掘进区域停电后,送电程序按排放瓦斯规定执行。

  ⑽停电时,必须先停负荷,后停主线路,以免造成跑车及掘进瓦斯积聚来不及撤人的事故。

  三、电器检修

  5.电器检修必须熟悉电器原理图及接线图,准确做出事故定性判定。

  6.电器、电缆漏电事故,有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控制的分路开关无低压选漏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低压总馈,此时应根据保护方式以判别漏电线路。

  7.电器、电缆、开关负方短路,一般引起磁力开关烧断熔断器或分路开关跳闸。或开关电机综合保护动作。可根据熔断器熔断开关、跳闸分路开关及电机综保的负方寻找短路点。

  8.电机故障可根据电机发热程度,接线室内气味,电气绝缘程度等判定是否烧毁,电压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缺相,是否过负荷等判定故障。

  9.变压器可根据油位、温度、输入输出是否平衡,有无异响等现象判定事故。

  10.高压开关可根据合闸动触头是否顺利插入静触头,机构是否打滑,输入是否缺相,隔离刀闸是否接触良好等判定故障。

  11.电煤钻综保等电气可根据本身的指示判定故障性质。

  12.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程度,可就地检修或更换设备、线路。

  13.设备检修后,应测试绝缘,清理工具,防爆面处理,检查失爆后,方可通电试车。

  14.设备检查不能直接发现故障需用摇表检查时,应根据瓦斯浓度按规定执行(瓦斯浓度1%以下)。需带电测试时,应拟定专门措施,经机运科批准后才能实施。

  15. 所修设备主方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检修。

  四、电气试验、检查

  16.检漏继电器必须每天试验一次。试验时,对“三专”电器,应先合上试验开关,然后试验。其它低压系统,也应视绞车等突然停电会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电器未开动时,方能试验。

  17.远方漏电试验应按照低压供电系统和试验规程选择试验点,制定专门措施,由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

  18.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8.条、第449条、第450条和第451条的规定。

  19.井下电气的日常检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井下电气线路每天、每区域必须派专人进行巡检。巡检下述内容:

  ⑴电器、电缆失爆检查。

  ⑵电缆悬挂是否符合规定。

  ⑶各接地极、接地线是否损坏,是否符合规定。

  ⑷各电器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⑸各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整定值是否与名牌值相符合。

  五、电器安装

  21.采区变电所和采区工作面新安装时,安装人员必须熟悉设计的供电系统图及安装区域巷道。

  22.安装前应按标准化要求验收采区变电所硐室是否合格,巷道有无电缆挂钩等安装条件是否具备。

  23.安装前应按质量标准检修、试验电器和电缆,并按防爆标准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入井安装。

  24.安装中如无与设计图纸相符合的电器、电缆,安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经设计人员同意并重新计算整定后,方能实施。

  25.采区变电所安装后,经主管部门验收批准送电,方能投入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命令送电。

  26.零时拆搭火的电器设备,由主管部门出具搭火通知后,施工单位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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