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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案例:操作方法不当 未戴防护眼镜左眼失明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安全事故案例:操作方法不当,未戴防护眼镜左眼失明

  事故经过及概况:

  1980年2月1日,某某修造厂副厂长许某,见到正在进行更换5t卷扬机电动机轴承套的工人,用拔盘器取轴承套取不下来,就上前帮助拆卸,左手拿扁铲,右手拿手锤,正面斜着身体,用扁铲顶着轴承锤击,扁铲尖碎裂,铲渣飞起击中许的左眼下部,造成失明,构成重伤。

  事故原因及教训

  (1)操作方法不当,操作人员应站在被击物的侧面,而不应站在正面。

  (2)操作人员没戴防护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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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石油化工厂渣油罐爆炸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石油化工厂渣油罐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4年3月31日,某市石油化工厂渣油罐发生爆炸火灾事故,波及20余米处的两个容积为1800立方米的汽油罐发生爆炸起火,造成16人死亡,6人重伤。炸毁油罐三个,烧毁渣油169吨,汽油111.7吨,还有电气焊具、管道等,直接经济损失45万余元,全厂被迫停产达两个多月。

  1984年3月初,该厂为解决燃料渣油的质量问题,决定将原液控塔搬迁到500立方米燃料渣油罐南侧8.3米处,此项工程由保定合成鞣剂厂承包施工。在工程即将结束的3月31日16时25分,施工人员在液控塔最上一层平台的北侧进行电焊作业,电焊火花点燃了从渣油罐顶部放空孔溢出的可燃气体,引起渣油罐爆炸起火,摧毁距离8.2米远的防火墙,进而引起距该罐20米远的两个汽油罐(各1800立方米)起火爆炸,火灾覆盖面积5000平方米,当晚9时35分扑灭,历时5小时10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违章输送渣油,造成油温过高,罐区形成可爆性气体。锅炉车间450立方米渣油罐,原为锅炉燃料油罐。在今年3月30日用此罐改非常压渣油前,该厂领导对此方案未交设计部门按有关专业国家规范进行设计,也未经热力学计算,未加任何换热、冷却装置及其它安全防范措施,违反了石油部炼油厂油品贮运工艺设计第二节“油罐内油品的贮存温度一般不高于90℃,如操作上有特殊要求,热油可以进罐,其进罐温度不高于120℃,热油罐的基础应加特殊处理”的要求。当3月30日10点365℃高温的热渣油从常压塔底出口通过管道输入该罐时,虽经管道自然降温,但经30个小时输送,进入油罐时温度仍然过高,因此产生大量瓦斯,与罐内空气混合形成可爆性气体这种气体充满油罐后,即从罐顶透光孔、量油孔、排气孔向罐外溢出,形成爆炸危险区域。

  2.违章进行明火作业。3月31日16时25分左右,市氧气厂职工刘某、王某在渣油罐南侧距罐8.3米处的液控塔上进行电焊作业,电焊火花与罐外溢出的可爆性气体相遇起爆炸,罐内渣油喷出酿成火灾。

  3.单位领导不尊重科学,不重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该厂是1972年从部队接收过来的一个小炼油厂,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的,总体布局和一些设备本来就不甚合理,存在许多危险因素,由于厂领导重生产轻安全,对于潜在的危险因素没有认真进行解决,终于造成这次恶性爆炸火灾事故。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该厂机动科科长田某,安排明火作业时不办理动火手续,不采取安全措施,是这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撤销其行政职务,开除党籍,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副厂长梁某、李某,不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批准,擅自决定搬迁液控塔,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不布置安排,对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提出的“动火管理混乱”问题置之不理,是这次事故的直接领导责任者,撤销梁、李二人的行政职务,开除党籍,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保定市化工公司经理兼保定石油化工厂副厂长孙某,违章建罐,带头破坏动火制度,负有领导责任,撤销其行政职务。

篇3: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抱省事心理违章作业,不幸挤压身亡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抱省事心理违章作业,不幸挤压身亡

  事故概况及经过:

  20**年1月28日,四川省某磷矿化工厂磷铵车间磷酸工段化工一班操作工王某,在对磷酸工段盘式过滤机辅料情况检查时,致发生盘式过滤机翻盘叉及翻盘滚轮、导轨立柱、导轨挤压、辗压伤害事故,致王某左腰部、后背部挤压伤、双腿大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

  20**年1月28日0时30分,确铵车间化工一班值长陈某、班长秦某、尹某、王某等人值夜班,交接班后,各自到岗位上班。陈某、秦某俩人工作职责之一包括到磷酸工段巡查,尹某系盘式过滤机岗位操作工,王某系磷酸工段中控岗位操作工,其职责包括对过滤机进行巡查。5时30分,厂调度室通知工业用水紧张,磷酸工段因缺水停车。7时40分,陈某、尹某、王某3人在磷酸工段三楼(事发地楼层)疏通盘式过滤机冲盘水管,处理完毕后,7时45分左右系统正式开车,陈某离开三楼去其它岗位巡查,尹某在调冲水量及角度后到絮凝剂加料平台(距二楼楼面高差3m)观察絮凝剂流量大小,尹某当时看到王某在三楼过滤机热水桶位置处。经过一分多钟,尹某突然听见过滤机处发生惨烈的叫声,急忙跑下平台楼到操作室关掉过滤机主机电源,然后跑出操作室看见王某倒挂在过滤机导轨上。尹某急忙呼叫值长陈某和几个工人,一齐紧急施救。当时现场情况是:王某面部向上倒挂在盘过导轨上,双手在轨外倒垂,双脚在导轨(固定设施)和平台(转动设备,已停机)之间的空档(200mm)内下垂,大腿卡在翻盘叉(随平台转动设备)与导轨之间,已明显骨折。施救人员迅速倒转过滤机后将王某取出,并抬到磷酸中控室(二楼),经紧急现场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8时25分死亡。

  事故原因与性质

  经事故调查小组多次现场考证、比较、分析,一致认为致伤原因如下:

  (1)死者王某自身违章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直接原因。一是王某上班时间劳保穿戴不规范,钮扣未扣上,致使在观察过程中被翻盘滚轮辗住难以脱身,进入危险区域;二是王某在观察铺料情况时违反操作规程,未到操作平台上观察,而是图省事到导轨和导轨主柱侧危险区域,致使伤害事故发生。

  (2)王某处理危险情况经验不足,精神紧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当危险出现后,据平台运行速度和事后分析看,王某有充分的时间和办法脱险。但王某安全技能较差,自我防范能力不强。

  (3)车间安全教育力度不够,实效性不强,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王某虽然参加了三级安全教育,且现场有规章、有标语,但出现危险情况后,针对性、适用性不够,说明车间安全教育力度、深度和实效性不高,有待加强。

  (4)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通过王某劳保用品穿戴和进入危险区域作业可以看出,虽然现场挂有操作规程,但当班人员对王某的行为未及时纠正,说明职工在“别人的安全我有责”和安全执规、执法上还有死角,应当引以为戒。

  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注重针对性,加强实效性,特别是第二、三级安全教育要讲个性,讲个体,讲个案,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做到安全知识和技能人人理解,人人掌握。

  (2)加大安全工作的执规、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我的安全我负责,别人的安全我有责”,相互监督,相互关心。

  (3)对事发地点盘式过滤机周围增设一圈防护栏,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4)加强节假日的安全工作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做到劳逸结合,有张有弛,警钟长鸣。

  (5)加强安全管理,认真扎实地落实安全工作严、实、细、快的工作作风。勤查隐患,狠抓整改,防患于未然。

篇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为赶进度不置换检修时煤气管道爆炸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为赶进度不置换检修时煤气管道爆炸

  1998年7月10日23时20分,河南省某化肥厂原料气车间,因检修10000m3大气柜,倒换5000m3小气柜,在煤气管道抽加盲板过程中,由于煤气管线内存有残余煤气,管道置换不彻底,发生一起煤气管道爆炸事故,造成全厂2个系统(合成氨、甲醇)停车数小时,2名检修工重伤,3名轻伤.

  1.事故经过

  该厂原料气10000m3气柜钟罩,由于长期与水接触使用,腐蚀严重,经多次检修补焊防腐刷漆,以致轨道移动变形,接触面不平滑。7月10日14时30分,大气柜西部牛腿处钢板突然撕裂(1000*300mm),气柜从6500m3高度急剧下降,合成氨系统被迫紧急停车。由于大气柜整修需要一周时间,为减少生产经营损失,决定从煤气管道三通处加装隔离盲板,将甲醇系统5000m3(小气柜)倒换到合成氨系统,坚持合成氨尿素生产,甲醇系统停车。7月10日下午,厂有关领导、有关处室、原料气车间共同商定大气柜检修以及倒换小气柜加装盲板方案,安排原料气车间承担倒换气柜加装盲板任务。要求:在抽加盲板作业之前,联系氮气对煤气管道进行置换1.5h。当时由于氮气紧张(甲醇系统、合成氨系统净化都要用氮气),置换煤气管道氮气停供,又因要求7月11日凌晨1时完成抽加盲板任务,所以作业时间较紧,没有继续置换,就于10日20时开始抽加盲板作业,22时分别卸装2个法兰口,在用刮刀、螺丝刀清理法兰口时,23时20分突然发生爆炸,管道两端盲板一块炸飞70余米,一块在管道内炸行30余米至弯头处将管道击破,管道三通盲板处,正在检修作业的5名职工,2名被爆燃火焰烧成重伤,3名轻伤。

  2.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按照化工抽加盲板作业规定,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加盲板,可以不置换作业,但必须系统卸压并保持正压,以防空气吸入。此次抽加盲板,因气柜破裂,无法保持正压,因此必须进行置换,但因氮气紧张不够用,没有将管道置换合格,消除部分残余煤气,是事故发生的主要直接原因。其次,当法兰口打开后,由于夜间气温较低,管道内残余煤气冷却,体积缩小,将空气吸入管道,在法兰口附近形成混合爆炸气体。再次,由于检修作业人员使用铁质工具碰撞产生火星,引爆管道内爆炸气体。

  2)根本原因:

  (1)检修方案中,各项安全检修措施没有严格认真落实,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检修中忽视安全,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抛之脑后,当成一句空话,各种动火证、登高证没有起到监督作用,缺乏安全检修意识。

  (2)检修作业人员,多年习惯性违章作业(化工易燃易爆设备检修时,严禁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工具,避免产生火星)。检修人员安全知识缺乏,在没有安全措施做保障时,为了赶进度,盲目进行作业。

  3.事故预防措施

  (1)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发生原因,落实责任,用活生生的典型案例在全厂开展“遵章守纪,安全检修”大讨论,吸取事故经验教训,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规章制度,严格禁止忽视安全的习惯性违章作业,树立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2)抽加盲板检修作业时,必须制定管道联系和盲板流程图,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落实具体事项,明确责任人,办理抽加盲板动火分析,管道置换残余煤气必须合格。

  (3)不许用铁器敲打存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以防产生火星,必须用铜质工具,如无此防爆工具,必须涂以黄油、甘油杜绝产生火星。

  (4)检修作业人员要穿戴防毒面具,严禁穿带钉鞋和携带火种,架空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

篇5:安全生产事故案例:X油田3.22物体打击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某油田“3.22”物体打击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年3月25日,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钻井公司40538钻井队在沧州市旧州官34-10井场搬迁钻机。9时30分左右,大港油田运输公司(整体带资分流,属民营企业)港狮分公司吊车司机桂某,操作牌照号冀J-13117轮式25吨起重机进行钻台右前角梯子吊卸作业,钻工何某、王某在钻台上将绳套挂在梯子两侧吊耳上,吊车司机在吊起梯子向顺时针方向转杆并下放梯子过程中,与放置在地面上的另一梯子护栏刮碰,钢丝绳套从梯子吊耳上脱出,坠落的梯子将站在现场进行辅助作业的钻工梅某击中,造成其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1.直接原因:吊车司机移动吊卸的梯子速度过快,在操作过程中边转杆、边拔杆、边放绳且放绳速度过快,移动的梯子底端与先前放置的梯子护栏发生刮碰,绳套从梯子吊耳上脱出,导致梯子坠落,将梅某砸死。

  2.间接原因:一是吊车司机在无起重指挥人员配合的情况下,盲目作业。二是现场起重指挥人员职责不落实。三是物件摆放位置不合理,吊放位置前方有物件阻挡吊车司机视线。四是场地狭窄且地面凸凹不平,出现紧急情况时逃生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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