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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是否可以规避甲方对工程量清单责任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总价合同是否可以规避甲方对工程量清单的责任?

  【条文】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

  1、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决定;

  2、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执行本规范;

  3、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范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内容

  从条文看,意思是明确的。也就是说,甲方一旦采用了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那么规范的条款仍然是要执行的。再看下面的条文:

  【条文】

  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3.1.2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上面这两条强制性规定,同样说明了招标人如果出现了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错误,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因此,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总价合同的造价不变有2个前提要同时具备:

  1、实际施工图与招标时的施工图一致,无设计变更发生

  2、实际施工内容和招标清单内容一致

  08清单应用以来,已经产生了相当多总价包干的工程索赔案例,施工方都通过08规范的这些条款,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越来越多的招标方、咨询单位开始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采编:www.pmceo.cOm

篇2: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20**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一、专业划分会更加精细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将原20**清单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

  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由此可见,清单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有针对性。

  二、责任划分会更加明确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原20**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由于原08规范中对一些定义区分较为模糊,“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了明确阐释。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原08规范中对解决风险的方式的强制性不够,“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且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由于原08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错误未做复查说明,“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5%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对低投标报价的适用性也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

  诸多由适用性改为强制性的条文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一些不够明确的地方做了精确的量化说明和修改补充:

  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新规范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a、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b、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

  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明,“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

篇3:工程量清单编制七大注意事项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七大注意事项

  一. 封面

  1.招标人要明确是业主,不是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公司.

  2.签字盖章的地方是即要签字也要盖章,不要只盖章不签字.

  3.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监督管理办法》中要求工程量清单的封面由编制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盖章。

  二. 填表须知

  填表须知必须有,因为它明确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在以往的投标文件中有的投标人由于对清单不是很熟悉,有修改工程量和改动计量单位。

  三. 总说明

  1.工程概况,要写明工程名称、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工程特征(层数、檐高)、施工现场条件、自然地理情况、抗震要求等。

  2.招标范围:一般说明是总包还是有部分分包或者分标段。如果有部分需要专业分包要明确哪一部分;如果是分标段要写的很明确各标段范围。

  3.编制依据

  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辽宁省实施细则及附录

  ③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设计修改、变更通知等技术资料

  ④相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和标准

  4.工程质量:要明确是合格还是优良,不要写市样板、省世纪杯、国家鲁班奖,这三个是奖项。

  5.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等。这里面要注意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如果在招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应按暂估价列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注明材料数量、单价、合价,便于投标人将其返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计取相关费用。

  6.预留金数额。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比如业主要求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土方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等。

  8.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格式,提供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见附表。(共12项,如果有特殊要求比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措施项目单价计算表也要注明)

  9.随清单附有“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应按其规定内容填写。清单编制人最好列出关注的材料价格。

  10.暂定材料价格表,是把在招标过程中没有明确材质、规格等在计价过程中容易出现很大差距的材料列出单价,并明确实际施工时由甲方认质认价(甲控),按实际发生调整。

  四.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1.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我省目前要求是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员签字、盖章。

  2.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以“吨”为单位,应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为单位,应保留二位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3.项目特征的描述要和图纸一致,因为对工程项目特征的描述,是各项清单计算的依据,描述的详细准确与否是直接影响投标报价的一个主要因素。如果图纸描述的不清楚要和设计单位勾通,免得漏项或者产生歧义,不要凭经验做法自己设计。

  4.由于楼面和地面的项目特征不同,包括的基层不同,因此尽管面层相同,也要把它们分开列项。

  5.清单出现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可做相应补充,在项目编码中以“补”字示之,注意要在分部分项工程的后面补。

  6.关于土方运距问题,如果招标人指定的弃土地点或取土地点的运距,则在清单中给定运距,若招标文件规定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弃土或取土地点及运距时,则不必在工程量清单中描述运距。

  7.注意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如清单计量单位中: 隔热、保温项目的单位m2 ;混凝土压顶单位是 m;石材窗台板的单位是m;门窗的计量单位按樘;地沟的计量单位是m;混凝土桩的单位是 根(或m)

  8.一些项目不单独编码列项,应包括在各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中。如:混凝土基础、砖基础、地沟中包括垫层;

  9.在《计价规范》附录A中油漆工程是同门窗工程同时发包的,而《计价规范》附录B中是单独发包的油漆工程。

  10.在《计价规范》附录A中防水、防潮工程是同墙、地面工程同时发包的,而《计价规范》附录B中是单独发包的防水、防潮工程。

  11.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不列施工方法(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投标人应根据施工方案确定施工方法进行投标报价。土石方开挖,招标人确定工程数量即可。开挖方式,应由投标人做出的施工方案来确定,投标人应根据拟定的施工方法投标报价。如招标文件对土石方开挖有特殊要求,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规定施工方法。

  12.招标人在编制钢筋清单项目时,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可将不同种类、规格的钢筋分别编码列项;也可分及以内和以上编码列项。

  13.不同楼层标高的混凝土量是否要分开列项应视工程的具体情况,由清单编制人决定。如不同楼层混凝土的综合单价差异较大,则应分别列项。

  14.金属结构中的螺栓要在钢筋工程中单独列项,不包括在金属结构工程中。

  15.联动试车费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五.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列项要尽可能周全,在原有的通用项目基础上,要增加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有吊装的还要增加构件吊装机械费。

  六.其他项目清单

  1.预留金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此处提出的工程量变更主要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量增加和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增加等,是工程造价的组成内容。预留金的使用量取决于设计深度,设计质量,工程设计的成熟程度。一般不会超过工程总造价的10%。

  2.甲方购买的材料如果在招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应按暂估价列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列明材料数量、单价、合价。这样便于投标人返推到综合单价中,计取相关费用。

  3.零星工作项目表,零星工作项目中的工料机列项与计量,要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设计质量的优劣以及工程设计的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其数量。一般以人工计量为基础,按人工消耗总量的1%取值即可。材料消耗主要是辅助材料消耗,按不同专业工人消耗材料类别列项。按工人日消耗量计入。机械消耗列项和计量,除了参考人工消耗因素外,还要参考本单位工程机械消耗的种类列项,可按本单位工程机械消耗总量的1%取值。

  七.

其他有关清单编制注意的问题

  1.清单编制完成后,要注意检查,比如看看有没有工程量特大;或者小数位数不符合清单规范要求的;电子文档同文本的有没有不同的;不同的取费基数清单要分别给出,清单输出是否按清单规范顺序。

  2.关于清单需要和业主勾通的问题,有的业主有时对清单有特殊要求,比如某种材料要求的档次相对较高,报价可能产生很大的区别;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等等要求,针对这种情况,要和业主用联系函的形式与之勾通,并给出暂定材料价格表,并要求回复书面材料,避免由于双方理解的不同产生歧义。

  3.注意不要给很多的暂定材料价格,否则失去竞争的意义。

  4.关于设备费,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所以在清单编制过程中,要明确哪些为设备、哪些不是设备,让所有投标人都在一个起跑线上报价。

篇4: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下应注意5点问题

  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下应注意的5点问题

  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是中国加入WTO后在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方面,采取的一项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措施。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更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价值规律,摆脱了“政府定价、量价合一”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因为该方式有利于促使施工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改进生产方式,提高生产力,减少建筑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从而达到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自身市场竞争能力的目的。在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的同时,因为淡化了“标底”的作用,仅设立 “拦标价”,采取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客观上减少了业主投资。资讯目前,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的应用在我国还处于试行阶段,因为没有非常成熟的管理经验,所以在实行过程中,需要小心谨慎,不断探索和完善。因本公司参与过几个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的工程投标和工程结算,对该方式有一点肤浅的认识,根据在实际工作中的体会,就业主在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的工程管理中,如何加强自我保护,规避风险提几点建议。

  一、完善设计,减少或避免设计变更

  施工图纸是设计单位根据业主委托绘制的,是对拟建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功能、平面布局、外观造型及内在质量进行三维表示的文件,也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重要依据。

  设计图纸一经确定,除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业主不可对施工图纸进行随意变更,因为任何变更都会造成工程量和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的变化,从而引起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因此,业主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应对施工图纸的设计质量标准有所约定,因设计人的过失而发生的索赔,设计人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抓好工程设计,是搞好项目管理的首要环节。

  二、科学而准确地编制工程量清单

  业主应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应该具有丰富的施工及造价管理经验,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除数量准确外,应将每个分项的工艺要求、工作内容、特殊施工措施及材料使用等进行详尽的表述,以严谨地设置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使其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

  三、严谨地设置合同条件

  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的合同条件设置,应使业主尽可能地回避风险,充分考虑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不确定因素,对将来发生的不确定因素都要求承包商一一做出承诺,建议参考FIDIC条款拟定该工程合同条件。对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的职责权限要做出明确的规定,无论是监理工程师的计量还是造价工程师的计价工作,最终都必须经过业主的认可才能生效。

  为了避免出现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失控,树立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的权威性、明确责任,业主对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发出的工程指令以及对承包商的工程指令,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发出。为了避免工程项目管理的紊乱,在合同条款中要明确约定承包商不直接接受业主的指令。

  四、强化施工过程的监管

  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是通过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来完成的。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以及避免工程不必要的索赔,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按照合同条件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管,每道指令的发出都必须受到合同条件的约束。不可随意修改施工图,改变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工作内容以及材料品种、规格、数量。若因实际需要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必须报业主项目主管同意后,会同设计单位和造价工程师一起对该事件进行评估后方可发出工程指令,并要求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计量和计价申请,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也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计量和计价的确认并报业主批准。监理工程师未经业主同意发出的施工指令,引起承包商索赔的,造价工程师不予计价。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主动提出的工程变更或施工方法改变的要求要严格控制,凡是为了方便施工,节省时间和降低施工成本的工程变更,在明确了经济责任且不会损害业主的当前利益和长期利益后方可批准。

  五、严格控制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在采用清单式报价方式后,承包商获取最大利润的一种有效手段,承包商承揽工程,多半采用低报价、高索赔的方法。合理的低标,可排挤其他竞争对手。工程承揽到手后承包商又采用高额索赔的手段来实现利润最大化。每项工程都会因为一些不可预见或不可抗逆的因素而产生工程索赔。如:地基条件的变化,气候灾害的影响,建筑物、构筑物使用功能的变化,构成工程主体实物的材料改变等。若因合同条件设立时的不严谨,没有全面的估计到工程会出现的变化,都会将业主在招标时节省的投资消耗掉,甚至会造成业主投资的大量追加。因此,业主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制定合同条件时应当掌握控制索赔最高限额的权利。世界银行的投资项目规定,工程索赔的最高额度超过承包商承揽工程总价的15%时,具体索赔金额由业主决定。

  工程索赔的计价方式,要明确的写入合同条件,在《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试行)》第五十八条有明确的规定:

  1、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时,按投标报价中已有的单价确定。

  2、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时,可参照该单价确定。

  3、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和类似于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时,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与发包人或委托代理人(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单价;协商不成,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确定。

篇5:工程量清单计价50问答1

  工程量清单计价50问与答1

  1、什么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答: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以下简称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按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审中标(确定合同价格)的计价方式。

  2、什么是工程量清单?

  答: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发布时间?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省的执行时间?

  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自20**年7月1日起发布实施。我省从20**年4月1日起执行。

  4、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对造价管理部门的要求?

  答:(1)做好消耗量定额的编制工作,用反映社会平均生产率水平的消耗量定额来引导和规范市场。

  (2)做好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公布各种设备、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以及各类工程造价指数。

  (3)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做好政府宏观调控和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工作。

  5、我省采取了哪些贯彻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的步骤?

  答:(1)成立专门的工程量清单规范宣贯领导小组,并由省建设厅分管领导担任组长。

  (2)出台配套的计价表、指引、费用计算规则和相关执行文件,为我省实施工程量清单提供了依据。

  (3)积极做好计价规范的宣贯培训工作,对全省5700多名造价工程师和3万余名造价编审人员进行了培训。(4)充分做好清单执行前后的调研工作,掌握清单实施情况,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5)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学习宣传月活动,让各方主体了解工程量清单规范执行的重要意义。

  6、目前国际上的造价依据的管理模式?

  答:当前,在国际上主要存在两种造价依据的管理模式:

  (1) 英美模式:定额由政府委托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制定发布。如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制定的《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在美国是由造价咨询公司发布《工 程新闻纪录》;另外,美国的地方政府也自行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标准和规则供政府投资工程使用,如华盛顿综合开发局制定的《小时人工单价》、《人工材料单价 表》,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发行的《建设成本指南》。

  (2)日本模式:政府统一发布定额标准。如建设省制定发布《建筑工事积算基准》、《建筑工程标准定额》、《建筑工程量计算基准》等定额标准。

  由此可见,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中,定额至今仍然作为确定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依据,其管理上的区别仅限于制定和发布的机构不同。

  7、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目的?

  答:(1)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发展的需要,

  (2)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

  (3)转变我国管理政府职能。将过去由政府控制指令性定额计价转变为制定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有效加强政府宏观调控。

  (4)为建设市场主体创造一个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市场竞争环境。

  8、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答:(1)有利于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招投标双方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基础上进行招标和投标,承发包工作更易于操作,有利于防止建筑领域的腐败行为。

  (2)工程量清单报价可以在设计中期进行,缩短了建设周期,为业主带来明显经济效益。

  (3)要求投标方编制企业定额,进行项目成本核算,提高其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4)清单条目简洁明了,有利于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计量,造价工程师进行工程结算,加快结算进度。

  (5)工程量清单对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承担的工程风险进行了明确划分。业主承担了工程量变动的风险,承包商承担了价格波动的风险,体现了风险分担的原则。

  9、原有预算定额计价方式的不足?

  答:(1)量、价合一,价格相对滞后,不能在市场中及时、有效地反映建筑产品价格。

  (2)综合定额的综合程度大,施工实体消耗和措施不分,不利于企业发挥优势,积极改进施工方案,提高竞争力。

  (3)按图纸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子目,按规定费率取费,执行文件政策调整,企业自主定价权利小。招投标往往变成了实际上的费率招标。不能充分体现市场公平竞争,也难评定是否低于成本价。

  10、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要机会均等、公平一律地对待投标人。

  (2)投标人要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能低于成本报价,不能串通报价。

  (3)承发包双方应以诚实、信用的态度进行工程结算。

  11、工程量清单计价适用于哪些工程?

  答:(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其它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依法不招标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计价表计价方式。

  (2)凡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不论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国外资金、贷款、援助资金或私人资金都必须遵守计价规范的规定。

  1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特点?

  答:(1)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2)要求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并承担清单工程量的风险。

  (3)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费用自定,市场形成价格。

  13、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原有计价方式在计价程序上有何不同?

  答:原有计价方式是按预算定额中计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费,材料调差,以定额直接费或人工费为基础计取综合间接费、规费、其他费用和税金,组成工程总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将工程实体性消耗与施工措施性消耗分离开,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4、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答:(1)强制性:规范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按照计价规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其它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2)统一性:四统一,即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

  (3)竞争性: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和单价由企业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参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报价。

  (4)实用性:计价规范中,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列有项目特征与工程内容,便于确定工程造价。

  (5)通用性: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

  15、什么是建设行政主管发布的消耗量定额?什么是企业定额?两者的水平差异?

  答:(1)消耗量定额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在正常施工的条件下,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2)企业定额是指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订的,并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

  (3)消耗量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生产和管理水平,企业定额反映的是各企业内部的平均生产和管理水平。

  16、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的指导思想?

  答:(1)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2)与现行预算定额既有机结合又有所区别的原则。

  (3)既考虑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又尽可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

  17、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需要,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18、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企业自主报价后,配套计价表的作用?

  答: 我省计价表为消耗量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水平。是投标报价、结算审核的参考,是编制标底、

处理造价纠纷的依据。计价表的子目划分更接近于清单 规范内工程内容的划分,所以在企业投标报价时,要求在工程内容栏内填写定额编号,工程内容内工序的工程量按计价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计算,使投标 方有一个统一的综合单价组价原则,是评标委员会评定是否低价中标的依据,也是结算审核工作的依据。

  19、执行工程量清单后工程结算方式和原来的定额法的不同点?

  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与按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的不同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一般不作改动,没有价差,也不用调整各项费率。

  20、执行工程量清单后标底编制有何要求?

  答: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工程设有标底的,评标时应参考标底。标底的这种参考作用,决定了标底的编制要有一定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主要体现在标底的编制应 在考虑合理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计价规范和计价表、费用定额的规定计价,材料价格按各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取定。

  21、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按步骤必须先确定施工方案,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如何编制一个合理的施工方案,依据又有哪些?

  答: 标底是指招标人或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编制的一种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预算的期望值,标底并不是决定投标能否中标的标准 价,而只是对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时的一个参考价。因此,在编制标底时,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一定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涉及工程造价的质量、安全及环 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按照正常、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进行编制。

  22、哪些单位能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第九条 "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计价规范》第3.1.1条所 指 "中介机构"与部令一致。

  23、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

  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报价的依据,是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的招标文件的不可分割的组成内容之一。

  (1)应体现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应工程数量和为实现这些工程内容而进行的其他工作,全面反映投标报价要求。

  (2)项目特征表述应简洁、明确。提供的工程量准确,无缺漏项。

  2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价方式如何定?

  答:合同价方式有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这是两个范畴的概念。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定合同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发包双方应确定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或在合同中明确工程量清单错误后的价款调整方法。

  工期较长的项目,在明确投标时的基准价格后,双方须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如何设置?

  答: 一至九位为全国统一编码,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计价规范》附录规定的相应编码设置,不得变动,依次为两位附录顺序码、两位专业工程顺序码、两位分部工程 顺序码、三位分项工程项目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清单编制人设置,自001起顺序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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