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基坑开挖安全施工措施
住宅楼基坑开挖安全施工措施
1、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省、市及公司的安全施工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各专业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土方工程的边坡坡度、排水坡向等必须按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执行,确保边坡支护的稳定和基坑的施工安全。
4、机械前后行走时必须看清楚前后方是否有人或障碍物,机械回转时必须看清楚3600回转半径内是否有车辆和行人。且机械施工至围墙处时必须有专人配合指挥挖掘机驾驶员,防止由于驾驶员的距离错觉造成对围墙的碰撞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5、确定地下管线的位置,开挖及运输过程中有专人看守,防止对地下管线造成破坏。
6、人员刷坡与机械开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且夜间施工时不能同时进行。
7、土方开挖需要使用的机械应具备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属正常使用范围内的机械。
8、工地各专职安全员进行预防及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临电地接零保护系统安全施工规范
临电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安全施工规范
(1)、一般规定
a、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如图)
b、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c、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d、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作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e、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
f、一次侧由50V以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50V以下电压的降压变压器,如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蔽层的变压器,此时二次侧不得接地。
如如采用普通变压器,则应将二次侧中性线或一个相线就近直接接地。或通过专用接地线与附近变电所接地网相连。
g、施工现场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h、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i、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见表格 3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ψ值),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只考虑在雷雨季节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
表格 3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ψ值
埋深(m)水平接地体长度2~3m的垂直接地体备注
0.51.4~1.81.2~1.4深埋接地体
0.8~1.01.25~1.451.15~1.3
2.5~3.01.0~1.11.0~1.1
注:大地比较干燥时,则取表中的较小值,比较潮湿时,则取表中较大值。
j、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k、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m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l、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2)、保护接零
a、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本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b、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可不作保护接零:
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380V及其以下的电气设置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件时除外);
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金属框架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继电器和其它电器外壳。
(3)、接地与接地电阻
a、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可提高到30Ω,但应采取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规定的措施。
b、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应不大于10Ω。
c、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d、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e、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小于1.5mm2;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
f、I类手持式用电设备的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所用插头应能避免将导电触头误作接地触头使用。
g、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h、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必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i、移动式发电机的接地应符合固定式电气设备接地的要求。下列民政部可不另做保护接零。
移动式发电机和用电设备固定在同一金属支架上,且不供给其他设备用电时;
不超过两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50m,且供、用电设备的外壳之间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时。
(4)、防雷
a、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00Ω·m处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地装置。在配电室的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接地装置相连接。
b、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见表格 4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规定范围内,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表格 4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地区年平均雷暴日(天)机械设备高度(m)
≤15≥50
>15<40≥32
≥40<90≥20
≥90及雷害特别严重的地区≥12
c、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d、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e、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至2m。
f、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所用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等线路,应采用钢管敷设。并将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作电气连接。
篇3:配电箱开关箱安全施工规范
配电箱开关箱安全施工规范
(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a、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室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简称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下同),如无特指,合称配电箱。
b、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c、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d、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e、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f、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g、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h、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i、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j、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k、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l、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劲,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m、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n、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2)、电器装置的选择
a、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b、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是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c、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d、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e、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头)。
f、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g、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要求。
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h、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i、漏电保护器的和选择应符合国标GB 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j、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k、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
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漏电保护器的正确接线方法见表。
l、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m、 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n、配电器、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o、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3)、使用与维护
a、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b、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c、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d、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e、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①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②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要与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f、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g、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h、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i、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j、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k、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随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篇4:现场照明安全施工规范
现场照明安全施工规范
(1)、一般规定
a、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中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b、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各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
c、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正常温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而酸碱型照明器。
d、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2)、照明供电
a、照明灯具电源末端的电压偏移应符合下列数值:
一般工作场所(室内或室外)的电压偏移允许为额定电压值-5%~5%。远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所,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的照明,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10%~5%。
b、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c、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d、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e、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f、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作保护零线用,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电源插销应先用有接地触头的插销。
g、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三相线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按相线载流量的50%选择;当照明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3)、照明装置
a、照明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b、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c、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
d、荧光灯管应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链。悬挂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的结构物上。
e、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f、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g、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h、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i、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应向下:
其它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j、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k、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备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篇5:配电线路安全施工规范
配电线路安全施工规范
(1)、架空线路
a、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b、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c、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②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③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面相同,三相四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④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
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架空绝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25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 mm2。
d、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e、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
②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上分别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
③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N、PE;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格 5)所列数值;铁横担应按(表格 6)选用,本横担截面应为80×80 mm2;横担长度应符合(
表格 7)的规定。
表格 5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
排列方式直线杆分支或转角杆
高压与低压1.21.0
低压与低压0.60.3
表格 6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
导线截面
(mm2)低压直线杆角钢横担低压承力杆角钢横担
二线及三线四线及以上
16 25 35
50∠50×52×∠50×52×∠63×5
70 95
120∠63×52×∠63×52×∠70×6
表格 7横担长度选用表(m)
横担长度
二线三线、四线五线
0.71.51.8
g、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距离应符合(表格 8)的规定
表格 8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距离
项目邻 近 线 路 或 设 施 类 别
最小净空距离(m)过引线、接下线与邻线架空线与拉线电杆外缘树梢摆最大时
0.130.050.5
最小垂直距离(m)同杆架设下方的广播线路通讯线路最大弧垂与地面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项端与邻近线路交叉
施工现场机动车道铁路轨道1kV以下1~10kV
1.04.06.07.52.51.22.5
最小水平距离(m)电杆至路基边缘电杆至铁路轨道边缘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
1.0杆高+3.01.0
h、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i、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1/10为0.6m。但在松软土质处应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j、直线杆和15°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k、架空线路绝缘子应按下列原则选择:
①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
②耐张杆采用蝶式绝缘子;
l、拉线宜用镀锌铁线,其截面不得小于3×ф4.0。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45°至之间。拉线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m、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
n、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 m。接户线最小截面应符合(
表格 9)规定。接户线线间及与邻近线路间的距离应符合(表格 10)的要求。
表格 9接户线最小截面
接户线架设方式接户线长度(m)接户线截面(mm2)
铜线铝线
架空敷设10~15
≤104.0 2.56.0 4.0
沿墙敷设10~15
≤104.0 2.56.0 4.0
表格 10接户线线间及与邻近线路间的距离
架设方式档距(m)线间距离(mm)
架空敷设≤25150
>25200
沿墙敷设≤6100
>6150
架空接户线与广播线、电话线交叉接户线在上部600
接户线在下部300
架空或沿墙敷设的接户线零线和相线交叉100
o、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应不大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
p、配电线路采用自动开关作短路保护时,其过电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并应能承受短时过负荷电流。
q、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r、装设过负荷保护的配电线路,其绝缘导线的允许载流量,应不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自动开关长延时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
(2)、电缆线路
a、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b、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电缆截面应根据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确定。
c、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就不小于是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
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d、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e、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f、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g、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h、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好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i、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3)、室内配线
a、室仙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b、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c、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d、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e、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f、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就不小于35m,瓷夹间距就不大于800mm;采用瓷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就不小于100mm,瓷瓶间距就不大于1.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允许直接敷设于钢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