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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检验和试验状态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1、总则
通过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确保只有经过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过程)才能交付使用(转序)。
2、职责
技质部是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方法。
3、程序概要
3.1 制定并组织实施《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防止不同检验结果的产品混淆,误用不合格品。
3.2 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建筑装饰、设备安装施工各阶段都应作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3.3 检验和试验状态划分为四种状态
a.经检验和试验后合格
b.经检验和试验后不合格
c.经检验和试验后待决定
d.未经检验和试验
3.4 标识方法有标记、标牌、区域划分、质量记录等。
a.单位工程和各分项、分部工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应使用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结论作状态标识。
b.各类检验和试验记录按规定人员签字确认合格后才能放行。
c.项目经理部要妥善保护好标识,以确保只有经过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才能使用或转序。
4、支持性程序文件
Q/CS02-4.12-2000《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编辑:www.pmceo.Com

篇2:土建项目其它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土建项目其它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1放线检验

  根据技术部提交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查的规划平面图,测量施工工程图定位轴线是否与规划及现场实际情况相吻合,及时办理《施工放线记录》。若有问题即时反馈给技术部解决。

  重要工程或施工放线较为复杂的工程,应由专业测绘单位进行复线。

  在正式施工之前,须通知规划部门到现场进行规划验线并办理有关手续。

  2验槽检验

  根据结构施工图,挖至设计标高时,应通知质监站、地勘单位、设计单位代表一起对基槽、坑进行验槽,检验土质是否与地勘报告是否吻合,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形成《地基验槽记录》。

  3土方工程

  3.1总包单位进场后应对所施工区域进行方格网测量,并向甲方提交测量记录;

  3.2总包单位应配合土方施工过程中的标高及轴线放线操测;

  3.3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由总包方负责钎探。

  4楼地面分部(分项)工程

  4.1基层(找平层)分项工程

  4.1.1 查基层是否清理干净,均匀密实;

  4.2.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2.3 找平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验收;

  4.2.4检查面层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翻砂、空鼓、裂缝等现象,表面是否平整。

  5整体楼地面分项工程

  5.1检查配合比及试验报告;

  5.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5.3面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验收

  5.4地面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空鼓、裂缝现象;并检查表面平整度等检验项目。

  6屋面分部(分项)工程

  6.1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配合比报告;找平层用坡度尺检查坡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排气孔;保温隔热层应检查构件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检查水泥砂浆面层有无脱皮、翻砂现象及平整度,分格缝宽度是否一致。

  6.2油膏嵌缝、细石砼屋面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配合比和试验报告;用外观目测检查和尺量检查油膏嵌缝是否严密,粘结是否牢固,有无开裂现象等,盖缝条宽度是否达到要求;细石混凝土面层施工前应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按设计坡度和排水要求,坡向地漏及排水口;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检查细石混凝土层是否平整、均匀、厚度一致、有无裂缝缺陷;闭水无渗漏。

  7防水工程

  7.1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就不同部位、不同做法与甲方沟通后编制专项方案;

  7.2甲方对防水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3对管洞周边进行处理(分两次浇筑混凝土至低于地面2CM,在管洞周边留宽2CM,深1.5CM的凹槽,在槽内嵌油膏),对防水基层处理达到防水施工要求(基层干燥、密实、阴阳角处理成R型且为圆弧、泛水基层达到设计要求);

  7.4防水基层检查及交接(形成检查记录,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三方签字认可),未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进行处罚且返工按程序重作;

  7.5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先作样板,待甲方确认后,再大面积施工,特别要注意细部施工,甲方实行旁站监理;

  7.6达到规定时间后,作闭水试验,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共同检查确认;

  7.7保护层或面层施工后,应再次作闭水试验检查有无渗漏且需三方签字确认;

  7.8交房后再出现渗漏,按2000-10000元/处进行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

篇3:工程项目抽样方法试验检验结果评定

  工程项目抽样方法及试验检验结果评定

  (1)、抽样方法

  1)取样检测

  按定制和进度取样,在收样单注明材料名称、批号、规格、代表数量或注明试样所代表的工程部位,试验结果出来后,可随时找到同批材料或追溯到工程部位。

  2)抽样检测

  对各单项工程或工程部位的施工质量随机抽检,如检测结果不合格,则上报总工程师后采取重检或返工,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2)、取样注意点

  试样大小、数量以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为依据,无论何种试验都要制取足够数量的试样,工程实体按随机取点或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部位抽取进行实体凿块检测或无损检测。各部位尺寸按施工误差最大测点进行检测。

  (3)、检测结果评定

  1)所有检测项目都必须以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标准、规范、规程和业主提供的技术标准、验收标准以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2)所有的检测仪器均已经过校验、评定。

  3)对检测过程中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运转所采用的标准做好记录。

  4)根据检测试验结果,首先对试验结果作可靠性判定,否则重新取样试验进行佐证。试验结论成立后形成正式报告,经试验主持人复核后交试验室负责人签发正式报告。该报告纳入竣工验收资料。

篇4:工程项目检验和试验制度

  工程项目检验和试验制度

  第1节进货检验与试验

  (一)进货前,不论对项目部自购或顾客提供物资均需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检验和试验。

  (二)工程用物资需经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和入库,经检验和试验为不合格的则作出明显的标识并组织人员立即清退。

  第2节过程检验和试验

  (一)施工中的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预检、交接检验的基础上,由项目部施工员对质量进行复检并评定等级,由专职质量员核定。

  (二)过程中,上下道工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并作出标识。

  (三)过程中的分部工程质量应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组织评定。

  (四)施工过程中对特殊部位的过程检验,如隐蔽工程等必须由项目部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检验认证,并做好记录。

  (五)过程中的砼强度、砂浆强度等必须进行试压试验。送样过程邀请监理工程师参与。

  (六)当有业主亲自参加见证或试验过程或部位时,要规定该过程或部位的所在地、见证和试验时间,如何按规定检验和试验,前后接口部分的要求等内容。

  第3节加强材料试验工作

  按国家规定,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供应单位应对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后,除应检查是否有按国家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记录外,施工单位还要按规定进行某些材料的复试,决定是否使用。无出厂证明的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配件和设备,不得使用。

篇5:工程项目试验和检验程序

  工程项目试验和检验程序

  通过对产品的试验和检验,控制产品质量,以提高工程质量。

  1、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按公司《材料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竣工工程检验控制程序》和有关细则文件执行。

  2、检验和试验状态的管理由检验和试验的部门负责。

  2.1 物资部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状态管理。

  2.2 工程综合部负责施工过程工序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

  2.3 检验和试验的状态要明显标识。

  2.4 施工过程要加强状态标识的管理,状态标识的变更必须由原标识部门负责。

  2.5 对紧急放行的物资不准超过公司规定的范围,并需经项目经理批准,由项目仓库库管员作出标识,及进行跟踪检验,并保证能够更换。

  2.6 试验由项目部主持并对试验结果负责,项目部负责及时提出试验计划;外部试验由项目部提供样品,并送外试验或外委试验,内部试验由项目部指定或委派专人主持,工程综合部进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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