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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项目其它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土建项目其它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1放线检验

  根据技术部提交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查的规划平面图,测量施工工程图定位轴线是否与规划及现场实际情况相吻合,及时办理《施工放线记录》。若有问题即时反馈给技术部解决。

  重要工程或施工放线较为复杂的工程,应由专业测绘单位进行复线。

  在正式施工之前,须通知规划部门到现场进行规划验线并办理有关手续。

  2验槽检验

  根据结构施工图,挖至设计标高时,应通知质监站、地勘单位、设计单位代表一起对基槽、坑进行验槽,检验土质是否与地勘报告是否吻合,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形成《地基验槽记录》。

  3土方工程

  3.1总包单位进场后应对所施工区域进行方格网测量,并向甲方提交测量记录;

  3.2总包单位应配合土方施工过程中的标高及轴线放线操测;

  3.3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由总包方负责钎探。

  4楼地面分部(分项)工程

  4.1基层(找平层)分项工程

  4.1.1 查基层是否清理干净,均匀密实;

  4.2.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2.3 找平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验收;

  4.2.4检查面层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翻砂、空鼓、裂缝等现象,表面是否平整。

  5整体楼地面分项工程

  5.1检查配合比及试验报告;

  5.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5.3面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验收

  5.4地面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空鼓、裂缝现象;并检查表面平整度等检验项目。

  6屋面分部(分项)工程

  6.1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配合比报告;找平层用坡度尺检查坡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排气孔;保温隔热层应检查构件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检查水泥砂浆面层有无脱皮、翻砂现象及平整度,分格缝宽度是否一致。

  6.2油膏嵌缝、细石砼屋面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配合比和试验报告;用外观目测检查和尺量检查油膏嵌缝是否严密,粘结是否牢固,有无开裂现象等,盖缝条宽度是否达到要求;细石混凝土面层施工前应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按设计坡度和排水要求,坡向地漏及排水口;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检查细石混凝土层是否平整、均匀、厚度一致、有无裂缝缺陷;闭水无渗漏。

  7防水工程

  7.1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就不同部位、不同做法与甲方沟通后编制专项方案;

  7.2甲方对防水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3对管洞周边进行处理(分两次浇筑混凝土至低于地面2CM,在管洞周边留宽2CM,深1.5CM的凹槽,在槽内嵌油膏),对防水基层处理达到防水施工要求(基层干燥、密实、阴阳角处理成R型且为圆弧、泛水基层达到设计要求);

  7.4防水基层检查及交接(形成检查记录,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三方签字认可),未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进行处罚且返工按程序重作;

  7.5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先作样板,待甲方确认后,再大面积施工,特别要注意细部施工,甲方实行旁站监理;

  7.6达到规定时间后,作闭水试验,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共同检查确认;

  7.7保护层或面层施工后,应再次作闭水试验检查有无渗漏且需三方签字确认;

  7.8交房后再出现渗漏,按2000-10000元/处进行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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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钢筋原材检验管理

  项目钢筋原材及检验管理

  本工程的钢筋采用HPB235、HRB335及CRB550,所采购的钢筋附有出厂证明(试验报告)、钢筋标识,并根据标识批号及直径分批见证取样和检验。

  对进场钢筋必须认真检验,在保证设计规格及力学性能的情况下,钢筋表面必须清洁无损伤,不得带有颗粒状或片状铁锈、裂纹、结疤、折叠、油渍和漆污等,钢筋端头保证平直,无弯曲。

  原材试验报告单的分批必须正确,同炉号、同牌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同冶炼方法的钢筋≤60t可作为一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冶炼方法而不同炉号组成的混合批的钢筋≤30t可作为一批,但每批应≤6个炉号、每炉号含碳量之差应≤0.02%、含锰量之差应≤0.15%。原材复试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且见证取样数必须≥总试验数的30%。

  如不符合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时,应从同一批中另取双倍数量试件重做各项实验,当仍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品,不得使用到工程上。

  钢筋成品进场后严格按分楼层、分部位、分流水段和构件名称分类挂牌堆放,存放钢筋成品场地已经经过硬化,并设有排水坡度。堆放时,钢筋下垫以垫木,离地面不少于20cm,防止钢筋锈蚀和污染。

篇3:项目施工过程和生活休闲期综合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和生活休闲期综合治理措施

  在施工过程和生活休闲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项目部制订本项目部的治安规范措施、生活休闲期娱乐活动,与"创建文明工地"和"创平安工地"密切结合。

  建立门卫管理制度、职工宿舍管理制度、防火制度、环境卫生制度,实行治安巡逻制度,维护工地社会治安,使职工有安定的工作、生活环境,明确综合治理岗位责任,搞好工地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外来劳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发现治安情况及时制止和处理,必要时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在工地生活区设立娱乐活动室,经常开展活动、娱乐室内设置电视机、报纸、书籍资料等健康有益娱乐,施工现场定期出黑板报、标语。

篇4: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控制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控制

  1、交底制

  1)项目总工程师交底;2)工长交底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篇技术管理/三、施工技术交底制相关内容。

  2、三检制

  严格执行三检制,每个分项工程必须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工长组织检查、验收、评定,专职质检员复查核定,如果工长评定不合格,班组必须组织返工修理,经工长和质检员复检合格签字同意,必要时要经业主、监理复查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如果分项工程将被下道工序隐蔽时,该分项工程应在"三检"合格后由工长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请业主、监理验收,业主和监理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需转另一班组的工序间交接工作由工长组织质检、经营、材料等有关人员,召集交接双方班组对前道工序进行移交,凡因工程质量缺陷和问题给下道工序施工造成人力、物力损失的当场估工、估价,由上道工序施工班组负责承担一切费用补贴给接收方和总包方。

  3、关键、特殊过程的管理

  对于关键过程的控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中有相关内容指导施工。

  关键过程检查验收,应由项目自检合格后,报请项目总工组织工程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特殊过程:指该过程的结果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完全验证,施工过程中的缺陷只能在使用后才能暴露出来。

  特殊过程的施工,要定时抽查,定量抽查跟踪检查,交接检查,并做好记录。特殊过程要编制作业指导书,工长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参加特殊过程施工操作的人员,应持证上岗。

  4、过程管理制度

  1)质检员在单位工程图纸到齐后编制单位工程质量验评划分表,报请监理批准,待所担负工程清册齐全后装订成册。

  2)分项工程完工后质检员填写分部工程评定表报请业主和监理验收核定。

  3)单位工程竣工后项目生产副经理组织工程部、技术部、质检部在工长自检的基础上进行预检,填写《工程竣工预检记录》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竣工证书》,由资料员将全部竣工资料整理装订成册报武汉项目部复检,武汉项目部复检后,技术部向业主、监理发出《竣工报告》,业主、监理对工程进行观感、保证资料、实测实量检验符合后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盖章。由武汉项目部向业主发送《建筑工程保修单》和《工程质量修理通知单》。

  5、不合格工序的控制

  1)质检员在检查中如发现一般质量缺陷要以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工长,限时改正,并进行复验。

  2)质检员在检查中发现一般质量事故首先通知工长立即停工,同时填写《不合格报告》和《质量事故台帐》报项目总工及武汉项目工程部,技术部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处理方案,报请项目总工批准,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实施。

  3)发现重大质量事故,质检员应立即填写《不合格报告》上报武汉项目部经理、总工、工程部,同时责令现场停止施工,保持现状,并由武汉项目工程部立即将事故上报公司质保部、总工程师。武汉项目工程部协同项目对不合格工序进行调查,并初步提出处理方案,经公司总工同意,提交业主、监理认可后方可执行,处理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6、纠正和预防措施

  技术部根据本部门掌握的情况及项目发出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报告》的统计分析结果,对具有系统性、代表性的质量通病,要及时提出《预防措施》,并发到项目经理部及工程部。

  项目技术部在收到质检部一般质量缺陷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后,应填写纠正措施,落实到人并限时纠正。

  7、标识管理规定

  通过对标识的记录、控制、管理,达到项目标准化、规范化施工管理的目的,提高对材料、施工机械、设施的状态、形象的可追溯性。

  7.1物资标识的内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检验状态等内容,其中检验状态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已检待验。

  7.2标识方法:可采用标识牌、标签、划分区域等方式。

  7.3对有保质期的材料,如油漆、防水材料等,应在标识内容中增加出厂时间。

  7.4危险品、爆炸品、有毒物品的标识应采用醒目的红色标记。

  7.5标识程序

  ○1材料人员对进场、入库的各种材料进行标识;○2材料标识在材料进场时进行,材料发出或用完后及时将标识回收;○3成型钢筋由钢筋车间进行标识;○4钢构件、埋件半成品铆焊车间进行标识;○5其它试验材料由物资部门进行标识;○6施工用电、配电室、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由安全部负责标识;○7计量器具由计量员进行标识;○8各种进场机械由调度员进行标识;○9施工脚手架、防护栏杆、防护盖板、安全网由安全部进行标识;

  8、工程服务

  1)工程施工前,技术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对顾客的承诺,质量目标及质量方针以利顾客监督。

  2)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过程管理程序,对顾客提出的投诉按《不合格项控制程序》执行。

  3)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应配合武汉项目工程部按时组织工程回访工作。

篇5:材料构配件检验复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构配件检验复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定货前,施工方应提出样品、厂家资质证明和单价,经管理工程师会同设计、监理单位、业主研究同意后,对样品采取封样措施后方可定货。

  2)到货后及时将出厂合格证和有关技术资料报送审核,主要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如有疑问,可重新抽样送检。经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准用于工程。

  3)在使用过程中,承包单位应保证材料、构配件品质不低于封样样品的品质,否则,项目管理服务单位有权终止问题材料的使用。

  4) 按照国家建设部有关文件,依据工程关键部位及规范要求编制见证取样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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