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 导航

工程公司网络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工程有限公司网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网络是为了实现公司机关内部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以及与Internet互联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是公司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设施。为加强网络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网络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用户联网前应与公司签订有关协议。

  第三条**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网络用户应服从市场开发部的管理,并及时缴纳网络使用费。

  第二章用户接入

  第四条仅限于新建高层住宅楼及住宅办公综合楼可接入公司网络。

  第五条未经市场开发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入**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网络。

  第六条与**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网络相关的任何施工必须经市场开发部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费用以及公司网络用户接入所需设备、材料等费用自理。

  第七条用户接入申请步骤:

  1. 填写《**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网络用户入网申请表》,并签订《**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网络用户入网协议书》。

  2. 经市场开发部确认可以接入后,到财务部办理交费手续。

  3. 凭缴费收据和“申请表”到市场开发部办理接入手续。

  第三章用户管理

  第八条各用户联网计算机由市场开发部统一分配IP地址,用户不得自行更改或盗用他人的IP地址。

  第九条为保证有限出口带宽资源的有效利用,防止滥用(如采用BT、P2P大量下载电影)等情况的发生,市场开发部将对用户的流量实施监控,频繁使用BT、P2P方式大流量下载的用户,市场开发部将停止其网络使用权一个月(费用照扣)。

  第十条用户应于到期前一周内自行到财务部续交费用,并到市场开发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缴费者,将被终止服务。

  第十一条凡因违反各级互联网络管理规定、非法扫描未经授权的网络和主机、不健康地使用网络资源、盗用IP地址等原因而被取消网络用户资格的用户,不可以再次成为公司网络的用户。因故被取消使用权的网卡在公司网络内禁用。

  第十二条严禁公司网络用户以任何方式扫描公司办公用服务器、路由器及其它网络设备,对影响公司网络设备正常工作的,取消其网络使用资格;造成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服从公司网络管理部门的其它安排,不得向网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规定的任何要求。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服务

  第十四条网络用户统一免收初装费,包括接入所需的网线、RJ45接头、施工费等,但网线自备。

  第十五条两栋高层住宅用户(仅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需交纳线路、设备使用费,按30元/月·台,一次交费需半年以上,低于六个月不予办理。一次交纳一年以上费用的按330元/年计。公司机关外独立核算单位办公用户费用按500元/年·台计。

  第十六条公司网络使用费采用预收费制,用户必须先交费,经市场开发部确认后方可使用网络。

  第十七条新登记的网络用户,计费起始日为开通之日。

  第十八条市场开发部负责管理接入用户和维护线路的畅通,线路或设备故障将于5工作日内解决,遇特殊原因(如线路改造、电信部门系统维护等)引起网络故障,需提前通知用户。

  第十九条用户要加强个人电脑的维护,非线路故障引起的问题网管人员无义务进行解决。用户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工作人员解决非线路故障问题,否则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暂停网络使用、取消网络使用等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将依据公司网络管理发展的实际需要而作必要的调整。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市场开发部。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年3月1日起执行。

  **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年一月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工程公司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网站的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证公司商业信息的安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网站管理的所有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公司网站各栏目(网页)设立主责部门和相关部门(详见附表),主责部门负责上网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并对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直接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主责部门工作,对主责部门索取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网站管理部门负责发布;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设网站管理员1名(兼职),负责管理网站的登录名和密码,不得随意公开和泄漏,并回应网站上的相应问题。

  第四条 公司网站由市场开发部负责管理,公司各单位、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参与。

  第五条 网站管理部门职责:

  1、网站版面及管理方式的重大变更;

  2、网站硬件设施的重大采购、变更事项;

  3、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

  4、网站管理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决策;

  5、网站栏目主责部门的变更事项;

  6、网站管理员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理;

  7、涉及公司网站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理;

  8、其他涉及公司网站重大事件的决定。

  第六条 公司网站各栏目应保持及时更新,对长期不进行更新的栏目,网站管理部门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七条 凡在公司网站各栏目公开发布的信息,主责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一式二份,认真审核,分别签署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批,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交公司网管室建立信息档案。

  第八条 各栏目(网页)主责部门的网络管理员必须遵守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网站管理员职责:

  1、进行部室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批工作,及时报送网站管理部门进行发布;

  2、对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加以宣传,对本部门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根据需要协助搜集相关的网上信息,为主责部门提供信息;

  4、及时关注网站留言区,对留言板中相关问题进行回应答复;

  5、及时检查已发布的图片、文件,出现无法显示或错误时尽快与网站管理部门联系。

  6、管理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做到不泄露、不乱用;

  7、及时发布下载内容及网站公告,发布下载内容确保无病毒;

  8、当发现网站上有不良信息时及时向网络管理部门反映;

  9、统一收集内容的正文格式(正文内无标题,每段前空两格,纯文字文章必须从记事本粘贴),修改图片和附件的格式及大小,及时回应网站管理部门的问题。

  第十条 网站管理员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属于一般性违规

  1、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发布信息的,未造成公司或个人信誉、经济利益及名誉损失的;

  2、未履行审查职能而发布虚假信息,未造成公司或个人信誉、经济利益及名誉损失的;

  3、工作懈怠,未按规定期限及时更新栏目;

  4、不执行网络管理员的建议和意见的;

  5、不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的;

  6、擅自在网站上链接其它站点,擅自张贴广告的;

  7、擅自发布盗版软件;

  8、擅自提供各种形式的收费或免费服务信息的;

  9、擅自利用公司网站存储空间谋取私利的;

  10、擅自修改网站网页源代码,影响网站浏览速度的;

  11、无能力履行管理员职责的。

  第十一条 网络管理员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都属于严重违规;给公司或个人造成信誉、经济利益损失的,属于计算机犯罪,应予以法律上的制裁:

  1、刻意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的;

  2、发布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3、擅自关闭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

  4、擅自使用黑客软件、嗅探工具,攻击他人计算机的;

  5、擅自链接色情、*、暴力等非法网站的;

  6、刻意更改网页源代码,造成网站整体崩溃的;

  7、利用网站空间进行非法交易的;

  8、故意制作、散布计算机病毒,造成信息损失或计算机硬件损失的;

  9、泄露网站操作密码的;

  10、其他涉及公司网站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 对于一般违规人员,网站管理部门有权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其管理员资格,并进行通报;对于严重违规人员,网站管理部门应及时报请主管领导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场开发部负责解释。

篇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6)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坚持合理有序、总量控制、逐级审批的原则,严格管理、依法监控、切实做好承包商建设工程价款的办理以及工程项目部外部劳务管理工作,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分别按以下两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一)业主对承包商办理工程款结算的支付程序;

  (二)工程项目部对外部劳务办理工程款结算的支付程序。

  第二章业主对承包商办理工程款结算的程序

  第四条 业主对承包商办理工程款结算流程图

  承包商报工程计量表承包商报月支付申请及计量段单价

  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认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认

  工程部审查并签认工程部审查并签认

  监理工程师签认合同项目付款申请

  在监理月报中填写经认证的工程量和工程款,并填写月工程款支付凭证

  报地华公司合同预算部审核

  管理部监督

  报地华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财务部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业主对承包商办理工程款结算的程序

  (一)工程款结算报告的审核

  所有对审核期限的规定均以从接到工程款结算报告起开始计,到正式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并移交下一环节为止。分包合同的结算款审核周期视合同情况暂定为30到60天,总包合同的结算款审核周期不超过90天。

  1、监理审核

  (1)监理单位在收到承包商递交的工程款结算报告后,即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报告进行核实,并在出具具体书面审核意见基础上,提供"经检验合格的已完工程管理部门位的清单"及必要的工程形象进度描述等其他资料。监理单位应特别注意对施工进度、造价计算、签证和变更费用、其他费用以及《工程款结算支付申报表》和工程扣罚奖励款(包括承包商没有提交的根据合同规定或施工管理决定需进行罚款和扣款)、工程资料、人工和材料及机械的投入使用情况、结算文件等的审核确认。与工程款结算报告有关的所有监理的审核意见必须要有监理单位监理专用章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签章。

  (2)除业主特别规定外,监理单位的审核范围不得少于上述规定。

  2、工程审核

  (1)监理单位将审核后的工程款结算报告提交至工程管理部门,由其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该报告进行会审,并形成书面的审核意见,该审核意见经工程管理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交合同预算管理部门经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商务审核。

  (2)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的重点主要针对形象进度的确认、主要工作量的初步计算、工程扣罚奖励款、工程质量的反馈、施工状态的描述、签证和变更的状况以及实际情况是否与监理的审核意见一致、是否满足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包括三控两管一协调)等内容。

  3、商务审核

  (1)合同预算管理部门在收到工程管理部门审核过的上述报告后,即安排合同预算工程师对该报告进行商务审核,并最终形成一份完整的商务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奖励、罚款、水电费、施工配合费等由合同预算管理部门根据合同的执行情况,在报公司同意后,确定是否在本次付款中支付或扣款。

  (2)商务审核的重点是在监理、工程审核基础上,针对最终造价的审核。

  (3)承包商在向监理提交工程款结算报告时,应同时直接向合同预算管理部门或通过工程管理部门提交一份该报告中计算本月(次)产值或合同工程结算的建筑工程造价计算书,以及工程款结算报告的电子文件,并由工程管理部门当日转交给合同预算管理部门。

  (4)合同预算管理部门在完成商务审核后,即开具《合同款支付审批单》,按照《合同款的支付和内部审核》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相关部门在接到《合同款支付审批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签字工作。

  4、财务审核

  业主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其部门的职责对《合同款支付审批单》进行审核。

  5、业主分管领导审核

  6、审核时间的变更

  如果上述工程款结算报告的审核时间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业主与监理和承包商协商后,有权对审核时间进行适宜性调整和延长,所有各方均必须遵照执行。

  (二)工程款结算的确认

  1、审核结果的磋商

  (1)合同预算管理部门根据上级领导的审核意见以非正式的渠道(如电话、计算书软盘等形式)将业主初步审核的结果通知承包商。如承包商对该结果有异议,应尽快与合同预算管理部门进行磋商。

  (2)如果审核修改之处超过申报总额的30%或未按本程序的规定进行申报时,不论何种原因,业主和监理有权退回承包商重新申报。

  2、审核结果的确认

  (1)工程款结算报告的最终审核结果将由合同预算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款的支付和内部审核》的有关规定负责通知承包商,承包商据此开具发票。凡需业主开具付款证明的承包商,应在接到业主合同预算管理部门的付款通知时,需向合同预算管理部门提交盖章的付款证明,否则由此造成的付款时间滞后由承包商负责。

  (2)发票累计金额不得少于付款累计金额。如承包商确需稍后提交发票,在确保未付款金额大于需交发票金额的50%的前提下,经合同预算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协商一致,承包商填写并提交"发票提交保证函",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补交发票,如超过该期限(此期限由合同预算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共同确定),业主有权每天按补交发票金额的10%进行罚款,直至扣完所有的合同款。该保证经合同预算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核准后即可办理支付手续。

  (三)其他规定

  1、考虑到有些分包合同的特殊性,经业主批准后,其工程款的支付和审核工作由业主直接负责,承包商向业主提出付款申请报告并

办理结算业务。

  2、任何通知、证明或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证书和最终支付)均不能解除承包商履行合同应负的法律责任和业务。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任何一笔罚款、扣款、违约金、招定标和合同审查备案等行政性费用,发包人均有权在任意一次对承包人的付款中进行执行。

  第三章工程项目部对外部劳务办理工程款结算的支付程序

  第六条 工程项目部对外部劳务办理工程款结算流程图

  外部劳务队报月度、季度验工计价申请外部劳务队报半年、年度、竣工

  决算验工计价申请

  工程项目部技术部门审核工程项目部技术部门审核

  工程项目部物资部门审核工程项目部物资部门审核

  工程项目部质量部门审核工程项目部质量部门审核

  工程项目部合同预算部门审核工程项目部合同预算部门审核

  工程项目部经理审批工程项目部经理审批

  工程项目部所属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工程项目部所属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地华公司合同预算部审核

  地华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工程项目部财务部门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 外部劳务验工计价、竣工结算审批规定

  (一)无论建设单位是否对工程项目部验工计价,项目部每月末都必须对外部劳务队进行计价,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如实、及时进入工程成本。月、季验工计价由外部劳务队提出验工计价申请表,经项目部技术、物资、质量、合同预算、财务等部门签认后,报项目部经理及项目部所属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二)无论建设单位是否对项目部进行竣工结算,外部劳务队完工下场一个月内,项目部必须对外部劳务队进行结算。半年及年度验工计价、竣工结算由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所属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地华公司合同预算部及分管领导审核、审批。

  (三)项目部要建立外包结算台账,分别按工程项目、使用外部劳务情况逐笔登记,无论金额多少都要列入台账登记。

  第八条 其他相关规定

  (一)外部劳务队现场零星用工原则上必须由外部劳务队按所承担的工程量包干在工程项目之内。如遇特殊情况,需使用外部劳务队完成零星任务时,必须当月签发,当月结算,当月进入财务成本。隔月后不予结算,一律作废。现场零星用工需经项目部使用部门、现场调度和合同预算负责人三方签认,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方可生效。

  (二)外部劳务队施工所需要的工程材料必须按项目部预算部门核准的耗用计划单,报材料部门限额发料,并记入材料部门的"**劳务队材料耗用台账",严禁超供材料。

  第九条 严格拨款制度

  (一)施工合同、计价结算是对外部劳务队拨付工程款的重要依据,也是控制超付款的关键,各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先计价后付款、不计价不付款"的原则,各项目部财务不允许挂"预付账款"。

  (二)工程完工后,未经地华公司审定的结算,视为无效结算,对未经地华公司批准的外部劳务合同、未经公司审定的外部劳务工程款结算单、未确认债务额的外部劳务队,项目部财务部门不得列账及支付工程款。

  (三)拨付工程款时,要足额扣除所拨付工程款相应数额的营业税、质保金、罚款、扣款、违约金以及当月民工工资,项目部要按月、足额、及时地代外部劳务队以银行存折的形式发放民工工资。

篇4:集团公司工程类考核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类考核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总经办人员降低成本意识,提升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总经办的对工程类管理。

  第二章实施条例

  第三条考核降低成本方法:

  1、考核是否严格按工程拨款计划按期拨付资金,付款人必须严格按照已经审批过的拨款计划,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金额向规定的收款人拨付款项,并注意办理好相关手续、配齐完备的合法单证。总经办可以考核资金计划人是否年度和月度资金计划,年度和月度资金计划是否严格按照时间付款,月度计划和年度计划是否有领导审核,是否有超时间付款现象等。

  2、加强对工程成本核算:

  (一)、设计阶段考核点:

  (1)、设计阶段是建设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阶段,设计费一般只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1%以下, 推行限额设计。在概算确定后明确地对设计单位提出限额要求,如每平方米用钢量、含砼量、砼标号等。设计总负责人按安全、可靠、实用、经济的建设方针将概算按单位工程,分工种、按专业分解,并要求设计人员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反复优化设计方案,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

  (2)、与设计监理进沟通,设计监理通过对设计的审查,提出改进意见,总经办人员要及时设计监理人员进行沟通。

  (3)、防止设计阶段与工程竣工验收相脱节。设计单位应保证其设计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防止工程施工完毕而不能通过验收及浪费工程费用。

  (二)、对施工过程中成本控制:

  (1)、加强和完善现场签证管理。现场签证的管理包括现场签证的办理和审查两个阶段。考核人员应随时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必要性,对其中不实之处和不合理性加以严格审查。针对现场签证可能出现的失实,考核人员在审查过程中首先要鉴别签证单的真伪,再审查虚实,判定是否该给或该给多少工程量,根据定额、合同等文件来判定该签证内容是否允许调整。

  (2)、把好施工过程中部分专业工程及甲供材料设备的价格关。这就需要总经办人员深入调查,多与客户进行沟通,做到"货比五家"。

  (3)、总经办人员要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对于施工单位报送图纸、变更单、签证单、结算书进行全面检查

  3、合理使用销售推广费用:

  销售推广费用指用于和销售推广有关的销售中心、样板房、现场包装、广告宣传、销售资料、推广活动等的所有费用(未含销售酬金)。要求销售方面规范内部管理,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4、作好项目开发完毕的后评价工作

  一个项目开发完毕后,应作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主要包括项目整体财务成本分析,收益分析,建安成本分析,前期费用成本分析,策划销售成本分析等。这样一方面可以总结项目的成败得失,吸取经验教训;一方面可以得到一些经验数据和技术经济指标,为今后其他项目开发前期成本预测和成本控制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条 工程检查要点:

1、工程概况:

项目

明细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期

平方米造价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监督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施工外分包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目标

合同下浮价格

合格付款方式

2、建筑设计概况:

项目

明细

总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地上部分

地下部分

3、主要项目工程量及概况:

项目

数量

概况

土方工程

防水工程

混凝土工程

钢筋工程

砌体工程

精装修工程

花岗岩

吊顶

瓷砖

涂料

花岗岩

玻化砖

铝合金窗

其它

  第三章 附则

  第五条本条例由江苏地华总经办监督执行。

  第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篇5:项目经理部分包商物资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分包商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理部物资管理工作、规范操作行为,实现物资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物资管理工作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理部引进并经业主(工程师)同意的合格分包商施工队伍。

  第三条经理部下设物资部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保管、供应、调剂及与材料相关的业主(工程师)的衔接和配合;负责制定降低物耗措施,分工号限额发料,物资统计报表的编制;负责工地物资管理及与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进行物资结帐和清算;负责建立健全与质量体系文件有关的基础台帐、表格及操作程序。

  第四条物资部负责向各分包商施工队伍提供本工程所需的钢材及商品砼,其它所有材料均由分包商施工队伍自行采购。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

  第五条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党委书记、副经理为副组长,工程、合约、财务、材料、试验、机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采购小组,负责对材料供应商资质的审查,评定工作。

  第六条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物资监察小组,负责对采购材料的数量、单价的监督。

  第七条工程部门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需用时间、所用部位等相关资料;材料部门负责市场调查,采购工作的实施;财务部门负责价格监督;试验部门负责质量检验;监察部门负责全过程监控。

  第八条物资部根据需采购材料的质量标准、数量和时间要求及掌握的市场信息,进行市场调查,选择若干个有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会员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的生产(供应)商,然后中就其管理状况、技术力量、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包装、运输、供货能力等进行综合比较,重点选择几家较好的生产(供应)商,报采购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供货。

  第九条物资部要在采购材料前把选取的相关最优生产(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报送业主(工程师)审核,只有经过业主(工程师)的同意方能进行材料的进货。

  第十条对于钢材、商品砼的采购,其数量应根据工程部门提供的施工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并充分考虑现有材料的存货量和修旧利废,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带来的节约因素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第十一条对于进入工程实体且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材料如水泥、砂石、外加剂、防水材料、电焊条等的采购,分包商施工队伍必须在材料采购前7天报送相关材料生产(供应)厂商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会员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到物资部,由物资部初步审定后报业主(工程师)并经同意方能进货,如果分包商施工队伍提供的材料供应商的资质不能通过业主(工程师)的审核,那么就必须从经理部指定的并经过业主(工程师)同意的材料供应商进行供货,具体单价由分包商施工队伍自行谈判。

  第十二条物资部每月进行市场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预测下期市场价格走向,以便在采购材料中争取主动,力争为经理部节约采购资金。

  第三章物资供应、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钢材、商品砼的领取原则上由分包商施工队伍的负责人办理,如负责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进行材料的领取,应委托专人代替,并出具盖有分包商施工队伍公章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对各分包商施工队伍施工所需大批量钢材、商品砼需提前3天向物资部提供所需商品砼、钢材的规格、数量及需用时间的书面物资申请计划(表格附后),并且所提申请计划必须经过工区负责人签字确认,物资部才予以供应。在商品砼、钢材运达施工现场时,由分包商施工队伍负责验收其数量、质量、规格是否合符,并派专人签收供应厂商的送货单,物资部也应负责核对。供应厂商、分包商施工队伍、物资部三方各持一份送货单,作为物资部与供应厂商、分包商施工队伍结算的原始依据,如数量有异议,必须在交货现场提出,以便三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由经理部向各分包商施工队伍供应的每批材料,分包商都必须在物资部签认本批材料的发料单。

  第十六条所有进场用于工程实体及对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材料必须向业主(工程师)提供所进材料每批次的质量证书、国家行业标准或上海市政建设有关标准等相关文件及其合格证副本。在材料使用前,还必须经过二次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供给业主(工程师),期间所发生的二次检验费用均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如果业主(工程师)要见证取样,经理部、各分包商队伍要积极配合并提供条件。只有经过业主(工程师)在试验证书或相关等效的证书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所采购的材料才能用于工程施工。如果经二次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无论是经理部采购的还是分包商施工队伍采购的均需立即移出施工现场,并进行更换,如给经理部造成经济损失的,还需要追究相关各方责任。

  第五章限额供料及总控量控制

  第十七条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总体工程及单项工程应耗材料总量,物资部建立总体工程及各单项工程(工点)的限额发料台帐,对分包商施工队伍实行限额发料。

  第十八条物资部应严格按工程部提供的各分包商单项工程需用材料数量、规格进行供应,如分包商所提物资申请计划数量或规格与工程部有出入,物资部应及时与工程部、作业部联系,确定是否是变更所需还是计划有误;当分包商所提计划总量超过工程部计划量时,应及时向经理部领导汇报并积极与各部门联系,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只有征得领导同意及相关部门认可后方能超额发料。

  第十九条物资部在季末、年终进行物资核销,根据经理部已完工程的验工数量所应耗材料与分包商施工队伍实际领用材料对比进行核销,分析节约或超额原因,以指导下一步工作。

  第二十条在经理部管段范围内,如发现分包商施工队伍倒卖工程材料,蒙取利益,则按倒卖材料总价的2倍加以罚款,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章物资仓库管理

  第二十一条所有进入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库房的已验收和待验收材料必须按合同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运输及存放。

  第二十二条合同文件中没有明文规定的主要材料的运输,按节约物流费用,减少运输损耗,确保运输安全的原则,经理部可在充分考虑上海市政工程的有关要求下,自由地选择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径、运输数量,确保材料的包装、性能完好无损,满足施工所需。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材料如管片的运输、管片的存放应以合同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应获得业主(工程师)的许可。

  第二十四条材料的存放场所应根据材料的理化性能、存放时间长短、收发作业频次、批量大小、防火安全、装卸条件等因素,综合进行考虑和分配。

  第二十五条材料的存放要作到正确,整齐,安全稳固,合理苫盖,过目成数,查点方便,标识明显,尽力实行"五五化堆码",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整洁、美观,各存放点都应有平面示意图、安全防火措施

、足够的防火器材及十防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所有进入施工现场材料的搬运、堆码都必须征得业主(工程师)的同意,并且所有堆放材料的场地都必须按合同文件中的规定进行硬化及合理布局。

  第二十七条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经理部以上要求严格执行,各分包商施工队伍有义务配合经理部各部门进行文明、安全工地建设。如果由于分包商队伍材料的堆码,库房的设置不合理给经理部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经理部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物资报表与帐物结算管理

  第二十八条根据公司现行规定的统计范围,编审程序,时间要求,现有的物资报表分为:TW1表、TW1附表、TW2表、TW3表、TW4表、TW5表、TW6表、TJB-1表、TJB-4表、全部物资进供存表、主要材料核算表、料具设备报表、限额发料台账、材料动态等十四类。

  第二十九条物资管理人员必须按照物资目录要求建立物资收、发、存管理台帐,物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计量单位、进料日期、凭证编号、收入来源、领用单位或工号、收发数量、金额等内容记载准确,按规定时间、格式要求将相关凭证及报表移送相关部门,并办理签认手续。

  第三十条各类物资报表应采用对比分析、平均分析、动态分析等统计方法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预测今后物资工作的走向,积极为公司领导出谋划策。

  第三十一条努力实现经理部物资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各类物资报表力争通过计算机进行制作、汇总,物资收发及动态等相关凭证、报表应整理装订,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第三十二条供应单价:由经理部供应的各种材料单价根据经理部与各分包商施工队伍合同上签定的单价为准。

  第三十三条扣款时间及方式:每月20日作为经理部与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进行盘点清算扣款时间,由物资部制定本月材料扣款清单(表格附后),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三十四条材料运杂费:材料从进货地点到各施工地点的运杂费由经理部承担。

  第三十五条材料装卸费:直接运到施工现场的装卸费由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自行承担,并自行组织人员装卸及材料数量的点收。

  第三十六条财务部每月根据物资部提供的各分包商施工队伍扣款清单进行材料费用的扣除。

  第九章物资纪律

  第三十七条物资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准以权谋私,不准有帐外料,不准滥收或随意提高物资费用。

  第三十八条物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尽职尽责做好工作,不得玩忽职守或不负责任,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三十九条严格遵守统计法,不得假报、虚报、瞒报各类统计数字,认真做好节约、统计、物资清查、监察等项工作。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R413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

  (附物资申请计划表、材料扣款清单)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