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 导航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竣工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4、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工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丁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及清单以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报告等一式四份提交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公司在收到验收报告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核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通知并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有关责任方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验收完毕方具备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位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天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配合工程部向政府质检站报送“竣工验收质量监督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会同质检站、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检查,同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清单,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按照竣工验收备案的要求一式四份提交工程部,由工程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竣工验收时,应按要求通知质检站进行验收的监督工作。

  (6)对验收工作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责任单位,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项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7)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保管和维护。

  3、建设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建设项目所有内容均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向工程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部在审查通过监理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后,按照《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项目的综合验收。

  四、工程移交

  1、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工程项目已竣工并经质检站、人防、消防、防雷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给排水(含热水)、电气、天然气、有线电视、暖气等已接通,信息及电话具备装机条件。(2)工程项目竣工资料齐全:包括管线图资料、竣工图。室外工程完成,形成封闭环境。

  2、建设项目移交工作程序

  (1)工程部代表公司作为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的牵头单位;

  (2)工程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的7天内完成向物业公司的移交。工程部应在拟定的移交日期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移交验收相关单位,并将经公司批准的移交验收应提交的资料提交物业公司。

  (3)移交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a)单项工程移交清单b)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质量检查资料一套?c)竣工图纸一d)房屋钥匙e)各种智能卡(电、天然气、冷水、热水、暖气等)。

  (4)移交验收的程序a)物业公司根据工程移交清单逐项检查核对。b)参加验收人员在工程移交清单上签字,物业公司将一份清单返回工程部验收,移交工作完成。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桩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提交

  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提交

  1.原始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有关设计图件及说明,各种施工记录,会议纪要,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验记录和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联系单等工程实施的全部原始凭证。

  2.工程施工过程中确保记录的完整性。

  3.施工前对管桩进行抗弯检测,施工过程中同时完成对基桩的静载检测,施工完成后,我施工单位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提请竣工验收。土方开挖完成具备低应变检测条件后,对基桩进行低应变检测,同时进行基桩桩顶标高和桩位的测量,完成测量记录,对偏位进行记录,并将结果提交设计单位,经设计确认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如果桩位和桩顶标高出现偏差,将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按设计单位意见进行处理。

  4.按规范要求资料整理后,应及时将桩基资料复印给建设单位、土建单位存档。

  5.桩基资料齐全后,建设单位邀请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单位根据资料及现场检查相结合进行桩基验收,并做签证。验收后工程技术员并协助建设方将工程全部资料送质监站档案馆归档。并按规定办理竣工资料的交接手续。

篇3:铝板幕墙工程雨季冬季施工竣工验收

  铝板幕墙工程雨季、冬季施工与竣工验收

  一、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1)雨季到来前,应检查仓储等防雷措施,仓储地面应高于外地面20CM。

  2)雨季施工主要是作好防雷、防电、防漏等工作,安排生产计划时对不能在雨天施工的项目如吊篮作业、注胶等尽可能安排在晴朗天气进行。

  3)下雨、雪及大风时停止铝板安装。

  二、冬季施工技术措施

  1)冬季施工施工人员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2)下雪天气,应停止施工,并做好设备机具的保护工作。

  3)雪后要及时清理设备机具上的积雪,检查机具无损坏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完工后把幕墙成品交给业主、监理与当地质检站检查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对幕墙质量进行的最完善的检测,对此项工程的最后考核与结论。

  1、工程安装竣工前的最终检验内容及程序

  1)工程安装最终检验前,所有分项、分部工程全部完工并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2)有齐全的质量凭证、原始记录;

  3)技术质量问题已经得到处理,且手续完备;

  4)竣工检验所用的检验设备、量具、仪器、工装和仪表经检定合格,其精度满足规定的要求;

  5)竣工交验是对工程的全面评定和验收,工程项目负责人逐一自检并达到合格要求;

  6)复查遗留问题,经复查要全部整改完毕。

  2、竣工检验的内容和要求

  1)按竣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标准、合同要求等做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2)按"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中内容,由工程项目经理组织自检,并按要求逐项填好,报质管部检验复查;

  3)工程使用功能的检验;

  4)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使用功能要求,进行符合性和适用性验证,为确保使用功能,必要时可做补充试验验证;

  5)征求顾客对工程质量的意见,按照顾客的合理要求,排除故障并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做为进行最终检验的内容之一;

  6)竣工验收后,按当地档案馆有关规定,整理好竣工资料一套交档案馆。

篇4: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维护保养保修服务

  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维护保养及保修服务

  第一节 竣工验收

  系统设备安装完毕,进行单机试运转,运转正常后进行联合调试直至符合设计要求(各系统调试详见第七章)。有关专项工程经公安消防部门、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的整体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及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工程竣工验收按照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意见》严格执行。

  1、竣工验收准备

  1.1在进行专业系统调试的同时,制定工程质量自检、自评工作计划。

  1.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施工员、技师、班组及公司质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全面检查工程实物质量,评定等级,并做好产品防护工作,为竣工工程验收做好前期准备。

  1.3自评工作完成后编制《工程竣工报告》、《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自评表》、《质量保证资料自检表》,经项目经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监理公司检查。

  1.4在计划竣工日期20日前,将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及安全、文明、环保等施工管理资料及施工总结报告提交监理公司审核。

  1.5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等,通过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审核合格后,将密切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涉及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政府部门专项工程验收工作。

  1.6填写《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在工程交工验收时,提交建设单位盖章。

  1.7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初步方案,在建设单位收集各方建议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2、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2.1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按制定的验收方案,进行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资料审核验收。

  2.2验收组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实地检验工程质量。

  2.3验收组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2.4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节 维护保养、保修服务

  1、编制工程维护保养手册

  由我方现场技术人员在系统测试和试运转前15天编制好临时的施工图册,一式四份操作与维修说明交设计单位、业主评审,正式的手册在工程完全竣工时交付。操作维修手册包括《空调通风系统操作维修手册》、《电气系统操作维修手册》、《给排水系统操作维修手册》、《消防水系统操作维修手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维修手册》等。内容包括:

  1.1 系统的详细说明(包括各设备的编号、安装位置等)

  1.2 元器件、设备详细说明

  1.3 测试报告

  1.4 试运记录

  1.5 设备性能和自动控制系统的详细描述

  1.6 系统设备的操作说明

  1.7 维修保养的技术说明

  1.8 工具和备用件名细表

  1.9 系统安全操作要求

  1.10 系统详细流程图

  1.11 竣工图

  1.12 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一览表(包括维修期限,供应商联系方式)

  1.13 设备操作说明,技术参数,合格检验证明,到货配件一览表。

  2、保修期维修保养服务

  我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2000年6月30日颁布的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履行保修义务。

  2.1 工程竣工时由业主和我司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及保修责任等。

  2.2 由我司填写《房屋建筑工程保修书》(见附表一),作为工程保修的依据。

  2.3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项目的最低保修期为:

  2.3.1制冷系统,为二个供冷期;

  2.3.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2.3.3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业主和我司约定。

  2.4 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 在竣工验收后,按国家颁布的《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保修期内免费定期维修及检查:

  2.5.1 每月的维修检查

  (1)各设备进行例行检查,以保证系统运行正常;

  (2)清理所有主要设备;

  (3)调试检验所有设备,特别是备用电源系统;

  (4)替换所有不正常的电气设备(属产品质量问题免费更换)。

  2.5.2 每季度的维修检查

  (1)清理及润滑有关的设备配件(如轴承、减振器及需要润滑的机件);

  (2)清理所有过滤器;

  (3)清理所有设备外壳及电动机;

  (4)检查所有系统的配电情况;

  (5)包括每月的维修检查项目。

  2.5.3 半年维修检查:

  (1)检查有关设备的连轴和隔震器;

  (2)更换润滑油过滤器及添加润滑油;

  (3)检查电机轴承及水泵叶轮的固定安装情况和防漏密封件的防漏密性;

  (4)检查所有设备安装的固定、移位情况;

  (5)包括每季的维修检查项目。

  2.5.4一年、两年维修检查

  (1)检查及调校所有系统和设备,保证系统能按照出厂标准运行;

  (2)检查及调校有关的时间控制器及阀门等;

  (3)检查及调校各类平衡阀;

  (4)核对传感元件的工作情况、数据误差;

  (5)重复维修检查上述项目。

  2.6 建立《竣工工程记录档案》由主任工程师在保修期后,定期组织工程质量回访,征求业主的意见,收集工程质量信息。回访后填写《工程质量回访记录表》。

  2.7本工程在保修期内提供驻现场的维修保养小组。

  2.7.1 本工程在保修期内配备各工种熟练技工2名驻留工地,同时根据工程的维修需要随时增配人员;

  2.7.2 并提供24小时的紧急维修服务。

  2.7.3 对由于项目施工原因造成的,属我方负责的维修,会同业主商量处理方法后,进行免费维修。

  2.7.4 如属于设计错误或甲方使用方法不当造成的维修,我司本着为

业主排忧解难的宗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义务或有偿的方式为业主服务。

  2.7.5 维修任务完成后,负责维修的人员应将维修结果填写在《工程维修通知单》的相应栏目内,并反馈给工程部备案。

  2.8保修期后,建立定期的工程回访制度,还可根据业主需要提供工程服务。

  3、培训业主的保养人员

  可按业主要求对业主的雇员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直至这些员工熟悉整个系统的操作、运行和维修保养工作。培训内容可按业主要求,各系统的培训时间将不少于一个星期(40小时)的全脱产时间。并包括现场指导操作,授课等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3.1 设备性能

  3.2 系统的设计意图

  3.3 系统的设计情况及说明

  3.4 系统流程的熟悉

  3.5 系统操作、校验、检验和调试

  3.6 设备、元器件操作、维修和保养

  3.7 系统的故障、事故的处理方法

  3.8 系统的缺陷及注意事项

  3.9 业主要求的其他技能培训。

  4、执行定期质量回访制度

  4.1 保修承诺

  随叫随到,优质服务。

  4.2 执行定期质量回访制度

  确保工程质量是工程保修的前提,提供优质服务是工程保修的保证。为给业主质量保证的信心,我公司将采取如下保证措施:

  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承保内容和保修期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或为业主使用日)起计,同时签发"建筑工程保修书"和"建筑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给业主。

  竣工工程实施回访制度。我公司工程部将组织原项目经理部人员对已竣工工程实行回访(三个月一次)。对所作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听取业主意见,发现问题作妥善的解决。

  在工程保修期内,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工程部将立即组织人员来处理,并按业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直到满足业主的使用要求。

  在工程保修期满后,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由于操作不当等其他原因造成的问题,我公司本着负责到底和优质服务的宗旨,在酌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情况下,全力组织技术力量进行保修,让业主完全可以放心使用。

  附件一:《房屋建筑工程保修书》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内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冷系统为个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会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5: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移交

  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与移交

  1各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的施工技术资料不得少于三套,其中移交建设单位一套;移交城建档案馆一套;自行保存一套。如建设单位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套数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要求执行。

  2项目经理部在竣工资料编制前,应先到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购买相关的资料表格及资料盒。

  3项目资料员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递交上来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按照《北京市编制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和资料的具体要求及做法》进行整理。

  4竣工资料的编制顺序为"基建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

  5竣工资料在整理完备后,相关人员应约请城建档案馆负责该片区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与指导,提出问题后,及时整改。

  6竣工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由事业部项目管理板块资料工程师组织项目资料员与建设单位代表,共同将竣工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并办理纸制品移交手续。推迟报送日期,必须在规定报送时间内向城建档案馆申请延期报送并申明延期报送原因,经同意后办理延期报送手续。

  7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全部技术资料应在竣工验收后,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最迟不超过三个月,移交给建设单位,并应符合城建档案馆管理规定。

  8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全套竣工档案应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上交事业部项目管理板块进行审核,合格后交公司综合管理部档案室存档,并应办理移交手续。

  9移交内容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工程档案内容和组卷表执行。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