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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室装饰工程竣工验收进行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5

  居室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如何进行

  装修公司承包业主的居室装修工程,按合同完成所列各项装修后,即可着手准备组织各方进行竣工验收。进行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按合同所列装修项以全部竣工。(2)装修场地清理干净。(3)用户自选材料的余料整理并清点完毕。(4)涂料、油漆等已经干燥。(5)墙面贴的釉面砖、地面贴的地砖已经稳固。(6)卫生洁具可以使用。(7)采暧、通风设备可以运转使用。(8)灯具可以开亮。(9)已经物业管理部门检察过,确认装修工程未损害主体结构,用户已收回主体结构安全保证金。

  竣工验收的时间宜选在晴天,在阴雨天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人员进入房间会将地板踩脏。竣工验收应在白天进行,晚间在灯光下验收,物体表面的色彩和平整会受灯光的影响而产生视差。为照顾用户正常工作验收益选在公休日进行。

  参加竣工验收人员有:用户及其代理人、装修公司的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施工队长(或工长)、合同定额员等。

  验收时用户应携带装饰工程合同、工程变更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卷尺等,还应事先学习一点装修工程质量标准的知识。

  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包括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十章装饰工程)GBJ301-88、《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9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5等,以及一些省市颁布的住宅装饰装修质量标准,如《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

  居室装饰是一个复杂的技术服务过程,合理的价格、可靠的质量保证是每个家庭对装饰公司的基本要求。但因为是外行,用户往往对监督工程质量无从下手。根据《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用户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对装饰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1、卫生洁具及管道安装工程:卫生洁具的品牌、规格、颜色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安装的位置要正确、端正牢固。卫生间的用具,如镜子、毛巾架、浴帘架等,安装必须牢固、不松动、高度适宜,与墙面依靠处无缝隙。管道的安装必须横平竖直,排水管道畅通,各种阀门位置正确,便于使用、维修及更换。管道安装完毕后,应通水试压,地漏畀子应低于地面。

  2、电气工程:电气工程的监督检查要及时,不能等完工后再检查。;因为有些线路是埋在墙内的,因此在施工之前,首先应对电气产品,如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检查其是否具有国家电工产品安全认证书,电气暗线敷设应有PVC阻燃管,导线在管内不得有结头,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墙体内。开关插座安装要牢固,位置正确。卫生间宜选用防潮开关。电气完工后,应进行检查及试验应电器通电,灯具试亮,全格后方可使用。

  3、顶棚工程:吊顶是否平整,材质色泽要一样,协调美观,、图案规整,无明显接缝痕迹。卫生间吊顶材料不得使用受潮易变形的材料,宜采用塑料和金属扣板。

  4、墙面工程:基层腻子坚实,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缝,壁纸、墙布必需裱糊牢固,色泽一致。花纹图案吻和,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阴阳角顺直正方。涂料的品牌、颜色符合设计和住户要求,瓷砖粘贴牢固,无明显色差、歪斜等缺陷。

  5、地面工程:如使用石材、墙地砖,品种、规格、颜色和图案符合要求,铺贴平整,接缝平直,无歪斜,表面色泽一致。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四周与墙体接触处,应向上翻起,高于地面不得少于25厘米地面24小时蓄水试验无渗漏。

  如使用木质地面,含水率应不大于12%,条形木地板的铺设方向——走廊、过道应顺方向铺设,室内房间应顺着光线铺设。木板表面光滑,无裂痕、毛刺现象,木纹清晰,间隙基本严密,接头位置要错开。如铺贴塑料地板,基层必须平整、坚硬,面层光滑,厚薄一致边缘平直。

  6、细木制品工程:细木制品包括窗帘盒、暧气罩、木隔断、包门及门套、吊柜、壁柜等。要求所用木材含水量不得大于是12%,要体现精工细做原则。各种线、窗帘盒上下檐等处两端高低差不得大于2毫米,总之要横平竖直。吊柜、壁柜安装牢固、无松动、不变形,柜门开启灵活,暧气罩活动自如,盖缝牢固、严密。

  7、门窗阳台工程: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型材色泽一致,无变形。安装必须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开启灵活,无阻滞和反弹现象,间隙均匀。

采编:www.pmceo.cOm

篇2:酒店装饰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酒店装饰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一、交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在正式交工验收: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各有关工种进行全面预验收,检查有关工程的技术资料,各工种的施工质量,如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二、竣工资料整理

  1、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文件,如施工证、开工证各种报批报建,所要办理的手续文件等。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

  3、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图纸变更记录及确认签证。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施工日记。

  6、工程例会记录及工程整改意见联系单。

  7、采购的工程材料的合格证、商检证及测验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9、自检报告。

  10、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三、交工验收的标准

  1、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已全部施工完毕有达到国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满足使用的要求。

  2、交工前,整个工程达到窗明地净,水通灯亮及空调设备运转正常。

  3、设备调试,运转达到设计要求。

  4、室内外的施工范围内,场地清洁完毕。

  5、技术档案资料整理齐备。

篇3:装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装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一、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装饰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除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之外,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时,还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装饰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各种设备说明书、技术核定单、设计施工要求等);

  3.国家现行的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4.相关的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的装修施工守则或质量手册;

  6.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表;

  7.有关施工记录和构件、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8.引进技术或进口成套设备的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9.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

  10.凡属施工新技术,还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和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验收。

  二、竣工验收交接程序

  1.竣工自检(亦称竣工预验)

  1.1承包方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贷料。

  1.2自验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没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1.3参加自验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或施工员、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1.4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田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及时处理和返修.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如发现较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验会议上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

  1.5复验。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全部修补完毕以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2.正式验收:

  2.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d,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驻收通知书》。

  2.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

  2.3建设单位组织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没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3.1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装饰施工的有关情况;

  2.3.2分组分专业进行检查;

  2.3.3再集中分组汇报检查情况;

  2.3.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2.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办理工程移交。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且其它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2.5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交接验收证明书,并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手续,除合同注明的由承包方承担的保修了作外,双方的经济、法律责任即可解除。

  2.6在交工过程中发现需返修或补做的项目,可在文工验收证明书或其附件上注明修竣期限。

  2.7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2.8办理装饰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2.9办理装饰工程移交手续。

  三、工程资料收集、归档和移交的管理

  对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一)竣工工程验收资料的内容

  1.1工程项目开工报告;

  1.2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1.3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1.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1.5设计变更通知单;

  1.6技术变更核定单;

  1.7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1.8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

  1.9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资料;

  1.10试验、检验报告;

  1.1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1.12竣工图;

  1.13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14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

  二)工程竣工图的绘制

  竣工图是本装饰工程今后进行交工验收、维护管理的主要依据,它必须与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保证绘制质量、规格统一、字迹清晰,符合技术档案的各种要求;经主要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2.1当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设计变更、完全按图施工的建筑工程,可在原施工图纸(新晒的图纸)上注明"施工图"标志,即可作为竣工图使用。

  2.2当施工中虽然有一般性的设计变更,但没有较大的结构性的或重要管线等方面的设计变更,而且可以在原施工图纸上修改或补充,也可以不再重新绘制竣工图,而是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纸(新图纸)上,清楚地注明修改后的实际情况,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书、设计变更记录及施工说明,然后,注明"竣工图"标志,即可作为竣工图。

  2.3若本工程的结构形式、标高、施工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变更,原施工图不再适于应用,此时应按照变更后的实际工程情况重新绘制新图纸,注明"竣工图"标志。

  三)工程档案资料的内容

  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的永久性技术文件,其内容包括:

  1.开工文件。

  3.消防报建审批书。

  4.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5.开工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消防许可证。

  8.设计文件(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施工计划图、进度表、施工日志、

  9.施工记录、会议纪要、分项作业指导书、工程安全资料等。

  10.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质量试检验报告;钢结构用钢材及配件,焊条、焊剂及焊药,防水材料,施工试验记录;钢筋焊接,

钢结构焊接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现场预应力张拉施工记录、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记录,防水工程试水试验及其他检查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施工测温记录,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施工记录;预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1.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预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气设备安装和调整试验试运转记录。

  12.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交底。

  1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质量评定表,完工后应按分部工程进行汇总;所有分部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分部汇总和评定,其中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需要企业质量、技术部签证;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14.竣工验收资料。包括:本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核定书;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设计变更应及时办理,内容力求明确具体;洽商记录;竣工图。

  四)工程档案资料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黑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8)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纸栏露在外面。

  五)工程档案资料归档管理的承诺

  1.我公司的工程档案资料保证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98]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招标人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2.在竣工后15天内移交完竣工资料并配合总承包方组织有关验收单位进行审查和工程总验收,竣工资料的内容和完整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本工程的竣工档案资料原件,按税前总造价下浮1%办理结算,业主保留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索赔的权利。

  2.我公司提交的竣工资料保证做到:齐全、可靠、整洁。

篇4:装饰工程竣工验收交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装饰工程竣工验收与交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1.工程的竣工与交工

  (1)工程的竣工

  装饰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装饰工程项目按照要求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装饰施工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鉴定合格,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

  竣工日期: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核为合格工程的签字日期。

  (2) 工程的交工

  装饰工程的交工是指竣工办理完手续,交付建设单位使用。

  交工日期:指竣工工程办理手续,交付建设单位使用的签字日期。

  (3) 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作;

  2)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3)交工工程的预验收。

  (4) 装饰工程的收尾工作

  装饰工程接近交工阶段,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零散、分散、量小、面广的未完成项目,这些项目的总和与竣工准备工作、善后工作共称为收尾工作。收尾工作主要有:

  1)组织有关人员逐步、逐段、逐部位、逐房间地进行查项,检查施工中有无丢项、漏相,一旦发现丢项、漏相,必须立即确定专人定期解决,并在事后进行检查;

  2)保护成品和进行封闭。对已经全部完成的部位或查项后修补完成的部位,要立即组织清理,保护好成品,依可能需要,按房间或层段锁门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损坏成品或丢失事件,每一个房间的装修和设备安装一旦完毕,就要立即加以封闭,甚至派专人按层段加以看管;

  3)有计划地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和暂设工程,拆除各种临时管线,清扫施工现场,组织清运垃圾和杂物;

  4)有步骤地组织材料、工具以及各种物资的回收、退库或向其他施工现场转移和进行处理工作;

  5)做好电气线路和各种管线的交工前检查,进行电气工程的全负荷试验;

  6)修补工作。装饰工程在频繁交叉施工的过程中,必然会造成一些成品损坏或污染;在不同工程施工中,它们各自工作之间的"结合部"也会出现一些不完善的缝隙。在工程收尾时,必须进行修补;

  7)清理工作。装饰工程的目的之一,就是给建设单位以美的感观,清洁,整齐就是美感的要素,因此清理工作也是装饰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5) 收尾工作的组织

  收尾工程量小、面广,易被忽视,结果交工日期一再拖延,为了保证按时交工,在组织收尾工程时应注意:

  1) 按计划的预见性,提前安排"结合部"工作;

  2) 接近竣工时,提前对照设计图纸和预算项目核对已完成工程,列出未完成项目;

  3) 交工前组织预检,逐个房间查明所有未完成项目,并用"即时贴"在现场标明其部位;

  4) 争取得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配合,避免因建设单位供料延误引起"甩项",工程变更早作决定,不临时追加;

  5) 组织若干专业班组,按收尾项目不同类型分别扫尾。

  (6) 收尾工作的有关工艺

  1)接缝工艺。常见的接缝工艺有:

  (A) 妆台镜面与墙面瓷砖接缝,通常将镜子边缘打磨光滑,然后打胶密封;

  (B) 梳妆台面与面盆接缝,打防水密封胶;

  (C)浴缸与墙面瓷砖接缝,打防水密封胶;

  2) 修补工艺。常见修补有:木作节疤脱落,找一块纹理相似的木料,依照缺口大小修凿,蘸胶镶嵌在缺口里,使之严丝合缝,再打磨光滑,刷油漆即可。

  石材顺裂纹折断,用石材专用胶与石材粉调和,顺裂纹粘合石材。

  3) 清理工艺。 重点清洗项目有:

  (A) 玻璃清洗:用专用清洁剂擦拭污渍,再用清水冲洗,最后用毛巾擦净;

  (B) 瓷砖、石材清洗。先用平刀片铲除灰渍,再用湿毛巾擦拭,特别注意清理砖缝与槽;

  (C) 卫生洁具清洗:先用平刀铲除灰渍,防止灰渣落入下水口,洗不净处用去污粉擦洗。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

  (1) 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除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之外,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时,还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各种设备说明、技术核定单、设计施工要求等);

  3)国家现行的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相关的国家现行施工规范;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的装修施工守则或质量手册;

  6)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表;

  7)有关施工记录和构件、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8)引进技术改进和成套设备的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对国外提供的设计等资料进行验收;

  9)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

  10)凡属施工新技术,还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和提供的文件进行验收。

  (2) 验收

  在发生问题的部位或项目修理完毕以后,要在保修证书的"保修记录"栏内做好记录,并经建设单位验收签认,以表示修理工作完结。

  3.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工作主要分两步: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其主要验收内容及程序如下:

  (1) 竣工自检

  1)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2)自验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3)参加自验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或施工、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4)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图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及时处理和返修。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如发现较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验会议上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

  5)复验。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完全修补充毕以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2) 正式验收

  1) 送

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d,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

  3) 建设单位组织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A)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装饰施工的有关情况;

  (B)分组分专业检查情况;

  (C)再集中分组汇报检查情况;

  (D)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办理工程移交。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5)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交接验收证明书,并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手续,除合同注明的由承担的保修工作外,双方的经济、法律责任即可解除。

  6)在交工过程中发现需返修或补做的项目,可在交工验收证明书或其附件上注明修竣期限。

  7)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8)办理装饰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9)办理装饰工程移交手续。

  4. 竣工决算

  竣工决算是由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情况说明书组成.竣工决算必须先进行工程决算。

  (1) 编制依据

  1) 装饰施工资料、竣工图;

  2) 双方认可的装饰施工预算标底;

  3) 会审记录、变更通知、技术核定单;

  4) 装饰施工图纸及补充、修改图纸;

  5) 签证单;

  6) 自开工之日至合同规定的结算期间所有有关费率、材料差价等调整文件。

  (2) 编制程序

  1) 由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决算书交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2)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查决算内容与装饰施工实际是否相符,并与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

  3) 根据审定数与建设单位财务结算。

  (3) 决算审查要点

  1) 工程量是否准确;

  2) 定额费用是否合理;

  3) 定额包括的内容是否做完;

  4) 复查是否有笔误或计算错误;

  5) 变更项目是否有增或有减;

  6) 取得标准是否合理、准确。

篇5:装饰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装饰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一、工程的竣工

  装饰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装饰工程项目按照要求和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所规定的装饰施工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鉴定合格,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

  二、工程的交工

  装饰工程交工是指竣工办理手续,交付业主使用。

  交工日期:指竣工工程办理手续,交付业主使用的签字日期。

  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作;

  2、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3、交工工程的预验收。

  三、装饰工程的收尾工作

  装饰工程接近交工阶段,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零散、分散、量小、面广的未完成项目,这些项目的总和与竣工准备工作、善后工作共称为收尾工作。

  组织有关人员逐步、逐段、逐部位、逐房间进行查项,检查施工中有无丢项、漏项。一旦发现丢项、漏项,必须立即派专人定期解决,并在事后按期进行检查;

  1.保护成品和进行封闭。对已经全部完成的部位或查项后修补完成的部位,要立即组织清理,保护好成品,依可能需要,按房间或层段锁门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损坏成品或丢失零件,每一个房间的装修和设备安装一旦完毕,就要立即加以封闭,甚至派专人按层段加以看管;

  2.有计划地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和暂设工程,拆除各种临时管线,清扫施工现场,组织清运垃圾和杂物;

  3.有步骤地组织材料、工具以及各种物质的回收、退库或向其他施工现场转移和进行处理工作;

  4.修补工作。装饰工程在频繁交叉施工的过程中,必然会造成一些成品损坏或污染;在不同过程施工中,它们各自工作的"结合部"也会出现一些不完善的缝隙。在工程收尾时,必须进行修补;

  5.清理工作。装饰工程目的之一,就是给业主以美的感观,清洁、整齐就是美感的要素,因此清理工作也是装饰工程项目收尾工作重要内容之一。

  四、竣工验收工作

  主要分两步: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其主要验收内容及程序如下:

  1、竣工自检

  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即时修补,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自检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参加自检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或施工员、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自检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图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即时地处理和返修。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如发现较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验会上研究并提出方案来。

  复核。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完全修补完毕以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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