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 导航

确保室内装饰工程质量技术组织计划(1)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5

  确保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计划(1)

  1、公司、项目部质量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结构图:

  GTC交通中心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

  质量保证体系机结构图

  2、公司各职能部室、项目部成员质量职责

  2.1、公司领导及有关各职能部室的质量责任

  (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令,执行国家控股所有者有关指令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指导公司业务。

  (2)倡导公司建立、运行质量保证体系。

  2.2、总经理

  (1)主持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公司的质量管理全面负责。

  (2)任命管理者代表,批准质量手册。

  (3)负责公司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完善和保持。

  (4)主持管理评审,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对工程质量和服务全面负责。

  (5)主持召开公司质量工作会议,推进质量活动的正常开展。

  2.3、生产副总经理

  (1)协助总经理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参加管理评审,对在施工程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2)组织制订公司生产计划,对完成施工计划、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状况、及对用户意见进行分析,对质量体系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合理组织施工生产,保证工程质量,争创优质工程。

  (4)制止一切忽视质量的做法,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有权令其返工或停工整改。

  2.4、总工程师

  (1)向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参加管理评审。

  (2)对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负全面技术责任。有权制止和纠正各种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行为。组织贯彻执行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负责主持审批大型重点工程质量计划,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工程施工方案进行技术论证。监督质量计划的落实情况。

  (3)监督各级组织机构履行质量责任,负责解决工程质量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审定处理方案。

  (4)组织和领导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质量联检工作。

  (5)对检验、测试工作的管理,承担技术指导和领导责任。

  (6)负责编制中长期和年度科技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计划,推进企业进步。

  (7)对公司技术质量管理的状态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2.5、总建筑师

  (1)向总经理负责,参加管理评审。对公司的设计工作和设计质量负领导责任,保证设计产品符合国家规范和满足业主的要求。

  (2)审批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图纸,组织设计评审、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对客户(包括项目经理部)对设计的满意度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2.6、技术质量部

  (1)组织工程图纸会审;审批质量计划,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技术可行性论证。

  (2)负责统计技术应用指导、使用审批工作。

  (3)负责科技开发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4)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控制。

  (5)负责工程测量控制管理及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6)负责制定、实施质量奖惩措施;制定年度质量工作计划。

  (7)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监督检查,指导负责质检系统工作,负责过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8)负责对不合格的控制,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参加竣工工程核验。

  2.7、设计部

  (1)负责工程项目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2)根据工程项目的技术条件、业主的要求、功能特性进行调研、设计工作,负责设计交底,并对方案的可行性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问题负责。

  2.8、工程安全部

  (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和施工生产的年、季、月计划,合理组织施工,为项目经理部创造施工条件。

  (2)负责工程总、分包方间的配合联络工作。

  (3)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和监督。

  (4)负责过程标识的检查管理工作。

  (5)负责成品保护和交付的检查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组织竣工工程回访和工程保修或服务方面的工作。

  (8)贯彻和执行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9)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计划。

  (10)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

  (11)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2.9、材料设备部

  (1)负责对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2)保证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承担采购、验收、搬运、仓储、保管、定额、检验管理和物耗管理。

  2.10、人力资源部

  (1)负责劳务队伍及公司施工技术人员的协调管理。

  (2)负责对岗位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组织制定人才发展规划。

  (4)负责组织并管理公司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

  3、项目部成员质量责任

  3.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

  (1)对施工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场容等进行监督管理、考核验收及全面负责。

  (2)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和技术方案、制定安全生产和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

  (3)对参加本项目施工的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措施。

  (4)领导在本项目施工的职工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并进行检查。

  (5)组织本项目开展质量自检、互检和质量检查活动;支持质检员的工作,组织领导质量分析会议,对重大质量问题组织攻关。

  (6)对于在质量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对重大质量问题组织攻关。

  3.2、项目部(生产)副经理质量责任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调度工作,协调总分包关系,落实人、机、料等资源。

  (2)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施工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场容的监督管理及考核验收工作。

3.3、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责任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2)参加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并贯彻执行。

  (3)负责执行各专业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和质量鉴定标准。

  (4)负责技术复核和工程的材料验收工作。

  (5)负责整理技术档案和原始资料及技术总结。

  (6)参加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3.4、质检员

  (1)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

  (2)监督施工人员执行自检、交接检,处理质量问题,实施质量奖惩制度,扫规定处理不合格品。

  (3)负责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核定,参加工程隐预检和竣工验收。

  (4)负责施工全过程中的标识和质量记录。

  3.5、材料员

  (1)编制、上报材料需用计划和外委加工计划。

  (2)具体负责物资的质量验收、记录、标识工作,并负责将物资质量证明、合格证传递给工作技术人员。

  (3)负责进场物资的搬运、储存和保管工作。

  (4)建立健全现场物资管理台帐和证实物资有效控制的各种记录。

  3.6、试验员

  (1)负责与检测单位联系并负责原材料、半成品的抽样、送检并将实验报告传递给工程技术人员。

  (2)负责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工作,做好相应记录。

  (3)负责抽样和送检全过程的质量记录。

  (4)负责检验和试验设备的保管、保养工作。

  3.7、测量员

  (1)负责施工前的工程控制线的复测和施工中的测量工作。

  (2)负责与其他施工单位控制线的交圈工作。

  (3)监督施工人员严格按控制线进行施工。

  3.8、班组长

  (1)严格执行技术交底、施工规范、质量标准进行组织施工,严格执行三检制,对本班组的施工质量负责。

  (2)严把进料验收关,对不合格材料拒绝使用;严把工序验收关,对不合格的工序不交或不接。

  (3)接受技术、质检人员的检查和指导,及时纠正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违章作业

  4、质量目标计划

  工程质量目标:优良

  确保工程一次交验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质量检验项目一次合格率100%,并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及北京市有关规定要求,精心组织,精心施工,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运用全质管理办法对本工程质量进行预防,运用信息反馈原理和PDCA技术,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4.1、质量保证措施

  4.1.1、公司经理任命项目经理和技术主管,项目经理选配项目部管理人员报人图资源部审批后,组成项目经理部。

  4.1.2、目经理部编制材料、半成品、机具设备需求计划。

  4.1.3、力资源部负责劳动队的组织准备及培训。

  4.2、采购过程质量控制

  4.2.1、项目部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材料等部门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可采购其物资。

  4.2.2、对各种材料,项目部将依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物资供应计划,明确其规格、数量、需用日期等,提前上报甲方或公司材料部门。

  4.2.3、购物资进场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工作程序》。

  4.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4.3.1、不准使用未检产品,不合格品及废品,没有合格标识的分项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所有过程标识出现在工作面上,写清负责人、验收等情况。

  4.3.2、紧急放行工序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执行

  4.3.3、标识的机械设备视为合格状态。

  4.3.4、标识的现场周转材料视为合格。

  4.3.5、房内材料合格时贴标签,机具经检验合格,贴合格标签。

  4.4、施工过程控制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4.4.1、程序流程见下页图

  4.4.2、技术及施工过程控制保证措施

  (1)选派责任心强的技术骨干专人抓技术质量管理,开工前对质量实行目标管理,施工中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2)强化技术资料管理,随时收集、整理,并实行分工到人《技术资料目录》。

  (3)施工中每周开质量分析会及施工进度协调会,以便协调解决工程中的有关问题,当进度与质量发生冲突时,进度应给质量让路。

  (4)实行统一放线、统一验线。

  (5)贯彻"三检制""样板制"把住操作关,把质量控制和检查落实贯穿到每道工序的全过程中,认真搞好隐、预检,未经工序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6)加强原材料检验,凡进场材料必须经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有其签字方可入库,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

  (7)开展质量优胜竞赛活动,每月评比两次,奖优罚劣,质量不合格部位必须返工重做。

  (8)实行挂牌上岗,把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个具体施工人员。

  (9)加强全员质量意识,每周一召开全员质量讲评会。

  4.4.3装饰工程质量要点:

  装饰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装饰工程质量管理要点表

  项目评分标准控制方法与标准责任人规范得分

  总分100

  室内顶棚钢板平面吊顶4020龙骨间距准确、板面平整无划痕,板缝顺直19.6

  弧型钢板吊顶20龙骨间距准确、板面弧度一致无划痕。间距一致,下口平整。19.4

  室内墙柱面铝板墙面3015平整度垂直度符合规范,分格缝符合设计要。14.5

  铝板柱面

  15垂直度符合规范,分格缝符合设计要求。14.3

  室内地面石材地面30

  15排砖正确,无空鼓,坡度正确表面整洁,接缝顺直。14.2

  橡胶地面15粘接牢固,不翘边,不脱胶,表面整洁,接缝顺直。14.5

  4.5、测量、检测、试验技术

  4.5.1、施工测量

  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本工程的测量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项目部配备专职测量技术人员1人、施工队配备专职测量

员3-4人。

  (1)在施工前,认真熟悉设计图纸。会同结构施工方共同确定各层水准点及轴线,并以各层电梯厅内结构水准点作为装饰工程的临时水准点。

  (2)以各层临时水准点为基准,在各层公共走廊墙上弹出50水平控制线、在柱、墙面上弹出轴线及轻质隔墙墙体位置线。

  (3)以公共走廊墙面的50水平控制线为基准,在各个房间内四周墙面上,弹出水平控制线,并根据图纸,弹出房间找方线、固定家具位置线、门口位置线、踢脚位置线及天花标高线。

  (4)待放线完毕后,有项目部专职测量人员对控制线和位置线进行复测,以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

  (5)测量人员在施工中应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对测量工作认真负责,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专业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测量仪器,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对测量的原始资料做到真实记录,并及时整理、汇总、归档。

  4.5.2、施工试验

  本工程的试验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项目部配备专职试验员1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试验的法规、规范,熟悉掌握各项试验标准和操作要求,持证上岗。

  (2)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负责原材现场取样、送试工作和砂浆试块制作,及时送有资格的实验室进行复试,对复试时间较长的原材,应提前送试,应注意试验结果的有效周期,对超出有效周期的材料,应重新取样、送试。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合格方可进场,协助质量员做好进场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

  (3)本工程中需进行见证试验的项目为卫生间防水,现场试验员应按要求取样,及时送有资格的实验室进行复试。

  (4)对工程中的试验资料做到真实准确,并及时进行整理、汇总、归档。

  4.6、测量、检测、实验设备控制

  4.6.1、执行程序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

  4.6.2、仪器设备进行妥善保管、维护、记好台帐,正在使用的仪器必须有合格标识。

  4.6.3、定期让有检测资质的实验室对仪器进行检测并标合格标识。

  4.7、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4.1、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4.2、严格按程序施工,先上后下、先湿后干、先管道试压后吊顶。

  4.3、在已施工完毕的天花上安装灯具、风口、喷洒头、烟感、扬声器等,在已装饰完的墙面上安装开关、插座等均要戴白手套,以防止污染天花、墙面。

  4.4、对已施工完的墙面、柱角、门套等要用木护角保护、待交工时拆除。

  4.5、装饰完的地面要用塑料布或编织布等进行保护,各工种施工的凳、梯、架进入已施工完的地面必须用胶皮包住梯架脚。

  4.6、使用电、气焊时,要将周围的成品围护好后,方可进行施工。

  4.7、材料、成品、半成品运输中要加强保护,装卸时轻拿轻放,到现场立即入库,分类按要求码放整齐,妥善保管。

  4.8、拆卸、搬迁物品和清理时,注意不要碰撞已完饰面。

  4.8、不合格品控制

  4.8.1、轻微不合格品可由技术员、质量人员处理,严重不合格品要上报主任工程师和公司技术质量部。

  4.8.2、对于辅助工程的不合格可根据情况进行让步接受,但必须符合《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9、纠正和预防措施

  4.9.1、技术员制定纠正措施,由主任工程师审批,严重不合格品或不合格工序由主任工程师制定纠正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4.9.2、预防措施应编写在作业指导书中。

  4.10、工程记录与竣工文件的控制

  4.10.1、项目经理部资料员负责汇集、整理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进度、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物拆除以及所有影响工程的记录(包括资料、设备的来源),以备需要评定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时查阅。

  4.10.2、当工程完工时,我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4.10.3、工程技术资料必须真实的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系统、专业归类整理,按照《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编写目录、台帐、收发文本等文件。项目经理部的施工图在竣工后自行处理,业主有特殊要求时按合同执行。

  4.10.4、技术资料以外文件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4.10.5、施工技术资料主要项目的控制点:

  本工程需建立以下技术资料档案(见下页技术资料目标设计表):

  技术资料目标设计表

  序号资料项目子项内容技术资料基本要求的内容(并要求与施工同步进行)备注

  1施组设计(1)施组方案施工前编制好,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准备、施工布置、主要施工方案或方法,质量措施及目标设计、安全措施,技术资料管理目标,环保措施要求、施工平面图等。存本公司档案室

  (2)施组中间检查检查记录一定要反映施工变化

  (3)施组审批手续有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技术主管审批

  技术交底(4)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签字齐全,交底内容:1、概括;2、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3、施工方法;4、质量标准;5、安全措施。

  2原材料试验材质与产品检验(5)水泥合格证及实验单水泥进场应有质量合格证书,严格检验其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并对该水泥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实验单上签字齐全。存本公司档案室并移交甲方

  (6)金属板金属板进场应有质量合格证书,严格检验其品种,并要进行复试,提出检验报告单。

  (7)木材含水率实验出厂合格证,含水率、甲醛含量实验报告(木材品种、产地、批量)。

  (8)玻璃门出场合格证,国家检验报告。

  3施工记录

  (9)自检

  根据GW-02-103检查和实验工作程序5.2.1不留记录

  (10)施工日志

  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记录每天的工作,包括节假日,以保证时间的连续性。

  (11)工程交接记录,成品保护记录,措施跟踪检查记录,成品保护登记卡等准确真实的反映工程情况。

  4隐检记录(12)木骨架

  防火隐检检查记录表填写要准确,要有明确的检查结果,签字齐全。

  5质量评定(13)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依GB50210-20**质量验收规范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再汇总,有评定结论。存本公司档案室,甲方只给

  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

  (14)分部工程质量评

定分部工程完后,应及时填写分部质量评定。

  6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15)图纸会审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做好记录,明确问题及解决方法。存本公司档案室

  (16)洽商记录洽商不得随意涂改,不得后补,要即使办理,必要时附图,洽商记录按签认日期先后顺序编

  入,设计变更记录表中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签字齐全。

  7竣工验收及竣工图(17)竣工验收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将表格内容填写齐全,有施工单位、甲方,设计单位和监理验收后,加盖印章。同上

  (18)竣工图

  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竣工图的整理修改,整理要求按照城建档案馆规定进行绘制竣工图。

  8

  开工审批手续(19)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开工前有公司工程部办理。同上

  (20)施工许可证和开工审批表单位工程开工前有公司工程部办理。

  4.11、验收及保修

  4.11.1、工程交付验收具备的条件

  (1)工程全部竣工完成后,并通过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的预验收,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及清洁工作。

  (2)准备好全部验收资料。包括:交付初步验收的项目,隐蔽工程的验收资料;主要材料、设备、设施清单(品名,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产品质量保证书);预验收报告,质量评定;整改报告等。

  (3)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竣工资料,并装订成册。

  4.11.2、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在工程正式交工验收前,公司工程部组织技术质量部等相关部室进行全面预验收,检查有关工程的技术资料,各工种的施工质量,如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11.3、交工验收的标准

  (1)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已全部施工完毕,按国家高级质量验收标准,达到优质工程;

  (2)交工前整个工程达到窗明地净,水通灯亮及空调设备运转正常;

  (3)室内布置洁净整齐。

  (4)技术档案资料整理齐备。

  4.11.4、验收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说明、招标文件;

  (2)审定的投标高的施工方案及选材要求和说明,封样的材料;施工合同、投标书

  (3)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

  4.11.5、竣工资料整理

  (1)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文件,如施工证,开工证各种报批报建,所要办理的手续文件等。

  (2)建设单位与本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

  (3)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图纸变更记录及确认签证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施工日志

  (6)工程例会记录及工程整改意见联系单

  (7)采购工程材料的合格证,商检证及检验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9)自检报告

  (10)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4.11.6、本工程保修原则是认真贯彻国家现行法规、政策,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始于工程通过三方验收的日期。在保修期内由于装修工程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无条件的对工程进行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立即成立工程维修保驾小组,由本项目部部分人员组成,专职负责本工程的维修服务工作。对比较特殊的进口或加工施工材料,在订货时,相应增加一定数量,留做日后维修,并提供供货方的地址及电话。提供跟踪服务,对保修期满的工程项目,仍然实行跟踪服务和回访

  4.12、培训

  我司将对所有从事与质量有影响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满足资格要求。总工程师负责对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年度培训计划审批工作。人图资源部对本公司各项培训教育工作负责。负责职工教育年度培训综合计划规定,审批各业务部门、项目经理部申报的培训计划,并负责对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和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及特殊工种证书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提供本业务范围的培训申请、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项目经理部、人才管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职工培训工作,职工培训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职工培训计划的编制,申请实施及考核工作。对于特殊工种,新工艺的操作人员上岗前应先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有关工作岗位必须通过资格认可,持证方可上岗。

  4.13、统计技术

  对于我司承接的工程,在工程质量形成的所有过程中,我司将选用适当的统计技术,进行正确而有效地控制和验证过程。项目经理部将在技术质量部的指导下,利用标准化办公室编制的统计技术程序,对问题分析、质量体系分析、过程连续监控、质量评定等活动内容进行分析。本工程拟采用以下统计技术

  (1)抽样法

  适用于现场材料验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通过对样本数据的整理、对影响工程整理的据进行定量及定性的分析,找出主要问题,改进工程质量。

  (2)统计表

  适用于统计各种质量数据。

  (3)因果图

  用来表示质量特性与原因的图。

  (4)横道图

  用于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生产、安排工日间隔并对劳动力、材料、机械台班进行统筹安排。如果施工进度无法按计划完成,应找出产生原因,制定纠正措施确保形象进度及施工产值的完成。

  (5)网络图:

  用于反映网络中各个要素间的内在联系,合理安排工序搭接,以满足质量、工期目标。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装饰工程质量承诺书范本

  装饰工程质量承诺书范本

  省农科院**所:

  如果我单位有幸在**育种楼装饰工程(工程名称)招标中中标,我们将按投标书中的承诺,精心组织、加强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及现行的堆积规范组织施工,我们承诺:接受贵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充分理解并配合业主的合理要求;认真履行施工合同条款及协议;服从监理工程师指示,以我们优质的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争创优良。

  如果由于我们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质量缺陷或出现质量事故,我们愿意承担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的全部责任,并接受贵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合理处罚。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0**年**月**日

篇3:装饰工程质量管理协议书

  装饰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重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工程(合同号: )的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质量管理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资格由甲方的质量主管部门审查并签字确认,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施工合格证、厂长(经理)安全资格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工程负责人、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且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3、参加分包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机动车司机等),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第二条 甲方应承担以下质量管理责任: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施工要求。

  2、开工前,审查乙方编写的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全面的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3、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乙方提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及其书面资料。

  第三条 乙方应承担以下质量管理责任:

  1、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乙方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2、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等应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并报甲方审批备案。

  3、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写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报甲方审批。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工作。

  4、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建立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及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乙方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它物品。

  5、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经设计方核对审批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

  6、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含部件)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必须报甲方审批。

  8、乙方对涉及结构、设备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甲方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9、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未经甲方、监理单位、建设等单位的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隐蔽,乙方应保证甲方、监理单位、建设等单位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监理单位、建设等单位,除非甲方、监理单位、建设等单位通知乙方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否则均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及基础的检查和测量,且不得无故拖延。

  10、隐蔽工程的复查:当甲方、监理单位、建设等单位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并应对之重新覆盖或整理好。如果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决定乙方为剥露、开孔、穿洞、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或建设单位负责。任何其它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返工/重建。此外,乙方还应接受甲方根据有关质量管理制度所作出的相应的处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应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甚至法律制裁。

  12、工程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乙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在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乙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甲方或建设单位为止。

  13、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遵守主合同及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等有关的工程管理规定。工程质量应满足国家、装饰行业的有关验收(评)标准及顾客的要求。

  14、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质量管理,接受我公司对乙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如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则运行我局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 禁止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五条 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或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甲方或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甲方或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甲方或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第六条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提供必须的竣工验收资料(必要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按规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或建设单位提交竣工图;建设单位代表收到竣工验收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都门验收,并在验收后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第七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负责保修,工程保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或其他合同的相关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保修义务,费用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1、乙方在向甲方、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告)时,应当向甲方、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2.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2.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5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另行约定。

  3、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工程竣工后,甲方扣留3%~5%的乙方工程费用作为质量保修费用,两年后,一次性返还与乙方。

  第八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了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可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双方可选择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中的一种形式解决争议。

  第九条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有效期至保修期满。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国家(含电力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等进行施工,甲方有采取罚款、停工或终止施工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叁份(项目部、工程部、档案部门各一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鉴证人签字:

  签字时间:

篇4:房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房产开发公司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 目的

  确保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

  2. 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开发的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工程。

  3. 职责

  工程部负责建筑装饰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

  4. 内容

  4.1 检查依据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

  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83

  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97

  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

  4.1.6 建设部令第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4.1.7 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

  4.2. 检查内容

  4.2.1 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检查

  4.2.1.1装饰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资质条件。

  4.2.1.2原材料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

  4.2.1.3装饰材料的储存运输条件。

  4.2.1.4计量器具的设置和完好程度、需定期鉴定的仪器计量装置的定期鉴定标志。

  4.2.2 设计图纸与施工合同检查

  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合同及施工方案,明确装饰工程的项目和部位、装饰工程用材、施工要求等。

  4.2.3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

  4.2.3.1 各种原材料出厂质量证书、准用证、复试报告及其它试验报告。

  4.2.3.2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2.3.3 施工单位质量自检记录。

  4.2.4 工程实物检查

  4.2.4.1 装饰工程用材是否符合设计与有关标准的要求。

  4.2.4.2 施工工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工艺要求。

  4.2.4.3 装饰施工中的结构变动和加固情况。

  4.2.4.4 结构和吊顶、分隔、招牌的构架及饰面板、罩面板的连接固定。

  4.2.4.5 是否按图施工。

  4.3 检查要点

  4.3.1 建筑装饰装修队、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4.3.2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施工设计图纸应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4.3.3 装饰工程所用得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的规定。

  4.3.4 装饰工程应注意施工工序和成品保护,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损。

  4.3.5 装饰工程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GB50222-95规定。

  4.3.5 抹灰工程

  4.3.5.1抹灰用的各种主要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抹灰的等级、种类、构造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冬季施工,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

  4.3.5.2不同结构相接处基体应先铺钉金属网,应绷紧牢固,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或混合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涂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4.3.5.3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宜用1:2的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3.5.4抹灰分格缝(或条)的宽度、深度要均匀一致,表面应平整光滑,无砂眼,通顺,不得有错缝、缺棱掉角。滴水线、滴水槽的流水坡向要正确,滴水线应顺直,外墙滴水槽的深度、宽度均不小于10mm,要求整齐一致。

  4.3.5.5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的尺寸允许偏差应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3.5.6抹灰工程应分层操作,每层厚度水泥砂浆宜为5~7mm,混合砂浆和石灰砂浆宜为7~9mm,基层应清理干净,光滑的基层应斩毛或涂刷界面剂。各抹灰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

  4.3.5.7抹灰层总厚度:平顶板条、现浇混凝土基层15mm,预制混凝土基层18mm,金

  属网20mm;内墙面抹灰层总厚度:普通级18mm,中级20 mm, 高级25 mm;外墙面抹灰层总厚度20 mm,勒脚25 mm,石墙35 mm。

  4.3.6 吊顶工程

  4.3.6.1吊顶工程采用的轻钢龙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用轻钢龙骨》规定,若设计无规定,吊顶以上净空高度大于等于400 mm时,上人的吊顶应采用大于CS60系列、壁厚为1.5 mm的轻钢龙骨,承载龙骨和吊杆间距不得大于1200 mm,覆面龙骨间距不应大于600 mm。

  4.3.6.2吊杆应通直并有足够的承载力,当设计无规定且吊杆长度大于1500 mm时,应使用直径为φ8 mm以上吊杆,暗架吊顶不宜采用铁丝做吊杆。

  4.3.6.3吊顶与结构必须连接牢固,膨胀螺栓严禁打入多孔板中,并不得直接与吊杆焊接。

  4.3.6.4龙骨吊杆不得与其它吊杆共享,并不得与振动设备直接接触。轻型灯具、音响、探头等不得直接搁置、固定在吊顶罩面板上,重型灯具、空调、电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联结,应另设吊钩、吊杆。吊顶应设检修孔,风口、检修孔等周边宜用附加龙骨加强。

  4.3.6.5所有外露在结构外的铁件必须进行防绣处理。

  4.3.6.6采用木质吊顶时,不允许有钉劈裂现象,并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达到装饰规范中的防火等级。

  4.3.6.7吊杆距主龙骨端部(含两主龙骨连接处)距离不得超过300 mm,金属龙骨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1/200。

  4.3.6.8明架吊顶纵横向龙骨的间隙和高低差均不得大于1 mm且应目测无明显弯曲,通长次龙骨连接处的对接错位偏差不得超过2mm。

  4.3.6.9在现浇楼板及预制板的板缝中,应按设计要求在结构施工时预埋吊杆,根据吊顶荷载之不同,吊杆可采用直径为6~10 mm的钢筋。

  4.3.6.10 吊顶内若有通风、水电管线、上人的行走信道、消防管道、重型灯具等,应先行安装完毕及试水试压合格,并要单独挂吊;然后才能进行吊顶工程施工。

  4.3.6.11 较脆易碎的面层材料要防止碰掉棱角,安装时上螺丝或卡入框中时不能硬撬、硬敲而造成裂缝或掉角。

  4.3.6.12 对易收缩材料,在拼缝处一定要采取措施,防止完工后一定时间出现开裂的缝道而造成外观不佳。

  4.3.6.13 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折猎、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胶合板不得有刨透之处。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角现象。

  4.3.6.14 吊顶罩面板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见JGJ73-91中5.6.5表格中规定。

  4.3.7 隔断工程

  4.3.7.1隔断不到梁、板底部时,构架顶部应有固定措施。

  4.3.7.2上下沿边龙骨固定的钉距不宜大于600 mm,靠墙、柱龙骨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000 mm,龙骨固定应牢固,边框龙骨与基体间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密封条。

  4.3.7.3隔断主龙骨间距不应大于600 mm,门洞处应设置加强竖向龙骨。

  4.3.7.4在浴厕、厨房等潮湿场所,隔断底部应做相应高度的混凝土墙垫。

  4.3.7.5木质隔断内敷设电器管线时应有防火措施。

  4.3.7.6隔断玻璃应有足够的牢度与稳定性,玻璃不得松动并不得与刚性材料直接接触,玻璃与槽口两侧和槽底的空隙及玻璃伸入槽口的深度应符合JGJ 113-97第6.1.2条的规定。玻璃底部应设置不少于2块橡胶或塑料支撑垫块、邵式硬度为80~90A,其位置应在距端部1/4边长处,玻璃四周与框槽交界处应设置定位块。

  4.3.7.7运动健身场所和浴室用隔断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无框玻璃应使用不得小于10 mm厚的钢化玻璃。隔断玻璃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直接冲击玻璃,一般可采取在玻璃表面距地面1500 ~1700mm处设置醒目标志或其它防撞措施。

  4.3.7.8空心玻璃砖隔断,应建在有2根直径6~8mm的钢筋增强基础上,基础 高度不得大于150mm,隔断与建筑结构连接处应采用滑缝构造,玻璃砖隔断的高度不得超过4m,玻璃砖之间缝隙应控制在10~30mm之间。

  4.3.7.9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向室内,压花玻璃的花纹宜向室外。

  4.3.7.10 隔断工程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4.3.7.10.1隔断骨架与基体结构的连接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4.3.7.10.2粘贴和用钉子或螺钉固定罩面板,表面应平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脱层;

  4.3.7.10.3石膏板、胶合板、纤维板表面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

  4.3.7.10.4石膏板铺设方向应正确,安装牢固,接缝紧密、光滑,表面平整;

  4.3.7.10.5胶合板不得有刨透处;

  4.3.7.10.6石膏条板板与板之间及板与主体结构之间应粘结密实、牢固、接缝平整;

  4.3.7.10.7粘贴的踢脚板不得有大面积空鼓。

  4.3.7.11 隔断罩面板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如下:

  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石膏板胶合板纤维板石膏条板

  1表面平整3234用2m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立面垂直3345用2m托线板检查

  3接缝平直33拉5m线检查,不足5m拉通线检查

  4压条平直33

  5接缝高低0.50.51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6压条间距22用尺检查

  4.3.8 招牌工程

  4.3.8.1构架材质、规格、构造形式、焊接、与主体苗固节点应与图纸相符,构架安装牢固。

  4.3.8.2构架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4.3.8.3招牌防雨水渗漏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4.3.8.4招牌表面装饰材料(如大型饰面板、金属饰面、玻璃等)应有确保安

  全的技术措施。

  4.3.9 罩面板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4.3.9.1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平整,不得有污染、折 、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

  4.3.9.2罩面板和龙骨的连接螺钉应选用相应与各种面板的专用配套螺钉,不得混用。

  4.3.9.3吊顶罩面板铺设时,其长边应沿覆面龙骨铺设,短边板缝应错开。隔断罩面板螺钉罩面板边不应小于15mm,板边钉距不大于200mm,板中钉距不应大于300mm,罩面板板缝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4.3.9.4隔断罩面板内外接缝不应在同一根龙骨上,并不得在同一门樘处搭接,当用木踢脚板时,罩面板宜离地20~30mm。

  4.3.9.5纸面石膏板等强度较低的隔墙面板在阳角处应设置金属护角条,离地高度不应小于1.8m。

  4.3.9.6吊顶采用镜面玻璃时,除用粘结剂有效粘结外,还需用安全件与有一定厚度的底板牢固连接,以免松脱伤人,潮湿部位的镜面玻璃应有防潮密封措施。

  4.3.9.7以木质板做踢脚线、护墙板,木台度时,其整板和木筋必须靠实、平整,与墙面接触面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4.3.9.8当采用软包装饰时,其软质铺垫材料应为难燃烧或不燃烧材料,并不得伸入电气管线盒内。

  4.3.9.9对于金属制品、化学建材的成品、半成品装饰品,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式样及其构造、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中应防止变形、裂缝、翘边、缺损和凹瘪等缺陷产生。

  4.3.9.10 潮湿环境墙面应经防潮处理后再予装饰。

  4.3.10 饰面板(砖)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4.3.10.1 饰面板应镶贴在粗糙的基体或基层上;用胶粘剂粘贴的饰面薄板基层应平整;饰面砖应镶帖在平整粗糙的基层上。光滑的基体或基层表面,镶帖前应处理。残留的砂浆、尘土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

  4.3.10.2 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湿铺饰面板(砖)严禁空鼓;表面平整、洁净,色泽协调,无变色泛碱。

  4.3.10.3 作业时,饰面板(砖)防止暴晒,接缝应填嵌密实不渗水、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半砖使用部位适宜。

  4.3.10.4 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必须有正确流水坡度和顺直滴水(线)槽;墙裙、贴脸等突出墙面厚度一致。

  4.3.10.5 以花岗岩、大理石等大饰面板面湿铺贴时,其板背面网格布应予去除后铺贴,板材与墙面拉结点不得少于四点,并用防锈金属丝连接。当采用干挂饰面板且设计无规定时,应采用干挂饰面材不锈钢配件连接,并每块板材不少于四个连接点,不锈钢配件宽度不应小于25mm,厚度不应小于4mm,不锈钢螺栓不应小于M5。

  4.3.10.6 干挂饰面板应采用弹性密封胶嵌缝,用于室外的石材饰面板不宜采用光面的大理石板,接缝填嵌密实均匀。

  4.3.10.7 凡用大理石、花岗石做成的台面、窗台板、踏步等,其外露侧面及棱角宜打磨光亮圆滑,卫生间台面与墙面交界处应进行密封处理。

  4.3.11 涂料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4.3.11.1 混凝土和抹灰表面施涂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施涂水性和乳液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制品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3.11.2 涂料干燥前,应防止雨淋、尘土玷污和热空气的侵袭。

  4.3.11.3 涂料工程使用的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纹,外墙和厨卫间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

  4.3.11.4 施涂溶剂型涂料时,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干燥后进行;施涂水性和乳液涂料时,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表干后进行。每一遍涂料应施涂均匀,各层必须结合牢固。按涂料要求大气温度进行施工。

  4.3.11.5 采用机械喷涂涂料时,应将不喷涂的部位遮盖,以防玷污。

  4.3.11.6 外墙涂料应使用具有耐碱和耐光性能的颜料。

  4.3.11.7 混凝土(抹灰)面层施涂前应将基体或基层的缺棱掉角处,用1:3的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补齐平。表面灰尘、污垢、溅沫和砂浆流痕应清除干净。

  4.3.11.8 外墙涂料分段进行时,应以分格缝、墙的阴角或落水管等为分界线。外墙同一墙面应用同一批号的涂料,每遍涂料不宜施涂过厚;涂层均匀,颜色一致。

  4.3.11.9 溶剂型涂料表面严禁脱皮、漏刷;水溶性和乳液型涂料严禁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细木装修不得漏漆;金属表面不应漏刷底漆,不得泛锈。门窗扇施涂涂料时,上冒头顶面和下冒头底面不得漏施涂料。

  4.3.12 其它装饰工程

  4.3.12.1 当门框一面需镶门(窗)头线时,门窗框应凸出墙面,凸出的厚度应等于装饰面层的厚度。

  4.3.12.3 木门窗及其它细木装修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2%。

  4.3.12.4 中空夹板上下帽头和横楞上应有不少于2个的透气孔。

  4.3.12.5 细木制品必须牢固不松动、不露钉帽、割角整齐、接逢严密,五金安装齐全,位置正确、开关灵活。

  4.3.12.6 壁纸、墙布施工基层含水率混凝土(抹灰)层不得大于8%,木制品不得大于12%。基层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缝,裱糊过程中和干燥前,应防止穿堂风劲吹,和温度的突然变化。

  4.3.12.7 壁纸、墙布应顺光搭接,不得在阳角处有搭接缝,不糊盖需拆卸的活动件。

  4.3.12.8 壁纸、墙布必须粘结牢固,表面色泽一致,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和斑污,斜视时无胶痕;表面平整,无波纹起伏,与挂镜线、贴脸板和踢脚板紧接,不得有缝隙。

  4.3.12.9 各幅拼接横平竖直,拼接处花纹、图案吻合,不离缝不搭接,距墙面1.5米处正视,不显拼缝;阴阳转角垂直,棱角分明,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处无接缝。

  4.3.12.10 壁纸、墙布边缘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不得有漏贴、补贴和脱层等缺陷。

  4.3.12.7 花饰安装必须牢固,条

  形花饰的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每米不得大于1mm,全长不得大于3mm;单独花饰位置偏差不得大于10mm;花饰表面应光洁,图案清晰,接缝严密不得有裂缝翘曲和缺棱掉角等缺陷,玻璃花饰(扶拦板)不宜外露尖锐角部,浮雕花饰的拼缝应严密吻合。

  4.3.12.8 刷浆工程的基层干燥,涂抹的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起皮裂缝,浆膜干燥前,防止尘土玷污和热空气侵袭。室外浆料应采用耐碱耐光颜料,石灰浆应用块状生石灰或生石灰粉调制。

  4.3.12.9 现场配浆,必须掺用胶粘剂,室外用石灰浆必须掺干性油、食盐明矾等。室外分段刷浆以分格缝、阴角处和水落管为分界线;室外刷浆,同一墙面应用相同的材料和配合比,浆料必须搅拌均匀。带色浆液应经常搅拌,每遍涂层不应过厚,要涂刷均匀、颜色一致。防止门窗玻璃玷污。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