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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窑工安全操作规程(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烧窑工安全操作规程(二)

  一、工作时,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保用品。

  二、确实掌握转窑情况,合理添加火源,防止意外飞火烧伤。

  三、密切观察转窑周围情况,随时防止可能出现影响生产的情况和苗头。

  四、检查砖窑周围的安全防护栏是否完好,严禁人员靠近砖窑,以免发生伤害事故。

  五、工作期间不能无人值守和随意脱岗。

采编:www.pmceo.cOm

篇2:烟花爆竹原料粉碎加工安全操作规程

  烟花爆竹原料的粉碎加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粉碎操作必须远离仓库、厂房;

  二、严格执行原料分发规定,自觉做到少量多次,严禁超量领取;

  三、操作人员在开启各种原材料的包装时,应先检查包装、标记是否与包装内物质相符,发现异样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四、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先检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生产工具是符合安全规定;并将所有粉碎工具擦试干净,禁止使用加工过一种原材料未经擦试干净的工具又去加工另外的原材料;

  五、氧化剂(高氯酸钾、硝酸钾、硝酸锶、硝酸钡等)、可燃物(木炭、硫磺、硫化锑、漆片、酚醛树脂等)必须单项粉碎过筛,分别盛装;

  六、粉碎场所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天天要清扫地面、门窗、墙壁、废药必须集中到安全区域处理。

篇3:药物配制安全操作规程(2)

  药物配制安全操作规程(二):

  一、配药前应检查各种化学原料的色质细度、干湿程序、批号、规格、性能等是否与配方要求相符,发现异样,应请示报告,不得擅自处理、配制;

  二、配料人应高度集中精力,绝对禁止搞错配方比例。严禁擅自改变药物配方,严守操作规程,不得偷工减料、敷衍了事;

  三、配制时,必须先混和均匀,并过细筛三次以上;

  四、配制完毕后,应立即将所有的配料工具擦干净。禁止使用没有擦试干净的工具进行第二种药物配制;

  五、配药场所必须天天清扫,垃圾、余药应按指定地点存放;

  六、药物配方通知单要经技术员、主管厂长(经理)审批后才可使用,每配制的药量,要按车间主任通知的数量配制,危险药物不能配制过夜。

篇4:亮珠加工安全操作规程(3)

  亮珠加工安全操作规程(三):

  一、亮珠加工操作人员在领料时,应认真细核对已领材料是否与所需加工的亮珠材料相符,加工场地不能存放杂物材料,禁止超量领取药物;

  二、操作工具应符合安全规定并经常保持清洁,禁止用加工过一种光色亮珠的工具在未经洗净的情况下,又去加工另一种光色亮珠;

  三、亮珠在摊晒时,应用篾盘盛亮珠,篾盘放在木架上,严禁在地面摊晒;

  四、晒场应远离仓库、厂房、车间等建筑物。严禁在人员往来多的地方摊晒,并有专人负责看守;

  五、亮珠的进仓必须严格检查。未完全干燥的亮珠和未完全冷却的亮珠,绝对禁止进入仓库和盛装密封;

  六、漏落地面的亮珠、药物应及时清扫冲洗,防止磨擦起火。

篇5:装填抹药物安全操作规程(3)

  装、填、抹药物安全操作规程(三):

  一、装、填、抹工具应保持洁净。禁止任何工具在使用后未经擦试干净又去装、填、抹另一种药物;

  二、墩实药时,应先扫净桌面再进行操作,禁止在操作时猛烈撞击;

  三、装、填、抹好的半成品应立即交另外一工房或中转库。不准在生产工作台上积压囤留。当天的产品做好应交有关收发部门;

  四、装、填、抹药工人只准单个分批到中转库领取所需药物,不准集中于中转站同时领取;

  五、装、填、抹药工人下班前必须把剩余药物交回中转库,不准么自存药过夜,生产工房要冲洗打扫;

  六、生产工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操作规程及工作场所,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要求,确立危险的有权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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