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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总站售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汽车总站售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车站安全规范》,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售票。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按规定上缴和保管现金、票据。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8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工作标准

  2.1落实《车站安全规范》,按照“四防”工作要求,检查用电设施设备,正确使用售票工作所配备的工机具,确保用电安全和售票数据的完整。

  2.2严格按车辆核载人员进行售票,不得售超员票。

  2.3现金、票据按时上缴,并办理交接手续,不得在售票室过夜存放现金。

  2.4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应急演练。

  2.5对售票记录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

  3、安全考核

  3.1违反现金、票据管理规定,扣20分。

  3.2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3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的,扣20分。

  3.4售出超员票,扣100分。

  3.5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二十八

编辑:www.pmceo.Com

篇2:汽车总站报班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汽车总站报班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车站安全规范》,严格报班管理。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7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落实《车站安全规范》,对营运证、行驶证、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合格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即时证明、《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逐一检查,人、车、证三项必须一致。

  2.2按照“四防”工作要求,检查用电设施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2.3严格执行岗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4进站客车应具有合法经营手续,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证明,办理进站证后方可进站经营报班。

  2.5对报班驾驶员(含双班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

  2.6对出站车辆认真填写《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并监督驾驶员(含双班驾驶员)签字。

  2.7车辆行程超过400公里以上的普通客运班次,6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客运班次,必须安排双班驾驶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8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及时报告,执行上级命令。。

  2.9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应急演练。

  2.10做好报班资料的登记,整理,保存,每月对报班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

  3、安全考核

  3.1报班资料的登记、整理、保存不规范,扣10分。

  3.2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扣20分。

  3.3对报班驾驶员不进行酒精检测,扣20分。

  3.4《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签字出现代签、冒签,扣2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6对不符合报班要求的车辆及驾驶人员给予报班的,扣100分。

  3.7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二十七

篇3:交运集团加油站站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交运集团加油站站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组织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3杜绝“三违”现象。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

  1.6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标准

  2.1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2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3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4组织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2.5监督员工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2.6监督员工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2.7每月对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8做好对责任场所内安全用电、设备、设施的检验、检查。

  2.9消防标志、警示标志、安全疏散标志设置齐全,明确责任人,每天检查和管理。

  2.10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组织参加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明确和熟知自身职责,保证启动应急预案时能迅速就位,并投入相应的救援工作。

  2.11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12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未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10分。

  3.3员工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扣10分。

  3.4从业人员违规操作,扣20分。

  3.5员工不能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扣10分。

  3.6加油设备定期审验合格率达不到100%,扣20分。

  3.7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8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9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10未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扣50分。

  3.11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扣50分。

  3.12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四十一

篇4:汽车总站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汽车总站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负责各类合同的修订、签订工作。

  1.3组织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落实安全检查和考核。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按照公司要求与经营业户及驾驶员签订安全合同,与外租门头逐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

  2.3在内部简报、黑板报上,开辟安全专栏,宣传安全知识。

  2.4参加公司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

  2.5参加并配合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将安全工作纳入公司各类竞赛活动的考核项目,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2.6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7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填写不规范,扣10分。

  3.3当月无安全宣传报道,扣10分。

  3.4未及时进行安全与考核,扣2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6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7未对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扣50分。

  3.8未及时签订安全合同,扣50分。

  3.9未及时与外租门头业户签订安全责任书,扣50分。

  3.10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11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篇5:汽车总站保卫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汽车总站保卫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3负责内部及外来车辆的停放工作。

  1.4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5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1.6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8坚持带班巡班,严格值班检查。

  1.9负责本单位的户籍管理工作。

  1.10做好对重点人员的监控和帮教。

  1.11做好治安保卫基础管理工作。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参加应急演练、安全活动和培训。

  2.3做好户籍管理工作。

  2.4加强治安巡逻,坚持带班和巡班,每天进行厂务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处置和报告。

  2.5对外来车辆和内部车辆合理安排,做到秩序井然。

  2.6对进入厂区家属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和监控,并做好记录。

  2.7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应对厂区家属区治安或消防应急工作。

  2.8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消防技能。

  2.9做好治安保卫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治安保卫工作记录填写不规范,扣10分。

  3.2不做值班记录或不办交接,扣10分。

  3.3不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扣10分。

  3.4未对进出厂区和家属区的外来人员车辆登记,扣10分。

  3.5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6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7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扣20分。

  3.8未及时报告、处置治安案件和事故隐患,扣20分。

  3.9违反户籍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影响,扣100分。

  3.10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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