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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总站GPS(3G视频)监控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汽车总站GPS(3G视频)监控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GPS监控系统管理及考核规定》等规定,做好运营车辆的安全监控。

  1.3负责安全监控管理相关记录、资料的整理归档、汇总上报。

  1.4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5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6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8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24小时实时监控,每天发送警示短信。

  2.2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3对长途客车和夜间运行车辆重点监控。

  2.4对未按规定路线行驶、途中长时间停车等车辆进行调查核实。

  2.5对故障终端设备进行排查、修理、维护。

  2.6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按照“四个及时”要求对违章车辆进行统计、上报、处罚、通报。

  2.7参加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

  2.8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及时报告,执行上级命令。

  2.9做好各项记录、基础资料的整理、上报、归档工作。

  3、安全考核

  3.1监控工作记录填写不规范,扣10分。

  3.2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和记录,扣10分。

  3.3监控资料不健全,扣10分。

  3.4对设备不及时报修,扣10分。

  3.524小时监控不到位,扣20分。

  3.6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7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8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扣20分。

  3.9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考核,对违章未按时处罚和通报,扣20分。

  3.10未及时发现违规并进行警示提示,扣20分。

  3.11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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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汽车总站稽保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汽车总站稽保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稽查管理条例》和《车站安全规范》,开展安全稽查。

  1.3建立治安安全、厂务安全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4组织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5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6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7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规范稽查行为,确保稽查安全。

  1.8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1.9做好科室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1.10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上报和处理事故。

  2、安全标准

  2.1分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逐月推进、总结。

  2.2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3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4每月对各岗位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5每月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2.6参与应急预案编制,组织员工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学习,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2.7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基础管理,督促科室人员按时填报报表、台账、记录、总结、报告等资料。

  2.8组织厂务安全检查,严格履行场内、宿舍区治安巡逻、夜班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2.9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纠正违章,消除事故隐患。

  2.10严格执行联勤机制。

  2.11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日常稽查工作。

  2.12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填制、送达《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并监督整改。

  2.13参加厂务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落实“四不放过”处理措施。

  2.14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填写不规范,扣10分。

  3.2未按照上级和公司部署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报送资料不及时,扣10分。

  3.3未按规定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10分。

  3.4未及时进行稽查,扣10分。

  3.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健全,扣10分。

  3.5不组织、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扣20分。

  3.6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扣20分。

  3.7未组织应急处置预案进演练,扣20分。

  3.8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9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足100%,扣20分。

  3.10不按规定对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扣50分。

  3.11未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扣50分。

  3.12未落实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3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3.14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十七

篇3:汽车总站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汽车总站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制定非营运车安全管理办法。

  1.3组织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1.8制定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女工保护制度。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3每月对本部门各岗位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4实施非营运车安全管理办法,记录非营运驾驶员出车台账,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2.5对各种会议、活动中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发言、讲话等内容认真记录并归档。

  2.6按时参加安委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2.7每月对本部门员工、非营运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2.8参与应急预案学习、演练。

  2.9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10做好新入企员工岗前安全培训。

  2.11落实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女工保护制度,健全台账、记录。

  2.12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填写不规范,扣10分。

  3.2未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10分。

  3.3非营运车辆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扣10分。

  3.4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扣2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6未对新入企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扣20分。

  3.7未落实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女工保护制度,台账、记录不健全,扣20分。

  3.8未对本部门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扣50分。

  3.9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10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十

篇4:汽车总站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汽车总站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3组织并参加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建立安全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5做好从业人员、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6做好驾驶员上岗考核工作。

  1.7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8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9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

  1.10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1.11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1.1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上报和处理事故。

  2、安全标准

  2.1分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逐月推进、总结。

  2.2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3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4每月对各岗位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5参与应急预案编制,组织员工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学习,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2.6每天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2.7通过班前会、旬会、安全教育会等形式对驾驶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

  2.8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月等安全专项活动。

  2.9每天监督检查“四位一体”出入库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

  2.10做好驾驶员上岗前资质审查、技能考核工作。

  2.11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基础管理,督促科室人员按时填报报表、台账、记录、总结、报告等资料。

  2.12督促落实车辆保险入保、理赔工作。

  2.13按照“四个及时”工作要求,做好GPS、3G视频监控管理。

  2.14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2.15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及时报告,执行上级命令。

  2.16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填制、送达《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并监督整改。

  2.17参加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落实“四不放过”处理措施。

  2.18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填写不规范,扣10分。

  3.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健全,扣10分。

  3.3未按照上级和公司部署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报送资料不及时,扣10分。

  3.4未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10分。

  3.5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6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7未组织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扣20分。

  3.8未及时做好机动车保险的入保、理赔等业务,扣20分。

  3.9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扣20分。

  3.10驾驶员上岗考核把关不严,扣30分。

  3.11年度员工、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足100%,扣30分。

  3.12未分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30分。

  3.13不按规定对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扣50分。

  3.14未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扣50分。

  3.15未落实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6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3.17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六

篇5:交运集团分管汽车工业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交运集团分管汽车工业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汽车工业生产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1.2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完善,并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1.3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4履行应急预案职责。

  1.5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

  1.6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1.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1.8负责用电、用气、设备、设施的检验、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1.9落实各级部署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安全生产,杜绝“三违”现象。

  1.10落实“四位一体”出入库合格证制度。

  1.11负责按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1.12及时、如实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技术和机械事故的调查。

  1.13制定汽车工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安全标准

  2.1年初制定年度汽车工业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2适时修订完善汽车工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参与实施和演练工作。

  2.3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4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5每月参加安委会,汇报安全工作,提出安全建议。

  2.6执行安全会议决议,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2.7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2.8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汽车工业安全检查。

  2.9每月对汽车工业从业人员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2.10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2.11按规定对汽车工业各岗位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12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13及时、如实报告厂务事故,落实“四不放过”处理意见。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填写不规范,扣10分。

  3.2未按规定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10分。

  3.3汽车工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足100%,扣10分。

  3.4未按照上级和公司部署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扣10分。

  3.5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扣10分。

  3.6汽车工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扣20分。

  3.7未制定年度汽车工业安全工作计划,扣20分。

  3.8不按时参加安委会,每少一次扣20分。

  3.9未及时组织汽车工业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整改不到位,扣20分。

  3.10未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扣20分。

  3.11未组织实施应急处置预案,扣50分。

  3.12不执行安全会议决议,扣50分。

  3.13未检车或检车不到位出具合格证,扣100分。

  3.14未落实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5因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扣100分。

  3.16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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