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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制度(7)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公司采购制度(七)

  为规范公司采购报销系列程序,保证生产、营运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指定专职采购员进行生产材料及办公用品的外购工作。未经公司领导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外购。否则,即使票据齐全,也一律不予报销。

  二、零星采购,需有使用部门的请购,使用部门主管安排方可采购。采购回来的货品,必须先入库,采购员要及时通知其请购人到仓库领取。

  三、生产材料采购,采购员应多联系几家供应商,采用招标的形式,选取质优价廉的供应商,凡采购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不能低于2家供应商报价,再按公司审批程序逐级进行审批。

  四、款到发货或必须出差才能购得的材料物资,采购员需将请购单及借款单一并交给其主管领导和财务部审批,经审批后,采购员方可到财务办理借款事宜。

  五、到货验收入库,必须有采购部门经办人和负责人的审核、质检部门检查质量、凭有效发票,才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

  六、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的,合同签订人按各自权限进行签订,不得弄虚作假,索取回扣。

  七、采购员购得的材料物资经检验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后,应及时填写费用及差旅费报销单,并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报销。财务部凭报销单金额给采购员开具收据,以此转出采购员的备用金借款。否则,上次借款未予报销冲账,本次财务部将不再支付借款,并扣发该采购员的工资。

  八、采购员应将每月的采购情况(采购数量、采购金额等)做好统计并呈报主管部门。所有供应商的情况,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详细资料整理并公布,以起到督促作用。

  借款流程图:采购员填单--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审批**出纳借款

  采购流程图:仓库保管员--采购申请**采购员采购物资--仓库保管员--开收条--质检部门--检验采购部门--审查--仓库保管员--入库--财务审核、入账(报账还款)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即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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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采购部业务操作制度(5)

  酒店采购部业务操作制度(五)

  1、按使用部门的要求和采购申请表,多方询价、选择,填写价格、质量及供方的调查表;

  2、向主管呈报调查表,汇报询价情况,经审核后确定最佳采购方案;

  3、在主管的安排下,按采购部主任确定的采购方案着手采购;

  4、按酒店及本部门制定的工作程序,完成现货采购和期货采购;

  5、货物验收时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即时查清原因,并向主管汇报;

  6、货物验收后,将货物送仓库验收、入库,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

  7、将到货的品种、数量和付款情况报告给有关部门,同时附上采购申请单或经销合同;

  8、将货物采购申请单、发票、入库单或采购合同一并交财务部校对审核,并办理报销或结算手续。

篇3:酒店采购管理制度(5)

  酒店采购管理制度(五)

  1、制定采购计划:

  (1)由酒店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和对第二年的预测,在每年年底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部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并制定计划或报告财务部审核;

  (3)采购计划一式四份,自存一份,其它三份交财务部。

  2、审批采购计划:

  (1)财务部将各部门的采购计划和报告汇总,并进行审核;

  (2)财务部根据酒店本年的营业实绩、物资的消耗和损耗率、第二年的营业指标及营业预测做采购物资的预算;

  (3)将汇总的采购计划和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4)经批准的采购计划交财务总监监督实施,对计划外未经批准的采购要求,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3、物资采购:

  (1)采购员根据核准的采购计划,按照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适时进行采购,以保证及时供应。

  (2)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根据核准的计划可向有关的工厂、酒店、商店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供货要求。

  (3)餐饮部用的食品、餐料、油味料、酒、饮品等等,由行政总厨、大厨或宴会部下单采购部,采购人员要按计划或下单进行采购,以保证供应。

  (4)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有关部门经理批准后可进行采购,以保证需用。

  4、物资验收入库:

  (1)无论是直拨还是入库的采购物资都必须经仓管员验收;

  (2)仓管员验收是根据订货的样板,按质按量对发票验收。验收完后要在发票上签名或发给验收单,然后需直拨的按手续直拨,需入库的按规定入库。

  5、报销及付款:

  (1)付款:

  ①采购员采购的大宗物资的付款要经财务总监审核,经确认批准后方可付款;

  ②支票结帐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员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支票,若由采购员领空白支票与对方结帐,金额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③按酒店财务制度,付款**元以上者要使用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结款,**元以下者可支付现款。 ④超过30元要求付现金者,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查批准后方可付款,但现金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

  (2)报销:

  ①采购员报销必须凭验收员签字的发票连同验收单,经出纳审核是否经批准或在计划预算内,核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②采购员若向个体户购买商品,可通过税务部门开票,因急需而卖方又无发票者,应由卖方写出售货证明并签名盖章,有采购员两人以上的证明,及验收员的验收证明,经部门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篇4: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制度(4)

  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四)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同时要让货主填写采购回执单,并做好采购记录,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货主索要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经2人以上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凡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5类食品必须具有市场准入标志,认准“QS”标志。严防不合格食品、劣质食品。

  (八)采购肉类、禽类、水产类食品必须新鲜,不采购变质食品。

篇5: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和程序

  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和程序

  第一条 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新沂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第二条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条 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第四条 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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