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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制度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要求,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与辅料。

  二、米、面、油、肉、调料等大宗物资采购必须在正规市场、通过正规渠道或向教育机关招标入围的厂商采购。

  三、采购、验收食品必须向厂商索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测化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化验单、商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市场摊点证等)验证,畜禽肉食类产品要索取检疫合格证。

  上述各证必须一一对应与食品保持一致,同种不同规格的食品必须做到每一规格一证。

  应与相对固定供应的厂商签订意向协议书,协议书内必须载明厂商保证退货换货等、以及索赔与承担食品质量卫生的条款,以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

  四、禁止采购、验收一切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验收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商品标志、品名、厂商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存(保质)期等内容,不得采购不具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批号或代号等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杜绝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六、采购、验收要进行感官检查,对食品通过看、嗅、触、尝、试等方法对食品质量作初步判断,禁止采购感官状况不佳的食品和原辅料。

采编:www.pmceo.cOm

篇2:大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验收办法(5)

  大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验收办法(五)

  为了加强和规范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切实做到从源头上把好原材料质量关,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入厨房,特制订本办法。

  一、采购与质价考核

  1、中心班子、采购部、食堂主任和业户代表共同组成原材料采购招标小组(简称招标小组)和质价考核小组。

  2、招标小组根据原材料的用量组织商家进行竞标,确定供应商。

  3、质价考核小组定期就所需物品的质量、价格及供货渠道进行市场考察,对高出市场批发价格的物品一律按考察价格计算,并根据供货协议给予供货商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供货合同。

  4、所有原材料的采购必须坚持索证索票制度。

  5、供应商根据各食堂用料计划,经中心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配送至各窗口(业户)。对不宜集中采购的原料及食品,必须经中心班子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但必须经过验收人员验收。

  6、对木耳、辣椒、花椒等质量相差悬殊的原材料,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7、死甲鱼、河豚鱼、蚕蛹、芸豆、韭菜、动物血、油炸豆腐泡、非定型包装肉丸子、人造蛋白肉等一律禁止采购供应 。

  8、鉴于火腿肠的价格、质量和口感差异较大,要求原则购买指定品牌的火腿肠。

  二、验收

  1、中心分管领导和采购部会同质检部、食堂主任、供货商共同商定各食堂原材料配送验收时间。

  2、青菜、鲜豆制品、豆、肉(肉馅)、鸡蛋等要求新鲜的原材料原则一天一领,要求当天领取、当天使用。干货、调料、粮面油、粉皮等易储存的原材料周一至周六统一配送,时间由分管主任会同采购部确定。

  3、干货、调料、粮面油、粉皮等原材料,必须由采购、质检人员和食堂主任(楼层经理)参与配送。在配送过程中,要验质量、问价格、定性价比。对符合规定的原材料,采购、质检人员和食堂主任(楼层经理)在三联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进入后厨进行加工出售;对质次价高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原材料拒绝签字发货、并按照中心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供货资格。

  4、所供青菜必须是质量中等以上的时令菜,原则上一种青菜只采购同一档次、同一价格的品种。对所供青菜,中心组织采购、质检人员和食堂主任(楼层经理)到粗加工间检查验收(每周不少于2次)。在检查验收过程中,要验质量、问价格、定性价比。验收结束后,统一将情况汇总到采购部,采购部会同中心分管领导对验收情况进行比对。对质次价高和质价不符的青菜供货商,要按照中心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供货资格。

  5、每天上午10:30前,青菜供货商要将填有供货数量、价格及业户签字的第二联单上报采购部;鸡蛋供货商将填有供货数量、价格及业户签字的存根留采购部。

  三、食品卫生要求

  1、生肉及制品应提供《生猪产品批发单》第二联、《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检疫证》和《信誉卡》。

  2、粮面油、干货、调料等应提供与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并留样品备查。

  3、青菜、禽蛋、豆制品、水产类等应新鲜、安全、卫生,要求无杂质、无异味、无变质现象。

篇3:学校食堂采购索证制度(5)

  学校食堂采购索证制度(五)

  一、应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台账存放应方便检查。

  二、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采购凭证并留存备查。

  三、采购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采购食品时,应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并对食品进行感官鉴别。

  四、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五、餐饮业经营者应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

  六、定点采购,采购食品时宜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正规商场、超市。

篇4: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查验管理制度(3)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查验管理制度(三)

  一、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且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保证食品质量。

  二、食堂采购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沾、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不得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无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堂食品入库、出库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仓管人员发现有腐败变质、过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入库或出库,验收检查情况必须有记录。

篇5: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包、香、味等感官性状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质要求的食品;

  二、采购肉类食品应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米、肉及其制品食用油、面粉、调味品等大宗食品或原料实行定点采购。

  三、采购预包装食品庆向供货方索取检验报告单或合格证,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四、采购预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持期)、净含量、主要成份、产品执行标准、使用说明等内容;

  五、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物品混装、混运。

  六、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专人进行验收,合格后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七、食品采购入库后应及时建立台帐,台帐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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