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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盘点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酒楼盘点制度

  为了加强酒楼的财物管理,确保财物盘点的正确性,准确核算营业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盘点范围及要求

  1、盘点范围包括:现金、存货、固定资产。

  2、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对盘点期间已收到而尚未办妥入账手续的物资,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二、存货盘点

  1、存货盘点包括原材料、燃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

  2、盘点方式:采用每月盘点和年终盘点。

  3、盘点人员:

  (1)盘点人:由库管或实物负责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2)监点人:由各部负责人、财务会计担任,负责盘点监督。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按时到达盘点地点。

  4、所有盘点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称重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估计定数据,不得伪造数据记录。

  6、盘点完毕,盘点人员应填制"盘点表",各责任人签字,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财务部门留存,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第二联留存各部门备查。

  7、鲜货及蔬菜采用"实地盘存制"确定成本,其他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确定成本。

  三、现金盘点

  1、现金盘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支票等。

  2、盘点方式:采用定期(每月25日和年终盘点)和不定期抽查。

  3、盘点人员:出纳(盘点人)、会计(会点人)。

  4、现金盘点的时间,应于盘点当日上午发生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5、盘点前应将现金柜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和盘点人共同盘点。

  6、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写"现金盘点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第一联出纳留存,第二联会计留存,第三联交办公室留存。

  四、账实不符的处理

  1、账载数额如有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帐人员应进行更正,情况严重者,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又无凭证可查、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3、财物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应报总经理处理。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行为;

  (2)对所管的财物未经批准而擅自转移、私借或损坏不报告行为;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被盗,损失或盘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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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楼采购供货管理制度

  酒楼采购及供货管理制度

  一、采购程序

  1、各部门需要零星物品购置时,应由该部门组长填写申购单

  →库管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采购实施购买。

  2、采购人员购货时,须对多家(三家以上)进行价格、质量比较;供货商定向送货的不得高于既定价格标准。

  二、采购方式的确定

  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原材料,应该选择供货商送货的方式。

  2、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零星物品及餐中断档急需物品可由采购人员采购。

  3、采购方式上采用"定点、定价、定时"采购原则。

  4、对于一些特殊的原材料可由外地发货,按计划定期申购。

  三、供货商进场程序

  1、供货商的寻找原则上由采购主管负责,总经办主任、财务会计协助;

  2、供货商进场首先与总经办主任接洽,总经办主任在财务会计的协助下(财务会计全程参与),谈妥相关合同细节(以酒楼合同范本为标准合同格式),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由总经理出面代表酒楼与供货商签定合作协议。

  3、总经办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会计、库管及相关使用部门负责人,并将已签定的合同(协议)送交财务部一份备档,另一份留存备查。

  四、供货商处罚程序

  1、凡供货商违反相关合作条款(送货不及时、原材料质量问题、拒绝送货、配合工作不到),到由总助、行政总厨、财务会计、库管告知办公室;

  2、办公室了解事情原委后,由办公室主任作出处罚决定,开出罚单;

  3、办公室所开罚单交总经理审批;

  4、办公室将对供货商的罚单交财务部执行,财务部在结算供货商款项时按罚单标准予以扣除。

  五、供货定价制度

  (一)原材料市场价格调查

  1、酒楼每月组织供货市场调查不得少于两次,且应填写市场价格调查表,写明市调时间及地点,各参加人员在市调表上签字。财务会负责调价表格打印、价格记录工作并负责调价表保管。

  2、市场调查由总助、行政总厨、总经办主任、财务会计组成,具体由财务会计召集。

  3、市场调查时间定于每月日、日,如恰逢周末,应作适当顺延。

  (二)定价程序

  1、每次市场价格调查后,应及时制定当期的供货商品执行价格,先由总助、行政总厨、总经办主任、财务会计、采购主管初定,再交总经理审定后,最后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审批后将执行价格以书面形式交财务部执行。

  2、原材料采购定价标准

  处在批发价和零售价之间(即高于批发价低于零售价)。

  3、价格调整:

  因市场变化情况特殊,供货商提出价格调整要求,首先由供货商报总经办主任,总经办主任了解相关市场情况后与总助,财务会计碰头商量定出调价草案,再报总经理审批。

  (三)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

  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且经沟通后无效,由总助、总经办主任、财务会组成审查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然后报总经理最后裁夺。

  六、货款的支付

  1、货款的支付应尽量不通过采购,若因特殊情况必须经过采购时,须由采购填写借款单,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应在3(次)日内报销冲帐;

  2、供货商的货款支付,由财务会计向总经理报付款计划,并在付款前填写《请款单》经总理签字批准,方可付款;

  3、双因特殊原因,未及时付款的供货商,由财务部会计负责进行协调,必要时由总经办主任协助。如经财务会计、总经办主任协调未果报总经理处理。

篇3:商务休闲酒店盘点制度

  商务休闲酒店盘点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的财物管理,确保财物盘点的正确性,准确核算营业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1、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对盘点期间已收到而尚未办妥入账手续的物资,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2、存货盘点包括原材料、燃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

  监点人:由各部负责人、财务会计担任,负责盘点监督。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按时到达盘点地点。

  3、所有盘点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4、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称重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估计定数据,不得伪造数据记录。

  5、盘点完毕,盘点人员应填制"盘点表",各责任人签字,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财务部门留存,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第二联留存各部门备查。

  6、鲜货及蔬菜采用"实地盘存制"确定成本,其他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确定成本。

  7、现金盘点的时间,应于盘点当日上午发生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8、盘点前应将现金柜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和盘点人共同盘点。

  9、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写"现金盘点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第一联出纳留存,第二联会计留存,第三联交办公室留存。

  10、账载数额如有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帐人员应进行更正,情况严重者,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11、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又无凭证可查、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附采购及供货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购货时,须对多家(三家以上)进行价格、质量比较;供货商定向送货的不得高于既定价格标准。

  1.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原材料,应该选择供货商送货的方式。

  1.2、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零星物品及餐中断档急需物品可由采购人员采购。

  2、供货商的寻找原则上由采购主管负责,办公室经理、财务会计协助;

  3、供货商进场首先与办公室经理接洽,办公室经理在财务会计的协助下(财务会计全程参与),谈妥相关合同细节(以酒店合同范本为标准合同格式),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由总经理出面代表酒店与供货商签定合作协议。

  4、办公室经理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会计、库管及相关使用部门负责人,并将已签定的合同(协议)送交财务部一份备档,另一份留存备查。

  4.1、凡供货商违反相关合作条款(送货不及时、原材料质量问题、拒绝送货、配合工作不到),由办公室经理、行政总厨、财务会计、库管告知总经理;

  4.2、办公室了解事情原委后,由办公室经理作出处罚决定,开出罚单;

  4.3、办公室将对供货商的罚单交财务部执行,财务部在结算供货商款项时按罚单标准予以扣除。

  4.4、酒店每月组织供货市场调查不得少于两次,且应填写市场价格调查表,写明市调时间及地点,各参加人员在市调表上签字。财务会负责调价表格打印、价格记录工作并负责调价表保管。

  4.5、市场调查由办公室经理、行政总厨、财务会计组成,具体由财务会计召集。

  4.6、市场调查时间定于每月日、日,如恰逢周末,应作适当顺延。

  4.7、每次市场价格调查后,应及时制定当期的供货商品执行价格,先由办公室经理、行政总厨、财务会计、采购主管初定,再交总经理审定后,最后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审批后将执行价格以书面形式交财务部执行。

  因市场变化情况特殊,供货商提出价格调整要求,首先由供货商报办公室经理,办公室经理了解相关市场情况后与财务会计商量定出调价草案,再报总经理审批。

  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且经沟通后无效,由办公室经理、财务会计组成审查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然后报总经理最后裁夺。

  1)货款的支付应尽量不通过采购,若因特殊情况必须经过采购时,须由采购填写借款单,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应在3(次)日内报销冲帐;

  2)供货商的货款支付,由财务会计向总经理报付款计划,并在付款前填写《请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付款;

  3)对方因特殊原因,未及时付款的供货商,由财务部会计负责进行协调,必要时由办公室经理协助。如经财务会计、办公室经理协调未果报总经理处理。

篇4:M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M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下阶段的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 适用范围

  存货:包括布料、花边、捆条、橡筋、线、包装物料等主辅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必要时对存于外协厂商的本厂物料或客供物料等。

  3.0职责

  3.1 PMC:负责盘点组织工作、主导盘点工作,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2仓库:负责仓库物料盘点工作;

  3.3财务部:负责对盘点抽查、对盘点盈亏调整审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存货进行稽核、盘点;

  3.4副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批工作;

  3.5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盘点及盘点协助工作。

  4.0盘点时间

  4.1存货盘点:每月26日进行一次小盘点(自盘、抽盘);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盘点(自盘、复盘、抽盘),大盘点具体时间根据《盘点计划表》确定的日期进行。

  4.2盘点时间要求:

  4.2.1月底小盘点时间要求:自盘应于每月29日12:00前完成,抽盘应于每月30日18:00前完成,节假日顺延。

  4.2.2季度盘点时间要求:具体依《盘点计划表》中要求的时间执行。

  4.2.3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盘点总指挥同意方可。

  4.3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各部门的存货情况。

  5.0盘点方式、方法

  5.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即不停产)与静态盘点(即停产)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复盘、抽盘相结合。

  5.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和抽样盘点相结合;点数与称重量相结合。

  5.3每月定期盘点采取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盘点方法由仓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4季度大盘点采取静态盘点,以自盘、复盘、抽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盘点方法由PMC部在《盘点计划表》中确定。

  5.5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其盘点方法由财务部确定。

  5.6外协加工件及客供物料盘点: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与财务人员共同确定盘点方法,单独清点。

  6.0盘点组织工作

  6.1每月小盘由PMC与仓库负责人共同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仓库部门在盘点结束后将《盘点表》交PMC部,PMC组织财务、物控等相关人员抽盘,检查账、卡、物相符率。

  6.2季度一次的大盘点由PMC部负责组织。在大盘点前半个月,PMC部应编制《盘点计划表》,提出盘点主题、时间安排、任务分工、人员安排及盘点采取方式、方法,呈副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6.3不定期的盘点由财务部负责拟定计划、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卡、物相符率或账、卡相符率或账、卡、物相符率。

  7.0 盘点要求

  7.1在仓库盘点日期前2天www.pmceo.com,要求PMC部将应发料生产的《生产制令单》于生产前3天发至仓库备料,车间将盘点日期需领物料于盘点日期前2天到仓库领取,以便仓库盘点工作顺利进行;

  7.2盘点总指挥须确定盘点关账时点,关账前发生的单据必须入账,关账后发生的单据待盘点结束后入账至下个月;

  7.3季度大盘点要求盘点之日仓库物料停止流动;

  7.4呆滞料应事前予以分开,并做好标识;

  7.5收货待处理尚未进帐之物品应置于收货待检区,备好待发物料应置于备料区,并做好标识,不列入盘点范围,但须保留相关进出单据,以便盘点时作为补充证据;

  7.6车间须于盘点前3天将剩余物料办理好退仓手续入库;

  7.7负责盘点的有关人员在进行盘点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明确自己的任务,事先做好准备;

  7.8盘点工作要连续进行,不准中间中断,负责盘点各有关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遇紧急事情时,应事先向盘点总指挥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7.9盘点使用的单据、表格需要修改时,须经盘点总指挥签字后生效,否则追究盘点记录人员的责任;

  7.10盘点人员必须认真、准确对盘点物品进行清点、称量,如实填报盘点结果,真实反映资产结存状况,严禁弄虚作假,盘点报表填报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清楚;

  7.11盘点时应先清点或称量实物,后对《物料存卡》,再填《盘点表》核对账面数,盘点时发现物、卡、账不符,应通知实物保管人员到场核实,查找原因;

  7.12盘点时资产仓管人员需认真回答复盘、抽盘人员提出的问题,并说明实物出现盈亏、残损的原因,并由复盘、抽盘人员记录在案,当场未查实的问题由实物保管部门负责任人于盘点后三天内查清原因,并出具实物盘点异常报告交PMC部;

  7.13成品账、

  物、卡种类相符率要求为100%,其他存货物料的账、物、卡种类相符率要求为95%以上;

  7.14存货物料的盘点差异允许情况具体见《盘点差异率规定表》。如物料超过规定的盘点差异率范围,则视为不符;若在规定的盘点差异率范围,则视为相符。

  8.0盘点程序

  8.1盘点前准备工作:

  8.1.1盘点由PMC部申请经副总经理批准后,PMC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盘点工作协调会,并按拟定的《盘点计划表》组织实施;

  8.1.2各相关部门接到《盘点计划表》后次日内组织召开部门内部盘点会议,做好各项盘点前准备工作;

  8.1.3盘点前一周由采购部通知各供应商在盘点日期当天停止送货,销售部尽量避免或减少当天出货量,生产车间提前2天将所需物料领至车间,对于盘点期间急需要料需经盘点总指挥在《生产制令单》上签字批准后,方可予以领料;

  8.1.4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

  8.1.5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并张贴好《物料存卡》或《物料标识卡》;

  8.1.6季度大盘点前要求生产车间进行物料清理,并对现场进行整理整顿,在制品应存放在规定得区域,并做好标识,以便单独清点;

  8.1.7盘点部门将盘点需用得物品及盘点用具,于盘点前准备妥当。

  8.2 初盘(自盘)

  8.2.1 仓库负责人指定人员打印《盘点表》分发给盘点人员;

  8.2.2盘点人员按照盘点进度计划及《盘点表》进行盘点,在盘点物品的《物料存卡》上登记好盘点日期、盘点数量、盘点人,在“摘要”栏注明“初盘”字样;

  8.2.3盘点人员核对盘点结果是否与《盘点表》结存数量一致,如不符,则在确认后查找不符原因,直至清楚无误为止;

  8.2.4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8.2.5部门负责人对盘点确认得差异物料填写《盘点盈亏报告单》进行账目处理;

  8.2.6部门负责人将《盘点表》、《盘点盈亏报告单》交财务部处理。

  8.3复盘:

  8.3.1复盘是在季度大盘点时采取得盘点方法;

  8.3.2在盘点前由PMC部组织盘点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时协调和落实盘点方面得各项工作,盘点会议结束后,相关部门得负责人要做好复盘前各项准备工作;

  8.3.3PMC将初盘《盘点表》于复盘日上午8点前分发各复盘小组组长;

  8.3.4复盘人员在初盘人员得陪同下进入盘点区域进行实物盘点;

  8.3.5复盘可采用100%复盘,也可采用抽盘,由公司PMC部在《盘点计划表》种确定,但复盘比例不得低于物料种类的50%;

  8.3.6复盘人员按复盘安排分工进行盘点,点数员应边点数、边报数,记录员应将盘点结果记录在《物料销存卡》上、《盘点表》上,如须称量,由点数员进行称量作业;

  8.3.7复盘与初盘如有差异,须与初盘人员进行盘点确认,确认有误的,由初盘人员在《盘点表》种“复盘数量”盘签字,以示负责;

  8.3.8在整个复盘作业中,督导人员应对复盘情况进行巡查,盘点人员对复盘中存在的问题可向督导人员或盘点总指挥反馈,督导人员或盘点总指挥应及时解答、处理;

  8.3.9若复盘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5%(含15%)以上时,则报告盘点总指挥处理,必要时,盘点总指挥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

  8.3.10复盘完成后,复盘组长将《盘点表》上交盘点总指挥,盘点总指挥审核《盘点表》后转交相应抽盘组长。

  8.4抽盘

  8.4.1抽盘人员在复盘人员的陪同下随机抽样物料,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所盘物料的20%;

  8.4.2抽盘人员将抽盘结果记录在《盘点表》、《物料销存卡》上;

  8.4.3对于抽盘与复盘有差异的物品,须与复盘人员进行再次盘点确认,确认有误的,复盘人员应在《盘点表》中“抽盘数量”旁签字,以示负责,并记录最终盘点的结果;

  8.4.4在整个抽盘作业中,督导人员对抽盘情况进行巡查,对抽盘中存在的问题,抽盘人员可向督导人员或盘点总指挥反馈,督导人员或盘点总指挥应及时解答、处理;

  8.4.5若抽盘发现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0%(含10%)以上时,则报告盘点总指挥处理,必要时,盘点总指挥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保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复盘人员也参加盘点);

  8.4.6抽盘完成后,抽盘组长将《盘点表》上交盘点总指挥,盘点总指挥审核《盘点表》后转交财务部,财务部复印两份《盘点表》,一份交PMC部,一份交实物保管部门负责人。

  8.5财务处理:

  8.5.1盘点若产生盈亏,于盘点后1个工作日内,由实物保管部门主管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报部门经理审核后转财务部;

  8.5.2财务部经理对《盘点盈亏报告》复核无误后,编制《盘点汇总表》,将《盘点盈亏报告》、《盘点汇总表》交副总经理审批,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8.5.3资产责任保管员在接到审批后的《盘点盈亏报告》的1各工作日内完成账、卡调整工作。

  8.6盘点报告编制及后续工作:

  8.6.1每月小盘点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每季大盘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财务部应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盈亏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并呈副总经理审阅。

  8.6.2每月小盘结束后3个工作日,由PMC主持召开盘点工作总结会议(会议参与人员为参加盘点的所有人员);每季大盘结束后5个工作日,www.pmceo.com由副总经理主持召开盘点工作总结会议,会议主持人组织参会人员对盘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拟定纠正、预防措施,经与会相关人员确认后实施,由财务部经理验证改善效果,并将改善结果报副总经理。

  8.6.3每月小盘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每季大盘结束后第5个工作日,PMC部须将盘点奖罚结果转交人事

  行政部编制奖罚通告,处罚款项则在责任人当月的工资中予以扣取。

  8.6.4仓库盘点后,仓管员须在规定的日期内进行呆废物料处理申报工作。

  9.0突击抽查

  9.1财务部门、PMC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指派人员抽查资产结存状况,抽查时各实物保管部门要派人在盘点现场协助,原则上要求每月不得低于两次突击抽查,抽查物品数量不得低于所抽查实物保管部门物料的5%;

  9.2抽查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管部门为原则,组织工作可适当简化了;

  9.3抽查可采取由账至物或由物至账的方式,抽查人员应将抽盘结果填写在《抽盘表》上,若由差异则须计算出差异数量,并要求资产保管人员在《抽盘表》上签字确认;

  9.4抽查盘点后账目处理及后续工作按8.5条款、8.6条款(处罚规定)执行,若抽查发现重大问题,则由财务部组织召开物料检讨会议。

  10.0 奖惩规定

  10.1 奖励

  10.1.1 账、物、卡相符率为100%者(成品必须是100%),奖励实物保管人员各10分,奖励直接上级5分;

  10.1.2 账、物、卡相符率为98%以上(含98%)、100%以下者,奖励实物保管人员5分,奖励直接上级2分;

  10.1.3 账、物、卡相符率为95%以上(含95%)、98%以下者,奖励实物保管人员3分,奖励主管1分;

  10.1.4 实物保管人员包含车间收发、、收发组长、仓库收发、仓库仓管员、外发跟单;直接上级包括车间主管、仓库主管、采购主管。

  10.2 处罚

  10.2.1成品盘点发现账物不符,须报副总经理做出处罚批示,触犯法律法规的,则交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10.2.2若违反盘点工作纪律的,处罚违犯者3分/次,若为实物保管员(含收发、仓管员)、主管则同时取消其盘点奖励资格。

  10.2.3 账、物、卡相符率为90%(含90%)以上、95%以下者,处罚实物保管员1分/种物料,处罚直接上级0.5分/种;账、物、卡相符率为85%(含85%)以上、90%以下者,处罚实物保管员2分/种物料,处罚直接上级1分/种;账、物、卡相符率为85%以下者,处罚实物保管员4分/种物料,处罚直接上级2分/种;

  10.2.4凡抽盘发现复盘有误的(超过盘点差异率范围外的),经复盘人员确认后,处罚复盘责任人2分/种物料。

  10.2.5各实物保管人员须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验收、发放和保管好公司的各种实物,做好有关的文字记录,并定期检查实物,发现问题(盗窃、毁损、账卡不符等)应及时向所属负责人汇报,若违反,处罚2分/次。

  10.2.6因实物保管人员玩勿职守、严重失职、损公肥私,不按公司规定验收、发出和保管实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罚,触犯法律法规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0.2.7 因实物保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执行公司有关规定,造成实物放置混乱;不按规定验收入库和发放出库,造成物账差异等行为;相关卡片记录资料残缺不全,账、物、卡严重不符的,处罚责任人4分/次,若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10.2.8违反本管理制度处罚规定未尽事宜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公司暂无规定的,一律处罚2分/次。

篇5:M模具公司盘点作业指导书

  精品源自 物业管理条例

  M模具公司盘点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确实核查公司财产状况,进行核算和管理,规范盘点过程,提高数据真实性、有效性,指导整体作业特拟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原辅材料、工具、配件、办公劳保用品等物资的盘点作业。

  3、定义(无)

  4、内容

  4.1 分类

  4.1.1依照盘点规模分为大盘点(对公司所有的物资进行盘点)和一般盘点(对仓库库存物资的盘点);

  4.1.2依照盘点范围分为全盘(对规定对象明细项目分权盘点)和抽盘(部分盘点);

  4.1.3依照时间分为月末盘点(每月月底结帐日)和年终(中)盘点(每年年底31/12和年中30/6),年终(中盘点覆盖月末盘点);

  4.1.4依照盘点顺序分为初盘(保管者全盘),复盘(物控部全盘或抽盘),抽盘(财务部抽盘)。

  4.2 流程

  4.2.1保管者对保管对象进行全盘,并填写贴置【盘点卡】(如附件一),数据汇总填入【盘存表】(附件二)的"初盘数"一栏;

  4.2.2物控部参考管理对象的重要性和价值进行复盘并填写【盘存表】 "复盘数"一栏;

  4.2.3财务部进行抽盘并填写【盘存表】的"抽盘数"一栏;

  4.2.4初、复、抽盘数不一致的,相关人员必须共同执行核实,以确认盘点数准确、全面、无误;

  4.2.5仓库负责填写【盘存表】上"帐面结余数"一栏,若盘点数与帐面结余数发生差异,须会同相关保管人员进行复盘作业,以进一步确认盘点数的准确性;另一方面须进行帐面记录的查询,以确认帐面结余数无误;如确认确属差异,必须查找差异原因,作出说明,填写于【盘存表】上;

  4.2.6【盘存表】经物控及财务核查后归档作为受控文件存放财务部及仓库;

  4.2.7在确认盘点数准确无误的情况政,出现的帐实差异数须进行帐面调整(包括仓库和财务),由财务部进行盘亏、盘盈的处理。

  4.3管理规定

  4.3.1各保管员须对盘点对象作好整理和标识及分类储放,以便于各通盘点;

  4.3.2盘点数据不得弄虚作假、不利巧立、变换名目,一经发现,依公司规定严惩不怠;

  4.3.3【盘存表】作为受控文件,任何人(除物控及财务作业需要和相关领导外)不得私自复印和收藏;

  4.3.4库存物资盘点过程须保持物资的有序、整齐存放,避免给后续工作造成不便。

  5、应用表单

  [盘点卡]

  [盘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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