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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财务部电脑房管理操作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酒店财务部电脑房管理操作程序

  (一)规范操作电脑设备

  (1)无关人员严禁随意操作使用有关设备,不得用力拉扯接口部位。

  (2)若遇电脑发生故障,严禁擅自处理,除当场做好书面记录外,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电脑房前来处理解决。

(二)电脑软件系统的管理与操作

  1、洒店的软件系统

  (1)前台系统。主要有前台预定、接待、预付款及收款,房务中心,市场分析,夜间审核,客史档案,电话总机等等。

  ( 2)后台系统。其操作模块主要包括应收款、总帐、报表、工资、仓库管理等等。 (3)收银系统。主要包括收银主机,各营业点收银终端,收银打印等等。

  2、电脑房设专职人员负责软件系统管理,其工作为:

  (1)熟悉掌握电脑公司编制的电脑系统及程序,长会熟练使用,

  (2)除正确使用已有有系统功能外,还需根据酒店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有关系统程序。

  (三)硬件维修

  电脑房设专职维修人员负责电脑系统所有终端及POS机、收银机等设备的维修保养,其主要工作:

  (1)接到维修通知,立即前往修理,及时排除故障。

  (2)定期检查维修的设备,定期做好保养工作。

  (3)对容易发生故障的收银机设备(主要是POS机),需加强检查及保养。

  (四)严格执行电脑人员保密制度

  (1)电脑房主任掌握所有使用电脑的密码代号,电脑房

  (2)工作人员及各部门操作人员各自保管使用自己密码代号,不准向其他人泄露,否则后果自负。

  (3)使用电脑人员不准向他人泄露电脑中心的各项数据。

  (4)每个操作人员不准打印与自己业务无关的报表。

  (5)限制一般工作人员看夜审报表。

  (五)凡需操作电脑者,上岗前均需通过电脑房的培训,合格获准后方能上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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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电脑机房工作操作程序

  酒店电脑机房工作操作程序

  (1)上班后查看值班记录本,处理解决遗留事宜。

  (2)值班人员须严格执行电脑房操作及管理的有关制度。

  (3)只有经电脑房主任或酒店总值班的许可后,才可按规定的操作方法开关主机,并做好书面记录。

  (4)开机和引导有关电脑系统须有电脑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在场。

  (5)遇到掉电等紧急情况按掉电操作规程处理。

  (6)修改管理软件中的数据,必须由有关部门书面提出并经电脑主任批准,修改完毕后需记录在案。

  (7)值班时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监测主机运行情况。出故障时,除详细记录情况外,应尽己所能分析原因、排除故障。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电脑房主任或酒店值班经理报告。

  2、监测各部门终端和打印机运行情况。发生故障,马上派人去修理,同时做好书面记录。当发现操作员与业务的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时,要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需上报主管人员处分。

  3、检查系统硬件,记录情况负责电脑机房的保安工作和文件的保密工作。

  4、随时注意机房空调机运行情况。保持机房温度,发现超温时,立即通知工程部,并配合进行修理。

  5、保持机房清洁。每班清洁机房一次,用湿布擦抹桌面和机器表面,用柔软的布擦净显示屏。

  6、熟悉所分工作任务的资料,做好分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7、做好交接班工作。下班前,将当班时发生的问题及所处理的工作详细记入值班簿。做好钥匙交接。

篇3:职业学校财务处工作职责

  职业学校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统一管理学校教育经费,预算外收入,各种专项及其它代管经费的收支和核算。

  二、编制学校年度计划、预算和决算,检查执行情况提出修改,调整预算意见并完成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三、编制并指导二级管理年度预算与决算,核算并监督二级专业部经费情况,并对专业部的经济活动,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向学校上报有关资料。

  四、监督有关部门及人员正确办理资产新增,减少调拨和报废固定资产手续,协同总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五、办理工资和各种经费的核算与发放工作,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执行债务、债权清理制度。

  六、全面、准确、及时向学校提供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七、严格执行《会计法》的各项财经纪律,监督、指导学校其它部门的财务工作。

  八、接受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计财审计。

篇4:第四人民医院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人民医院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年度收支预算是医院业务收入预测和支出的控制指标,其编制依据:

  (1)医院事业发展计划

  (2)地方财政经费补助定额和专项补助

  (3)本院专项资金和流动资金结余情况

  (4)上年度业务收支数据

  2.认真执行财务预算,搞好财务决算,加强收支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医疗成本、财产物资管理,组织合理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向院长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提供决策依据。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在执行财政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的前提下,开支审批执行湛港医办字〔20**〕8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药材采购及管理规定〉等制度的通知。

  4.根据《医院财务管理办法》设置工作岗位,并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

  5.按照《医院会计制度》实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方法,进行会计核算,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上报会计报表。

  6.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认真做好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的管理,加强对有价票据、凭证、账册、报表的购印、发用、缴销的管理工作,堵塞漏洞。

  8.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按标准进行计价收费,按制度进行结算。

  9.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办理会计事务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

  10.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职业道德和防止经济犯罪教育,在任期内必须完成再教育课时,并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

  11.医院领导应当支持财务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做出显著成绩的财务人员给予鼓励和支持。

  二、财务收支核算制度

  1.按《医院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医院一切业务收入纳入财务管理,医院的费用开支必须按计划、预算执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

  2.各项业务收入、支出应在制度规定的科目内核算,不得在往来款项账户中核算。

  3.专用资金要先提后用,专款专用原则,按规定的用途、范围及标准支出。

  4.遵守现金库存限额和支票使用制度,会计和出纳之间分清责任,钱账分管,互相监督。

  5.工资及补贴严格执行国家劳资政策和发放标准,按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

  6.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如数存入银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

  7.费用的支出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经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2)符合原始凭证所应有的内容。

  (3)有批准人、验收(入库)和经手人签章。

  (4)支票存根或汇款单必须填清楚收款人或收款单位、账号、金额。

  8.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进行记账、算账、报账。

  (1)实行会计电算化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部、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要符合财政局、卫生局的要求。

  (2)认真整理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和明细账,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账及时。

  (3)定期进行对账,及时清理全权债务,监督仓库实物验收、定期盘点,保证账证、账账、账物、账表相符。

  (4)月末、年终按规定办理结账,编制会计报表数字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分析简明、签章齐全、上报及时。

  9.及时整理装订会计凭证、报表、账部必要资料,按制度归档。

  10.进行科室经济核算,计算发放全院奖金,为医疗项目成本测算积累数据。

  11.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三、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的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职工福利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旅差费;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6)中华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遵守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办理报销,防止资金的散失和非法使用。

  3.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4.加强采购资金管理,外地采购需使用较大款额,应通过银行汇款,由当地银行监督支付,不准自带大额现金,或通过邮局汇兑套取现金。

  5.出纳人员必须依据合法、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对出纳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

  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医院财产、物资实行财务、仓管、科室三级账务管理。

  2.根据国资局、医院财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的购入、领用调拨及报废进行核算和管理,完整记载财产分布状况,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3.固定资产报废必须填写报废单


,写明报废原因、原价、使用年限、产地及报废意见,由有关管理部门鉴定报领导审批,按制度规定处理会计账务,报废残值交财务科入账。

  4.购入、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固定资产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药品管理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办法,及时入账,定期盘点,库存不超二个月的销量,月末按财务实际药品收入数核销药房药品销售,折算进价为成本支出。

  6.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专项物资按“计划采购、减少积压、保证供应”的原则,加强管理及时登记进、销、存,月末按实际销耗数列支。

  7.低值易耗品购进办理验收,领用发生支出的同时登记科室在用数,办理报废时核销。

  8.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每季盘点一次,固定财产清查每年最少一次。

  五、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集、整理、装订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部、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隔年度的及时移交医院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

  2.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3.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按规定将其所管理的工作依次交给接替人。包括:印鉴、现金、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有关文件、规章制度、保险柜钥匙及应交代的事项。

  4.会计交接必须有文字记录,移交表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替人、监交人分别签章,存档备查。

  六、门诊挂号收费管理制度

  1.挂号员每天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

  2.挂号员统一使用广东省医疗机构门诊定额收据。

  3.按照物价医疗收费标准收取挂号费和诊金。

  4.每天统计挂号和诊金收入,按缴款日报表将现金缴存银行,做到日清月结。

  5.每天按缴款金额到财务科有价证券管理员处领回等额票据。

  七、门诊计价收费管理制度

  1.按照物价医疗收费标准计价收费。

  2.收费员必须使用统一的广东省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三联单、公费记账单、门诊计价分类日报表和印章,遵守领用、缴销制度,收据、印章专用,妥善保管。

  3.当天的业务收入收款员在下班前,要在电脑上统计打出缴款日报表,现金集中送存银行,缴款书连同收费单存根一并交出纳结账,做到日清月结。

  4.财务复核会计每天要核对单据收入与出纳缴银行数相符。

  5.病人因特殊原因需退款,收费三联单要齐全,经办人、医师、门诊部、药房要签名证明。

  6.凡收入款项必须开具三联收款单,处方、治疗单、检查单等一律附上第三联单据,若有少收、漏收、错收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住院收费管理制度

  1.按照物价医疗收费标准收费。

  2.收费员必须使用统一的广东省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三联单、住院收入分类日报表和印章,遵守领用、缴销制度,收据、印章专用,妥善保管。

  3.当天的业务收入收款员在下班前,要在电脑上统计打出缴款日报表,现金集中送存银行,缴款书连同收费单存根一并交出纳结账,做到日清月结。

  4.财务复核会计每天要核对病人按金收、付金额,出院结算单据收入,并与出纳缴银行数相符。

  5.病人住院费用多收或误收的,经物价办核实报告财务科登记,然后由电脑室冲减。

  6.凡病人欠费,要求减免的一律由物价办核实收费标准,经院领导签批。

  7.凡收入款项必须开具三联收款单,若有少收、漏收、错收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九、会计监督制度

  (一)会计监督制度的原则: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处理一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使在会计程序中自动验证。

  2.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有权办理资金支付的岗位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人员。

  3.必须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4.会计独立,会计部门与实物管理部门要独立分开。

  5.记录完备,所有重要经济业务要有详细记录,并反映在会计报表中。

  6.稽核对证,会计部门与管理部门采用稽核方法,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并控制实物和货币支出不超预算定额。

  7.明确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

  (二)会计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

  1.货币资金的监督制度

  (1)货币资金业务由专职出纳员处理,出纳与会计工作要互相分离,互相监督。

  (2)货币资金支出必须有财务核准的凭证,不允许口头承诺和便条顶替。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除零星小额开支外,单位往来业务支出一律使用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结算。

  (4)银行存款应根据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核对一致,并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银行账户不得外借使用。

  (5)库存现金应日清月结,出纳日报表与库存现金相符,不能坐支,不能设置小金库,随时抽查库存现金。

  (6)门诊、住院收款日报表金额必须与交款金额一致,复核员负责监督收款员和出纳足额解缴银行。

  (7)业务收入、转让收入、欠费的收回等必须按项目来源开具收据入账。

  (8)统一使用市财政局、税局规定的票据,各种有价票据要做好购进、核销、保存的管理工作。

  2.工资发放的监督制度

  (1)人员工资(包括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费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2)每个职工的工资额及各项补贴、津贴依据


人事科有关人员及工资变动通知,认真复核。

  (3)保证将工资、补贴、津贴如数安全支付给应领工资人员。

  3.采购与付款的监督制度

  采购与付款控制的关键点围绕“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控制的方法是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和授权控制。

  (1)采购物资要由科室填请购单,写明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和用途,经领导审批。贵重仪器、设备请购科室必须有可行性报告报医院设备委员会讨论决定。

  (2)采购业务应由管理部门专职采购员集中采购,属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采购。

  (3)药品统一按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新药的采购须预先经医院药事委员会批准。

  (4)货物收到后,仓库管理员要验收入库,发票上必须由采购员、收货人、主管院领导签章。

  (5)财务部门在付款时要对采购业务所取得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4.盘存业务的监督制度

  (1)仓库业务必须专人负责,做到账、物分管。

  (2)仓库保管员要按照收到的货物与送货单核对品名、规格、数量、质量、金额,核对无误后,填制验收单,登记仓库明细账后交会计部门,物品的发出应有手续完备的领料单。

  (3)仓库核算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季盘点一次,做到账账、账物相符。出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审核手续要完备。

  (4)调入、赠送、无偿调出、报废的物资要有账务记载和手续。

  (5)各类物资的储备额要与业务需要相适应,药库药品储备2个月,药房药品、材料为1至1.5个月。

  (6)购进药品按规定计算差价,药品综合加成率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十、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收集、立卷、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收款、付款、转账凭证及工资表。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各类明细账、现金和银行日记账。

  3.会计报表包括月报表、年度会计决算报表。

  4.其他会计资料。

  (二)会计档案收集、立卷、归档的方法

  1.会计凭证由会计人员在每月终后负责收集,审查核对后装订成册,账簿、报表年终进行归集。

  2.会计档案的立卷、编目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分类,根据《档案管理规定》中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按机构、期限进行编号、立卷,立卷后编制会计档案目录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清册。

  3.会计档案分类安置在档案架上,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当年会计档案暂由财务科保管,于次年将整理好的会计档案移交医院档案室保管。

  十一、财经纪律、职业道德

  (一)财经纪律

  1.财务部门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章制度。

  2.会计人员应坚持按会计制度办事。

  3.单位领导应依法支持会计人员履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责。

  4.会计、出纳、收款人员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弄虚作假。

  5.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能给予办理。

  6.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物价机关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检查和监督。

  (二)职业道德

  1.财务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财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财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5.财务人员应当保守医院的财务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同意外,不得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篇5:职业学校财务处岗位工作职责

  职业学校财务处岗位职责

  1.行政部(财务)副部长

  (1)统一管理学校教育经费,预算外收入,各种专项及其它代管经费的收支和核算。

  (2)编制学校年度计划、预算和决算,检查执行情况提出修改,调整预算意见并完成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3)编制并指导二级管理年度预算与决算,核算并监督二级专业部经费情况,并对专业部的经济活动,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向学校上报有关资料。

  (4)监督有关部门及人员正确办理资产新增,减少调拨和报废固定资产手续,协同总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5)办理工资和各种经费的核算与发放工作,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执行债务、债权清理制度。

  (6)全面、准确、及时向学校提供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7)严格执行《会计法》的各项财经纪律,监督、指导学校其它部门的财务工作。

  (8)接受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计财审计。

  2.财务处主任*

  (1)主持财务处的日常工作。监督和指导全校各项财会制度的执行,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合理开支。

  (2)全面制定学校财政年度预算,分析并制定年度决算以及财务上报工作,检查财务执行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3)管理预算外收入和其它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承担事业收入申拨工作。

  (4)负责培训经费收入的上缴与下拨。

  (5)指导与管理固定资产、基金、专项经费和教育附加费等其它往来费用的结算工作。

  (6)对专业部的经济活动、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分析、核算并向学校上报有关材料。

  (7)负责校园网相关信息发布与更新及其它宣传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会计

  (1)负责学校事业经费、专项经费和教育附加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2)根据《会计法》和各项财会制度,正确运用会计科目,严格审核各项收支凭证,及时入账,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并保管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

  (3)建立健全往来款清算手续,对暂付暂收,应付应收,备用金等往来款项,须建立必要的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加强对出纳现金和存行资金的检查和监督。

  (4)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账目,督促和协助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5)建立专项资金,特别是教育附加费专项清查、备查和登记账簿手续。

  (6)承担预算外收入、其它收入等事业收入入库办理程序及上缴财政的事务,做好"收支两条线"工作。

  (7)负责承担专业部经费会计核算工作,做好二级专业部人员经费核算与发放。

  (8)审核人事部门签发的信息表,核算并制定工资发放清单。

  (9)编制年度核算,完成上级布置与经费有关的统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出纳

  (1)办理学校现金收付及银行结算工作,根据有关领导和会计审核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银行各种转账收付业务及时催收结算单据。

  (2)按日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不积压账目。每月汇总整理凭证交会计记账。每月必须履行与会计对账一次手续,自觉接收会计的检查、监督。

  (3)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能座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确保安全,如有短缺须负赔偿责任。

  (4)妥善保管有关印鉴,空白支票,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工作人员领用支票要设簿登记,并履行领用、注销手续。

  (5)负责收发经校领导审定的各种款项,手续完善,交收清点,经办及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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