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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管理办法(四)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19

  公司工资管理办法(四)

  为加强公司员工工资管理、统一标准、规范制度,根据公司自身特点,按照人才市场的规律,为保证公司有一个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使员工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各获其酬,特制定公司工资管理办法。

  公司主要实行综合收入月薪制。

  一、综合工资

  综合工资为员工月综合收入,主要由标准工资、补贴、绩效考核三部分组成。综合工资是按员工技术、营销、管理职别岗位而确定的。公司员工的职别待遇与月综合工资的对应关系如下(每人定的月综合工资及协议工资另行存档,不公开)。

  标准工资(可以对外公开)仅适用于执行综合工资制度的员工,在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的假期范围内工作而确定工资的一种标准基数,按下列对应表确定:

  员工职别与标准工资对应表

  月综合岗 位 工资职 别 - 元 - 元 - 元

  管理职务 总裁、总监 部门经理 一般管理人员

  研发职务 研发总监 研发经理 一般研发技人员

  营销职务 营销总监 营销经理 一般营销业务员

  二、综合工资的确定方式

  1.综合工资制度:根据公司所需管理人才的特征以及应聘人员的能力,结合人员从事岗位工作属性等各方面的综合因素,以谈判方式确定员工某一阶段的综合工资。

  2.计时、计件、绩效考核工资制度:对于从事生产按时、按件与任务额度完成的某项工作,以定额计发的一种工资制度。

  三、工资的发放办法

  1.综合工资按月发放,次月10日前发放完毕;计时、计件、包干工资、协议工资经经营核算后,按季度发放。

  2.标准工资由财务顾问按月造表,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发放。

  3.公司员工按规定享受正常的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休假期间按本人标准工资支付假期待遇。

  4.公司员工病假须有医院证明,三天以内(含)的病假不扣发本人标准工资;三天以上不满五天(含)的病假期间,发放本人标准工资的75%;五天以上不满七天(含)的病假期间,按本人标准工资的50%发放;七天以上不满十天(含)的的病假期间,按本人标准工资的25%发放;十天以上的病假期间,停发标准工资。

  低于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5.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加班的,按本人标准工资计发加班费。目前只限普通员工,且需要部门经理审批。以本人实际加班天数,按本人日标准工资的100%计发加班费。其他人员暂不执行。

  6.补贴是综合工资除去标准工资后的余额。补贴的发放基本与标准工资发放同步,由公司提取奖酬金及其它收入中支付,不公开,并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发放。

  7.补贴只限员工在公司岗位上班期间才享受,离岗休假期间停发、不享受。要求各分公司要严格考勤制度。

采编:www.pmceo.cOm

篇2:小学各项制度实施细则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东城小学各项制度实施细则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教学管理五项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将五项制度落实到实处,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规范地进行,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效能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实施办法。

  (一)关于请示报告制度

  1、个人自学进修、家庭或个人特殊事务需要请假离校,视情况报批,学校安排教师学习、培训、公务外出不属请假。教师请假超过1天,必须自行调好课,经教务主任同意,并书面向校长请示,报批后方可离校;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书面请假,必须在两天内送来书面请假报告;生病请假超过三天,必须附医院诊断证明书。如果没有自行调好课,由教务处安排代课,代课教师按公假代课补助,其补助费由请假者和学校各付一半(学校在期末教学奖或在本人绩效工资中扣除);如果请假超过一个月,按中心学校补代课教师工资额扣本人绩效工资。严禁"先斩后奏"、他人代请、电话请假等不符合正当请假方式,违者视为违纪行为。超过三次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教师续聘视情节而定。

  2、在正常上课中,学生未到校,授课教师要及时与家长联系;遇到突发事故,要及时上报,否则追到谁的责任由谁承担。

  3、教职工公务外出,按正常出勤记录考勤,但本人应在校日志大事记栏中注明事由,本人课程能互相调课则调课,不能调课由教导处安排人代课,代课教师按公假代课补助(互相调课的不补助)。

  (二)关于考勤、考课制度

  考勤:

  1、每天按7节记录满勤,上午早读课和下午活动课为副课,其它5节为正课。当日出勤、住校情况应当日签字,不准他人代签。当日误签或未签,必须在当日向带班领导口头说明,于第二天向带班领导具体说明情况进行补签或改签,否则带班领导直接记为旷课。超过时间不得更改或补签,特殊情况例外。如果发现既没有补签又没有改签,由带班领导记录,期末按缺签和错签次数扣个人考勤积分。带班领导于当日下午或第二天收取当日签到页。

  2、每周缺勤不得超过6节(有正当请假手续除外),且6节课原则上不准安排在同一天。达到半天缺勤,要口头向带班领导说明。有正当请假手续的不记缺勤。如果发现教师利用6节缺勤在校外打牌赌博,全学期考勤为0分。

  3、值日教师必须全天在校,特殊情况需要离校,必须委托他人代带班。发现无故离校或全天未锁大铁门,由带班领导记录,期末累计并扣个人考勤积分。

  4、住校每周不得少于一晚,必须于第二天在考勤表上标明。

  考课:

  1、教师提前下课、迟时上课或中途离堂超过两次,且每次超过5分钟,应记录考勤簿。每记录1次扣个考课积分。全期累计超过5次,当年不得参加评优。下期仍不改正,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2、旷课每节扣个人考课积分。

  3、严禁正课间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或批改作业,每发现1次扣个人考课积分。

  4、严格按课程表上课,需要调课必须报告校长且私自调好课。全期调课不得超过20节,每超1节扣考课积分0.5分。未请示私自调课,一旦发现扣双方各0.5分。特殊情况例外(如红白喜事、个人学习自考等)。

  公办教师在绩效工资中提取10%与本考勤同步发放。(其他教师不参与)

  (三)关于教师学习和培训制度

  1、全体公办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师学习和培训制度》和《校本培训方案》。

  2、学校召开会议和通知培训学习会议,与会人员不得缺席,每缺一次扣个人考勤积分。

  3、教师要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学习培训任务。认真填写《校本培训报告册》,学校和教务处严格按程序操作。教务处安排听课周,有空堂课的教师必须参加听课,否则《校本培训报告册》中的听课记录学校不签证。个人每学年有两堂公开课,必须有一堂公开课,由本人定时间、定课程,由教研组长和学校行政人员组成听课组听课,但个人选定时间和课题必须提前一天报告教务主任。如果不按此步骤执行,《校本培训报告册》中的公开课填写学校不签证。

  (四)关于教研教改成果的检查评比和交流制度

  1、中心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力争参与,特别是与晋级晋升职称挂钩的活动,凡涉及的中青年教师对象义不容辞地参与,如果该参与的项目自行放弃,在晋级晋升职称或评聘中学校不签证。

  2、学校教育教学或教研活动,由教务处安排,要认真执行,涉及的对象义不容辞地参与,不得缺席,不得推诿,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

  二、期末考试

  (1)、第一学期由学校组织考试,教务处安排、阅卷、执行。及格率占60%,平均分数占40%,合并为综合率。

  (2)、第二学期语文、数学由中心校或片组织毕业考或抽签考试。综合率比同第一学期,但比本校组织其他学科的考试提高5个百分点。

  (3)、学前班第一学期享受平均奖,第二学期由学校组织考试、考核,决定下学年度是否续聘,其教学奖享受教师平均奖。

  三、其他补助

  1、代公假课的教师每节补2元。

  2、学校每学期补每人办公用电60度,用多自付,没有用完不补。

  3、学校每天补助食堂菜金30元(含各类食油)。

  4、寒暑假、五一、国庆等假以及双休日,由炊事员护校,每天按5元补助(含电费),护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护校协议》。带班领导视情况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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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务补助:在本镇范围内公务办事或开会,有伙食安排的,只报车费5元,无伙食准报销20元(含车费);在本镇范围外公务办事或开会,车船费如实报销,伙食补助酌情处理。

  6、星期一至星期四小伙食团晚餐开伙。正常上班期间,入伙人员就餐少于两人,晚餐炊事员补助由小伙食团集体负担。

  7、每学期补炊事员菜买辛苦费250元;炊事员为小伙食团烧锅每晚补助5元。

  8、自聘人员工资:炊事员每月350元;学前班教师每月370元。

  9、教师子女缴费:一至六年级应上缴款必须全额缴费,如有多余收费可免一半;学前班免一半。

  四、综合奖励兑现方法

  学校设置各项奖励积分制,以《教师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表为准,期末根据校有资金情况,经行政班会议讨论拿出一定资金作为教育教学综合奖励,综合奖励金额按积分比例分配。

  凡涉及到个人积分项目进行合并计算。正、副校长和教务主任凡涉及到个人积分项目按积分计算,未涉及到的按平均计算。校长不代主科,享受平均积分。炊事员享受考勤奖。

  五、20**年年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由于绩效考核工作刚刚开始实行,考核工作还存在着很多难度。前两年虽然执行了上级要求的绩效考核,但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中如实兑现存在很大困难。为了有效地执行上级绩效考核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和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仪山小学20**年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根据"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等,具体项目和标准为:班主任津贴占10%左右,初中每月40-100元,小学每月20-70元,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也可参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考勤津贴占10%-15%;超课时(工作量)津贴占35%-45%;教育教学成果奖占30%-40%。"精神,其中考勤津贴占10%列入学校同步考核,其他三项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往年兑现方法。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个人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原则上指连续旷课超过5节或者一年内累计旷课超过15节,或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有赌博、上班前饮酒和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5.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三)、在班主任津贴、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绩效兑奖中,中级职称比高级职称高5个百分点(具体根据上级发放确定)。

  (四)、退二线教师享受本校教师中下等绩效工资。

  6.本办法自20**年2月28日起实施。

篇3:高级中学教职工病事假期间原工资计发办法

  高级中学教职工病事假期间原工资计发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教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原工资"之界定见第十二条)

  (二)、教职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病假在三至六个月内的,发给原工资百分之九十;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给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三)、教职工年限满十年及十年以上,病假在六个月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给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书报费发给50%。

  (四)、确定半日休养半日工作的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原则上可以照发。

  (五)、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应相应延长。病假待遇按一、二条规定办理。

  (六)、病假者按规定复工后,因工作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养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如病未愈而故意要求医疗机构开具复工证明提前复工,上班几天后又请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七)、事假全年累计不超过二十天,或连续事假不超过十天,原工资照发。

  (八)、连续事假超过十天,或全年累计事假超过二十天,超过天数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按天计算)。

  (九)、全年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超过天数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十)、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六十天,超过天数扣发本人基本工资。

  (十一)、旷工者扣发本人基本工资(按天计算),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可解除其聘用合同。

  (十二)、原工资(基本工资)是指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务(岗位)津贴、地区津贴、地方生活津贴、医保贴之和。

  (十三)、长病假超过六个月以上不计算工龄和教龄年限。

  (十四)、本规定若与国家、市府有关部门法规有违,以后者为准。

  (十五)、本规定解释权属本单位校务委员会。

篇4:温泉浴场员工工资管理办法

  温泉浴场员工工资管理办法

  一、员工管理

  (一)员工流动管理

  1、员工流动管理,必须依照出大于入的原则掌握执行。凡是要求就职的员工,必须在"四定"(定员、定岗、定责、定薪)的基础上,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过考核和主管部门批准。

  2、对申请离职的员工,只要不是生产(工作)岗位离开的人,一律不用研究,可随时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因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或违纪等问题劝退、辞退人员,当天发通知,当天必须办理定一切手续。

  3、员工凡申请就职的,必须符合录用标准并按培训成绩的表现择优录取,竞争上岗。

  (二)员工劳动合同化管理

  4、合同的签定

  (1)合同签定的范围是:所有符合招聘标准的满18-23周岁身体健康无劣迹的市内外人员。

  (2)对于受聘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必须与聘用方签定聘用合同,对于经双选符合上岗条件的员工,必须与本人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5、合同的内容

  (1)合同的条款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从事的岗位(或工种);该岗位的工作条件、工作标准;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劳动纪律;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根据各岗位工作特点不同,合同期至少为半年,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3)合同期间的待遇

  A、实行合同化管理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有工作,学习,休息,参加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B职工婚,丧或因工负伤,按职工福利可享受休假期.

  (4)违约责任

  A凡公司出资,到公司外培训的各责人员,提出终止合同,离开岗位,必须交纳培训费。

  B在合同期内乙方,由于本办法第六条(3)项之规定以外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应交纳违约金300元,并扣除当月工资。

  C乙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给甲方造经济损失,应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赔偿。

  6、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合同一经签定,既是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解除,但数于下列情况者,用工单位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达不到该岗位工作标准要求的。

  A、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2)在下列情况下,用工单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经劳动医务委员会确认,患有职业病和因工致伤、残,并且在治疗期间内的员工。

  B、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休假等原因而脱离工作岗位期间的员工。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职工有权提出与用工单位解除合同:

  A、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严重危害员工身心健康的。

  B、用工单位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C、用工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除前面规定的"自行解除"的合同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7-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不予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7、合同的管理

  (1)公司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并根据不同岗位和合同期限等要求,建立合同台帐,以体现劳动合同的规范化管理。

  (2)劳动合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签定。

  (3)合同履行中发生事故时,由上级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调解和仲裁。

  二、工资管理

  (一)工资总额的控制原则:依据有关发放工资总额的增长,职工个人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平均的宏观控政策,在交接过程、的前提下,按照"两低于"原则,核交工资总额,并按月考核,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挥,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

  (二)工资基本构成

  工资总额=岗位工资+店龄工资+奖金

  8、岗位工资;即按易岗易薪,按劳分配原则,根据每个岗位承担的工作及工作责任按岗位确定工资基数,确定范围在500-8000元之间。

  9、店龄工资;稳定员工队伍,减少员工流动性不断培养企业后备力量,设店龄工资作为区别新旧员工,调动职工积极性的杠杆,店龄工资以50元为基数,每增加一年就增加50元。

  10、奖金:按职工奖金条例,对公司有贡献员工在部门经理提名奖金基数情况下,上报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审批,立分体现奖代罚劣。

  (三)内部分配制度

  分配的原则是多劳多得,与经济效益挂钩,在公司核算的员工工资总额内活分配,在增加生产、提交效益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收入,对员工培训上岗,上岗的动态管理,易岗易薪,工资能升能降。

  (四)工资分配的考核与监督。

  11、考核由各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负责;

  工资考核的运作程序:由部门经理根据本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制工资表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及工资表汇总审计,依据审计结果上报财务部,财务部按照合同规定及"两低于"原则,确定工资支付总额,并予以实施。

  12、人力资源部可随时检查各部门的分配情况,各部门要严格按工资、奖金表执行,不准另搞一套。

  (五)工资的支付

  各部门对员工的开支,一律不得虚报开资人数,冒领工资,更不得套取工资。对于巧立名目,弄虚作假而冒领,套()工资的按支取(付)冒领的50%对部门经理者处以罚扣。

  三、对违纪员工的惩处

  13、对于违纪员工的惩处,必须严格按员工条例及员工奖惩条例执行,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要本着"教育为主,惩办为辅"的方针,严格掌握政策量限,慎重处理,防止高单从事,

  14、开除是指对犯错误的员工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本单位继续工作的员工,单位可依法做出决定,领其离职,终止劳动关系。

  15、辞退是对违纪员工的一种处理办法,凡符合员工奖惩条例辞退之一,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无反悔的员工,可以辞退。

  16、公司按员工奖惩的有关法律、法规,有权决定劝退、辞退、开除员工。

  17、对违反员工处理前,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或书面通知本人。

  四、劳务用工的管理

  18、劳务用工是指除我公司在册的职工之外,所有从事劳务的一切临时用工,均列为劳务用工的管理范围。

  19、用工单位雇工可取下列方式

  (1)派员前往应召对象所在地直接雇佣。

  (2)委托应召对象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具备相应资格的职业机构雇佣。

  (3)委托本地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具备相应资格的职业介绍机构雇佣。

  20、雇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守国家得法律,法规、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2)必须持有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有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的计生证明。

  (3)招用的劳务工,本人持劳务合同到当地公安机关办暂住手续。

  21、被雇佣的劳务工,一律不准携带家眷,用工单位不得给安排住房,凡携带家眷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2、用功单位与雇佣的劳务工,必须安照《劳动法》的规定签定劳务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合同到期即可终止,如需续签,必须在原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人才部申请批准后方可续签,但连续用工不得超过五年。

  23、各部门使用的劳务工,归人才部管理,建立劳务工档案。

  24、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擅自用工的,责令清退,并对用工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每发现一人次,罚用工单位1000元,罚主要责任人500元。

  25、本规定中对个人的罚款,从工资总额中扣除,由财务部执行。

  五、附则

  26、本办法由公司人才部负责解释。

篇5:云溪幼儿园长聘用和工资津贴发放办法

  云溪幼儿园长聘用和工资津贴发放办法

  1、幼儿园长由校长聘请正式教师担任,一般兼职主要行政成员,一学年度一聘。

  2、幼儿园长一般需在小学部担任不少于督导员工作量的课时。

  3、幼儿园长享受国发的平均绩效工资和行政值日补助。

  4、幼儿园长津贴计算办法为:100+M,其中M=(幼儿人数—200)×2.(若不足200,按200发)

  5、幼儿园长每月设定50元电话费补助。一个学期按6个月算。

  6、幼儿园长设立学期园长目标奖:安全奖300元,效益奖300元,视情况由行政会考查决定,在期末发放。

  7、参与幼儿园管理的其他行政人员津贴为园长的比例(第4项)分别为:校长1/2,直接参与管理的1/3,没有直接参与管理的1/4.

  8、在幼儿园工作的正式教师由园长聘请,经校长批准,其工资发放办法由园长制定,报行政会批准。

  9、除第2项由学校列支,其他各项由幼儿园列支。

  10、幼儿园长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者和预期效益差距较大,校长可以在其聘期中解聘。

  11、本办法从20**年春季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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