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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四)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18

  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四)

  1.本办法所称资产系指公司拥有的实物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与存货。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工具器械、食堂设备等。存货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品,包括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盘盈、盘亏等应履行登记和报账手续。

  3.实物管理部门

  (1)房屋建筑物、电气设备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 机器设备、工具设备、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 所有物品档案材料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归档。

  (4) 财务中心指定专人(暂由出纳岗位兼任)就各公司资产进行汇总管理,主管会计应定期进行盘点,并就盘点情况做出书面报告,财务中心不定期派人抽查。

  (5) 每年财务中心安排专人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时,资产核实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4.固定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资产管理部门管理,财务中心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5.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

  (1)购置手续

  各公司、业务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应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审批,按审批后的标准、数量,由商务部具体执行。购置后由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验收签字,报财务中心结算。

  (2)登记

  财务中心在入账同时,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逐项目填列,并请验收人、保管人签字,由财务中心存档保管。

  6.固定资产修理

  各公司固定资产需要修理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修理完毕,经验收合格,财务中心予以付款。

  7.固定资产减损报废

  固定资产由于减损而报废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注明报废原因,送财务中心签注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财务中心据此进行相应财务处理。

  8.存货的购进

  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购进原料、商品等,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部门执行。财务中心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9.存货的入库

  购进的存货,入库前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是否与合同一致。

  (2)观察包装是否完好。

  (3)清点实物数量。

  (4)完成品质检测。

  (5)填制“入库单”,记录实物账卡。

  10.存货的出库

  (1)根据公司领导指令发出存货前,领货人必须填制“出库单”。出库单是报告存货保管人已按发货指令将存货发出,并办妥交接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据。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者,一律不得发货;禁止以白条抵库。

  (2)出库单以存货保管人为主体,分年度编号和按顺序标号。

  (3)按规定填写出出库单全部内容,空白行应盖“以下空白”章,或划线。

  (4)存货发出并经清点完毕,应盖“存货已发出”章。

  11.存货的仓储

  (1)存货存放地点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大宗商品仓储如有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2)仓储商品应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有条件的应分类挂卡。

  12.保管人员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应妥善保管公司资产。

  (2)若资产存放于公司仓库的情况下,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并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库容整齐。

  (3)向公司申请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杜绝隐患。

  (4)经常核对账、卡、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13.存货减损处理

  (1)存货在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毁损、变质、溢缺,应认真填制“毁损报告单”,上报审批。

  (2)根据审批意见,存货保管人员作减少实物处理,财务中心分别不同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14.实物账册管理

  (1)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应按品种、规格登记,并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管5年;

  (2)记账应有合法凭证,凭证应完整,并遵守以下规则:

  ①根据入库单记收入,根据出库单记发出,有关资料作为其附件,分别按顺序编号,作为记帐索引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月后查询。

  ②账面不准撕毁,遇有差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校正。账面记帐严禁挖、补、刮、擦和用涂改液。

  ③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结存余额。

  ④启用帐簿,应在帐簿封面载明公司名称、年度,在启用页上载明帐簿名称、启用时间,由记帐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⑤调动工作岗位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签名或盖章。

  15.财产盘点方式

  (1)年终盘点

  财务中心会同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于年度终了一个月内对固定资产、存货、货币资金等进行全面

  清查盘点。

  (2)年中盘点

  财务中心会同管理部门于每年6月30日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一次。

  (3)月末盘点

  财务中心会同管理部门于月份终了对公司贵重物品及常用财务进行盘查清点。

  (4)不定期抽点

  由财务中心及公司指定部门,经领导批准,对公司财产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不定期抽点,以不预先通知为原则。

  16.盘点人员及其职责

  (1)总盘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负责年度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财务总监担任,负责年中、月份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3)复盘人:由财务总监根据需要指定专人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监督。

  (4)盘点人:由公司财务中心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物流中心指派,负责会点及记录,与盘点人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仓储经理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应充分了解本身工作职责及应注意事项。

  17.盘点准备

  (1)盘点编组:由财务中心负责人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公司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2)盘点物品准备

  保管部门与保管人应将准备盘点的物品整理准备妥当。存货应堆放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现金、有价证券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各项财务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盘点期间已收到料件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应分开存放,并予以标示。

  18.盘点实施

  (1)财务中心应就年度、年中,抽查项目、部门、时间等情况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订盘点计划,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盘点期间,除紧急情况外,暂停收发物品。至于生产需用品,经批准可不移动,但应标示出。

  (3)盘点应精确计量,避免主观臆断,避免目测方式。

  (4)盘点过程应按指定顺序进行,不得遗漏、重复。

  (5)盘点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核对无误的,在表上互相签名确认。

  (6)盘点完毕,盘点人员应把“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保管部门自存,一份送交财务中心,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19.盘点报告

  (1)财务中心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填写差异原由,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对策,报总经理签核。

  (2)盘点报告应于盘点结束后一周内呈报上级核阅。财务中心依据审批后意见进行帐项调整。

  20.盘点工作奖惩

  (1)盘点工作人员要依据规定,尽职尽责,认真做好盘点工作,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相应嘉奖。

  (2)违反规定,阻碍盘点的,视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公司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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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P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P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 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

  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 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第五章 固定资产购置、报废与管理

  第九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样式附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准:

  1)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不含)以下由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共同审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凡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亏损企业扭亏期间不得购置固定资产,特殊情况必须购置的,一律按程序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一条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购置或经办公室指定规格、型号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购置。

  第十二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调样式附后),经总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鉴定并签署意见后按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转呈有关领导批准报废。

  第十三条原则上维修费用小于净值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

  第十四条总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详细登记,年内会同财务本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五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应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

  第六章 财产清查

  第十七条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篇3:M总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资料来自 房 地 产e网

  M总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EE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资产的产权管理,根据总公司对资产"管好、盘活"的要求,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实现资产合理配置,从而提高总公司整体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总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

  1、总公司直接拥有的经营性资产;

  2、总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联营、合资合作公司等投资形成的经营性资产;

  3、其它总公司所属资产。

  第三条资产管理以产权管理为基础,维护总公司作为资产所有者的资产收益权和资产处置权等合法权益。总公司资产管理机构设在投资管理部(简称投资部)。

  第二章 资产基础管理

  第四条资产基础性管理内容:产权登记;资产清核;文档权证管理;资产统计报告。

  第五条产权登记:总公司实行资产登记制度。凡总公司所属企业必须向总公司投资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经核准后领取《资产确认证书》。

  第六条凡通过兼并、收购的企业由项目主办单位在企业所在地产权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资产转移手续。并按本办法第五条办理产权登记。

  第七条企业重组或产权变更后在相关法律文件生效之日起15日内重新办理产权登记。

  第八条资产清核:为确保总公司全面掌握所属资产的真实状况,投资管理部要定期或按要求组织资产的清查与核实,必要时要组织相应的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使用情况调查,资产使用企业和单位应派专人负责配合总公司的资产清核,提供企业资产使用的真实情况。对于重要的资产清核过程,总公司各部门分别派相关人员参加,以工作小组形式进行。

  第九条由于兼并、收购、重组、投资等方式涉及到的资产接收,由项目主办单位提出资产接收方案,报投资部审批后方可实施。总公司投资部、财务部必须派员参加资产接收。

  第十条文档权证管理,总公司实行资产文档、权证统一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资产形成或取得过程中所有重要文档,包括项目建议书、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运作方案、意向书、合同、协议、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其相关资料等涉及资产的文件正本由投资管理部统一归档保存。上述文件自签字或批准之日起十日交投资部办理存档手续,外埠公司可延长十五日办理。

  第十二条资产权证是资产所有者的凭证,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资产转移证。为保证资产权证的合法性、一致性,总公司所属资产的权证正本由投资部统一归档保存,各企业需要时可在投资部办理相关手续。

  1、权证办理:对总公司通过投资、并购等依法取得的新资产的权证,原则上由主办项目单位负责办理;总公司所属外埠企业需要在当地办理的权证(如上地使用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等)由企业自行办理。

  入权证管理:权证办理后自办证日起十五日天之内将正本交投资部登记归档,各单位不得擅自留用。权证在企业滞留期间不得用于出租、抵押等法律行为。

  3、权证使用:企业由于融资等事项需要资产权证进行抵押或有其它用途,经企业申请,在投资部办正理权证使用手续。

  第十三条资产统计报告:总公司所属资产通过清查或评估后,投资部应对资产进行分类统计并进行资产结构等分析,定期或根据需要向总公司提交资产统计资料,报告资产状况。

  第十四条资产处置:企业的报废资产处置由财务部审批,报投资部备案;企业的闲置资产处置由经营单位上报总公司投资部审批或接收、调配,抄报财务部备案。

  第三章 存量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存量资产管理内容:资产授权使用;资产使用评价;资产收益分配管理。

  第十六条资产授权使用:为防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损失,使总公司所属资产能够通过企业经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保证资产所有者的资产收益权和资产处置权,总公司实行资产授权使用制度。

  第十七条资产使用企业或单位在取得《资产确认证书》后,按总公司的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合资公司、挂靠公司等不同形式签署相应的《资产使用授权书》。

  第十八条《资产使用授权书》由投资部审定,资产使用单位在法规部办理资产授权手续。

  第十九条资产授权内容包括授权使用资产的数量、状态、使用者权利、权限、责任、义务、保值目标等。

  第二十条企业经营者应建立所辖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流动资产管理办法、设备管理细则等,并在投资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企业利用总公司授权使用的资产投资设立分、子公司的要经总公司投资部审批。擅自设立者由企业批准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已设立的分、子公司按总公司资产管理要求,由投资部会同

  计划部重新审核确认,并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对不适宜设立的分子公司予以取消或合并。

  第二十三条资产使用评价:投资部按会计年度或总公司要求进行企业资产使用评价。评价结果提交总公司有关部门,作为总公司计划编制、资产运营决策、企业经营评价、对企业经营者的聘用、奖惩等的参照条件。

  第二十四条资产收益管理:总公司对其所属资产的收益实行统一管理。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企业利润留成比例,可分配利润方案由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联合审批后方可实施。其它类型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章 流量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流量资产管理内容:资产配置与盘活的规划;资产证券化管理;其它资产流动管理。

  第二十六条资产配置与盘活规划:根据总公司的产业化发展方向,研究制定总公司的资产配置战略重点。具体运作方案由EE资产管理公司或其它相关单位提出,报投资部审批。

  第二十七条资产证券化管理:投资部根据总公司资产状况进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债券发行、设立投资基金、二级市场操作等进入证券市场的资产运作规划与管理,具体操作由EE资产管理公司或其它相关单位进行。

  第二十八条其它资产流动管理:非证券化资产的并购、转让、重组、合资合作等由EE资产管理公司或其它相关单位具体操作,由投资部统一规划管理。

  第二十九条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和论证、审批及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具体办法参照现行《投资项目审批规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总公司投资部负责解释。

篇4:X房地产公司资产管理办法

  某房地产公司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为落实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严防丢失,杜绝浪费,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中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物品;低值易耗品指不属于固定资产,而又价值较高,或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

  二、购置

  1、凡需新增资产,各部门均需申报年度资产购置计划并报经公司经理会审核批准。

  2、购买经批准的计划内资产,购买前由申购部门填写资产申购单,申购单需详细列明所需购买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并报资产部审核。

  3、资产部应根据公司资产的具体使用及闲置情况,提出购置或调拨的建议报行政部。

  4、行政部履行资产购置手续并组织资产购置工作。

  5、资产购置后,首先由资产部验货并填写资产出库单,详细注明资产编号、名称、品牌、规格等内容,交使用人签字确认并留存一联备案后,在发票报销单上签署审核意见。

  6、行政部履行报销手续。

  三、调拨

  1、资产需要进行内部调拨时,由资产部填写资产调拨单,注明资产名称、编号、凋入调出部门等内容,交由调入调出人签字并留存一联后,报行政部。

  2、行政部组织资产调拨工作。

  四、日常管理

  1、领用资产必须办理出库手续,资产出库后,即归使用部门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资产的日常保管、养护和使用。

  2、资产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统一编号,并根据资产使用出库单、资产调拨单填写资产台账、资产管理卡片,建立部门及个人资产使用档案,力求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3、各部门建立资产使用明细帐,并于每月月底对本部门资产进行盘点。如有盘盈、盘亏及报废毁损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报资产部。

  4、资产部每半年对公司资产进行复核盘点,并将资产盘盈、盘亏情况报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后,进行帐务调整。

  5、年度终了,资产部汇总各部门本年度的增减资产,连同年初已有资产,编制各部门年终资产结存清单。该清单经资产部、行政部、财务部会同使用部门盘点后,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盘点确认后的资产清单一式三联,资产部、财务部、使用部门各执一份。

  6、员工调离部门或离开公司时,应交回所领用物品,资产部应及时将其资产使用档案复印一份交人事部进行核对;各级主管离任或离开公司时,应由上一级主管或资产部清点其管辖部分的资产。

  五、维修

  1、使用部门根据本部门资产使用情况,提前制定维修计划,报资产部。

  2、资产部根据资产档案,确定其是否属保修范围,做出保修或维修建议。

  3、行政部履行维修手续并组织保修或维修工作。

  4、资产维修后,维修清单转至资产部一联,据以填写管理卡片相关内容。

  六、报废毁损

  1、需报废的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废单",报资产部及行政部。

  2、资产部会同行政部进行复核后,经鉴定确系无法使用的,于年度末汇总成表报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3、资产部在收到"资产报废表"批复后,调整相关帐目。

  4、各部门在收到"资产报废表"批复后三日内,将报废资产集中送到资产部,由资产部会同行政部进行处理。

  5、需维修或报废的上述资产如属人为损坏、报废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进行赔偿。

  八、本规定由资产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5:房地产发展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运行秩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根据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各分(子)公司、部门。

  第二章 概 述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第四条 为了保护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提高其使用效率,公司的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1、实行资产的分级管理:

  (1)财务部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每年定期(年中和年底)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2)其他各级使用单位(部门)在财务部的统一协调下,按照固定资产的存放地点结合使用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部门)资产的管理,并进一步将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2、实行资产的归口管理,即按固定资产的类别,由公司的工程部、行政管理部、IT部等相关部门分别负责管理:

  (1)工程部负责**公司工程设备的统一管理;

  (2)IT部负责办公设备中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程控电话、网络等管理;负责信息保密,电脑、软件以及与电脑相关配置的请购审核;

  (3)行政部负责通讯工具、运输工具、公共房产、公共设施的管理,以及与之相关的物业管理;

  (4)部门合并时,合并双方资产须进行详细交接,由接收方负责合并后资产的管理,交出方承担交接前资产管理责任;

  (5)对于**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之间调用固定资产时,由相应的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资产在调拨过程中应急方法允许使用,但被调拨资产的部门应主动补办并完善相关手续,否则所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该部门承担。

  (7) 各级资产使用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其所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台账,定期和财务部门核对。

  3、**公司下属各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负责。

  第五条 资产管理组织的设置:

  1、在**公司财务部成立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各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实行资产管理员制度:

  在**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所属各公司的各部门设立兼职的资产管理员,在各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

  资产管理员的基本职责是:

  (1)建立本公司、部门资产台账,详细登记本公司、部门的固定资产;

  (2)及时办理本公司、部门资产的新增、调拨、修理、报废,并在台账上真实反映;

  (3)协助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日常维修、修理,确保部门资产准确和安全;

  (4)按时向财务部资产管理处报送资产管理方面的报表;

  (5)配合财务部门、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抽查、清查和核查工作,落实**公司有关资产管理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填报各种相关资料;

  (6)做好资产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7)部门资产管理员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而离开本职岗位时,须及时、完整地向接收人移交资产管理方面的全部资料、文件。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本部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有书面申请,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购置。

  2、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做到货比三家。

  3、**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规定:

  **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可采用三种方式:

  (1)预算购置:

  ①**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如需购置固定资产时,必须向**公司财务部上报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由财务部审核后上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特殊情况下由**公司董事长同意购买的,也需将有关资料报**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处存档备查。

  ②各公司财务总监必须详细审核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并签署审核意见,未签署意见的,**公司财务部将不予上报董事长审批,对不依程序可能造成的损失,**公司财务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各公司必须在**公司董事长批准的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一般情况下不准超预算;特殊情况下确需超预算的,必须另行向**公司董事长

  请示。

  (2)授权购置:有关公司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购置有关固定资产时,由有关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授权标准的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3)单项审批购置:**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如在预算或授权之外临时购置固定资产时,须向**公司财务部上报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由财务部审核后上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特殊情况下由**公司董事长同意购买的,也需将有关资料报**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处存档备查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常规管理

  第七条 固定资产购入、验收管理:

  1、购回公司两天内,供应(或采购)部必须及时通知资产请购部门和相关的技术部门进行实地检测。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运行的主要技术数据加以说明,填写并出具《固定资产验收检测报告》。

  2、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将检测合格的报告,一式四份分别报给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资产请购部门资产管理员、供应部(采购部)采购员和本部门留存。供应(或采购)部根据验收合格的检测报告,整理好资产购入发票、运费、进口关税、装卸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的票据,三天内办理完成发票报销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3、领用部门根据检测合格的报告,登记部门固定资产台账。

  4、财务部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按使用部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的固定资产台账应与固定资产卡片相一致。

  5、财务部根据供应(或采购)部提供的发票等登记公司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

  6、固定资产检测不合格或试用不合格的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协助,供应(或采购)部负责办理退货事宜。

  7、固定资产需试用的,资产管理部门须每周向供应(或采购)部和财务部报送资产试用的技术数据,以便于供应(或采购)部门做出是否退货以及何时退货的决定。试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资产试用期间,供应(或采购)部不得向供货商付款。

  8、公司自制的固定资产,由资产制造部门对资产的性能、质量、运行的技术参数等数据进行检测后详细登记到该资产的"固定资产验收检测报告",并为设备办理资产卡片。资产制造部门及时将检测合格的自制固定资产办理入库手续。待需求部门领用时,由相关部门出具"固定资产验收检测报告",一式三联,一联交领用部门登记资产台账;一联须在资产领用时交财务部门,并附制造该项资产的成本明细清单,作为财务部门记账依据:一联交归口资产管理部门。

  第八条 固定资产调拨管理

  1、固定资产调拨,必须由固定资产需求部门与使用部门在达成调拨共识的基础上,由调入部门请求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技术性能进行鉴定,鉴定合格的资产方可调出(严禁将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资产调给需求部门)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对鉴定结果负责。

  3、调拨双方负责调拨的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及资产管理部门签字后,调出方应立即带《固定资产调拨单》到财务部办理账务划拨手续后,方可进行实物移交。

  4、未经财务部资产会计签字的调拨,财务部将不予办理划账,归口资产管理部门不得调拨资产,并将有关资料退回调出部门领导,同时报请资产管理小组对调入及调出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5、资产调拨时,调出部门必须把该项资产的零配件及技术资料全部移交给资产调入部门。不允许把一项资产拆散或几件拼装后调拨。

  6、调往各公司的固定资产,由调入方持公司领导签名的"资产调拨申请书"到财务部领取"固定资产调拨单",再到相关部门联系调拨事项,办理有关手续。

  7、从各公司调入总部的固定资产,该公司需在办理调拨实物的次日,将调拨资产的文件传真到总部财务部资产会计处,集团公司总部调入部门须在资产安装好后将《资产调拨单》送到财务部和归口的资产管理部门。

  8、部门借用资产需办理借用手续,并报财务部备案。出借资产的折旧由借入部门承担。

  第九条 固定资产送修管理

  固定资产因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供销合同,于送修时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送修申请单》,归口资产管理部门核实后方可进行。《固定资产送修申请单》第一联由资产使用部门留存,作为出门证使用;第二联送财务部;第三联由门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财务部门;第四联交供货商作资产运回公司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会同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在验收后转交财务部,申请报销修理费用。

  第十条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由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将有关资料上报财务部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审核后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办理出租或外借,并应签订合同,正本一份报送财务部以备核对,合同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费负担、租金、运输费用、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1、固定资产报废,由报废资产的公司、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该公司、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资产管理员负责办理报废手续。

  2、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应派出(或会同有关部门派出)两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对申请报废资产进行技术鉴定,详细填写《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

  3、报废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后,由资产使用部门将申请表报至财务部资产管理处,请求给予核销账目。资产会计要查清报废资产的原始价值,累计折旧,是否已到使用年限,是否符合报废条件;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会计应会同资产管理小组相关成员到现场查看实物,如果资产管理小组中的一人认为该项资产不能报废的,则该项资产不能报废。

  4、资产管理小组完成鉴定后,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应将固定资产报废表报送财务部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审核后上报财务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批准后由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5、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未提完的折旧须在资产报废当月一次性记入该部门的费用,不得分月摊销。

  6、借用的固定资产,借用部门无权擅自进行报废处理。如确需作报废的,须提供部门填写的"报废资产委托书",并提供该项资产的详细技术资料。

  7、对因人为原因导致的资产提前报废,由资产使用部门

  落实相关责任后,再履行资产报废程序。

  8、**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实行向**公司报批制度:

  (1) 各公司的有关固定资产如确实需要报废时,应向**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处报告(报告必须有本公司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2)**公司财务部在对各公司上报的固定资产报废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3) 各公司根据批复情况结合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资产的有关处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清理的管理

  公司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持《固定资产清理单》会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将其分类、整理及变卖,所有收入必须如实上交财务部。

  第十三条 闲置设备的管理

  闲置设备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公司闲置(含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定期(每月)向**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处报送有关报表(报表格式详见"闲置设备统计表")。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完工结转的管理

  在固定资产完工交付使用后必须结转至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按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第四章 固定资产检查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检查

  资产清查范围包括公司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通讯工具以及其他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的一切资产。

  1、资产清查的内容是:

  (1)清查固定资产的实存数,如发现实存数与账存数存在差异,必须找出产生差异的原因和分清造成差异的责任,确保账实相符;

  (2)查明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资产闲置和功能闲置,便于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充分挖掘固定资产的使用潜力;

  (3)是否存在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资产丢失、毁损、提前报废或被非法侵占、挪用等情况,便于改善管理,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4)清查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调拨等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便于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2、**公司财务部代表公司在每年的年中和年末对公司的固定资产各进行一次彻底的资产清查;每季度末由资产使用部门自查一次,财务部对各部门的清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得低于30%)。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公司下属各公司必须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所处行业的特点及,在收到本制度后的1个月内制订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报经**公司财务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通知。

  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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