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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校本课程管理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高级中学校本课程管理细则

  (一)、每学期开学前教师在教研组研讨的基础上,填写开设课程申报表、课程介绍,上报教务处,并制定课程方案,以及相应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和课程讲义。

  (二)、年级组长配合教务处负责本年级的学生选课和编班工作。

  (三)、教师每节课要制定教学目标、教学设计,并有电子文稿,课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布置学生各种形式的课后作业,要有作业反馈。

  (四)、每位任课教师在开课前要安排好学生座位,学生上课必须按座位表就座。

  (五)、每节课前教师要做好点名工作,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课程结束进行汇总统计。

  (六)、任课教师对缺席、迟到、早退以及其他违纪的学生有责任及时进行教育,并与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沟通联系。

  (七)、对于缺课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本课程成绩。

  (八)、课程结束对每个学生要有评价,并负责各位学生的学业评价手册的填写,把评价结果上交教务处。

  (九)、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交上本课程的讲义的电子文稿,汇编成校本讲义,并附上工作总结、学生出勤记录。

  (十)、教务处负责每学期的拓展型课程的学生问卷调查,以及相应的随堂听课评价,和日常管理,以此做出对该课程的总体评价,评选出学校重点课程。

  (十一)、教科室、研发办负责每月校本课程课统计,并上报学校人事处,对于被评为学校重点的课程,在学年结束给予一定的奖励。

采编:www.pmceo.cOm

篇2:区高级中学门卫保安工作细则

  区高级中学门卫保安工作试行细则

  保安人员肩负着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任,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身体素质,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忱。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团结和谐,文明执勤。牢记“为师生服务,对师生负责”的宗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人为本,坚持原则,为校园的平安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从严治队、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值班安排:

  1、学校安全实行24小时巡查值班制。

  2、每班两人。

  3、严禁擅自脱岗,中途离岗。

  二、值班要求:

  1、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对待学生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处理问题合情、合理、合法。

  2、值班时,必须统一着装,并保持整洁;佩戴值班标志;精神面貌好,举止端庄,文明热情,依法管理。

  3、上级部门车辆进出校门时要立正敬礼。

  4、根据德育处要求,对迟到的学生、教师作好记录,每周反馈德育处。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向值班行政和学校领导报告。

  6、值班室桌面整洁,不能摆放烟灰缸、抹布等杂物;各种台帐记录整齐放,随时待查。

  7、门卫是学校对外工作的窗口,值班室和校门口的卫生由当班门岗保安负责,确保干净、整洁,发现有垃圾、脏物等,及时清扫。

  三、学生出入校的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确保门口有两名保安,一人在门内,一人在门外。

  2、巡视校门口的安全环境与状况,严禁校外人员混入校内,维护好校门内外的秩序。

  3、疏导学生进出校门,引导学生自行车进出推行。

  4、检查学生校服穿着情况和校牌佩戴情况,并做好记录。

  5、发现不法分子侵害学生或学生中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6、发现学生中的违规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德育处反映。

  7、每日上午、下午和晚自习放学后为重点防范时段,要加强对校门内外的安全巡查和监控。

  8、对校门口的摊点、车辆停放进行有效管理。

  9、学校上课时段(包括课间)严格控制学生外出,特殊情况的学生凭班主任签署的出入证明出校,其他学生一律不准出校门。

  10、学生请假条每周一全部反馈给德育处,有德育处和班主任进行核实。

  11、休息日和节假日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不得松懈。

  四、外来人员的管理

  1、上课时间,谢绝家长探访学生。

  2、外来人员中不法分子、可疑人员、衣冠不整者、无正当理由者一律严禁入校。

  3、家长和其他相关人员,须同有关科室、教师或领导联系预约后方可进入。

  4、所有来访人员,一律登记在册,发放《会客单》,由被访者签名后回收并妥善保存。

  五、出入车辆的管理

  1、家长和其他来车,无特殊情况的一律不得入内,停放校外合适位置。

  2、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和兄弟单位来车,经查明情况后方可进入,并告知在校园内慢行,禁止鸣笛并停放指定位置。

  3、教研活动时,指导兄弟学校教师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分别停放相应位置。

  4、外来车辆到校来访或找人,经联系确认后,做好入校车辆的验证、登记工作,并登记好出校时间。

  5、对学校运出的物品,进行核查、登记,手续完备方可放行。

  6、校门口处禁停任何车辆。

  六、校园巡查

  1、网络监控24小时开启,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理。

  2、巡逻重点区域:操场、教学楼东楼梯口、厕所、车蓬、围墙和其他学生出入场所。

  3、白班每节课课间不定期巡逻;晚上学生离校后至少巡查两次。

  4、内容包括校内治安情况、学生的动态、安全隐患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当天行政值班。

  5、每次巡查后做好巡查记录。

  6、晚上负责给科教楼等部位上锁,检查门窗锁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七、紧急情况处理

  1、熟知学校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遇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救并报警或报告有关部门。

  电话:办公室****

  安保办****

  2、发现其他伤害或安全等方面的紧急情况,须反应灵敏,处置及时;重大情况,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然后报警或上报有关部门。

  八、其他事项

  保安人员随时完成学校交派的其他相关任务,对于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问题及时与安保办或德育处沟通,学校重大活动,德育处及时与保安沟通。

篇3:高级中学班级安全常规考核评分细则

  高级中学班级安全常规考核评分细则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使学校安全工作稳步扎实推进,出现零事故。安保办特定班级安全常规考核评分细则如下:

  一、每个班级每天安全考核20分,即每月总分600分;

  二、班级安全考核共分为四项:

  1.门窗关闭〖5分/天或150分/月〗

  每天晚上检查一次,每天5分,即每月150分。每出现一次非正常情况扣除5分/次;

  2.电器使用〖5分/天或150分/月〗〖〗

  每天晚上检查一次,每天5分,即每月150分。含教室用电设施开关,教室、宿舍违规使用充电设施等,每出现一次非正常情况扣除5分/次;

  3.消防设施(班级包干区)〖5分/天或150分/月〗

  消防设施是指本班级消防包干区的消防栓、灭火器和指示灯,特别是消火栓箱子里面和外面要保持整洁干净,完好无损的要求,安保办每月月底检查1次,根据完成情况得分:(1)完成率100%的班级,得消防设施分:5分/天或150分/月;(2)完成率90%的班级,得消防设施分:4分/天或120分/月;(3)完成率80%的班级,得消防设施分:3分/天或90分/月;(4)完成率70%的班级,得消防设施分:2分/天或60分/月;(5)完成率60%的班级,得消防设施分:1分/天或30分/月;(6)严重不符合规定要求班级,扣除当月消防设施得分30×5=150分,即零分;

  4.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员会)〖5分/天或150分/月〗

  安全教育是指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和学生安全教育平台作业完成情况、报告、演练、视频观看等)、安全委员会议等。安保办每月月底,根据“南京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完成情况来得分:(1)完成率100%班级,得安全教育分:5分/天或150分/月;(2)完成率90%的班级,得安全教育分为:4分/天或120分/月;(3)完成率80%的班级,得安全教育分:3分/天或90分/月;(4)完成率70%的班级,得安全教育分:2分/天或60分/月;(5)完成率60%的班级,得安全教育分:1分/天或30分/月;(6)严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班级,扣除当月安全教育得分30×5=150分,即零分;另外,班级安全委员无故不参加学校安保办组织有关会议,扣除5分/次。

  三、高三学生由于学习负担较重,加之高三高考后暑假无学生安全作业,学校就暂不考核高三安全教育平台作业完成情况。但高三学生乘坐电梯(电梯安全隐患较多)现象较为严重(特殊学生除外,如生病学生、腿脚受伤学生等可以乘坐),如发现班级学生乘坐电梯,将扣除当月班级安全教育得分即30×5=150分

  四、各个年级班级的安全常规考核得分,以年部为单位排名先后。

篇4:高级中学师德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高级中学师德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教师是学校教育的实施者、教育方针的贯彻者、知识文化的传授者和思想灵魂的塑造者,"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素质的高低,对教育质量的优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调动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素质,造就一支德能双馨的教师队伍。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二、考核原则

  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

  三、考核范围

  全体在岗教师

  四、考核办法

  1.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量化考核占60%,民主评议占40%。量化考核成绩由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师平时工作表现,按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对教师逐项打分;民主评议采取学生评议(以教务处组织的评教评学中“师德”项评分为准)与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议20%,领导小组评议20%。无学生评议的人员,领导小组评议40%。

  2.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F设三个等次,优秀(F≥90分)、合格(75≤F<90分)、不合格(F<75分)。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期(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得参与各种表彰和评优活动。

  3.每学期末累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选先进、考核聘用、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4)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的;

  (5)进行有偿家教的;

  (6)酒后上课,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的;

  (7)出现有失教师身份的言行,并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的;

  (8)由于失职造成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

  (9)参与封建迷信或*活动的;

  (10)其它严重违*公德的行为。

  五、量化考核细则

  (一)爱国守法,爱岗敬业(20分)

  1.学校全员性活动(政治学习、集体学习、升旗仪式、比赛、广播操、跑操、外出活动等),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做有损学校形象和教师形象的事,否则视情况扣3—5分。为维护学校利益、形象等做出突出贡献的,视具体情况给5—10分的加分。

  3.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有事主动请假。旷工1天扣20分,事假每学期5天内不扣分,多出5天的每天扣0.5分,学期出满勤的加5分。

  4.切实履行教学五认真,备课少1节扣1分,无故缺上1节课扣10分,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作业批改积压及辅导不负责,导致学生反响强烈的,扣2—4分。在教务处五认真检查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3分。

  5.树立终生学习理念,积极参加各类理论学习、业务进修及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凡各类培训学习旷课者每人次扣2分,培训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扣1—3分。

  6.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如上网玩游戏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二)关爱学生,尊重家长(20分)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0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学生,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离校或将学生撵出教室,发生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0分。

  3.不得侮辱学生,否则除扣除此项全部分数外,情节严重者由上级组织或司法部门处理。

  4.每位教师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属教师主观原因与家长有过激情绪的,每次扣2分。

  5.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若因教师脱岗、在岗不负责等造成重大学生伤害事件的,师德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追究责任。

  (三)廉洁从教,为人师表(20分)

  1.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否则查实一次扣10分。

  2.不得强制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师德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得进行有偿家教,举报后经查属实的,师德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4.举止文明,作风正派,不搞阴谋诡计,对同志、对领导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的渠道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如有该方面不良行为,按情节轻重扣5—20分。

  5.远离“黄”、“赌”、“毒”及*组织,不参加迷信活动,否则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6.不在工作时间喝酒,不在上课时间使用手机,否则每次扣5—10分。

  7.不在校园内抽烟(因学校工作需要除外),否则每发现一次扣0.5分。

  注:对上述未涉及到的考核内容,经考核小组研究后确定。

篇5:区高级中学安全工作细则

  区高级中学安全工作细则

  第一条 总则

  安全工作是学校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为了更好地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南京市、江宁区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细则

  一、领导班子要重视安全工作,要有强烈的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二、切实提高全校安全意识,使学校全体教职工,在做每一项工作时,都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三、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各职能部门要有安全制度和安全检查记录。

  四、学校及各部门在制定计划、安排工作、开展工作、检查工作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好,做到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五、每学期学校要结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教师和学生中进行两次集中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能够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六、学校制定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对在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教师给予奖励,对在安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第三条 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

  (一)教务处

  1.负责科任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

  2.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检查活动,及时提出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确保教学过程中及组织教学活动中,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3.指导科任教师,在对学生进行相关学科、相关知识的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

  4.加强对体育活动课、实验课、电教课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检查、督促、考核科任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安全方面的行为规范、以及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方面的情况,对在教学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总务处

  1.总务处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关键部门,担负学校设备、设施、环境、水、电的安全管理与维修工作.

  2.总务处要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制度,落实责任,把安全工作做实做细。

  3.总务处除参加学校正常安全检查外,本部门要每周(必要时随时)分头进行常规安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措施。

  4.对学校食堂、校园超市、医务室、课教室、运动场等重要场所的安全要进行重点检查、监督。

  5.在抓安全工作中,坚持“三个一”即每周一次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检查(按职责范围),每周一次安全工作记录。

  6.负责学校大小施工的安全工作,主动向管理部门沟通安全方面的情况,定期向学校汇报安全工作。对工作范围内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三)德育处

  1.德育处是学校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门,一要对全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二要对年级部、班主任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2.参与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并提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主动协调、汇报沟通情况。

  3.在安全工作中,坚持“六个教育”,即:每学期两次的全校学生安全教育;每月一次的班主任工作中的安全教育;经常性的行为习惯方面的安全教育;典型事例的安全教育;节假日前的安全教育;每学期期末家长会的安全教育。

  4.坚持工作中的“三讲安全”,即:活动之前讲安全;日常劳动讲安全;结合问题讲安全。

  第四条 学生饮食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学校没有学生期间,学校学生食堂不开火烧饭。

  二、学生在校外就餐点就餐的,班主任要搞好摸底登记工作和说服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要注意饮食安全卫生,不喝生水,禁止在校内吃零食。

  三、定期组织人员对校内超市和学校食堂进行安全卫生防疫检查。

  五、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时,学校将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救护。

  第五条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年级部主任是本年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利用班、团、会活动时间及其它活动时间,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传授,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三、全体教职工有义务关注学生横过马路的情形,教育学生遵守交规,尽量避免学生在过马路时出现人身伤害。

  四、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上学,严禁师生在校园内骑车。

  五、学校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家长接送学生进入校园,禁止非本校师生员工随意进入校园。

  第六条 消防与水电安全管理

  一、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火灾、火警的防范工作。对消防器材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2.实验室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禁止无关人员随意操作。

  3.易燃场所要经常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报告,及时整改。

  4.对于玩忽职守,知情不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二、水、电管理制度

  1.不准随意玩弄电器设备,严禁乱接


乱拉电源、电线和水管,如工作需要要接电、接水时,须得到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由水电工负责安装。

  2.各处、室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器等电器,以保证用电安全。教室及宿舍严禁使用任何充电设备。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3.各处、室需修理电器,应及时与总务处联系,总务处应及时予以维修,保证用电、用水正常。

  4.总务处应组织人员每周对学校和其它有关公共场所的供电、供水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以防事故发生。

  第七条 校舍安全检查、维修制度

  1.学校组织人员定期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车棚、各功能室及其它附属教学设施进行检查。

  2.校舍安全每学期检查一次,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3.体育设备设施每学期检查一次。

  4.实验、电教设备每学期检查二次(期中、期末)。

  5.校舍翻新,维修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特殊情况例外)。

  6.学校设施设备发生破损,要及时维修或更换新,以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1.分发的课桌凳不准任意调换搬动,不准乱涂乱刻、不准摇拽丢拖。

  2.门窗要及时启闭,保持空气流畅,放学后各班要由值日组长检查一遍。

  3.每学期初,学校为各班配备的清洁用具,要妥善保管,安放整齐。

  4.教务处、总务处要分别对借出的教学设备及其它物品进行登记,期末负责收回。

  5.人人都爱护公共财物,对损坏公物的同学要进行教育,对故意损坏公物的学生,要责令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条 行政值班巡视制度

  1.学校实行行政值班巡视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值班人员早晨必须提前到校门口,负责在大门开启学生进校时,注视学生入校,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处理当日事件。

  3.值班巡视根据季节特点,加强对教学区的值班巡视,对重点场所加强防盗、防火巡视。

  4.节假日,学校要安排值班人员,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5.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6.在值班期间,对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学校将给予以表彰和奖励。

  7.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视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造成学校财产以及师生人身安全损害的,将给予处罚。

  第十条 毒品预防制度

  1.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举,学生是最容易受到毒品侵害的群体,全体教职工必须充分认识到毒品预防教育的重要性。

  2.各年部、各班主任是本级、本班毒品预防责任人。

  3.学校、班级要经常开展“远离毒品”教育。

  4.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5.严格教学用的剧毒品、毒害品、易燃品的领用登记和保管制度。

  第十一条 安全防范责任、事故报告制度

  一、安全防范责任

  (一)校办室

  1.贯彻执行“总则”所要求的工作。

  2.负责学校整体安全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落实。

  3.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落实安全制度情况。

  4.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

  (二)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安全防范责任见第三条 。

  (三)工会主席

  1.负责学校的安全宣传、安全教育,贯彻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安全教育活动,从思想上杜绝不安全因素。

  2.负责检查学校各部门安全制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工作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3.负责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主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

  4.承担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四)年部主任、班主任

  1.负责向学生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对本年级、本班的安全管理负责。

  2.年部主任、班主任应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随时检查、发现班级和学生活动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及时反映班级、学校、学生中安全方面的隐患和问题,有对学校活动、设施、环境、教具等安全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责任。

  4.要通过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方面的情况,通过“双边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五)任课教师

  1.有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的责任。

  2.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责任。

  3.负责教学活动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处理教学活动期间发生的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安全。

  二、事故报告

  1.各处、室对部门内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

  2.各年部主任、班主任对本年级、本班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除果断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外,应立即报告学校。

  3.任课教师对在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

  4.对因不报、谎报、漏报的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处罚。

  5.学校将安全事故按相关规定和程度,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上课前要清点班级人数,如发现不明原因缺席要及时向班主任、学校报告,不得迟误。

  2.上课预备铃响时,任课教师要站在上课班级的门口,不得迟到。

  3.上课时,任课教师不能离开课堂,不能做与上课无关的事,不允许接打听电话,不准拖堂。

  4.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教学,杜绝课堂纪律混乱现象。

  5.上课时,不得把学生放出课堂活动或办事。班主任不得将上其它课的学生留在教室、办公室补课、做事等。

  6.上课时,不得把学生撵出课堂,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体育课不得任由学生自由活动,追逐打闹。要指导学生到指定的场地规范练习,不带利器参加活动。

  8.进行实验教学时,实验教师要提前做好仪器、药品和材料的准备工作,并指导学生按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实验安全进行。

  9.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和其它离校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向学校汇报,活动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活动中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认真组织,杜绝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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