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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大学医院职代会提案工作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E大学医院职代会提案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提案是全院职工通过职代会参与医院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医院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认真征集和督办提案是职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 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代会提案,是职代会代表向代表大会提交的合乎规范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第三条 职代会提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并符合我院实际情况,反映广大职工的意愿。

  第二章 提案工作委员会

  第四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大会筹备组)在职代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提案工作。提案工作委员会应由本届职代会代表组成,提案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若干名。

  第五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大会筹备组)的职责

  1.负责组织和征集提案。

  2.对提案进行审查、汇总。

  3.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提案人座谈或实地考察。对提案处理得不够认真的,向院党政办公会议提出意见,督促加快处理或重新办理。

  4.向职代会代表大会报告提案的审查立案和落实情况等项工作。

  第六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一般在每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分别进行提案立案审查和研究对提案落实情况的意见,准备向代表大会报告的文件。

  第三章 提案的要求

  第七条 职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以保证提案质量,提案应该注重科学性和可行性,实事求是,反映医院大事。

  第八条 提案人我院职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含3人)或代表团全体可联合签名提出提案。其中1人为主提者,其余为附议者。

  第九条 提案内容

  1.凡属我院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可作为提案:

  (l)有关我院改革和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我院在精神文明建设、教学、临床、科研、管理、后勤、财务、等方面建议和方案: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凡不属于医院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1)医院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2)职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3)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

  第十条 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应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

  3.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

  4.提案书写必须字迹工整,符合规范。

  5.每个提案人都必须亲自签名。

  第十一条 提案时间

  1.每年(或每届)召开职代会前征集一次提案,次年(或届满)召开的职代会答复提案。

  2.提案工作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发布提案征集的启动和截止期限。提案征集的启动时间一般应在职代会召开的1-2个月之前,征集的截止时间一般应在职代会召开前的2个星期,以便有充分时间准备与审查汇总提案。

  3.超过截止日期收到的提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临时突发的影响面较大的热点问题,可提交职代会代表团长会议研究解决,提出议案。

  第四章 提案征集与整理

  第十二条 提案征集的准备工作

  1.召开职代会代表团长会议,发出提案征集通知。

  2.规定提案征集的截止期限。

  3.发提案表。

  第十三条 提案的收集

  收集提案表,并进行审核:

  (1)是否一事一案;

  (2)提案人数是否符合第八条 的规定;

  (3)每位提案人是否是职代会的正式代表;

  (4)提案中是否含有“情况分析”与“具体建议”部分;

  (5)是否符合其它规范要求。对形式符合要求的提案给予初编序号,并做登记,对不合规范的退回重写。

  第十四条 提案的整理和交办。

  对形式符合要求的提案内容进行初审,对审查的提案进行分类:

  (1)作为正式提案;

  (2)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设:

  (3)作为不予受理的来函。

  (4)提案汇总后交院行政办理。

  第五章 提案的办理、督促与答复

  第十五条 提案处理工作应当由院行政领导分管,支部、工会应当积极配合,认真研究代表提案,主动协商解决,及时了解提案落实情况,督促承办人抓紧办理。

  第十六条 提案的答复

  1.处理提案的答复意见应签署在提案处理专用纸上,并经院长签阅后,直接答复提案人,然后交院工会存档。

  2.提案人对答复的反馈意见,可直接反映给承人或提案工作委员会。

  3.提案工作委员会综合提案办理的情况和提案人的反馈意见,向


职代会报告提案的处理情况。

  4.提案工作委员会可进行优秀提案评选工作,对评为优秀提案的提案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工会负责实施和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院工会委员会通过后施行。

采编:www.pmceo.cOm

篇2:中学提案工作暂行办法

  zz中学提案工作暂行办法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教职工代表在教代会开会期间有权向大会提出提案和议案,这是代表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为了使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提案的范围

  (一)凡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列为提案:

  l、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各方面改革与发展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本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综合治理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以及教学、科研、学科学位建设、产业、基建、后勤、财务、生活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要的建议和方案。

  (二)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和下述问题,一般不列为提案:

  l、同我国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2、纯属党团事务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内部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4、纯属学校各部门、年级组有权解决的问题;

  5、概念不清的问题。

  对于不能列为提案的有关问题,可作为教职工意见,由提案征集组代转并请有关方面研究处理。

  二、提案的提出

  1、代表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提案,提案要实事求是、一事一案。

  2、代表提出的提案,需由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否则,不予立案;

  3、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交提案工作委员会,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列为大会提案,另作处理;

  4、提案用纸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发,要符合上述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

  5、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提案的附议人,但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由提案工作委员会代转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三、提案的立案

  教代会正式代表在大会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提案,经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立案。对有争议的提案,提交大会主席团确定是否立案。

  四、提案的审查

  1、提案工作委员会收到所征集的提案,应及时进行整理,分类登记,送有关校领导审查。

  2、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在会议期间完成对提案的审查工作,并向大会提出报告;

  3、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同意立案的,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分别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需校领导出面解决的,直接转交校领导。

  五、提案的处理

  l、所有办理提案的各部门按提案的意见,认真负责抓紧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可邀请有关代表共同研究;教代会秘书处要组织代表到有关部门、年级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

  2、对于不予立案的议案,须由教代会秘书处予以解释。

  3、立案提案的实施必须有结果。不予立案的理由,均须向提案人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4、提案的处理、实施情况,必须向下一次教代会汇报。

  5、提案工作要有专人负责,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提案。对处理认真、效果显著的,要给予表扬;对敷衍塞责.推为委拖拉的部门要予以批评,并限期改进。

  6、在代表大会提案办理结束后,对提案要立卷归档。

  7、本《暂行办法》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由校党委审定并印发实施。

篇3:公司提案管理办法

>  提案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了为推动我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开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技术革新、技术开发主要是指对科学技术、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造和挖潜。

  第三条 本办法由总工室组织实施。

  □项目的范围与来源

  第四条 项目的范围

  (一)适用于市场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

  (二)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

  (三)开拓新的生产业务。

  (四)计算机技术在通信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

  (五)发展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软科学的研究。

  (六)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

  第五条 项目的来源

  (一)由上级单位下达的项目。

  (二)由本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

  (三)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提出的项目。

  □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经费来源

  第六条 合理化建议由建议人填写提案申报卡,交总工室。

  第七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由各部填写项目申请书报总工室。若要申请经费,需填报项目经费申请表及可行性报告。

  第八条 由总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汇总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九条 批准立项后,由总工室向相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项目承担部门按计划实施。

  第十条 需向申请立项的项目,由总工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开发,任何项目必须经部门同意后才能上报,经公司立项后才能实施。

  第十二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经费列入公司管理开支。财务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1%左右作出安排,由总工室掌握使用。

  □ 成果的评审、鉴定

  第十三条 成果申报

  项目完成后,承担部门应填写《成果鉴定申请书》,并备齐下列技术资料报总工室。

  (一)研究报告

  (二)测试和实验报告

  (三)技术设计方案、数据、图表、照片

  (四)质理标准

  (五)国内外技术www.pmceo.com水平对比分析报告

  (六)技术经济分析和效益分析报告

  (七)标准化审查报告

  第十四条 成果的评审、鉴定

  (一)总工室在接到成果鉴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总工程师审阅、并答复申报部门是否同意评审鉴定。

  (二)在市局立项的项目成果,报市局科技处组织评审鉴定。其余项目成果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鉴定。

  □成果的奖励

  第十五条 成果评审鉴定后,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申请专利奖。

  第十六条 对获专利的项目将按专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 未申报市专利或申报而未获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定奖励。

  第十八条 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对成果集中评奖一次,原则上按项目经济效益的大小予以奖励,也可根据项目创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难易程度和生产发展贡献大小给予客观、公正的评奖。评奖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和奖励申请。

  第二十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4:公司提案改善奖励标准办法

>  提案改善奖励标准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本公司全体从业人员踊跃提供有利于公司营运的改进意见,以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并促进民主管理,特制订本奖励标准。

  第二条 改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所涉及的内容应为下列项目之一:

  1.管理方法方面的改进事项。

  2.制造技术、操作方法、作业程序及机器设备的改进等方面的事项。

  3.产品质量提高方面的事项。

  4.设备的重新设计或修改方面的事项。

  5.新产品开发以及制成品及包装的外观方面的改进事项。

  6.原材料、能源的节省,废料的利用及其他降低成本方面的事项。

  7.工厂安全的治理整顿以及机器工具的保养方面的改进事项。

  8.其他有利于本公司的各种改革事项。

  第三条 提案内容若涉及下列事项者概不受理:

  1.无具体内容或单纯提出希望者。

  2.众所周知的事实或正在进行改善的事项。

  3.已被采用过或以前已有过的提案。

  4.经试行一个月才提出者(但其效果显著从而有重大贡献者,可以予以追认。)

  5.在业务上已被上级指示要求改善或已由上级指示他人开始进行时方提出改善意见者。

  6.非建设性的批评意见。

  7.对于个人及私生活的攻击。

  第四条 提案手续规定如下:

  1.应使用规定的正式提案表(由本公司印发)。

  2.提案表应写明下列事项:

  ①提出方案的原因。

  ②方案的具体内容(最好能将改善前后的数值比较表、比较图或素描图以及详细说明书,动态分析、试验或试制的资料记载在内)。

  ③新提案实施后的预期效果以及提案者本人认为需要注意的事项。

  ④提案者所属的单位、姓名、提案日期。

  3.提案先投送提案箱,然后由提案改善者进行登记,编号后分发到被提案单位初审,认为可行后,送回改善组再作复审,复审结果由提案审查委员会评定。

  第五条 为使改善提案能得到顺利正确的处理,本公司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其组成状况如下:

  -审查委员

  提案审查委员会--提案处理组

  -推行委员

  第六条 审查委员除经理或厂长为当然的委员之外,其余的应由经理或厂长指派专人担任,其名额要根据需要决定,从审查委员中公推一人为主任委员。每次审查提案时由提案改善组负责说明(必要时可以请原提案人及其主管人员列席说明)。

  第七条 推行委员由各部门主管担任。

  第八条 各委员的权责规定如下:

  1.审查委员

  ①参加提案审查委员会的人员应回避对自己所提改善方案的审查。

  ②负责提案的复审、评分及等级评定等事项。

  ③提案改善奖励办法的研究修订事项。

  ④对提案实施后的成果的研究讨论事项。

  2.推行委员

  ①对经审查委员会批准采用的提案的事实进行策划,并负责实施成果的调查报告事项。

  ②启发、倡导下属人员的提案事项。

  ③审核提案、评分及奖励事项。

  第九条 提案审查委员会要遵循提案处理的组织程序处理下列事项:

  1.提案的受理、登记、编号、送审事项。

  2.提案的推行。

  ①有关行政上的及建议性提案由改善组协助办理。

  ②有关技术性、一般性、开发性的提案由现场推行委员及各部门主管主持办理。

  3.审查后提案的施行和效果调查、追踪,报告资料的整理保管事项。

  4.与审查委员会有关的其他交办事项及事务的处理。

  第十条 提案处理审查程序如下:

  1.处理。

  ①由处理组决定提出的改善方案是否受理。

  ②对受理的提案应予以分别整理编号,对不受理者,应通知原提案人并附送钢笔一支以示鼓励。

  ③促进提案的实施。

  2.审查。

  ①召开审查委员会复审提案。

  ②将审查结果作成记录并拟具奖励方案,呈送上级核定。

  ③张榜公布,并将奖金发给提案提出者。

  第十一条 提案由处理组及推行委员会裁定为采用、不采用、保留三种。

  第十二条 提案根据其性质分为开发性提案、一般性提案、技术性提案和问题要点提案。

  1.开发性提案

  ①新产品的开发。

  ②产品的重新设计(本人职责范围内的设计不应列入提案)。

  2.一般性提案

  ①配置流程的改善。

  ②机械小零件的增设及一般工作方法的改善。

  ③对一般性物料器材等的价值分析等合理使用。

  ④一般事务的改善。

  3.技术性提案

  ①经过特别的研究设计之后才产生的改善提案。

  ②经过多次试验之后才成功的改善提案。

  4.问题要点提案

  第十三条 提案奖励办法

  1.凡提案经审查而不采用者即发给价值10元的日用品。

  2.凡提案经审查而予以保留者即发给价值20元的日用品。

  3.提案经正式受理者按以下标准给奖:

  ①开发性提案

  a.产品的新设计奖给500元奖金。

  b.凡具有独创性,新产品含八成以上的新构想而且适合本公司制造者,

  给予800元奖金。

  ②一般性提案

  根据工作方法及原物料节省的标准金额分别加以计算,一件提案两者均具备时应分别计算再合计。

  ③技术性提案。

  按月平均改善节省金额的15%再加上技术基本奖金为其实得奖金,基本奖金按技术性提案评分表计分,每分以10元计算。

  ④问题要点提案。

  a.凡提出问题要点者,发给毛巾、肥皂、牙膏等价值20元的奖品。

  b.看了公布的问题要点,而将问题解决者,可得到节省金额的20%~30%的奖金。

  第十四条 采用的提案实施后,若收到的效果高于预期以上,经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另外发给奖金,保留或不采用的提案,如提案人申诉理由,发现其有价值时,可由原提案人提出再由改善组重新审查,确实认可后再加以奖励。

  第十五条 同一内容的提案以先提者为准,如同日提出则视同联名提案处理,联名提案按一案给奖。

  第十六条 提案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法,则其权益概属本公司,但要由本公司按其经济价值另发一次特别优良奖金。

  第十七条 本标准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篇5:公司提案管理办法(5)

  公司提案管理办法(五)

  1.目的

  充分挖掘潜力,发挥全体员工的智慧,集思广益开拓新思路,改善管理,以提升技术技能,降低成本,增加企业效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作业中的点子、建议/提案改善项目、外来建议改善项目等。

  3.定义

  3.1点子:在本企业的营运全过程中,针对一些局部现象、情况提出一些具体的看法和想法;

  3.2一点改善:指对公司现有情况通过努力作出改善,提高效益;

  3.3提案:指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管理范围提出具有创意、革新和建设性的项目改善办法(并有一套完整可行、有效的实施方案);

  3.4项目改善小组:为了推行“项目”改善的实施,由各相关专业、部门、岗位,所组成的项目改善小组。

  4.内容

  4.1建议、点子、一点改善、提案来源

  4.1.1生产工艺、流程、工装夹具、操作方法、工作效率改革创新;

  4.1.2减少损耗,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4.1.3废品、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

  4.1.4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改用代替品,原材料节约能源;

  4.1.5有关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的改善;

  4.1.6灭少呆料/待料适度库存量,提高资金利用率;

  4.1.7人力资源的开发及有效利用;

  4.1.8促进现代化办公,节约人力、物力资源;

  4.1.9促进生产/财产安全,防止灾害的发生......

  4.2建议、点子、一点改善、提案申报

  4.2.1建议、点子可通过总经理信箱或交给部门主管等方式提交给项目改善小组;

  4.2.2一点改善需经过部门或相关部门核实以书面报告方式提交给项目改善小组;

  4.2.3如有提案者可到公司规定处,索取《提案改善申请报告》(附表1);

  4.2.4提案人除填写《提案改善申请报告》外,还要须用文字叙述或图例说明需设计/编写出《提案改善实施细则》后提交给项目改善小组。

  4.3提案评审

  4.3.1建议、点子、一点改善由项目改善小组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即可;

  4.3.2提案需由项目改善小组先整理准备好所有数据、文件、图纸等,进行初审;

  4.3.3项目改善小组每月召集一次扩大会议,对各项提案进行分析讨论;

  4.3.4经过全面分析论证,认为有必要并且现已具备条件,有较高无形和有形价值的提案,即采用,列为“项目改善”项目来实施;

  4.3.5列为“项目改善”的项目返回提案部门,由该部门负责人组织开展该项项目改善实施;如项目涉及部门较多,由项目改善小组负责推进;

  4.3.6如有的提案有价值,但现在条件不具备,提案资料保留在项目改善小组,待条件具备时,再列案实施;

  4.3.7员工通过总经理信箱反应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由人事部每周五整理后交项目改善小组落实。

  4.4奖励:

  4.5.1一般的建议按金、银、铜点子执行.金点子奖:50元;银点子奖:30元;铜点子奖:20元;

  4.5.2一点改善按成果给给予80、100、200元不等的奖励;

  4.5.3凡是被公司采用的提案(建议)一次性奖给500-1000元人民币,按实施后的绩效分类。

  4.5.4点子奖、一点改善由项目改善小组每周公布一次,并在公司食堂以现金形式颁发;提案奖每月公布及颁奖一次。

  5.附表:

  《提案改善申请报告》

  ABC公司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ABC公司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

  工会总经办

  20**年12月1日20**年12月1日

  附表:

  提案改善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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