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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第三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购置任何物品须经申请、报批,由校长或主管校长同意后,经外勤采购、财产管理员验收,登记上帐后,各方签字方可报销。

  二、学校任何财产归总务处统一管理,各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调动或处理,凡需报废物品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将报废物品交回总务处,由总务处报主管校长同意签字,教育处有关负责领导审批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销帐。

  三、购进和调入的物品,财产管理员应及时验收登帐,定期与采购员、会计、各实验室、电教中心、艺术中心、机房等有关人员进行核对工作,做到总帐与分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凡教室内物品、教师借用物品或出借物品实行谁使用谁保管原则,责任到人,每学期结束进行核对,年终进行检查,任何公物损坏都应酌情赔偿。

  五、贵重物品、器材统一编号,做好特殊标记,防止调换。

  六、教室、场馆,贵重物品、器材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出借都必须经总务处报主管校长批准。

  七、凡因工作需要临时出借的物品、器材都要填写借条,使用完毕,及时完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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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学校)校舍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校舍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主任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校产的检查、安全隐患的排查,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第二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校长与各主任、值班人员、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 小组成员对学校各楼层的走廊、楼梯、护栏、楼板、墙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应急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领导小组加强校产安全管理,各处室、贵重物品存放处、仓库等,本学期开始入手,加大防盗措施,防盗、防火。校长与校产部门管理员签订责任书,做到学校一切财产万无一失。

  第五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交接好班,检查好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记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学生上课期间外出需持班主任出具的证明。

  第六条总务处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锅炉的安全管理,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锅炉,每月检修一次,将结果报学校。

  第七条住宿的教师和门卫要注意安全用电,管好烟火,防止火灾,防止煤气中毒。

  第八条总务处加强对班级公物管理,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成立班级公物管理小组,每周五检查,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习惯。

篇3:乡小学校舍校产管理制度

  乡小学校舍校产管理制度

  1、保持校舍的卫生,绿化、美化、净化,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保持工作由各班学生、各教师负责。

  2、全校师生员工对保持校舍卫生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3、不准在校园、校舍内乱扔、乱倒、乱堆垃圾。

  4、环境卫生要做到“四无”(无垃圾、尘土、污物、痰迹)“四洁”(庭院、楼梯、走廊、水房厕所)“四不”(不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扔果皮、乱泼污水)。

  5、加强校舍管理,经常对校舍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窗检查与维修。

  6、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校舍、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标准,防火、防盗、防水、防雷电等功能齐全。应当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突然停电的应急措施。

  7、学校应当定期对校舍进行勘验检查和维修。

篇4: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保证学校各类校产的完好率,满足教学、办公、生活等正常使用的要求,防止校产的浪费及流失,必须加强校产的管理。

  一、校产管理责任状

  学年初总务处与各室负责人签定校产管理责任状,将各室物品交付负责人承包使用,总务处组织安排每周五对教室、办公室、专用教室进行校产检查,并在每学期期中、期末各一次对全校校产进行检查。

  二、购物审批制度

  1.学校购置物品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统筹安排的原则。

  2.购置物品,添置校产先由部门负责人(班主任、专用教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办公室、科室负责人)申请,经总务处审核,由校长签字同意后,总务处负责购置。

  3.对于大件物品购置,必须坚持集中采购制度,办理招投标手续;不需要办理招投标的,必须坚持二人以上购买制度,严把价格、质量关。

  4.物品购置后,必须先审核登记入库,然后由部门负责人领用、保管。

  5.购物发票必须由经手人签字,由总务处审核验收并签字,经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领物、借物制度

  1.学校教职工由于工作需要,领用、借用学校物品时,须填写物品领用登记,总务主任同意后方可领用。

  2.对于临时借、领用的物品,必须按时归还,对于长期使用的物品应负责保管,简易维修,如有损坏,作价赔偿。

  3.学校物品一律不得外借。

  4.学期结束,总务处清查物品保管情况,对于非人为损坏的物品,收缴入库进行维修或办理报废手续。

  四、报修维修制度

  1.校产损坏及时报修,杜绝因校产损坏而产生安全隐患现象的发生。

  2.各类公物财产损坏,由班主任、专用教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网上报修。非正常人为损坏的,由总务处填写赔偿交款通知单,在三天内到财务室办理交款手续后。并将交款通知单送总务处登记备案。总务处凭此单安排实施维修。

  3.修好后,报修人试用并做好“修好确认”登记。

  五、报损、报废制度

  1.校产超出使用寿命期限后,自然损坏,要适时予以报废;在规定使用寿命内,属自然不可抗拒因素,应予报废。

  2.报损报废手续,由直接使用人或管理责任人书面申请,学校管理部门现场核对、登记,总务主任核实签字,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方可登记入帐。

  3.报损报废物品可作价出售的通过总务处批准出售,收入纳入学校行政财务。

  4.报损报废物品有部分利用价值的,可改造利用,毫无价值的要及时清理。

  六、损坏赔偿制度

  1.对于损坏的校产要认真区分好人为损坏与自然损坏,人为损坏必须赔偿。

  2.班级卫生用品、教学用具、课桌凳、门窗玻璃、电教设备(电脑、录音机、投影仪等)以及饮水机,班主任应加强教育,正确安全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赔偿责任。学期末学校统一检查。

  3.各活动室设备、工具登记造册,分发给各负责老师保管使用,如有损坏遗失现象,根据当事人情况视情节轻重按质论价赔偿。

  4.自然、科学仪器设备、音乐、体育、美术器材设备、电教设备、鼓号、演出服装、图书资料、食堂物资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外借,外借物品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经总务处报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借出,并由借出人员负责追回。

  5.公物财产损坏,隐瞒不报,或故意损坏公物财产,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

  校产管理考核(计入绩效月常规考核)

  (1)课桌、损坏(桌面涂刻划),追查责任学生,按价赔偿,双人课桌(老)50元/张(新)90元/张,单人课桌(老)25元/张(新)45元/张,同时扣除班主任考核分1分/张。

  (2)班级开无人灯、长明灯,发现一次扣班主任考核1分。

  (3)班级放学后或休息日门窗未关,发现一次扣班主任考核分1分,造成损失,扣除考核分3分。

  (4)班级校产损坏未及时报修,查出有安全隐患,扣班主任考核分1~5分。

  (5)办公室要安排值日表,交总务处和卫生室备案,教师下班后,一般电器未关扣值日教师考核分1分,空调未关,扣值日教师3分。

  (6)办公室教师下班后,门窗未关,扣值日教师考核分1分,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失,由值日教师作价赔偿,并扣除考核3分。

  (7)各专用教室参考以上管理考核。

篇5:中学班级校产管理检查制度(5)

  中学班级校产管理检查制度(五)

  一、指导思想:

  班级校产管理是学校校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班级校产管理,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班级在校产管理中的作用,增强学生爱护校产的意识,保证校产安全、完整、高效。

  二、规定范围:

  班级校产管理的范围是指,班级教室,学生宿舍,餐厅以及学校根据需要划分给班级管理的校产。

  三、管理办法:

  班级分管的校产实行管理责任制,班主任是班级校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体学生是具体责任人。各班级增设财产委员一名,具体负责班级校产的管理工作。各班级要成立校产管理维护小组,并将任务具体分配至责任人。

  四、组织检查:

  1. 学校成立校产检查小组,在校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校产管理的检查工作,检查小组由分管校长与总务处、教务处、政教处、团委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2. 学生会增设财产部,在团委的领导下,负责各班校产管理维护的检查评比工作,以及爱护公物的宣教工作,积极配合学校校产检查小组开展活动。

  3. 校产管理工作由总务处牵头,教务处、政教处、团委,特别是各级部、各班级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确保校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检查方式:

  班级校产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学校校产管委会检查与学生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一式两份,一份交总务处存查,一份交政教处扣分,每月底统计并在总务办公网上公布一次。如遇重大情况,及时通报。学期末各班的每月平均分为本学期得分,两学期的平均分为本学年度得分。

  六、班级校产管理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1、班级要成立校产管理维护小组,具体任务分配到责任人。班主任要将维护小组名单及分工情况于每学期开学一周内报总务处备案。

  2、各班对教室、宿舍内的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换锁,如确需换锁应及时通知总务处。教室门的钥匙交总务处留存一把,宿舍钥匙交宿舍管理员留存一把。

  3、各种校产的领用、借用、交还,班主任要按校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到总务处办理各种手续。

  4、在班级分管的范围内,不准出现长明灯和长流水,不准使用学校配备以外的电器。所有供水开关要做到用完即关,做到保证需要不浪费。

  5、供暖设施不能随意开关,更不准从暖气片中放水。

  6、班级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水、电、暖设施,门窗、玻璃、吊扣、插肖、门锁,黑板、讲桌、课桌、课凳,床铺、窗帘、餐桌、护栏、卫生工具等校产的维护管理,保证安全和正常使用。

  损坏校产、照价赔偿。在班级分管的教室、宿舍内的校产如丢失、损坏,由具体责任人或班级承担有关费用。

  7、在分管范围内校产发现损坏,班级要及时上报总务处,并填写维修单,由总务处检查人员注明扣分分值,总务处根据维修情况,确保两天内逐项维修完成,并交班主任在维修单上签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完成的,总务处要向该班级作出说明。在维修没有完成前,不作第二次扣分。

  8、如校产发生丢失、损坏、班级不上报的,检查小组根据定时和不定时的第一次检查结果按标准扣分,以后每次均加倍扣分,直至上报为止。

  9、班级教室、宿舍如有调整、学生转学、毕业等原因需要离校以及班主任调整时,班主任要及时做好校产的交接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提前向总务处说明。

  10、各班级要通过班会、黑板报等多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校规方面的教育,树立人人关心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

  七、奖惩措施

  各班年度得分90分以上优秀,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凡校产管理达不到合格的班级,不能评为学校优秀班级,该班班主任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凡是破坏、损坏公物次数较多或损失较大,以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

  八、如对教室、宿舍内的校产进行维修,班主任要将室内校产与维修人员进行交接;维修完毕后,再由维修人员交给班主任管理。

  九、学期初,总务处和政教处负责制定各班级的的校产管理范围,并和各班主任签订校产管理使用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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