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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信箱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医院院长信箱管理办法

  zz区人民医院院长信箱已于近日开通,为确保院长信箱的有效利用,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院长信箱由专人负责管理,会将相关内容进行汇总分类。

  二、对于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院领导将在一定时间内对来信进行电话或邮件回复。

  三、对于涉及到医院改革和发展等重要建议,本院将视情况组织专人进行调研。

  四、来信内容应尊重客观事实,只限于对本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它内容可通过其它渠道反应。

  五、本办法即日起执行。

采编:www.pmceo.cOm

篇2: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一)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参与决策和管理、行使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二)职代会在医院党委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医院内部矛盾,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三)职代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行使经营管理、行政、医疗活动的职权,教育全院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五)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职能

  (一)定期听取院长工作报告,审议医院发展规则、财务预算和医院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应决议。

  (二)审议和通过医院的奖金分配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和决定职工福利、住房分配方案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重大事项。

  (四)监督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民主评议领导班子。

  (五)做好职工合理化建议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三、职工代表与主席团的产生

  (一)职代会每年召开1—2次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职代会的决议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超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遇有重要问题,经医院党政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

  (二)大会主席团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中应有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和党政工团领导干部,其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应超过半数。

  (三)职工代表的产生:凡是享有公民权的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经各科室(班组)按分配名额直接选举产生。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10%,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四)职代会决定的事项,未经职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四、医院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一)组织选举职工代表和提出大会议题建议,主持职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二)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贯彻落实职代会的各项决议。

  (三)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参与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和医德教育工作。

  (五)处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篇3:股份公司办公资产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办公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的管理,掌握其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提高其使用效率,特制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办公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范围内所有部门的办公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和办公用品管理。

  (一)固定资产是指用于经营管理,行政办公的主要设备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办公用工具物品。特别规定办公室所用空调、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传真机、打印机、碎纸机均属办公固定资产范围内。

  (二)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低于2000元,使用期在2年以下,不列入固定资产范畴内的各种工具、家具和物品。这里主要包括办公室所用电话、饮水机、书柜、桌椅、沙发及茶几、衣架等。

  (三)办公用品指各办公部门所用日常消耗办公品。

  第三条 控股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办公资产的实物管理,对控股公司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统一监管。办公资产不论其资金来源,均由总裁办负责其实物监管。

  第四条 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职责:

  (一)拟定控股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和办公用品管

  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购入后,做好分类,统一编号,登记台账及卡片;做到账、物、卡相符。

  (三)联合控股财务部进行定期盘点,统计各部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达到帐、卡、物相符。对丢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划清责任,严重者给予处罚。

  (四)每月定期统计控股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使用需求情况,统一购办办公用品。

  (五)严肃纪律,严禁出现擅自赠送、变卖、挪用办公资产的行为和恶意破坏办公资产的现象。

  第五条 办公资产使用部门责任:

  (一)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办公资产的使用管理、保管及维护工作,要文明、节约使用,严禁出现恶意破坏现象。若物品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

  (二)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有保管责任,要防止其丢失、损坏,并配合办公资产定期盘点工作。

  (三)办公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上级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第二章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六条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和盘点清查。

  (一)办公资产的购置

  1.办公资产的购置,各部门根据其部门的年度预算进行计划、分配。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购入,不论其资金来源,购置物品到货后,由资产使用部门持相关发票单据,到总裁办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填写《控股固定资产登记台帐》(附件一)www.pmceo.com或《控股低值易耗品登记台帐》(附件二),登记后,由总裁办负责人在发票单据上签字,方可履行相应的报销程序,相关财务部门未见到总裁办负责人签字,不得予以报销。

  2.总裁办根据实物及台帐记录,填制办公资产登记卡加固于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之上,确定其上编号、分类、名称、类型及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与台帐、实物相符一致。

  (二)办公资产的使用及管理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具体部门或个人,有关部门要做好保管、使用和维护工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及时与责任部门联系、维修、上报。如出现由于不及时报修致使延时修复而造成的资产损失,将由资产使用人分摊部分经济损失。

  (三)办公资产处置

  办公资产的处置是指公司对各类实物资产在公司部门间进行转移管理及资产封存保管。

  1.公司内部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总裁办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填写《办公用品管理责任转移证明》(附件三)。同时由调出、调入部门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由总裁办负责人签字后,办理转帐手续,进行帐、卡交接。

  2.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需上报总裁办,填写《控股资产封存申请单》(附件四),后由总裁办封存、保管。已封存固定资产,如需使用,需填写《控股资产启封申请单》(附件五),后由总裁办执行启封,使用部门可继续使用。

  (四)资产盘点清查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由财务部协同总裁办进行资产盘点。于每年12月下旬对控股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年度清查、盘点,填写《控股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六)或《控股低值易耗品盘点表》(附件七)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若发现固定资产缺失、毁损,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材料,报知上级领导及总裁办,待批复后,做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 办公用品管理

  第七条 控股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由总裁办每月统计控股各部门上报需求、汇总、统一采购。具体方法如下:

  (一)控股总裁办于每月25日,将《办公用品采购需求表》(附件八)发放到控股各职能部门,各部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本着节约原则,填报需求物品及规格数量,由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总裁办将于每月27日,收取各部门《办公用品采购需求表》,进行核对后,汇总控股公司办公用


品需求总量,交付采购执行部门统一购买。

  (三)总裁办将于次月5日,将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根据上报需求物品及数量,发放到各办公室。各部门领取人确认物品后,填写《办公用品领取表》(附件九)。

  (四)《办公用品采购需求表》中所注明的办公用品多为常规使用种类,如有特殊需求,请在其他项目栏中写明或提前通知总裁办所需物品。

  第四章 罚则

  第八条 对违反本办公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人员,将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如与其他有关公文规定出现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方面,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条 本办法由控股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篇4:城心小学社团主持人管理办法

  城南中心小学社团主持人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建设是创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学生社团开展的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集体活动,能凝聚学生高雅的志趣,培养学生正视自我、提升自我、关心团队、关爱他人等良好品格,达到寓教于乐、扬长避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教育效果,从而大大增强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实效性。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1、每位教师每学年从绩效工资中拿出100元作为社团考核的绩效工资,

  2、社团活动安排:初中社团逢单周三下午第二三两节课开展,小学社团逢双周三下午第二三两节课开展。每位教师每学年必须参加一个社团。

  3、每次开展社团活动,学校对社团教师在岗情况进行考勤,缺一次扣5元。

  4、社团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一节课一点名,填写好学生出勤统计表,如有无故缺勤者,及时和班级、年级取得联系。

  5、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关心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特别是室外活动社团更要加强安全教育。

  6、每次活动做好记录,建立本社团的档案资料,整理并保留好活动相关过程的资料。及时处理社团内一般学生的违纪事件,发现严重倾向性问题立即向学校汇报,因不负责任而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将追求其责任。

  7、每次社团活动后,主持老师必须按《上饶县社团评价细则》收集好相关材料:包括教师的教案、学生出勤统计表、活动记录和相关资料图片等,每学期检查一次,进行量化评分。

  8、每年每个社团必须申请验收,验收时必须按《考核细则》上交相关材料,申请验收不合格,该社团教师扣50元/人,不申请验收不上交相关材料的社团教师扣100元/人。

  9、本管理办法从20**年9月1日起实施。

篇5:学院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学院校园机动车辆管理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切实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及生活环境,特制定办法。

  一、机动车辆出入校门管理

  (一)学院机动车辆出入校门管理

  1.学院机动车辆一律凭出入证出入校门。已经办理了小车出入证和摩托车出入证的可继续使用,并请各教职工将出入证放到或张贴在车辆明显部位,以便于查看。

  2.未办出入证的机动车辆按外来机动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二)外来机动车辆出入校门管理

  1.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时必须在门卫执勤处领取车辆出入证方可进入校园,离校时须把出入证交还给值班门卫。

  2.晚上23:00—凌晨6:00,外来机动车辆进出校门要到门卫执勤处登记后方可进出。

  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一)学院机动车辆和教职工私家车辆停放管理

  1.学院机动车辆和教职工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学院划定的停车区域,禁止随意停放。

  2.划定车位后,教职工机动车辆须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禁止占用他人车位。

  (二)外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1.外来机动车辆(不含摩托车、电动车)因特殊情况进入校园的,须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临时停车位内,杜绝随意停放,停车超2小时的收取场地占用费。

  2.来我院办事、访问、演出、进行学术交流、举行文艺、体育等集体性活动的公务性车辆可免费进入校园停放,但对口接待的单位须事先到保卫处审批同意,经门卫核实后方可进校,并按指定的区域停放。

  3.警车、军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因工作需要可免费进入校园停放,但必须遵守学院的车辆管理规定。

  4.如遇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所有机动车辆由保卫处统一安排停放区域。

  5.在公共区域划定的临时停车位,仅供外来办事、探亲临时车辆的使用。

  (三)机动车辆(不含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实行收取场地占用费管理。

  1.车位办理

  (1)我院将划定教职工固定停车位和公共区域临时停车位。教职工以户为单位,每一有车户可提供一个固定车位。学院教职工的车辆要求车主携带车辆行驶证、户口本、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先到保卫处审核,办理车辆通行证,签订车辆停放有关合同,再到财务处缴费,并按缴费先后选择车位。在满足教职工车位后,居住在我院的非教职工住户可按以上办法执行。学院将所有固定车位进行编号,教职工可依照就近原则自行到保卫处登记,并按登记先后顺序选择车位,由保卫处统一在车位注明车牌号。

  (2)保卫处于20**年划定的固定停车位仍然有效,已经拥有固定停车位的教职工仍必须在文件下发一周内到保卫处登记,到财务处交费办理车位使用手续,逾期将作为自动放弃原车位处理。

  2.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

  (1)收费办法

  ①机动车辆(不含电动车、摩托车)固定车位采取一次性交费,以年为单位缴费。

  ②外来机动车辆临时停放,按次数缴费。由保卫处代收,按月汇缴到财务处。

  (2)收费标准

  本校教职工 20元/月

  居住在我校的非教职工住户 120元/月

  外来临时停车

  以2小时计,2元/次,超过两小时以上的

  以此累计,每天最高上限为10元。

  三、机动车辆行驶管理

  凡是进入我院的机动车辆,在校内必须限速行驶,时速应控制在20公里以内,禁止鸣喇叭。

  四、违章机动车辆处罚管理

  (一)机动车辆违章进出校门处罚管理。凡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时,不按该文件第一条实行的,一律谢绝进入校园。凡机动车辆出校门时,不按该文件第一条实行,违反一次的,我院将对其车牌号进行登记,并要求赔偿出入证工本费,超过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将不允许该车进入校园。

  (二)机动车辆违章停放处罚管理。

  1.对违章停放一次的车辆,保卫处管理人员将给予口头警告或下发违章通知书。

  2.对违章停放超过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车辆,保卫处将在简报上通报批评。

  3.对违章停放超过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车辆,保卫处将对其实施强制措施处置,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

  五、校园和教职工宿舍区划定的停车场仅为方便教职工停车之用,不是保管场所,所交费用是场地占用费而非车辆保管费,车主必须自行停好车辆、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带走贵重物品。

  六、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工作由保卫处具体负责。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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