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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办公资产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股份有限公司办公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的管理,掌握其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提高其使用效率,特制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办公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范围内所有部门的办公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和办公用品管理。

  (一)固定资产是指用于经营管理,行政办公的主要设备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办公用工具物品。特别规定办公室所用空调、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传真机、打印机、碎纸机均属办公固定资产范围内。

  (二)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低于2000元,使用期在2年以下,不列入固定资产范畴内的各种工具、家具和物品。这里主要包括办公室所用电话、饮水机、书柜、桌椅、沙发及茶几、衣架等。

  (三)办公用品指各办公部门所用日常消耗办公品。

  第三条 控股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办公资产的实物管理,对控股公司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统一监管。办公资产不论其资金来源,均由总裁办负责其实物监管。

  第四条 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职责:

  (一)拟定控股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和办公用品管

  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购入后,做好分类,统一编号,登记台账及卡片;做到账、物、卡相符。

  (三)联合控股财务部进行定期盘点,统计各部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达到帐、卡、物相符。对丢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划清责任,严重者给予处罚。

  (四)每月定期统计控股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使用需求情况,统一购办办公用品。

  (五)严肃纪律,严禁出现擅自赠送、变卖、挪用办公资产的行为和恶意破坏办公资产的现象。

  第五条 办公资产使用部门责任:

  (一)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办公资产的使用管理、保管及维护工作,要文明、节约使用,严禁出现恶意破坏现象。若物品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

  (二)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有保管责任,要防止其丢失、损坏,并配合办公资产定期盘点工作。

  (三)办公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上级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第二章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六条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和盘点清查。

  (一)办公资产的购置

  1.办公资产的购置,各部门根据其部门的年度预算进行计划、分配。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购入,不论其资金来源,购置物品到货后,由资产使用部门持相关发票单据,到总裁办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填写《控股固定资产登记台帐》(附件一)www.pmceo.com或《控股低值易耗品登记台帐》(附件二),登记后,由总裁办负责人在发票单据上签字,方可履行相应的报销程序,相关财务部门未见到总裁办负责人签字,不得予以报销。

  2.总裁办根据实物及台帐记录,填制办公资产登记卡加固于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之上,确定其上编号、分类、名称、类型及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与台帐、实物相符一致。

  (二)办公资产的使用及管理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具体部门或个人,有关部门要做好保管、使用和维护工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及时与责任部门联系、维修、上报。如出现由于不及时报修致使延时修复而造成的资产损失,将由资产使用人分摊部分经济损失。

  (三)办公资产处置

  办公资产的处置是指公司对各类实物资产在公司部门间进行转移管理及资产封存保管。

  1.公司内部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总裁办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填写《办公用品管理责任转移证明》(附件三)。同时由调出、调入部门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由总裁办负责人签字后,办理转帐手续,进行帐、卡交接。

  2.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需上报总裁办,填写《控股资产封存申请单》(附件四),后由总裁办封存、保管。已封存固定资产,如需使用,需填写《控股资产启封申请单》(附件五),后由总裁办执行启封,使用部门可继续使用。

  (四)资产盘点清查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由财务部协同总裁办进行资产盘点。于每年12月下旬对控股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年度清查、盘点,填写《控股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六)或《控股低值易耗品盘点表》(附件七)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若发现固定资产缺失、毁损,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材料,报知上级领导及总裁办,待批复后,做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 办公用品管理

  第七条 控股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由总裁办每月统计控股各部门上报需求、汇总、统一采购。具体方法如下:

  (一)控股总裁办于每月25日,将《办公用品采购需求表》(附件八)发放到控股各职能部门,各部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本着节约原则,填报需求物品及规格数量,由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总裁办将于每月27日,收取各部门《办公用品采购需求表》,进行核对后,汇总控股公司办公用


品需求总量,交付采购执行部门统一购买。

  (三)总裁办将于次月5日,将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根据上报需求物品及数量,发放到各办公室。各部门领取人确认物品后,填写《办公用品领取表》(附件九)。

  (四)《办公用品采购需求表》中所注明的办公用品多为常规使用种类,如有特殊需求,请在其他项目栏中写明或提前通知总裁办所需物品。

  第四章 罚则

  第八条 对违反本办公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人员,将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如与其他有关公文规定出现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方面,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条 本办法由控股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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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资产管理处网页管理办法

>  学校资产管理处网页管理办法

  为提高网络的利用效率,发挥网络及其信息对我校资产管理方面的促进作用,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同时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和服务,增强网上安全性,使我处网络走上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特制定资产管理处网页管理实施办法如下:

  一、资产管理处网页是学校资产管理水平及日常工作的重要宣传窗口,未经资产管理处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涉及本网页业务。

  二、网页管理由资产管理处处长指定网页负责人一名,新闻信息发布员及网络管理员各一名,负责设计制作本单位的网页内容、发布新闻信息、进行网络的管理,并定期更换。网页的内容制作与更新,须经处长核定并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凡是涉及到政策性法规文件的内容,必须由网页负责人同意、处长审定后方可安排,未经网页负责人及处长批准,新闻信息发布员无权上传内容。

  四、制作网页内容,应该本着实事求是、快捷准确、更新及时的原则。

  五、网页内容应及时体现学校资产管理现状、人员的精神面貌及工作发展思路。

  六、每季度网页负责人向处长汇报一次网页管理情况,并对今后的工作做出计划。

  七、网页内容不得含有具威胁性、猥亵性、攻击性、诽谤性资料。

  八、网页内容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权及其他权利。

  资产管理处

篇3:师大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  师大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的暂行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省、市政府对推进高校后勤社会改革工作的要求,按照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后勤原有固定资产和经营服务中新增的规定资产,都是国有资产,所有权属学校。

  二、学校后勤固定资产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勤发展总公司对资产具有经营使用权。

  三、学校根据公司承担的经营服务范围,集中后勤资源优化配置,结合校内市场实际,确定交付公司归口使用和管理的资产(房屋、设施、设备等)。

  四、产业后勤管理处行使对公司管理资产状况的监督、检查职能。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上述资产进行清查明晰,按资产功能与类别,进行产权登记,纳入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五、公司有义务确保固有资产不流失,并承担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公司经营使用资产时应确保资产安全,在经营服务过程中负责做好上述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

  六、公司对资产没有出让、抵押、租赁、变卖等处置权利。资产发生损毁、丢失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申报处理。资产报废按学校有关审批手续进行。

  七、公司经营使用资产属纯服务型的,学校负责其更新、维护、维修费用;属纯经营型的,由公司负责更新、维护、维修费用;属经营服务型的,经核算、协商,在协议中明确双方责任。

  八、公司出资采购大型设备和设施大型维修,都应由学校职能部门按相关部门规定,通过论证、招标、验收,结算等程序办理。

  九、公司的资产维护、保养状况及新增资产数额是考核其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

篇4: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本

>  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秩序,落实管理责任制,优化固定资产资源配置,促进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业的精神,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物尽其用,减少闲置和浪费。

  第三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四条 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参与全校范围内固定资产采购,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入库、供应、调配、报废、清查、分类账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校委会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综合部门。

  第六条 建立全校固定资产管理网络和各使用部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责权分明,层层负责。

  第七条 对专用设备,建立健全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技术管理制度,对操作人员要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八条 固定资产管理员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 工作人员退休、辞职、调出时,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办理相应资产清退手续。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范围

  (一)一般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如桌凳、家具、图书等)。

  (三)符合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学校自制、外单位捐赠、上级调拨的物品。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包括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围墙、道路、设施等。

  (二)一般设备。包括课桌椅、黑板、办公用具、床铺、被服、水电表、消防设备。

  (三)专用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电教设备、教具、模型、挂图、音体美劳技教学设备等,直接用于教学教育的设备和医疗器械、交通运输工具等。

  (四)图书。

  (五)文物及陈列品。

  (六)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上述类型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职责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一)全面掌握学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无缺。

  (二)严格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编制固定资产目录,科学核定固定资产需要量,合理调配固定资产。

  (四)做好全校固定资产各类明细账的建立和各使用部门分户账的登记。

  (五)参与固定资产采购,及时办理验收、入库、编号、供应、调配、报废等相关工作。

  (六)协助组织全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七)定期与各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账。

  第十三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综合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的核算,每学期与固定资产明细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二)全面掌握学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三)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四)指导、监督学校各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及固定资产台账的账务处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报废资产的上报审批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各部门是学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到账物相符。

  (三)参加相关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

  (四)对破损经维修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提交资产报损、报废申请。

  如: 图书室

  (一)负责图书和期刊的购置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装订、入库等工作。

  (二)设置图书明细账,并定期和总账核对相符。

  (三)装订后的期刊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四)捐出或陈旧、损坏的图书与期刊及时核销或报损。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 管理及报废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

  (一)选购固定资产的原则为“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经济实用,价格合理”,同时考虑到适用性、节能性、环保性、耐用性、成套性、灵活性等指标。

  (二)学校提出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应详细注明物品的规格、型号、参考价格、使用期限等。经全体教师会或教职工代表会通过。www.pmceo.com

  (三)固定资产购入后,购置、

  财务、保管等应及时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入、出库手续。

  (四)学校新建房屋、建筑物,在交付使用后,应凭经过审计的建筑工程造价文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五)贵重设备的说明书、技术操作规程、图纸、照片、合格证书等资料,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报废

  (一)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名或多名专职或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责权明确,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各使用部门或个人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保管、维护等方面对校长负责。

  (三)每学期与总账核对,如有不符,双方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调整账务。

  (四)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学校领导批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需正常报损、报废的固定资产,经学校报废资产鉴定小组鉴定,学校领导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对上级部门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学校处理,及时进行变价出售或拆零维修。售出款如数缴给学校。同时,做相应账务处理。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12月份进行一次。

  第十九条 使用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年中、年末两次核对。年中核对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年末核对一般随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进行。

  第二十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固定资产管理员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对工作。

  第二十一条 清查、核对中发现与账面不相符或已毁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查明原因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分别列出名称、数量、原价、报废原因等),按前面规定办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z乡中心校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

篇5:人员、机构异动资产交接管理办法范例

  人员、机构异动资产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因人员异动机构调整出现管理失控而造成资产流失,更好地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职工异动人员包括离退休、调出学校、出国(两年以上)、辞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因病长期休养(两年以上)、在岗死亡等离岗人员以及经学校同意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的人员。

  机构异动是指经学校批准,校属单位之间(或单位内部)进行合并。分离或重新组建等机构调整行为。人员异动和机构异动均应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三条 已办理了退休有关手续的人员,离岗前应将所经管和使用的设备、家具等资产移交给本单位接替人员或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并和接替人员同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帐卡和移交手续。手续完毕后,单位资产管理员方可在“教职工异动表”上签字盖章。

  第四条 调出学校、辞职、出国(两年以上)、辞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离岗退养人员,应在离校前与原单位和资产管理处办妥资产交接手续,原单位资产主管有责任督促其完成该项工作,并及时向人事处,资产管理处通报有关情况。待其办妥资产移交手续后,单位资产管理员方可在“教职工异动表”上签字和盖章。原单位有关人员督促不力,导致资产流失的,由原单位责任人按该项资产原值的80%赔偿损失,如在一个月内有关责任人未上缴赔偿金的将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从其下个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 因病长期休养(两年以上)、在岗死亡人员的资产催还和清缴手续工作由原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在人员离岗后两个月内完成,经查实确因原单位催缴不力而导致资产流失的,由有关责任人员按该项资产折旧后价值的80%赔偿损失,如在一个月内有关责任人未上缴赔偿金的将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从其下个月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 经学校同意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的人员,一律凭人事处“教职工异动表”先办理资产及其他财务手续的交接工作。各学院、系(所)、有关处(部)单位资产管理员在核实帐目后应及时督促调出人员办妥资产移交手续,并同往资产管理处办理帐。卡移交手续。凡未办妥资产移交手续的,有关人员不得在“教职工异动表”上签字,否则将追究签字人员的责任。如因调动人员未办妥资产交接手续,或因有关责任人失职、把关不严,在“教职工异动表”上签字盖章而导致资产流失的,由原资产使用人和有关责任人按该项资产原值的80%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金当月未上缴的,将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从其下个月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 校属单位之间(或单位内部)发生合并、分离或重组等机构调整经学校批准,均须办理资产整体移交手续。在资产移交手续未正式办妥前,原资产管理单位的资产主管和资产管理员有责任全权管理和保护所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未经资产管理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调动资产。机构异动后两周内接收单位应将资产主管和资产管理员名单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安排双方交接时间,以便完成资产交接工作。原单位资产主管和资产管理员在与接收单位办妥资产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开原资产管理岗位。如因机构调整而造成管理失控,导致资产流失的,在明确原管理单位和接收单位的责任后,将停止责任单位下年度的资产投入。

  第八条 凡离退休人员应办理资产帐、卡、物交接手续。因单位资产管理员失职,造成离退休人员未办妥资产交接手续而在“教职工异动表”上签字盖章的,学校责令有关责任人在一个月内负责催还,对一个月内未催还的资产,学校将根据资产的新旧程度扣除离退休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工资。

  第九条 本办法涉及的处罚条款由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通知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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