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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小学教育科研奖惩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5-07

  第二小学教育科研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调动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经学校研究,特拟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以提升自己的教科研水平,更好地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

  2、积极参加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教育科研活动。

  3、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学校做出安排,没有按时参加者,按学校考勤制度执行。同时,如果学校做出安排,没有认真参加者,学校将按照未完成工作任务对待。

  4、在各种教科研比赛活动中获奖者,学校将在全校师生会议上颁发证书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5 、教科研所有成绩根据《zz小学教师专业化成长评价细则》直接记入教师的期末考核成绩,作为津贴工资、绩效工资等发放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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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二小学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第二小学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第一条 成果内容

  教师获奖论文、获奖的课题研究成果、发表的论文、各级研究课,均属于学校教育研究成果,须由校教导处统一登记,整理归档,以便于规范学校科研档案,及时奖励。

  第二条 成果归档

  (一)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需复印发表的原件一份,注明发表的报刊杂志名称和发表时间,交教导处。

  (二)在各级各类评选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需论文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上交教导处。

  (三)凡参与各级各类课题研究成果评审中获奖的成果须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交教导处。

  (四)凡在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的研究课须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反思各一份,注明上课时间、地点、研究主题等,上交教导处。

  (五)教导处须将各项科研成果登记造册并记入教师的业务档案。各项成果于每学期期末向教师公布。

篇3:第二小学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小学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服务于教育科研、服务于教育教学,真实全面的反应教育科研的过程及相关成果。先根据国家、省、市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实际,特制订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一、教育科研档案的内容

  教育科研档案市教育科研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所以,凡与教科研工作有关的资料,都要搜集、整理、保存。从内容上可划分为课题档案、综合档案和教师个人科研档案,其中课题档案是教育科研档案的主体部分。

  (一)课题档案

  课题档案是在课题组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资料,包括申报表,日常研究中形成的文字资料、音像资料,有关的论文,结题材料,课题重要事项变动报告等。根据课题研究的不同阶段,可分为前期档案、中期档案、后期档案。

  1.前期档案

  课题前期档案主要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立项申报材料(包括研究计划、论证材料)、立项批准书、课题实施方案、开题报告等。

  2.中期档案

  课题中期档案是课题档案的核心部分,主要应有课题实施过程中的原始材料,包括阶段性研究计划,问卷、实验记录,组织培训、召开会议记录等一切有关科研活动的文字和影音记录等,中期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总结、论文、获奖证书等),阶段检查记录等。

  3.后期档案

  课题后期档案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总结、申请验收报告、最终研究成果、课题验收鉴定书、成果推广应用材料等。

  (二)综合档案

  综合档案主要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印发的有关教育事业的政策法规、领导讲话等指导性文件;各级各类有关教科研组织、学术团体的规划、指南、文件、负责人或专家的讲话;本单位关于教科研的有关常规性文件法规、制度,科研规划、计划,科研工作总结,队伍培训材料,有关会议记录、科研工作检查记录及科研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材料,各类有关学术刊物、历年科研成果目录等。

  (三)个人档案

  个人档案是专职教科研人员、教师个人从事教育科研活动的有关材料。如,教研员的学科研究资料、专题报告、辅导讲座材料、经验总结、论文论着等;教师的小课题研究资料、行动研究的材料、典型教育教学案例、个人反思及专业成长体会、撰写的论文及获奖证书着等。

  二、教育科研档案的建立

  (一)教育科研档案建立的主体包括:烟台教科院、各市区(县)教研室(教科所)、各级各类学校。

  (二)课题档案要实行一题一档制,分主卷和副卷。主卷主要是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即每个课题都必不可少的材料,如:课题论证书、课题研究计划、课题申报立项书、课题立项批准书、开题报告、结题验收鉴定书等。副卷是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全部纪实材料及主卷的佐证材料。主卷和副卷都应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国家、省、市、区(县)、学校各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均要按要求立卷归档。

  (三)课题档案材料要注意原始性、真实性。如观察记录、调查问卷、访谈记录、教案、课堂教学实录等资料都必须是在研究过程中搜集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四)教育科研档案材料的搜集,可以采取学年、学期末定时收集和工作过程中随时收集等方法。对收集上来的资料首先进行认真汇总整理,然后按照资料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如:文件类、参考书目类、课题档案类等,第三合理编目,即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给资料编号并贴上标签,形成完整、科学的教育科研档案体系。

  (五)每卷档案都要有卷首页,包括“档案编号、资料名称、存档时间”等内容,以便于查找。最后在档案管理册上或电脑上登记各案卷的“编号、资料名称”及其他有关信息。

  三、教育科研档案的管理

  (一)要充分认识教育科研档案在教育科研中的价值。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配备档案资料柜,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对科研档案的归档时间范围、建档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做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系统化,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将教育科研档案的主体部分和综合档案中的重要内容以及教师个人档案中有影响的项目输入微机,实现微机网络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资料的应用价值。

  (三)档案保管期限的要求。全国、省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长期,各县市区及学校立项课题和教师个人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为短期。

  (四)科研档案的借阅利用。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

  研档案,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按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严格遵守档案管理保密制度,若需要复印,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归还档案材料时,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作详细检查,发现问题要当面指出,并问明情况及时处理。

  (五)档案要按顺序分类存放,存放处要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档案室(柜)必须保持清洁。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对破损的档案要及时修正和复制。

篇4:第二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制度

  第二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制度

  为了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管理与指导,加快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教育科研体系,进一步深化学校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建立教育科研机构,配备教育科研管理人员,在分管教育科研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

  二、凡我校教职工均可申报以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为主题的科研课题;可以教研组、备课组、自愿组成的小组或个人为单位申报,凡集体申报的均应有一名教师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课题的分类及管理

  1、根据学校教育科研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有影响的国家、省、市级重点课题的研究,使其研究成果有利于学校的教育决策和对教育实践有指导作用,有利于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推广价值。

  2、课题研究必须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以教育的客观事实为依据,反映学校的特色。

  3、课题选择应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某些前沿问题确立课题,体现选题的前瞻性、新颖性,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创新价值,具有可操作性。

  4、按课题立项级别分为校级立项课题和校级以上立项课题。其中校级课题中含组级课题,由学校科教处实施管理,并组织力量加以指导。其中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是指市级、省级及国家级立项课题,由学校科教处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5、不同级别的科研课题应填写相应级别的立项申请书,并送交一份《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能清楚地反映出较好的研究思路。不论申报何级课题,均应经学校备案,通过立项的要向科教处提供电子表格。

  四、课题申报

  1、参照省、市的《课题指南》或省、市教研室课题,选择并申报符合学校特色的研究课题。省、市级课题申报时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日期,逾期不予受理。

  2、校级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省市级课题一般不超过三年。每一位课题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同一立项级别的一项课题(不包括课题研究参加者)。

  五、课题评审、立项的程序和方法

  1、校级课题由课题申报人将申报表报送科教处;科教处组织教育科研管理人员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学校重大课题须邀请上级教科研部门的科研人员和有关领导、聘请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组织论证评审通过的课题,在申报人根据评审组提出的意见修订《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后,送校长审定并书面公布确立为校级立项课题。2、申报校级以上课题,由上级单位组织论证,在申报人根据评审组意见修订《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后,由上级教科研部门负责统一报送。

  3、凡校级课题被确定为市级以上的立项课题后,校级课题立项取消。

篇5:公司内部安全奖惩制度(三)

  公司内部安全奖惩制度(三)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把激励机制引入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职工个人的奖励。

  2职责

  2.1安全部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2.2各有关部门领导和安全工作负责人按照规定的原则进行安全奖的分配和发放。

  3奖励细则

  3.1安全管理的奖励,按照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奖金或奖品;奖励或晋级。

  3.2安全奖的分类

  3.2.1反违章除隐患奖励

  A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向责任者提出意见,说明违章行为讲情危险性的;

  B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指出违章,并制止其工作的;

  C发现工具、设备或影响安全的各类事故隐患,直接报告主管负责人,说明隐患危险性的;

  D能对隐患给予主动解决的。

  3.2.2安全生产实现目标奖励

  A公司实现150天长周期安全生产奖。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150天)全公司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设备运行考核事故、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时;

  B公司实现阶段安全生产奖,在公司规定期间内未发生破坏安全生产长周期记录的各类事故时;

  C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兑现奖。全年未发生甲、乙方责任各类上报交通事故,并鉴定安全责任书的单位和个人。

  3.3反违章除隐患奖励根据所发现违章或隐患的严重程度,经安全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3.4安全生产实现目标奖励的分配根据各施工专业危险性和事故率的不同,以及岗位对安全生产所负责任的大小给予区别。

  3.5交通安全责任书兑现奖按照职工对公司交通安全工作贡献的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职工根据情况享受一种:

  A专职机动车驾驶员1200元/年;

  B兼职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修理及管理人员800元/年;

  C其他人员500元/年。

  4、安全奖励的审批

  4.1反违章除隐患奖励,人均奖励在300元及以下时,由项目部提出申请,安全部审批;超过人均300元时由公司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审批。

  4.2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时,由安全部提出请奖报告,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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