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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十)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9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配合《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公员工的日常行为要接受月度的考核评价,其分值将决定员工的工资水平。

  第七条员工的表现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为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带来收益,除在当期考评得分上予以反映外,还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表彰,以起到宣传、鼓励的推动作用。

  第八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九条处罚和过失单必须及时通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第十条下属的行为应予处罚,而其直接管理者没有处罚的,管理者承担责任过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三章奖励

  第十一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

  (二)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三)荣誉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嘉奖通报全公司。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四)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五)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六)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七)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八)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记功通报全公司。

  (一)绩效考核成绩超过上级安排任务的50%以上者;

  (二)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三)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者;

  (四)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五)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六)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七)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八)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九)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一)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二)全年能超额10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三)增收节支50万元(含)以上者;

  (四)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一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五)连续五年,工作业绩突出,并无任何劣迹者。

  (六)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七)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评选“先进工作者”一次,人数在5-10人。

  第十六条“劳动模范”授予那些在公司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十七条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可作为集体奖励,其中的主要贡献者可以获得个人奖励。

  第十八条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上述情况均需填写奖励申请单,并文字汇报主要行为。奖励行为的核实由企管部负责,各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汇总后由企管部提出奖励意见(包括荣誉奖励及经理奖励),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员工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

  第二十条公司对第十四条(七)款中合理化建议提议者,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即按合理化建议应用后实现利润或节支费用的一定比例提成奖金。具体办法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章惩戒

  第二十一条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三)员工可以对公司内部的各种行为进行举报,企管部负责调查核实;

  (四)处罚的决定在企管部开具的“惩戒通知单”中注明。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惩戒处罚有异议,可以向总经理或工会申诉。

  第二十三条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

  (二)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扣除薪点10-20点/次。

  (1)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戴安全防护措施者。

  (2)在办公场所、作业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或营业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5)同事间互相谩骂、说脏话、粗话者。

  (6)参会人员迟到者。

  (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8)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9)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10)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11)私自挪动消防设施者。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也视为违纪,扣除薪点20-40点/次。

  (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5人次(含)被查处违纪者。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生产作业点,可以根据规定制定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规定,报企管部批准后颁布执行。

  企管

  部可参照上述条文制定相应的违纪行为标准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七条对上述所列行为(第二十四条(七)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企管部,由企管部填写“惩戒通知单”。(对具有第二十四条(七)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企管部直接开具“惩戒通知单”。)

  经其他员工举报,企管部负责核实真相,也可以开具“惩戒通知单”;其中当事人具不承认错误的,可以加倍处罚。

  “惩戒通知单”一式两联,企管部留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扣除薪点50-100点,并扣减薪点值5%-10%。

  (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5)工作时间饮酒者;

  (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7)违纪达5次(含)者。

  第二十九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扣除薪点100-150点,并扣减薪点值10%-15%。

  (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2)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5)损公肥私或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

  (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

  (8)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第三十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扣除薪点150-200点,并扣减薪点值15%-20%。

  (1)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3)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4)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5)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者;

  (7)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

  (1)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5万元(含)以上)者;(公司同时保留要求赔偿责任);

  (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3)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5)在工作时间内赌博者;

  (6)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故意泄密或者出卖公司秘密造成较大损失者;

  (8)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1)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12)第二次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4)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三十二条员工被处罚时,如果其直接上级有领导责任,给予该直接上级如下处罚:

  (1)被警告员工的直接上级扣除薪点30-50点;

  (2)被记过员工的直接上级扣除薪点60-100点;

  (3)被记大过员工的直接上级给予警告处分;

  (4)被辞退、开除员工的直接上级给予记过处分。

  第三十三条管理人员年度犯有记过以上处分者,可以并处降职或撤职。

  第三十四条惩戒的提出人可以是公司的任何员工,企管部负责核查,并填制报告。对企管部的惩戒核查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五条警告和记过处分的决定由企管部作出,(涉及企管部的由主管副总经理作出),对记大过(含)以上的惩戒,批准人均为总经理。

  第三十六条对当事人的经济处罚,由企管部出具罚单,计入当月工资核算。

  第五章员工年度奖惩

  第三十七条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一)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二)嘉奖与警告抵消。

  (三)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消记过1次或警告3次。

  (四)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消大过1次或记过3次

  第三十八条依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具体内容如下: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前2%:奖励10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前5%:奖励5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后5%:罚款5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后2%:进入末位淘汰系列(详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公司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及针对岗位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报企管部汇总,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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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6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6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

  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篇3:酒店厨房员工奖惩条例(3)

  酒店厨房员工奖惩条例(三)

  对有如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一、完成销售计划或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二、对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效果的。

  三、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四、技术熟练,受到顾客表扬或在有关重在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五、当场抓获或揭发摸、拿、偷、盗商品,销售或其它有价值的凭单,情况属实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奉公廉洁,拒收贿赂,谋私利有突出事迹的。

  七、利用业余时间修旧利废,为酒店节约费用开支,有突出贡献的。

  八、其它值得奖励的行为。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对有如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处罚:

  一、在店内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影响的医药费自理,假期工资,损环的公共财物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罚款。

  二、因工作失误造成火灾、火警、被偷、被盗、被骗或其它事故的,除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之外,还须视情节重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三、员工在店内拿商品不付款或有意少付款的除补付余额外还须观其认错态度和商品金额的多少,处于<倍的罚款。

  四、当班制作人员因自已有事与其它当班人员私搭协议,擅自调换,顶替以致影响出菜速度和产品质量的作旷工论处,并予以罚款。

  五、上班时间不穿戴工作服(帽)或穿戴不整洁或在上岗操作中违反卫生管理条例的予以罚款。

  六、制作人员不按菜肴的质量标准要求做菜,产品粗制滥造,影响产品质量,酒店信誉的除按价赔偿损失外,还应按菜肴同等数量或倍予以罚款。

  七、故意掺和佐料,造成浪费,故意消耗原材料影响酒店经营毛利水平和产品质量的破坏行为。应给予严从重的行政处分和罚款。

  八、制作人员不经服务员传菜,直接给亲友,熟人等顾客配菜、炒菜,份量擅自加多的罚款**元。

  九、配菜人员不按菜单所列的菜名配菜,以低价菜换实际高价菜,菜单与实际不符的按炒出菜价的倍罚款。

  十、制作人员用餐是私自开设“小灶”,挖酒店“墙角”的,一次罚款

  十一、员工进入厨房。凉菜间偷拿、偷吃食品的罚款元,制作人员在场,不予制止的并罚。

  十二、酒店组织召开的各种大小会议,员工都应该参加,有急事须向召集人请假,没有请假的,无故缺席的罚款***元。

  以上条例由厨师长、主管负责实施,罚金额由各种部门用于奖励。如发现各部门对处罚行为没有兑现的,将对各部门负责人罚款。

篇4: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7)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拉帮结派、聚众斗殴、煽动谣言、罢工误产、打架盗窃等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8)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9)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篇5:星级酒店员工手册:奖惩条例

  星级酒店员工手册范本:奖惩条例

  第五章奖惩条例

  一、优秀员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酒店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酒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三、纪律处分/失职的种类: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停职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人事部归档。

  2、失职行为分为甲、乙、丙三类,犯有其中任何一条都要填写职工失职表,并据此扣发浮动工资。

  3、凡第四次发生甲类失职时将会受到三天停职停薪的处分,受到二次以上停职停薪处分时将被辞退。每次失职将扣除10%的浮动工资。

  4、凡第三次发生乙类失职时会受到三至五天停职停薪的处分,受到二次停职停薪处分将会被辞退。

  5、凡犯丙类失职,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职停薪、辞职警告直到辞退。

  6、员工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停职停薪处分时其当月50%的效益工资将被扣除,另按日扣

  除部分底薪。

  7、因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受停职处分的员工在停职期间不得进入酒店,对员工的停职、解除合同、开除处分,应由部分主管或人事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

  甲类失职

  1、上班迟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职工通道;

  3、仪表不整洁;

  A留长发;

  B手脏;

  C站立姿势不正;

  D手插口袋;

  E衣袖、裤脚卷起;

  F不符合仪表仪容规定;

  4、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

  5、不遵守打电话的规定;

  6、损坏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培训课旷课;

  8、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9、进入酒店舞厅、酒吧或其它客用公共场所;

  10、工作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培训或工作需要例外);

  11、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

  12、不经许可带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进入酒店;

  13、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和厕所;

  14、穿工作服进入商店(为客人买东西例外);

  15、使用客用电梯(经同意例外)、客用设备;

  16、将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7、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

  18、在公共场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众讨论个人事情;

  19、违反更衣室规定。

  乙类失职

  1、上下班不打卡或唆使别人为自己打卡和替别人打卡;

  2、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

  3、因粗心大意损坏酒店财产;

  4、隐瞒事故;

  5、拒绝安全检查包裹、手提包或员工身份证;

  6、拒绝执行管理员/部门主管的指示;

  7、上班时打瞌睡;

  8、涂改工卡;

  9、违反安全规定;

  10、在酒店内喝酒;

  11、进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

  13、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

  14、超过工作范围与客人过分亲近;

  15、在除了员工食堂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场所吸烟;

  16、不报告财产短缺;

  17、在酒店内乱丢东西;

  18、不遵守消防规定;

  19、损坏公物;

  20、工作表现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从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范围内任何钥匙;

  23、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丙类失职

  1、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

  2、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3、向顾客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

  4、作不道理交易;

  5、泄露酒店机密情况;

  6、私换外汇;

  7、调戏或欺侮他人;

  8、行贿受贿;

  9、偷窃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财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饮料;

  10、违犯店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11、在酒店内赌博或观看赌博;

  12、故意损坏消防设备;

  13、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14、故意损坏告示栏或公共财物或他人物品;

  15、遗失、复制、未经许可使用总钥匙;

  16、旷工。

  第六章 其它

  一、员工告示栏:

  各部门在显著的位置集中设有告示栏,

  在告示栏上将张贴大家感兴趣的最新信息、酒

  店新闻和通知、体育活动、规章制度、安全事项和备忘录等。告示栏是传播信息的重要媒介,员工应经常观看。一般情况下,酒店只授权人事部、安全部签发、张贴。

  二、员工建议:

  员工如有任何有助于改善服务,加强安全;增加收入,降低成本,改进员工和公共关系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给人事部。人事部欢迎你的建议,并会对建议进行仔细研究。一旦采纳,有关员工将会得到酒店的奖励。

  第七章 修 订

  酒店员工手册的修订可按照业务需要,修订或更新内容。

  如果本手册中有任何与酒店正式公告相异之处,以酒店正式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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