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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六)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8

  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六)

  总则

  为使公司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获得及时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并对事故及时准确的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退休返聘人员,为公司建筑施工并签定安全协议的施工队职工。

  2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2.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2.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2.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2.6从事抢险、救灾、救火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2.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2.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2.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2.10国家规定的其它情形。

  3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3.1犯罪或者违法;

  3.2自杀或者自残;

  3.3斗殴;

  3.4酗酒;

  3.5蓄意违章;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发生伤亡事故后,按下列程序处理

  4.1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4.2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单位领导或安全员应在一小时内报资产运营部。

  4.3事故单位在主管安全部门的配合下,轻伤事故在48小时内完成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由事故单位于3日内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报资产运营部。

  4.4发生重伤事故,安全主管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要立即上报区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机电控股公司(厂)技安处(科)、机电控股公司(厂)工会。安全主管部门和发生事故单位协助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于10日内上交《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单位于5日内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报资产运营部;

  4.5发生死亡事故,安全主管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要立即上报市区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市区工会、区检察院、区公安局、机电控股公司(厂)技安处(科)工会。安全主管部门与发生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与上级单位共同完成对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处理工作,并于25日内上交《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单位于10日内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报资产运营部。

  5发生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5.1事故单位负责人、公司主管安全部门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受伤人员的伤势,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做出标记。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做好详细记录。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应进行现场勘查、测绘、拍照或录像。目击者应出具旁证材料。

  5.2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具体措施,严格做到“三不放过”。

  5.3事故单位应召开工伤事故现场会,向员工介绍事故发生的原因,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

  5.4事故单位提出对责任者的意见并报主管安全部门。

  5.5各类工伤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安全主管部门,不得隐瞒,超过时限不补报。

  6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

  6.1轻伤事故现场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门批准方可清理。

  6.2重伤事故现场由区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批准方可清理。

  6.3死亡事故现场由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批准方可清理。

  7伤亡事故的结案

  7.1轻伤事故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门会同事故单位领导批准结案。

  7.2重伤、死亡事故由区、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分别批准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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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二)

  中学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二)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的报刊、图书一律不外借。

  二、不得在报刊、图书上乱涂乱画,损坏报刊者,照价赔偿。

  三、阅览时保持安静。

  四、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阅览室内吃东西,乱扔废纸。

  五、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六、阅览后,报刊必须放回原处,并摆放整齐。

篇3:高级中学体育馆管理制度

  高级中学体育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教育资源(体育场地、场馆设施等)的功能,同时也为周边居民提供良好的锻炼场地,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学校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将适度并逐步开放学校教育资源为社会服务,允许并组织校外人员进校开展各类体育锻炼,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目前仅限于体育场地、设施等。

  二、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以限时、限场地为原则,校外进校锻炼人员务必遵守。

  1、对外开放时间:

  (1)双休日(在不影响正常上课的前提下)

  上午8:30--11:00

  下午15:30--17:00

  (2)假期: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2、开放场地:体育馆(早上不开放);40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篮球场。(学校仅提供场地,器材自备)

  三、凡进校锻炼人员采取会员制,分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对象是社区、单位等,学校与社区、单位签定协议,发放团体会员证;个人会员以个人为单位,发放个人会员证。校外人员必须持证进出校门,并于学校传达室做好登记,否则学校有权阻止该同志进校。

  四、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项目,有专人负责,传达室人员做好进出校登记手续,体育组成员及青年志愿者分项目管理,进行协调。凡进校锻炼人员务必尊重学校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否则将取消该同志进校锻炼资格。

  五、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进行体育锻炼,必须讲究文明,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维护学校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更不得滋事斗殴,或进入规定区域以外的场所,做与锻炼无关的事情。否则学校将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勒令改正,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六、校外人员进校进行体育锻炼,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做危险动作。如发生意外,学校将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进行必要的帮助,但具体责任应有本人负全责,学校概不负责。

篇4:中学(学校)部门公章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部门公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部门公章的使用管理,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每学年开始由部门正职到校务办公室领取部门公章并登记,学年结束后交到校务办公室统一保管。

  2、部门公章要有专人保管。

  3、部门公章只能作为部门内部业务用章,不能代表学校对外行使权利,文件、合同等文本必须加盖学校行政章方可有效。

  4、如因部门公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由部门负责人及保管人承担。

篇5:中学(学校)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及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喧哗。

  五、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若违反纪律的,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逐出室外。

  六、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七、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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