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 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 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 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 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 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 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 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 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 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 第一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1、报告范围:
(1)急性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中毒人数1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2)发生重大灾情、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工伤等需要紧急救助的事件或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
(3)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病例、霍乱暴发、流行和乙类传染病肺炭疽及其它易扩散、流行的重大疫情。
(4)发生医疗纠纷,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影响较大的聚集事件,妨碍医疗秩序。
(5)孕产妇死亡或病人死亡涉及法律必须要做尸体解剖时。
(6)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或麻醉、剧毒药品丢失等。
(7)重大失泄密案及密码设备丢失、信息网络故障。
(8)贵重器材及重点要害部门大面积失窃案。
(9)大面积停电或通讯中断事件。
(10)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11)紧急手术,病人的单位领导或亲属不在时。
(12)外宾、副局长以上领导住院时。
(13)各科室中层干部、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差、休假连续3天以上。
(14)各科室接受院外任务或拟与院外协作某项任务时。
(15)职工因病新住院或院外治疗或伤亡者。
(16)收治涉及法律及政治问题的病人。
(17)外宾或兄弟医院来院参观、讲学及进修。
(18)代表医院外出参加有关会议以及本院各党派人员参加院外社会活动。
2、报告程序:
(1)特大事件(1~11项)发生后,必须迅速报告院长,并向有关职能科室报送相关材料。
(2)医疗系统有重要工作或发生重大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处、护理部请示报告,发生其它重大情况,及时向院办报告。
(3)非工作时间发生情况,向行政总值班报告,总值班根据情况的性质分别处理,特大事件向院长报告后处理,一般情况处理后需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4)中层干部出差或休假3天以上必须向院长报告并到院办、医务处登记。
(5)外单位来院参观或有关领导住院,要及时向院办报告,并转告院长。新闻记者来访时,各科负责人或接待人员要及时向宣传科报告。
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3:120调度中心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中心医院120调度中心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调度工作中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向行政总值班、中心主任、带班领导直至卫生局总值班报告。
1、获得重大突发事故或灾害信息及呼救时。
2、救护烈性传染病、爱滋病、吸毒等患者时。
3、出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法规受到处罚和扣车时。
4、救护车辆故障或因道路堵塞以及其他原因致使超过正常往返时间时。
5、救护分队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时。
6、急救过程中与病人或其他人员发生争执或病人不配合治疗及意见不统一时。
7、接到“亚洲紧急救授中心”等国际急救任务和我国救援中心电话时。
8、执行外地、市、县等长途急救任务时。
9、接到与医疗急救任务不相符时。
10、调度人员行使调度有困难时。
篇4: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请示报告会议制度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搞好协调,建立良好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一)下列问题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
1、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的实施意见;
2、老干部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
3、老干部经费的申请;
4、离退办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5、离退办设施的扩建和车辆的更新;
6、离退休干部中的重要情况及组织的重大活动;
7、主持工作的主任外出;
8、其它需请示、报告的问题。
(二)各处、室涉及下列问题必须向本办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1、主管工作中涉及政策性规定和常规处理方法的变更;
2、年度工作安排及工作总结;
3、经费使用、生活福利安排的重要情况;
4、组织老干部开展的重要活动和召开的重要会议;
5、老干部个人及工作人员的重要情况;
6、本办领导交办工作的办理情况;
7、处长的外出及请假;
8、其它需请示、报告的问题。
(三)请示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及时,请示报告着重于大事、要事,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中要注意保持上级、下级的一致性,发挥各处室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会议制度
召开会议要有专人记录,重大问题要形成纪要,便于贯彻执行。
(一)办务会议
1、办务会议是研究、协调工作的行政例会,一般情况下应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推后召开。会议由办领导主持,各处、室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扩大有关人员参加。
2、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会议精神,研究本办贯彻实施办法;讨论议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老干部工作计划和安排的变更;协调各处、室工作;其它需要办务会讨论、审定的重要事项。
3、办务会议的具体内容由办领导确定。处、室需要办务会议讨论的事项,应事先报请办领导审定。会议内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前准备。
(二)主任办公会议
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指示;讨论、研究、部署工作中一些重大问题;通报情况;协调各处工作。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和参加人员由主持会议的办领导确定。
(三)全办工作人员会议
全办工作人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办领导主持。会议内容:通报重大工作安排和传达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需由全办工作人员讨论或共同完成的某些重要工作;安排、总结工作,表彰奖励活动。
(四)处(室)务会
会议内容是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安排、总结处(室)工作,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篇5:请示报告工作制度(范例)
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程序,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社保局工作请示报告制度,请各单位、股室遵照执行。
一、请示、报告的内容:
1、各单位、股室拟召开的各种会议;
2、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各种重要情况和数据;
3、各项社保基金使用情况;
4、购置1000元以上的各种办公用品;
5、机关经费使用2000元以上的各项大额财务开支;
6、各种检查、评比、联谊会等重要活动;
7、参加各种研讨会、培训班、参观考察等活动;
8、上级或外地兄弟单位前来检查工作、学习参观等接待工作;
9、重大情况、非正常事件、突发性事件(包括重大生产事故、火灾、人身伤亡、重大失窃案件、集体*苗头)等;
10、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形式和程序:
1、请示、报告一般用文字形式,紧急情况下的口头请示报告及答复,事后要及时补办文字手续。请示、报告要一文一事。
2、请示、报告要逐级呈送,先送分管领导审核,再呈局长同意签发,一般情况不得越级。
3、凡是在工作中遇到我局无法解决,需请示上级部门指示的问题,应及时作专题请示,并由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承办部门在规定限期上报。
4、该请示的事项而未请示,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承办部门负责人责任。
5、各单位请示内容要求自行存档。
附:工作请示签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