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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第三人民医院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

  1. 医院应制定有防止与处理感染(包括化学、放射等)与职业损伤意外事件的管理文件,提供员工以遵循。

  2. 医院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要求,制定有对员工遭受感染(包括化学污染)与职业损伤后的处理程序与整改措施。

  3. 应能如实地追踪员工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的原因,制定有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的措施。

  4. 应有对员工进行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含化学损伤等各类损伤)时紧急处理的基本知识与程序的教育和培训,使其能知晓相关的基本知识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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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民医院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 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 医院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 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 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 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 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篇3: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借阅、丢失处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借阅、丢失处理制度

  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回、整理、归档和病案分类、索引、编目提供利用等工作。

  2、住院病案由病案室集中长期保存,不得散失或销毁。

  3、每位病人住院一次,启用一个新的住院号。

  4、经常清查借阅病案,及时催还。病案架半年清查一次,及时纠正和修复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

  5、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病人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进修实习医师、护士借阅,须持有上级医师、护士长签名的错条。

  6、因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借阅10份以下的少量病案,借阅者可当即提借。如需借阅大批量(不能超过30份)的病案,应预先联系约定时间,借阅者可分期分批量提借,凡借阅的病案,原则上应在病案室阅览,未经允许不得将病案带出室外。

  7、病案借阅期限为两周,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再借阅其它病案。

  8、借阅病案丢失要及时上报病案室,并写检查一份,停止借阅病案半年。

  9、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借阅病案已归还,并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篇4:人民医院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  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依法管理档案。不断完善医院档案的各种管理制度。

  2、档案是指在医疗、科研、教学、基建、设备、财务、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医院和社会有保存价值和各种文字、图表、照片、磁介质(录音带、录像带、软盘、光盘)及其他实物的真实记录。

  3、按照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综合档案室负责全院医疗、教学、科研、基建、设备、财务、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有利于开发利用。任何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医院档案。

  4、指导全院各科室的档案业务工作,并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与档案工作同时进行)。

  文艺工作档案包括党、政、工、团形成的档案,由文书部门统一立卷归档。

  各科室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上年的档案在本年度3月底前完成立卷,并向档案室移交。

  (1)会计档案在本科室保存二年;然后列清册,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2)基建档案在工程(或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完成立卷后向市城建档案移交的同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一套复制件。

  (3)综合档案室永久、长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保管满十年后向市档案馆移交。

  综合档案室利用现代化工具管理档案,编制各种索引工作。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信息处负责人批准;密级、受控档案报分管院长审批。外单位凭介绍信或身份证查阅档案。

  严格执行档案的安全、保密制度。做好"七防"(即防火、防盗、防高温、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鼠)。

  建立档案鉴定小组,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于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列清册,经分管院长审批后,定点销毁。

篇5:人民医院图书借阅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图书借阅制度

  1、服务对象:本院员工、进修医师及实习生。

  2、个人借阅医药、科技书籍及合订期刊不得超过15册,专业性较强的书籍借期不得超过1年,超过期限书刊仅供室内陈列阅览,一律不外借。

  3、任何书籍,若本室使用可随时向借阅者收回。

  4、读者应爱护书籍,切勿任意卷折和涂写。损坏或遗失书籍应按原书价的三至五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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