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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校纪委监察处服务承诺制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学校纪委监察处服务承诺制

  1、按照学校建设“五型”机关的要求,纪委监察处对全校师生员工实行承诺服务。

  2、纪委监察处将服务内容、程序、标准和依据等对全校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

  3、实行承诺服务应做到:

  ①首问服务。对来人来访、来电、来信等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办理。

  ②即时服务。要求对符合规定的拟办事项及时办理,不准借故拖延。

  ③高效服务。要求积极主动,提高办事效率。

  ④全程服务。要求全过程参与,跟踪服务。

  ⑤规范服务。要求按照规范程序服务。

  ⑥文明服务。要求热情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服务周到。

  ⑦廉洁服务。要求工作按照政策法规办事,廉洁奉公,不准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4、服务监督。对服务事项、服务人员、服务过程、服务结果进行监督,纠错查误,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违诺处理。违反承诺服务的工作人员,经查证落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评先资格和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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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县项目办服务承诺制度

  县项目办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一支团结向上、务实奉献、公正廉洁的高素质人事工作队伍,树立新时期人事部门和人事工作者的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文明用语,力戒服务忌语。做到接待热情周到,服务耐心诚恳,实行“五个一”(即一张笑脸迎客、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颗诚心办事、一流业绩争先)服务标准,达到“三个好”(即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服务目标。严禁工作人员接受有碍公务的吃请、礼品、礼金等行为,若有违反,将严肃处理。

  二、公开岗位身份,接受社会评议。在本办显眼位置公开工作人员岗位信息、办事程序和文明行为规范,设立投诉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坚持每年邀请社会各界对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评议,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三、抓住热点工作,实行“三个公开”。在项目工程绩效考核、重点项目验收、金融工作考核等工作方面,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效能办的监督和指导。

  四、保证践诺,违诺必究。凡违反承诺,受社会举报、批评、指控和反映的,轻者批评教育、责令大会检讨,并向当事人赔理道歉;重者调离岗位,直至党纪政纪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篇3: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

  服务承诺制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效能建设,根据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我局工作职责,现向社会公开以下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一)实行政务公开。充分利用现有媒介向社会公开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办理项目,办理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承办机构、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社会保障部门的法定职责,规范执法、文明执行,严禁“不作为和乱作为”,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方便群众办理。在社保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

  (四)实行限时办结。对符合条件,手续材料齐备的办事项目,严格按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按时办结、不无故拖延。

  (五)提升服务质量。推行挂牌服务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严禁服务忌语,做到服务态度热情、解释准确、办事高效。

  (六)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核定的收费标准,不超范围、不越标准收费。

  (七)坚持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5条”禁令,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发生。

  (八)实行责任追究。以上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违反承诺行为,可向县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举报投诉(电话:z)。一经查实,视情严肃处理。

  责任追究制

  一、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但未造成损失或情节轻微的,应给予诫勉教育、效能告诫,责令改正,扣发奖金补贴,停职、转岗。

  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舞弊造成工作过错的,从重或加重追究责任。

  四、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篇4:某国库支付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国库支付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1、宣传、贯彻《会计法》,严格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和会计制度。

  2、提供优质、高效、规范、文明的服务,凡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业务申请,需及时精心办理,不无理拒付、无故延压。

  3、工资计算、资金收付、会计核算准确无误。

  4、实行首问责任制,不推诿、不拒绝、不刁难、不敷衍,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

  5、实行延时服务和限时服务。各柜组下班时间仍有办理业务的,要延时办理;如果特殊事项不能及时办理的,要做出限时承诺,在承诺时限内主动做出明确答复。

  6、提供应急服务。对急办事项,本着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中心提供应急服务。

  7、及时、准确提供会计信息。月初5日内向服务单位提供上月会计报表,每月10日,在政府内网提供个人工资信息明细。

  8、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杜绝:“吃、拿、卡、要”,不接受服务单位宴请、馈赠,不向单位摊派中心及私人开支费用,不领取服务单位补助、津贴。

篇5:公证处公证服务承诺制度范例

  公证处公证服务承诺制度

  一、首问负责,有问必答。

  每一位公证人员对当事人都应热情接待。公证人员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咨询做到详细解答,一次性告知;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咨询,应主动指引当事人到有关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处咨询。

  二、即日受理,约时不误。

  公证受理人员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申请事项,应即日受理,保证当天不遗留一个公证申请人,不因下班时间到而推诿。凡与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做到不失信一次预约。

  三、及时办理,按期出证。

  (一)材料齐全,事实清楚,无需外出核实的真实合法的公证事项,受理次日内(节假日除外)出具公证书。(该类公证属特急件)

  (二)材料齐全,但需要调阅本处档案或核实的真实台法的公证事项,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出具公证书。(该类公证属急件)

  (三)凡需要外出核实的公证事项,受理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出具公证书。(该类公证属普件)

  如核实取证或办证审理中发现尚不具备出证条件的,承办公证员应在上述(一)、(二)、(三)项规定的日期内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申请人通报。

  四、保证质量,错证赔偿。

  凡出具有瑕疵的公证文书,应及时予以改正,若造成当事人直接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可向本处索赔。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五、接受监督,投诉必复。

  欢迎对本处公证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办证质量进行监督。对于当事人的投诉,本处将依照司法部《公证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法答复投诉人。

  错证索赔电话: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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