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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管局驾驶员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区机关事管局驾驶员管理制度

  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提高技术、服从分配、爱护车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出车任务。

  ⒉机关驾驶员由局办主管人负责管理,驾驶员必须按时上班。无出车任务的,驾驶员不得随便外出或串岗,需要外出的,必须得到局办公室主管人同意,否则按缺勤处理,无故缺勤一天扣发工资40元。

  ⒊坚持文明开车,严禁“闯红灯”等违章驾驶,做到礼让“三先”,不得酒后开车,如发现酒后开车一次的罚款400元,局随车人员每人罚100元,造成事故的驾驶员负担全部经济损失,并予以辞退。不得将车辆让给他人驾驶,不得开英雄车,不得开赌气车,确保行车安全。

  ⒋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出车前认真进行车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侥幸开车。

  ⒌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交通形象。

  ⒍严守出车时间,凡领导因公用车,必须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⒎做好保密工作,不乱传领导讲话,维护领导间的团结,做好服务工作。

  ⒏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凡违反规定,在加油、维修等方面以车谋私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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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机关驾驶员工作制度

  机关驾驶员工作制度

  1、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和其他工作制度,正常上下班,有事需请假。

  2、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为机关服务的思想。

  3、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团结协作。热情服务,准时守信,遵章守纪,保证安全。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5、精心维护车辆,经常检查检修、保养清洗,保持车容车貌。

  6、保管好随车工具,做到小故障自己动手,大故障及时报告。

  7、保证车辆停放安全,车辆不用时要及时入库,不准在家或其他地方停放过夜。车辆不得出入与机关工作无关的地方。

  8、节假日休假或请假,应主动将车辆交秘书三科统一管理。

篇3:机关驾驶员补助奖惩制度

>  机关驾驶员补助及奖惩制度

  1、驾驶员补助实行定补加出差补助的办法。长途实行派车制度,按照实际出差天数计算,标准为省内20元/天,省外30元/天,但报销金额最高不得超过300元。驾驶员定补标准为300元/月,具体包括:劳保用品30元/月,洗车费30元/月,安全奖30元/月,通信费40元/月,市内用车100元/月,交通费70元/月。驾驶员的出差补助的变动,应遵守财经制度的规定。定补数额的变化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具实变动。

  2、严格按照规定核定定补及出差补助费用。旷工,按日扣发定补;请假超过一周,扣发同期补助。

  3、驾驶员不服从统一调度,或服务态度恶劣;无故矿工和私自出车以及不入库等情况,发现1次,劝其做出书面说明,发现2次,扣发全部定补费用,发现3次,停车检查。

  4、驾驶员酒后开车,或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引起事故的,扣发全年安全补助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5、发生交通事故,以交通管理部门出据的责任认定书为依据,负全部责任、主要或对等责任,相应扣发全年安全奖以及当月定补中的安全奖,同时承担保险公司保险额度以外的实际损失,并视情给予停车等相应处理。

  6、工作中安全和节约等成绩突出的,除当月发给安全奖金外,视情给予一定的补助。

  7、管理人员自身违反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8、全年驾驶班工作安全无事故,管理人员可享受驾驶员全年个人安全奖的30%。

  9、驾驶员供给关系不在本单位的,其报销由原单位负责。

篇4:学院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学院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学院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学院教学秩序正常运行,结合《厦门理工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驾驶员管理

  第2条:驾驶员应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先请假,请病假需有医院正式证明。上班时间,如不出车,驾驶员应在车队办公室等待,车辆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

  第3条: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做到随叫随到,无条件听从调度安排,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4条:驾驶员应熟悉厦门市交通线路及地点,做到出车准时,服务热情,准确、及时送达用车人至目的地。

  第5条:接送教工上下班时,在起点需提前10分钟到达上车点等候老师。天气炎热时,提前开启空调。上、下班行车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在规定的停车点停靠。

  第6条:派车通知单是学校车辆管理的基本依据,驾驶员凭派车通知单出车(不含上、下班用车),用车人用车须在派车通知单上签字。严禁无派车通知单私自出车。

  第7条:驾驶员应持相应车型驾照开车,原则上一律专人专车,不得随意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队长批准,否则,如发生事故,后果由出借人负责,并追究出借人的违规责任。

  第8条:驾驶员应保管好随车证件、工具及车内配置等设备,因工作岗位调整时,需整车交接清楚。

  第三章 车辆安全制度

  第9条:车队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抓好驾驶员的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的学习,切实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观念,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第10条:驾驶员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悉交通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硬,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的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

  第11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内部的各项安全制度,不开违章车、英雄车、斗气车和带病车,严禁三超(超载、超速、违章超车),严禁疲劳驾驶车辆。

  第12条:严禁酒后开车,对酒后开车被举报的或被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学院将给予同样的处罚。发生重大事故者,经学院研究决定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13条:驾驶员出车前要仔细检查车辆的技术质量,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收车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第14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学院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四章 车辆维修、保养

  第15条:车辆修理分为小修、中修、大修。凡安排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计划向处领导报告,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时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车队队长计划后实施。

  第16条:车辆保养分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保养四级。车辆保养定期强制执行,必须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以达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第17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小零件的更换,车辆清洁应以自己动手为主,避免进厂修理。车辆需送外修理时,必须报车队队长审核同意后进行修理(旧大件须上交车队)。应选择学院定点维修厂家,除特殊情况并经领导同意后,驾驶员不得将车辆自行交给非定点厂家进行维修,否则不予报销发票。

  第五章 油料定额管理

  第18条:机动车燃油应建立领发登记制,逐台车建立领用帐薄,实行单车考核,严格管理。各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应按产品厂定额标准为依据参考考核。

  第19条:开展节约用油,降耗评比竞赛活动,车队每季或半年公布各台车的节耗情况,开展奖节罚超耗活动,防止油料流失。

  第六章 车辆档案

  第20条:从新车购买之日起,对车辆的技术、维修、保养等方面应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第21条:车辆的档案内容包括:①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证件复印件;②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③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④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⑤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第七章 年度审验

  第22条:学院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车队队长做出计划,然后交处领导审批后进行。

  第23条: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市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www.pmceo.com,标志清晰,各种证件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第24条:非因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维修待料等客观原因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车队队长负责,学院不作报销。

  第25条:驾驶员在年审前要根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自行到当地公安交

  警部门办理。

  第八章 奖罚

  第26条:车队对全年无大、小事故,技术熟练,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宣传,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27条:对单车考核节约油料者,按定额标准节约部分的15%提取奖励,对超耗定额20%者给予扣发月奖。

  第28条:驾驶员做好车辆的保养与安全行驶工作,避免违章。因车辆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的20%;因违章行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受罚金额由个人负责;在装有电子眼等固定检测点的地方违章被处罚的,车队不予报销。违章记录须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

  第29条:未经领导同意,非工作原因,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给予个别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当事人扣发一个月月奖。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30条:严禁公车私用,如发现私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私自出车造成事故的,后果自负,学院还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待岗,直至辞退。

  第31条:如因服务质量问题受到教职员工投诉,一经查实,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报送主管部门将其视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32条:触犯以下任意一条者予以解职并辞退:(1)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2)因驾驶员失职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者;(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4)发生打骂、虐待、侮辱他人,情节严重者;(5)员工之间互相吵架、打架,影响团结者;(6)严重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者;(7)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物品者;(8)工作时间酗酒者;(9)有偷窃、诈骗等触犯法律、法规者;(10)其他认为可以解职并辞退的事项。

  第九章 附则

  第33条:本管理制度从20**年6月1日起实施。

篇5:某公司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倡导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聘用制度:

  1、申请:全公司驾驶员根据上岗条件,自愿提出申请。

  2、考核:根据驾驶员理论、业务考试成绩和基本素质、安全意识、服务态度等综合情况,公司办组织用车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考核、选聘。

  3、签订上岗责任书:公司办根据驾驶员定岗定员数,按综合成绩依次录取。竞聘上的驾驶员,签订上岗责任书。

  4、新聘驾驶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驾驶员薪酬:

  1、驾驶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效能工资和出车补贴组成,取消每月固定加班费。

  2、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效能工资统一由办公室组织用车部门根据驾驶员服务质量、安全情况、车辆卫生等方面进行考核计发。出车补贴按0.15元/公里计。国家法定假日出车的,按实际出勤计发加班费。

  3、出车在峨眉以外的地区,连续时间超过3天的,第1天和最后一天,按实际里程计算,其余住勤时间以及产生的住宿费用,按《公司差费报销暂行规定》办理。

  三、调用程序及管理:

  1、公司领导、部门领导公出或接待可申请用车,一般工作人员不得申请用车。

  2、用车时间相近,方向相同、地点相近的出差人员,尽可能同车同行。

  3、调用车辆必须在用车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特殊情况下可以电话与调度联系,事后补齐调车手续;乘车者用车后在《小车使用及运行记录》上签字。

  4、驾驶员不得私自借车或换车,收车后及时将车辆停入车库。公司办定期抽查车辆入库情况。

  5、每周五下班前,驾驶员应将车钥匙交于小车班长集中保管。

  6、车辆调度每月将驾驶员出车情况和各部门用车情况及公里数进行统计。

  四、油料管理:

  1、车辆在公司办指定的加油站加油。驾驶员应在出车前根据行程加足汽油;途中加油,必须请乘车者签字认可,否则不予报销。

  2、车辆调度计发油票。出车加油量以出车里程×公里油耗额核定。

  3、每周末将出车公里数统计www.pmceo.com,结合车辆调用单和发给的油票进行检查核准。

  五、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1、复印存档: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

  2、登记建档:车辆大中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

  六、有关费用的管理和报销:

  1、以《小车使用及运行记录》为依据填写出车时间、地点、过路(桥)费、洗车费、停车费、住勤补贴费等。

  2、洗车费以60元/月固定计发。

  3、报销清单填好后送办公室主任审核,方可报销。

  七、维修: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办公室主任或车辆调度同意,方可维修。

  2、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班长检查审定,报公司办主任批准后方可维修。

  3、定额修理:国产车以1万元/年为基数(进口车辆以1.2万元/年为基数),按使用年限每年增加1千元,行驶里程增加1万公里增加500元。半年考核一次,节余部分以25%作为奖励,超出部分以10%罚款(此条二00二年执行)。

  4、车辆大、中修:小车班应于年初申报计划(包括大、中修时间、修理厂、维修范围、预算金额),报公司办主任审批后方可安排合适时间修理。

  5、封存车辆原则上只发生定期养护费,其养护需报办公室主任批准。

  6、小车班长每月将小车修理费发生额统计。

  八、车辆事故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通知车辆调度和小车班长,并积极协同交警、保险公司处理。

  2、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以交警判决为依据,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3、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大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比例如下:全部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20%;主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同等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8%;次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九、其它:

  1、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3、遵章守纪行车,严禁酒后驾车。

  4、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规定,坚持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准确报修,消除机械事故隐患,确保车况良好。

  5、不得向乘员和修理厂索要财物、餐饮等。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传播小道消息,混淆视听。

  十、本制度从二00一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制度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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