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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公司员工工作纪律若干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巴士公司关于员工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

  各部门:

  最近一段时间,个别员工在工作中喜欢道听途说、断章取义、凭借个人臆念妄加猜测并进行传播,已经在员工中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涣散了思想,给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冲击。为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本着预防为先、制度约束,对员工工作纪律作出若干规定。

  本规定对员工表达渠道、程序、纪律以及处罚作出界定。

  一、表达渠道、程序

  1、员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要求会谈形式,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意见。

  2、员工在部门会议上表达意见,部门主管应当充分听取,无论采纳与否,应当向本人说明。

  3、员工认为自己意见正确、且部门主管没有采取,或者遭到不公平对待,可以直接越权向经理室反映,或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向经理室控告、投诉。

  4、公司在小会议室设立《员工意见箱》,员工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建议投入箱子。《员工意见箱》的钥匙由经理室保管。公司总部下属的分公司、部门员工需要表达自己的诉求、意见或者建议,可以通过书信等的多种方式。

  5、经理室会对员工的合理表达,依据尊重事实、形成后果、公平公正进行处理。

  二、工作纪律以及违反处罚

  1、服从主管领导工作安排,正确对待工作任务布置,遇有问题应及时提出。不在工作中阳奉阴违,工作中不说粗话、脏话,不在背后说怪话、牢骚话。

  2、热爱公司,团结员工,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作风正派;不损公肥私,不拉帮结派,不搞本位主义或小团体主义。

  3、集中精神,努力工作,不在上班时间闲聊、玩游戏,不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尊重他人,合理表达,不道听途说,不断章取义、不搬弄是非,不造谣起事,不诋毁他人,不挟私乱说。

  5、向领导反映问题要做到客观、讲清事实,不添油加醋、不妄加评论,防止以错误的信息误导领导。

  6、树立全局意识,加强工作过程沟通,一方要主动为另一方做好服务,发现一方工作漏环,要主动做好补台,严禁设置障碍、不配合的情况发生。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第一次诫勉谈话并罚款200元;第二次予以调离岗位或劝退,情节轻重的,给予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若党员违反上述规定,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视情由支部给予纪律处分并记入档案。

  7、员工违反以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条款处理:

  (1)员工上班不穿工作服罚款5元。

  (2)员工上班不佩戴胸卡罚款5元。

  (3)未按规定交接班者罚款20元。

  (4)未按规定填写各种原始记录或涂改、撕毁记录、做假记录,罚款50元。.

  (5)进出公司未按规定履行手续罚款5元。

  (6)员工上班玩游戏罚款10元。

  (7)参加各种会议无故迟到罚款10元。

  (8)员工上班争吵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9)不履行职责或不按工艺操作规程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罚款50元。

  (10)严重违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除赔偿损失外,视情给予行政类处分或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11)故意损坏设备或破坏生产者,除赔偿损失外,视情给予行政类处分或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12)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操作、业务或者设备事故者,除赔偿损失外,视情给予行政类处分或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13)偷盗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或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视情给予行政类处分或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本规定,做到在内容贯彻落实认识上有高度,对本部门存在问题的剖析有深度,对整改落实的措施有力度。

  2、各部门在组织员工学习本规定中要树立三个理念,一是树立感恩公司的理念,二是宽容理解他人的理念,三是执行制度为荣的理念。

  3、各部门主管要通过学习,要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执行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自觉规范言行,规范从业行为,带领全体员工创造更加出色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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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集团总部职员工作纪律违反处罚条例

  

  某集团总部职员工作纪律违反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保障办公室管理制度的有效及严谨,特制订本条例,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内所有办公人员及工勤人员,无分管理中心与行政级别。本制度分值标准1分=5元。累计月结,体现在当月工资中。由行政管理中心及各管理中心负责。

  第二条工作期间一律着整套工装、佩工牌,不得穿拖鞋或鞋拖上班,夏天穿着凉鞋必须穿丝袜违者扣以1分。

  第三条注意工作期间仪容仪表,行为规范。睡觉、吃零食、吸烟、聚众聊天、大声喧哗、进行各类游戏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娱乐行为均属违纪范围。视情节轻重处以1-5分的警告。

  第四条维护办公区域内卫生,违者处1--10分警告。

  第五条工作期间窜岗者,处以1--3分警告。

  第六条吵架、谩骂者双方均处以10分以上的警告。

  第七条一个月内个人累计扣分在10分以上时,加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处罚5分。

  第八条一个月内本部所有员工,月累计扣分达20分以上的管理中心,总监负督导不善之责,将接受4分的处罚。

  第九条以上条例如违者经多次违纪处罚后仍不改过,将接受2倍以上的处罚及至行政处分。

  第十条会议迟到者处以1-3分警告。

  第十一条总部一楼大厅为接待外来人员处,总部员工不要无故驻留,不得将私人物品存放至前台,禁止总部员工私取冰吧内饮品饮用,违者处以1-3分警告。

  第十二条各管理中心总监可在本管理中心内执行本条例。

  

篇3:员工工作纪律

  员工工作纪律

  一、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此《工作纪律》。

  二、具体内容:

  1、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公告、通知;

  2、上班期间,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员工证,凡未佩戴者每次扣罚10元;

  3、生产车间、技术中心、销售部等重点部门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更不允许携带外人进入,违者每次扣罚10—50元;

  4、严禁在仓库、生产车间等禁烟区抽烟和使用明火,违者每次扣罚20元;

  5、不得擅自在公司所属电脑上安装游戏软体,不得利用公司电脑玩游戏和上网聊天,违者每次扣罚100元;

  6、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废物,保持环境整洁。违者每次扣罚10—50元;

  7、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岗、聊天、闲谈、看报纸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次扣罚10—50元;

  8、办公场所应保持安静,走动时脚步要轻,禁止大声喧哗、聊天、嬉闹,以致影响他人工作。违者每次扣罚10—50元;

  9、不得私配办公室及其他部门的钥匙。违者每次扣罚50元;

  10、不得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和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1、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矿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刷卡,不得替人刷卡。违者按《考勤制度》处理;

  12、不准在公司区域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或偷盗他人财物,违者每次扣罚100—1000元,严重者予以除名,并追究法律责任;

  13、用餐时间及下班后,最后离开者,有义务检查照明、电源设备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处以20元的罚款,部门主管、班组长负连带责任,如因财物失窃或引发火灾,一切责任由当事人和部门主管承担。

  三、以上相关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全员监督、贯彻配合执行!

篇4:公司员工工作纪律(3)

>  公司员工工作纪律(三)

  1、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或做出睡觉姿势;

  2、离开作业现场(岗位)时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离开;

  3、严禁在办公室私用电话;

  4、除急事外不许接听私人电话;

  5、未经许可不准在公司内演说**;

  6、不许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

  7、不许在公司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何原因,一律做无条件开除处理;

  8、凡在被本公司开除的雇员,一律不准再招入公司,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重者将严惩警告及罚款或送公安机关。

  望各位雇员严格遵守。

篇5:公司员工纪律管理条例(5)

>  公司员工纪律管理条例(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体现**集团和**公司价值观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正当权益,通过本条例界定公司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避免二者发生冲突。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员工有贪污、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给公司造成损失与否,均予以开除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在外的经济活动中,遇有相关单位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佣金、礼品馈赠,一律上交公司处理,不得据为己有,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解除合同。

  第五条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未经批准将公司资产赠与、转让、出租、出借给其它单位、个人,或占为己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条员工不得在本职日常工作以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从事以下活动,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处分,特别严重的,予以开除处理。

  1.以公司名义进行谈判、签约、招投标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七条员工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研究成果等,权益归公司所有,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据为己有。

  第八条员工不得参加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和投标单位及其它业务关联单位的各种宴请和娱乐交际活动,违者将调离工作岗位,并处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条员工不得参加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机构;不得参与赌博,一经查实,予以开除处理。

  第十条员工不得在公司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促销活动,推销产品(包括优惠卡等间接促销),;不得参与或鼓动其他员工参与各类传销活动,违者处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

  第十二条员工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包括不获取报酬的活动):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的商业竞争;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严禁兼职。

  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予以开除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人事原则。员工不得录用或调动自己的亲属来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就职;向公司任何单位推荐自己的亲属或好友,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前申明;已经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单位或部门工作,并应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员工纪律条例由公司总经办、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的投诉和举报,可以向总经办、力资源部以及主管该事项的高导管理人员提出。受理部门和人员,应时查实、处理,并为投诉人和举报人保密。

  第十六条本条例将根据执行情况及公司状况,适时作出修订。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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