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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公司(企业)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

  (一)本公司显加强员工福利,安定生活,提高工作效率,特订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正式雇用的员工,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亲得适用本办法。

  (三)员工及其家属自员工离职日及留职停薪日起即丧失此补助权益。

  (四)凡本公司员工本人、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亲患伤病住医院接受门诊时,由福利委员会补助其医药费50%。每户补助金额按员工本人及其配偶与直系一等血亲人数每人每年以补助200元计算。(例如,员工某甲,包括其配偶及直系一等血亲在内,共5口,则某甲全年补助额以1000元为限)。

  (五)本公司员工,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亲门诊时,由员工本人先行垫付医药费同时填具医院门诊医药费证明单(公司印备)请医院盖章,然后提出该证明单向福利委员会申请医药补助费。如医师开处方至药房购药者,添附处方及药房收据申请补助费。

  (六)员工本人及家属经由劳工保险费负担医药费者,不予补助,但超过劳保标准,自付医药费部分有医院收据或证明者,不在此限。

  (七)员工本人或其家属因美容外科、义肢、义齿、义眼、眼镜、接生及其他附带治疗、输血、证件费均不得申请补助。但因紧急伤病,经医院诊断必须输血者,不在此限。

  (八)本办法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采编:www.pmceo.cOm

篇2:某食品公司优秀科技论文奖奖励办法

  食品公司优秀科技论文奖奖励办法

  为了展示zz公司广大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的聪明才智,激励更多的人把研究成果撰写成论文,发挥科技论文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zz公司优秀科技论文奖是学术成果的最高荣誉奖之一,每年评选和颁发一次。获奖者由部长颁发奖金,在zz刊物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zz内各部门从事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

  第三条 申请优秀科技论文奖的论文应是在:评奖年度前一年内在技术部(或工艺以上)举办的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或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包括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第四条 优秀科技论文按技术部、生产调度中心、无线发射与传输、网络传输中心、服装技术管理等五个专业分类,设一、二、三等奖:

  一 等 奖 奖 金 3000 元

  二 等 奖 奖 金 2000 元

  三 等 奖 奖 金 1000 元

  第五条 优秀科技论文获奖得者,其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业绩考核、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优秀科技论文奖:

  1. 在学术理论上有创见、观点鲜明、构思新颖。

  2. 在科学技术上有突破。

  3. 在实践中解决技术难点,有推广意义。

  4. 文章论点明确,论证科学,逻辑缜密,表述准确。

  5. 对服装事业的发展有前瞻性指导意义。

  第七条 申报程序

  申报优秀科技论文奖,由部长内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每年于10月31日前向技术部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第八条 评审程序

  1. 总台优秀科技论文奖由技术部归口管理。评审委员会由主管部长、技术部副部长和各专业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主管部长担任,技术部副部长担任评审委员会秘书长。各专业评审小组成员均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2. 申请工作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将申报的论文按专业组织各评审小组有关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 评审委员会根据初审意见进行复审,采取综合讨论并无记名投票方式审定。

  第九条 参评论文发现有抄袭、他人代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经查明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由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3:食品公司员工食堂管理办法

  食品公司员工食堂管理规定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员工食堂的工作,为公司员工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服务,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堂管理。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食堂日常管理的监督及每月收支的审核;

  3.2食堂管理员

  3.2.1负责对食堂的日常管理;

  3.2.2负责对每日菜品质量的跟踪;

  3.2.3负责制作、售卖食堂饭票、向员工发放餐卡;

  3.2.4负责对食堂物资的采购;

  3.2.5负责对各类物资费用的财务核算,加强费用的控制及节省;

  3.3厨师

  3.3.1负责对饭菜的具体操作;

  3.3.2负责每日下午4时以前向食堂管理员提出每日所需菜品计划;

  3.3.3负责每周配合食堂管理员提出各类副食购置计划;

  3.3.4负责每日食堂工作的综合安排;

  3.3.5负责每日菜品的验收;

  3.3.6做好每月回收饭票的保管,负责每月初将上月收到的饭票统计后交回行政人事部。

  3.4杂工

  3.4.1负责厨房、餐厅及食堂周边的卫生打扫和清洁;

  3.4.2负责菜品的切洗;

  3.4.3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3.5保安部后勤管理人员:负责配合厨师做好每日菜品的验收。

  4.程序及内容

  4.1伙食标准:

  4.1.1员工伙食补贴标准及员工自购伙食标准:根据地产公司核定标准执行;

  4.1.2对外伙食标准:

  荤菜:1.5元/份;

  素菜:0.5元/份;

  米饭:0.5元/人·餐;

  汤:1元/份(注:素菜汤免费);

  4.1.3客饭伙食标准:

  4.5元/人·餐两荤两素一汤。

  4.2就餐方式:

  4.2.1就餐地点:

  技术人员在二食堂用餐;

  管理人员在一食堂用餐。

  4.2.2就餐时间:

  早餐:7:30-8:00

  中餐:11:30-12:30

  晚餐:17:00-18:00

  其他人员:早餐:8:00-9:00

  中餐:12:00-13:00

  晚餐:17:30-18:30

  4.2.3公司人员:

  均凭餐卡在规定餐数内用餐,超出规定餐数用餐的将按对应标准缴纳餐费,餐卡遗失后,一律按80元/张补办;

  4.2.4其它部门人员凭饭票用餐;

  4.2.5公司来访客人用餐由经办人填制访客用餐登记表,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可用餐,每月由行政人事部对客饭登记进行核查,无误后作为业务招待费向公司结算;

  4.3就餐管理:

  4.3.1公司人员:

  员工就餐时应佩戴工作证,将餐卡交给食堂人员,食堂人员核实无误后在餐卡上做好相关记录后,将餐卡交还给员工发膳,无工作证、饭卡时,食堂人员应拒绝发膳;

  4.3.2对外售饭:

  一律采取购买饭票的形式就餐,严禁食堂人员收取现金,对不能提供饭票者,食堂人员应拒绝发膳;

  4.3.3所有人员领膳时须依次排队,不得自行拿取;

  4.3.4主菜品由食堂人员派送,咸菜、米饭、汤(限素菜汤)、粥等食品不限量供应,但要注意节约,按饭量自取;

  4.3.5不得在食堂高声喧哗、嘻笑打闹、餐具应轻拿轻放;

  4.3.6员工在就餐区就餐,不得将餐具及饭、菜拿出就餐区(当班人员、伤、病人员除外);

  4.3.7讲究环境卫生,残食不得乱丢乱倒,应在指定地点倒放,并将餐具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4.3.8定时开餐,过时就餐一般不予供应(特殊情况除外);

  4.3.9食堂专人打饭,相互监督。

  4.4食堂收支结算:

  4.4.1每月1-5日,行政人事部将上月出售的饭票及收到的饭票进行统计;

  4.4.2每月10日前,行政人事部根据餐卡,就餐人员明细等,编制食堂帐务表并存档。

  4.5食堂的卫生管理:

  4.5.1食堂人员必须于开餐前完成就餐区及厨房的清洁工作:

  4.5.1.1将餐桌上的剩余物倒入垃圾桶内;

  4.5.1.2用洁净的抹布擦两次以上桌面,保证桌面无水迹、油污;

  4.5.1.3保证厨房、就餐区地面无垃圾、无油迹、防滑;

  4.5.1.4食堂人员将餐桌、椅凳摆放整齐;

  4.5.1.5食堂的墙、天花板应每周清洁,以保证墙面、天花板上无蜘蛛网;

  4.5.1.6食堂的灯具、消毒柜、排风扇、灶台等每天清洁一次,以保证清洁;

  4.5.2食堂人员每日在开饭后完成就餐区、餐具、厨具的清洁工作:

  4.5.2.

  1将需要清洁的餐具、厨具分别放置;

  4.5.2.2用洁净的抹布将使用过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洁后,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

  4.5.2.3用洁净的布清洗厨具、餐具、灶台两次以上,直至干净,保证无油污、污渍;

  4.5.2.4将清洁干净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内消毒;

  4.5.2.5用清洁干净的拖布清洁工作间地面,直至干净、无水迹;

  4.5.3食堂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上岗。

  4.6安全管理

  4.6.1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4.6.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等分开放置;

  4.6.3厨房设置灭火器;

  4.6.4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4.6.5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4.6.6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4.6.7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4.7食堂采购和报销:

  4.7.1行政人事部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每日菜品、副食品等物资的固定供应商;

  4.7.2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4.7.3每天采购的菜品必须由食堂管理员及炊事员共同进行验收核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4.7.4每天将采购的物品登记在采购收支表上,并做出统计;

  4.7.5各类物资一般每周或每月结算一次,不能按周期结算的,经验收合格后也可立即付款;

  4.7.6食堂管理员根据地产财务部规定周期领取食堂备用金,并及时与财务部结算。

  4.8食堂人员的管理

  4.8.1食堂人员严禁挪用采购款,严禁以少报多;

  4.8.2食堂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刁难就餐人员;

  4.8.3食堂工作人员应提前将当天的菜谱公布于白板上,并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菜品。

  4.9厨房奖惩细则

  4.9.1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违者罚款10-100元,情节严重者承担赔偿责任并辞退。

  4.9.2保证为员工提供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腐烂、过期食物,违者公司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4.9.3保证厨房餐具及食堂环境清洁卫生,若达不到检查要求,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10-100元。

  4.9.4为员工提供好的服务与质量较高的伙食,若接到员工有效投诉,视其情况处以20-100元罚款。

  4.9.5严格按就餐规定收取饭票及记录餐卡,并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若未遵照执行,扣款10-50元。

  4.9.6采购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否则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者以“贪污”论处,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4.9.7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品原值赔偿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9.8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若发现徇私、态度恶劣情况发生,予以降级处分并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9.9应对菜品准备的量进行合理控制,杜绝浪费,若发现浪费现象处以警告并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9.10食堂菜品、用具严禁带回家,否则视贪污处理并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或薪资降级,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9.11服从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罚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4.9.12准时开伙,不得消极怠工,否则处以警告并扣罚50-100元,严重者辞退。

  4.9.13遵守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工作区者罚款50元,严重者辞退。

  4.9.14擅自用药水灭蝇、灭鼠者或擅自将有毒物品带入食堂工作区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9.15擅自使用电炉、烧柴者,罚款100-200元并予以降级处理,严重者辞退。

  4.9.16团结同事,工作中相互配合,不团结同事,并在团队中散步谣言者扣罚50-100元,严重者辞退。

  4.9.17工作积极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提高食堂工作效率或工作质量者,奖励20-100元,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4.9.18坚守原则,敢于面对矛盾,维护公司利益,表现突出者,奖励50-100元,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4.9.19工作技能有显著提高并受到领导及众多同事肯定者,奖励50-100元,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篇4:食品公司工伤责任事故处罚办法

  食品公司工伤责任事故处罚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以达到预防、减少乃至杜绝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特对工伤责任事故作如下处罚规定:

  一、制造部为工伤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工伤事故进行如实的调查核实,明确工伤事故责任(1、非本人责任;2、本人负次要责任;3、本人负主要责任)

  二、工伤程度的界定:

  1、轻度工伤事故为发生费用在200元以下;

  2、中度工伤事故为发生费用在200---5000元;

  3、重大工伤事故为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

  三、对发生的工伤责任事故处罚为

  (一)非员工本人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

  1、轻度工伤事故:对事故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10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50元/次。

  2、中度工伤事故:对事故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7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10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100元/次。

  3、重大工伤事故:事故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4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20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200元/次。

  (二)员工本人负次要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

  1、轻度工伤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8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2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20元/次;对负次要责任方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20%予以罚款。

  2、中度工伤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7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50元/次;对负次要责任方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30%予以罚款。

  3、重大工伤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6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10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100元/次;对负次要责任方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40%予以罚款。

  (三)员工本人负主要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

  1、轻度工伤事故:对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2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1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10元/次;对负主要责任方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80%予以罚款。

  2、中度工伤事故:对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3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2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20元/次;对负主要责任方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70%予以罚款。

  3、重大工伤事故:对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4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10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100元/次;对负主要责任方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60%予以罚款。

  四、本办法从即日起执行。

篇5:某食品公司行政公章管理办法

>  食品公司行政公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董事长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第三条 本公司行政公章由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 本所印章由上级主管司局刻发,董事长印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五条 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公司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第六条 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公司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 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公司办公室,董事长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计划财务处,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办公室,未经存放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第八条 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所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九条 本所印章管理,由公司办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第十条 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 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 本所印章应根据或常务副总经理的指示,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代行使用权。各部门印章使用前,应报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以本所名义发往所外的公文,必须经所领导签发后,然后加盖本所印章。在所内下发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盖本所印章。

  第十三条 上报的统计报表、有关证件、函件、报告等需加盖本所印章的,应经呈报部门领导审阅签名,经所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需盖所长印章的,经董事长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盖章和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所有介绍信、说明、证明等一般往来信函,应一式两联,统一编号,方可加盖印章,底联应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属常规性工作,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等(如培训结业证、车辆年审表等),需盖本所印章及董事长印章的,由主管部门确定1人负责办理。每次盖章须凭列有所需办证人员名单、编号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同意函,到所长办公室登记并盖章。

  第十六条 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办公室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第十七条 使用行政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部门印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印章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各部门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基建财务专用章、注册专用章等,其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年12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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