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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小进一步加强和优化作业管理的意见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  实验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优化作业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z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有效教学,深入推进课程改革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优化中小学作业管理的通知》,探索减负增效新举措,科学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及可持续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特对我校实施有效训练、加强作业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作业管理的意义。

  作业是有效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检测学生学习成果、训练学生思维、提高教学质量等多种功能。学校办“生动·大气”的教育,其核心价值就是“素养至上”,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学必须去除短视,树立正确的质量意识,从培养孩子的素养高度改进自己的教学,包括改进作业的设计、优化作业的内容,改革作业的评价,形成“为学生未来发展丰厚素养”的“生动·大气”的作业管理文化。

  “生动·大气”的作业管理,必须胸中必须有全局观,要加强作业训练的整体布局;有科学性,体现质和量的统一;有分层性,体现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有发展性,充分蕴含学生素养提升的要求。

  总之,我们必须把学生的作业管理提升到关系到学生的和谐发展、长远发展及生活质量、生命意义的高度去看待,作业管理才能真正意义上产生新气象,大格局。

  二、明确要求,积极探索作业管理新路径。

  落实市教育局提出的常规要求--“五有五必”:有练必选、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练必评、有错必纠。根据市教育局教研室应对“五有五必”每个环节需要遵循“减量增质”“减难增基”“减旧倡新”“减面增点”及“减粗增细”等五条策略,特对我校作业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常规管理:

  1.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和作业量。课堂作业尽量不挤用学生课间和午间的休息时间,课堂上教师要控制讲演欲望和占堂时间,给学生留有较为充分的时间当堂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的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2.教师的备课须认真研究作业,将作业的选择、布置、评讲与反思等纳入备课内容。精选书面作业题型,以基础为主,降低难度。根据我校目前使用的练习册情况,要求各教研组在期初教研活动时即将配套练习册的题型进行删选或增添,减少机械重复,加强针对性。

  3.减少作业量,提高作业质。各科书面作业要努力提高正确率和书写质量,将学生认真的作业态度作为作业管理的重要方面花大力气去抓。作业批改及反馈及时,能抓重点、难点进行必要的拓展与延伸。

  创新管理:

  1.创新作业类型。除书面作业外,加强布置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作业类型:如倾听表达型、观察积累型、操作探究型、搜集整理型、劳动服务型等等。人文学科如语文和英语,要加强倾听表达型作业的研究。数学、科学、综实等学科要加强操作探究型作业的研究,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在实际生活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科教研组要在期初通过研讨,以周或双周为单位设计安排各类作业。

  特别要提出的是创新型作业的实施必须关注学科年段素养重点(学校在教学质量监控意见中已经列出提示)并关注“主题性长线作业”的开发和设计。

  低年段回家作业设计,主要以创新作业为主(朗读;背诵课文、诗词;复述课文;听故事、讲故事;根据要求收看电视;听算;画一画,量一量,测一测,做一做;听录音;背诵英语童谣;学唱英语歌等等)。学校将根据低年级的特点,利用信息化手段系统开发学校低年级非书面学习资源,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科素养。

  2.增设自主作业。高年级学生语文学科需设立预习本,展示学生自我学习的成果与困惑。数学作业和英语作业需设立错题集,增强学生自我纠错的能力。每周设立自选作业日,由学生自我设计作业、选择作业。高年级部分作业还可尝试在教师引导下的互批、小组批等做法,进一步促进学生知识的内化。基础较好的中年段班级也可以尝试实施上述自主作业。

  3.设立班级作业奖励措施。如“无作业日”或“作业免做卡”,体现个性作业和分层作业。“无作业日”全校不进行统一规定,由教师根据学生每周作业情况进行设定,充分发挥“无作业日”对学生学习的激励作用。各班各学科“无作业日”的开展情况,由教务处进行每月了解和反馈。

  4.加强班本化的单元练习。教师要根据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把握重点与难点,加强“二次作业”“滚动作业”的设计,定期实施上述作业。

  5.研究亲子作业的布置与实施。加强亲子作业的设计与实施研究,淡化不重过程只让签字的作业监督功能,充分发挥“一对一”家庭教育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合理的设计,使家长自觉成为作业的参与者及与孩子共同进步的学习者,增加家长与孩子共处时间,和谐亲子关系。

  三、健全制度,切实加强作业管理的检查。

  1.作业研讨制度。在作业类型、内容、数量、要求等方面,教研组需在期初进行集体讨论,由组长把关后将本组的作业实施方案报教导处业务主管进行审核。

  2.作业常规检查制度。教务处的随机抽查视导及教研组的月查相结合。对检查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研组和任课老师;对检查中的亮点,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加以推广。

  3.“软性作业”评价制度。对那些需要学生自学、实践、思考的探究性、开放性、创新性的软作业或一些需时较长、一时交不上来的作业,如调查、长篇名著阅读、实验性作业、研究性学习等,应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用切实的评价管理使这些作业由“软”变“硬”,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探究能力、创新能力。

  4.作业评比及展览制度。每学期以教研组为单位,对各班各学科的整班作业质量进行评比,选取优秀班级进行全校性的展览。

  5.作业调查问卷制度。每学期由学校教务处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发放作业问卷调查,对作业类型、作业时间、作业批改、作业的创新等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分析报告,及时发现常规作业中的疏漏及创新作业中的亮点,以此推动我校作业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

  本意见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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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实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  z市实验小学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展示一流团队形象的实施意见

  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是师德建设,不难否定我校有着一大批敬业爱岗,深受学生、家长、社会欢迎的教师,但也存在着不如人意的地方,有些已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声誉,同时也制约了教师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更好适应培养高素质的世纪建设者的要求,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水平,让教师专业化建设更趋健康,更需要广大教师在职业道德认识、道德行为上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提高,以形成高尚的道德境界和自动自发的工作激情。我校师德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以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厉行师德规范,强化动力机制,优化制度环境,营造良好氛围。本学期学校师德建设的主要实施办法有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凡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师德列为差,凡师德列为差者,年度考核不合格,两年内不得晋级、评先,不得加工资,年内奖金扣发:

  1、有严重体罚或变相体罚,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热衷于有偿家教,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由于严重的不负责任,造成教学质量严重滑坡或造成严重伤害事故,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二、严格执行考评办法

  1、严格执行20**年3月修订的《z市实验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评细则》(略),本学期将略作修改。

  2、规范评价程序:(1)每月由片长、办公室负责人根据《z市实验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评细则》填写片内师德表现月评表,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给予批评教育。(2)每学期一次家长与学生的问卷(含座谈会)(3)期末自评、互评、片评(包括汇总月评资料)(4)行政综合评价。

  3、严格奖惩办法:除一票否决制外,根据考评细则评定的等第将与岗位奖挂钩,与聘任挂钩、与其专业发展挂钩。具体办法另发。

  三、树立正面典型,强化教育效果

  1、要求全体行政人员在师德方面更要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处处以身作则,树立良好榜样。每学期党政人员水平要自觉接受教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行政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2、开展师德标兵评比活动,每学期由教师推荐,通过层层审议,并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评出师德标兵若干名,并作大力宣传。师德标兵的评比办法另发。

  3、继续开展文明办公室的评比活动,以师德为核心,创设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弘扬团队协作精神,营造敬业、精业、创业的氛围。

  师德师风建设是学校的“首要形象工程”,师德建设的水平决定着学校发展的水平,望全体教师自觉投入到这一工程的建设中去,把自己的荣辱与学校的兴衰紧紧结合在一起,努力形成我校“爱生、爱校、爱事业”的一流形象。

  解决师德师风问题,学校将努力改革管理作风,在关心爱护教师学生的同时,要努力形成一种从严治教,弘扬正气,雷厉风行,细致务实,敢于负责的优良管理作风,这也将是学校对行政工作考评的又一必要内容。

篇3:高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若干规定

>  高级中学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方略和《江苏省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条例》,全面加强综合治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认真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效地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有效地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构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建立良好的教育秩序,优化育人环境,特制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任务:在校党委会和校长室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整治校内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校园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建设培养“四有”人才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

  1.校党委会、校长室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程,学校建立综合治理领导组和综合治理办公室;

  2.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运行机制;

  3.各项措施落实,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全校师生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

  1.保持校园政治和治安持续稳定,杜绝影响局部或全局的重大案件和恶性事故的发生;

  2.切实加强法制系列化教育,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

  3.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整治,安全感进一步得到增强;

  4.机构健全,组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和加强;

  5.切实加强管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六大管理(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寄宿生管理、自行车管理、临时摊点管理、机动车辆管理、特殊时期管理)坚持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四、保卫科是学校的一个部门,受校长室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负责学校治安保卫的日常工作。有权对学校各部门、各班级的治保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五、根据《江苏省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条例》“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各部门、各个班级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治保工作,“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家的门”。对玩忽职守者,视情节逐级追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六、综合治理领导组按处、室、馆、班划分综合治理责任区,校长与治安责任区的治安责任人签订治安责任书,把综合治理工作由过去的行政管理制转变为治安责任制。

  七、抓要害部位管理。切实加强六室一馆、一库一房(六室即财会室、传达室、档案室、实验室、医务室、保管室;一馆即图书馆,一库即仓库;一房即锅炉房)的管理。各要害部门负责人为内保工作责任人,对各要害部门负全部责任,确保各要害部门不发生任何事故。

  八、抓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继续抓好“四大块”管理,采取日检查公布,周小结,月总结,年总评的方法,促使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举止文明,学习勤奋。

  九、抓寄宿生管理。健全门卫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按作息时间开关宿舍区大门,不在规定时间内(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大门。

  十、抓自行车管理。全体学生的自行车均要挂“通州高级中学停车牌”,按学校统一划定的停车区域停放自行车,对无停车牌、无锁、无撑脚、无钢印以及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的自行车,由校保卫科统一处理,屡教不改者,予以一定的纪律处分。教职员工更要率先垂范,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

  十一、抓临时摊点管理。任何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均不得在校内设临时摊点;凡未经批准在校内设的临时摊点,学校一律没收,在校学生一律不得在临时摊点购买物品,违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该生所在班级当日行为规范考核予以降分。传达室门卫和宿舍区门卫要负责管理,若保卫人员视而不见,发现一次扣罚当日奖金,两次加倍扣罚。

  十二、发现有人从传达室进入学校叫卖、垂钓、拾破烂,寻衅滋事,保卫人员不制止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两次30元,第三次解聘。

  十三、加强特殊时期管理。特殊时期是指节假日和双休日,这个时期力求做到三增加一坚持一强化:增加领导力量,增加值班人员,增加值班时间;坚持24小时不脱岗;强化防范意识。

  十四、加强机动车辆管理。除上级领导来校检查视察工作、为学校运送物资、学校公务车和其它特殊情况必须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自行车、机动车辆严禁在教学区内行驶。自行车进出学校大门,务请主动自觉下车。

  十五、各班教室、寄宿生宿舍注意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接用电器。教室内配电盒要关锁好。发现电器损坏,严禁私自修理,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维修,违者予以严肃处理。

  十六、校园内严禁燃放烟火鞭炮,严禁倒煤气残渣,严禁乱丢烟头、果壳,瓜皮。

  十七、严禁学生在楼梯、教室前和过道内追逐、打闹。

  十八、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材。

  十九、传达室务必做好来客登记,上课时,学生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内会见学生。

  二十、学校财产带出校门,须持总务处或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的准行证,否则一律不予放行。私人财产带出学校大门,必须向传达室保卫人员交代清楚。

  二十一、切实贯彻执行通办发《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增强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十二、切实贯彻执行通办发《关于公共财产被盗实行责任赔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财产的管理,严格治安防范责任,减少公共财物的损失。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4:学院委员会加强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学院委员会加强宣传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宣传工作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效果,实现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在全院范围内施行。

  第二条 党委宣传部是学院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新闻办公室是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内外宣传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宣传部要经常组织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经常研究加强学院宣传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学院宣传工作在一定时期内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落实工作。

  第四条 学院各报刊、电视台、广播台、网站等新闻宣传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编播水平,繁荣学院文化事业,在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上,要自觉接受宣传部的指导,要及时向新闻办公室报送样书、样刊、样报。

  第五条 严禁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在院内印制、散发非法出版物和宣传品。学院职能部门、院所和群众团体编印或在院内发放非学术性宣传材料,须事先报新闻办公室审批。

  第六条 社会新闻媒体到学院进行采访活动,受访单位或受访人要及时向新闻办公室通报,或请采访者到新闻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由新闻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第七条 由学院统一安排的采访活动,各单位要给予热情接待、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受访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遵守学院的宣传制度和保密制度,注意维护学院的形象。对把握不准的情况,受访者不得擅自发表规定;涉及学院重大事件和敏感问题的报道,由学院分管领导审定签发。

  第八条 学院大型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由宣传部和新闻办公室统一邀请新闻单位并具体组织安排,特别重大的活动,发放记者"采访证";职能部门和院所等单位组织的活动,需邀请新闻单位宣传报道者,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三天前报新闻办公室,并于活动举办前做好活动场所的环境布置,备好新闻宣传相关文字材料及电子版,同时要积极热情地配合记者的采访,协助新闻办公室部做好记者的接待工作。

  第九条 各单位、团体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各类全院性文艺演出、文化展览活动,须报宣传部审定批准并登记备案;邀请院外人员担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报告人,主办者须对拟邀报告人的政治思想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并事先征得报告人单位党组织的同意。院所或单位内部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各类小型文艺演出、文化展览活动,由同级党组织审查批准。

  第十条 加强对院内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内容积极健康、活动规范有序。严禁*、迷信、淫秽、凶杀、暴力、伪科学等类制品在院内传播。未经学院批准,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在院内开设网吧或从事文艺演出、影像播放等文化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为净化学院育人环境,维护学院良好形象,对院内的广告宣传实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院内或学院周边地带设置悬挂灯箱、路标、横幅、广告牌等广告宣传品。确因工作需要或有利于学院事业发展的广告宣传,须报新闻办公室审定批准,并统一规划、确定发布时间、位置和形式,并将相关资料报党委宣传部备案。院内单位、团体和个人发布公告、启示、通知、海报等日常工作和生活信息,须到广告栏张贴,并做到内容健康、书写规范。

  第十二条 学院宣传橱窗、公告栏、阅报橱窗等宣传环境设施由学院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宣传部具体实施。各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建相关宣传环境设施。各单位应根据学院党委统一安排,做好各自负责的宣传橱窗等的内容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宣传内容健康向上、设计美观大方。

  第十三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作出相应处理,给学院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5:某大学加强校内控烟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加强校内控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控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学校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后勤管理处、沙河校区管理委员会、宣传部、校医院、工会、离退休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机关行政办公室、资产管理处、附属中学、附属小学负责人组成,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

  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控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学院的控烟工作,组织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学校控烟工作的组织,负责学校控烟工作兼职监督员的组织和培训,负责校区内吸烟区设施的建设。

  第四条 沙河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沙河校区控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学院的控烟工作,组织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

  第五条 宣传部负责制定符合我校实际的控烟宣传方案,负责利用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并通过宣传栏、展板、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控烟宣传。

  第六条 校医院负责组织控烟工作宣传和健康教育,指定专门医生负责戒烟咨询工作,鼓励或帮助学校师生戒烟。

  第七条 工会、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向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宣传吸烟的危害性,倡导和帮助吸烟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戒烟,积极推荐长期吸烟的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就诊。

  第八条 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负责制定学生控烟宣传教育方案,负责利用新生入学教育、课堂、讲座等形式对新生开展控烟教育,负责学生控烟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机关行政办公室负责学校机关及直属机构控烟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资产管理处负责大运村学生公寓控烟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附属中学、附属小学负责制定中小学生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方案,利用宣传栏、展板等形式宣传吸烟的危害性,使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习惯。

  第三章 建立控烟制度

  第十二条 学校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第十三条 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指定吸烟区以外区域吸烟,非吸烟区无烟蒂。

  第十四条 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行政办公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馆、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第十五条 校园内非吸烟区不得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

  第十六条 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第四章 建立控烟责任制

  第十七条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控烟责任人,负责落实、监督检查本单位控烟工作。

  第十八条 公共区域管理单位负责人是本辖区控烟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控烟工作的落实。

  第五章 加强控烟教育和监督

  第十九条 各单位领导应率先垂范,带头控烟。教师在学校的控烟活动中要以身作则,通过自身的戒烟,教育、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进行劝阻和教育。

  第二十条 师生员工均有履行控烟的职责,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不吸烟,并相互监督。师生员工均有对在校园内违反控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兼职控烟监督员,实行控烟巡视监督制度,发现有师生违规在禁烟区吸烟时,及时进行劝阻。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定期组织对各单位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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