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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楼非本校教职工入住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学校公寓楼非本校教职工入住规定

  一、入住条件

  凭相关合法证件到学校总务处填写住房申请表,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入住。

  二、入住手续

  1、凭领导审批同意的申请表到财务处交住房押金1000元,然后凭收据到总务处签定租房合同,领用钥匙及常规配置财物。

  2、认真学习住房管理制度,对住房制度所列条款不得违反,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三、退房手续

  终止租房,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学校总务处,总务处在一星期内安排人员对住房设施及财物进行验收,并办理财产和锁匙移交,然后凭验收手续和原押金收据到财务处退押金。

  四、管理制度

  1、未经办理手续不能私自留客人住宿或调换、出租床位。

  2、不准私自破坏房屋结构或私自改变房屋内部布局。

  3、不准私自移走及损坏一切室内公有设施(包括墙壁)。

  4、室内下水道人为阻塞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故意破坏致使上下水道出现问题时,学校除收回住房外,还将对其严肃处理。

  5、不得私自将危险品带入宿舍,不能养家畜或宠物。

  6、严禁在宿舍从事赌博、窝脏、迷信等违法活动。

  7、严禁在走廊上晾晒衣服,堆放杂物,安装空调或抽油烟机等。

  8、严禁乱抛乱倒垃圾,保证居住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9、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10点前,星期六、星期日晚上11点前来访客人要离开宿舍,各住户要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0、学校发出退房通知而拒不执行的,房租将从当月加倍收取,并按相关合同协议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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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非本校教职工入住学校公寓楼规定

>  非本校教职工入住学校公寓楼的规定

  一、入住条件

  凭相关合法证件到学校总务处填写住房申请表,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入住。

  二、入住手续

  1、凭领导审批同意的申请表到财务处交住房押金1000元,然后凭收据到总务处签定租房合同,领用钥匙及常规配置财物。

  2、认真学习住房管理制度,对住房制度所列条款不得违反,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三、退房手续

  终止租房,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学校总务处,总务处在一星期内安排人员对住房设施及财物进行验收,并办理财产和锁匙移交,然后凭验收手续和原押金收据到财务处退押金。

  四、管理制度

  1、未经办理手续不能私自留客人住宿或调换、出租床位。

  2、不准私自破坏房屋结构或私自改变房屋内部布局。

  3、不准私自移走及损坏一切室内公有设施(包括墙壁)。

  4、室内下水道人为阻塞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故意破坏致使上下水道出现问题时,学校除收回住房外,还将对其严肃处理。

  5、不得私自将危险品带入宿舍,不能养家畜或宠物。

  6、严禁在宿舍从事赌博、窝脏、迷信等违法活动。

  7、严禁在走廊上晾晒衣服,堆放杂物,安装空调或抽油烟机等。

  8、严禁乱抛乱倒垃圾,保证居住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9、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10点前,星期六、星期日晚上11点前来访客人要离开宿舍,各住户要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0、学校发出退房通知而拒不执行的,房租将从当月加倍收取,并按相关合同协议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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