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导航

某学校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学校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严格实行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提高公物使用率,培养良好的爱惜公物习惯,特作如下的规定:

  1、校园里所有的校舍和各种设施配备及器具,均属学校公共财物,任何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凡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2、学校调配给各班的桌凳及教室、办公室的所有设备,有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丢失和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

  3、严禁学生用尖利物件在桌凳、门板、墙壁上刻划打洞。不准在教室内外用桌凳打闹和用它物在桌凳、黑板、玻璃窗上敲打,如由此而造成的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4、教室里的灯具,吊扇、电源插座、等应由所在的班级保管使用,如有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或损坏,限期由该班自行补充修复。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班级责任。

  5、教职工办公室,所配备的桌椅、资料柜等,责任由教导主任负责,谁丢失损坏由谁负责照价赔偿。

  6、师生在使用教学仪器,办公设备时,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丢失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赔偿。属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丢失的,除按价赔偿外,另追究当事人责任。

  7、加强公物管理是主管人员的责任,如管理人员对管理的公物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公物霉烂变质,丢失损坏的,除照赔偿外,视其平时的工作态度,根据损失大小,按规定给予其适当的处理或罚款。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县人民医院赔偿制度

>  人民医院赔偿制度5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器具损坏或遗失,由科内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按价值比例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损坏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视情酌情处理。

  3、如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变质,应查明原因,由科室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审批处理。

  4、凡故意损坏医院财产,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全部赔偿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病员或家属损坏医院物品,均需视物品新旧程度照价或折价赔偿,由病区、门诊部或有关科室与财务科联合办理。

篇3:外语学校公物管理规定

  外国语学校公物管理规定

  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确保教育教学生活正常运转,延长公物使用寿命,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把公物管理纳入班级、处室考评的内容。

  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属于正常损坏,经总务处核实,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学生校纪处分。

  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成员集体赔偿。录音机直接配给英语、语文学科教师,使用期限为三年。

  四、班级公物,实行使用包干。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总务处追查班级,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五、特种教室、体育馆、实验室、会议室、活动室的公物,由相关负责人管理。凡公物损坏或丢失的,总务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总务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订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学期末要检查验收,对损坏、丢失的按规定赔偿。

  六、赔偿由总务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财会室收费。交款应持现金按时交财会室。

  七、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的直接管理部门,要建立采购、入库、保管、使用、维修的一系列制度,完善资料,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八、执行严格的公物维修程序,由班主任、生活老师、各处室负责人在总务处书面申报登记,总务处鉴定损坏原因、责任,确定是否赔偿后再维修、更换。维修人员须在两天内完成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及时上报、通报情况。

  附:宜昌外校部分公物人为损坏赔偿标准(标准随物价变化调整)。

  宜昌外校部分公物赔偿标准

  序号 品名 收费标准(元)

  1 课桌(张) 120

篇4:正确使用公物共建温馨家园--使用公物建议和要求

  正确使用公物 共建温馨家园--使用公物的建议和要求

  近年来,学校为了更好满足师生的学习、工作、生活需要,加大了公物使用、保管、考核的力度,效果较明显,师生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的意识大大增强,许多班级采用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现在的904班,为了保护课桌面,每人配备了一块塑料垫板,还有今天在这里倡议“节约用水”的702班,都是非常好的举措,值得全校师生学习、行动!但是,我们仍有许多同学不爱惜公物,导致公共设施和设备频频损坏,工人修不胜修,既给同学们学习、生活带来不便,又浪费了国家资源。

  今天,我主要就如何正确使用寝室、教室(含英语小教室)公物提出一些建议和要求,希望同学们在生活、学习中采纳,也希望家长、生活老师和班主任经常提醒监督学生做到:

  一是要保护好寝室电话。总务处开学前就在不断检查、更换、电话,但同时电话又还在不断地损坏,导致家长与学生联系不便。电话都是08年上半年新换的,电信局装的,质量是可以的,同样的电话在*校区坏的就很少。到本周为止,本部160多部电话,已换了近80部,经检查,主要是电话进水、受潮,有的同学把电话放到有水的地上,相当一部分男生在阳台冲澡,把水溅到电话上,甚至直接把水泼到电话上,这样必然会导致电话短路、失灵。因此,要求同学们在使用电话时要轻拿轻放,按键时不要用力过猛;当别人在打电话时,不要去争抢。严防洗澡将水洒到电话机上,若万一不小心把水洒到电话机上要立即用干毛巾把水醮干。

  二是要爱护好寝室设施。毛巾杆、蚊帐杆、水龙头、铁床、扶手、楼梯栏杆、门窗及玻璃等,都是为了方便生活和安全而设置的,每个同学都必须爱惜,要像对待自己家里卧室一样对待它。不能用脚踢,用拳头擂,不用手摇撼。开关龙头水阀要用力均匀、适中,开关门要用手慢慢推开(拉开),合上,不能用手猛拉猛推,更不能用脚踢踹。开关玻璃窗要轻轻滑动,不得在墙上乱贴乱画,更不能在墙壁上喷涂有颜色的东西。要保护好厕所大便器和下水道。便纸入篓,严禁将卫生巾、报纸、果皮、饮料瓶、抹布扔入大便器。为了保护好物品柜上面的锁、柜门扣,每个人必须把钥匙放一把在生活老师那里备用,万一掉了,找生活老师拿钥匙配,不要轻易把锁或柜门扣撬掉了。现在许多柜门都被钻烂了,找不到安锁的位置啦!

  三是要爱护好教室物品。教室里名人名言、校训和班训牌、纱窗、饮水机的盛水盒,不要随意取下,再安装难以还原,有时还形成安全隐患。刚刚维修油漆过的课桌凳,要珍惜,学校为此投入了几百个工,花了几万元钱,希望每个同学严格按要求管好你所使用的桌凳(包括公用教室的桌凳),严禁在桌凳上刻、写、画。扫把、撮箕等清洁工具要放在较隐蔽的地方。

  四是要正确使用电源。寝室教室都提供有220V交流电源,用于照明或教学。开关、插座都是经过电工安装好的,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由学校安排专人维修,千万不要擅自拨弄、修理。寝室里禁止私接电源、禁止私用电器,不得在电扇、电灯上悬挂衣物和其它东西,更不能用彩纸装饰屋顶,以防引发火灾,保护消防设施。寝室、教室楼道口都设有消火栓或灭火器,它是灭火的必备设施,受法律保护。不要用脚踢或拳头擂消火栓门,更不要随意动用灭火器阀门。要保护好各楼道消防安全图以及每个寝室的消防安全线路图。

  同学们!只有我们正确使用好各种物品,保证其使用寿命,才能保障我们学习、生活的需要,才能方便自己和他人,才能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希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成为外校学生的自觉行动。

  谢谢大家!

篇5:过错赔偿办法范例

  过错赔偿办法

  为规范本处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能,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处公证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公证职务中或协助履行公证职务中,因过错给公证赔偿请求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而进行的赔偿,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范围由本处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议定,协商不成,以司法裁决为准。

  二、本办法所指公证赔偿请求人必须是本处承办的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

  三、有下列过错之一的,赔偿请求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一)因公证文书文印差错,给赔偿请求人造成损失的;

  (二)当事人提交的应予退还的证明、相关材料原件灭失,当事人又需要的;

  (三)涉外公证书译文差错,且当事人要求赔偿的;

  (四)错误给付提存物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五)公证事项基本事实未查清或未能正确适用法律,致使赔偿请求人权利受到侵害的;

  (六)因公证人员的原因,致使公证文书不真实、不合法。

  四、本规定第三条第(一)(二)(三)项的赔偿可由当事人与公证处协商解决。责任人也可直接向当事人进行赔尝,若本处先行赔偿后可向有关责任人进行追偿。

  五、赔偿请求人要求本处赔偿时,应向本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凭证及依据。

  六、本办法第三条(一)(二)(三)项的赔偿,本处应在接到赔偿请求人书面申请后五日内作出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决定。本办法第三条(四)(五)(六)项所称赔偿,本处在接到赔偿请求人书面申请后一个月内作出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决定。

  七、本规定第三条的赔偿顺序应为: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以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赔偿;由本处赔偿的,经主任办公会批准后赔偿;应由过错责任人赔偿的,本处赔偿后由处里向责任人追偿。

  八、本规定第三条所述情形应予赔偿的金额由本处与当事人协商后确定,并由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该协议内容经中公协认同后生效。协商不成,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法院裁决为准。

  九、赔偿金的支付应在赔偿金额确认后三日内支付完毕。

  十、赔偿请求人对本处作出的不予赔偿或赔偿金额确认的决定有异议的,可申请市公证协会调解。

  十一、因当事人的行为致使本办法第三条所述情形发生,本处不负有赔偿责任。

  十二、如果公证员已尽到应有的职业责任,整个工作过程不存在过错,在此情况下发生的错误公证,本处及公证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本办法于颁布之日起试行。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