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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生宿舍物品损坏、丢失赔偿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  学生宿舍物品损坏、丢失赔偿规定

  为加强公寓物品及设施管理,保障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行,积极为同学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品在学生入住公寓后,公寓中心与住宿学生进行统一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本验收的物品状况。

  (二)公寓设施维修工作由公寓服务中心维修组负责,不属于正常维修范围内的项目应在公寓中心交纳赔偿金后予以维修。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维修后交费。

  (三)公寓设施的自然损坏、老化及质量原因需维修的,由公寓中心免费负责维修。

  (四)下列情况不属于免费维修范围:

  1.公寓各种玻璃和纱窗;

  2.桌椅板凳断裂;

  3.水龙头开关断裂;

  4.桌面、壁橱、储物柜破损;

  5.插座因使用劣质电器或大功率电器烧坏;

  6.电视、电风扇及各种插座破损;

  7.地面、墙面污染、破损;

  8.床板断裂;

  9.洗刷池、蹲便器、水箱破裂、部件断裂;

  10.管道破裂及下水道堵塞;

  11.人为原因造成门锁、门把手损坏;

  12.各种线路人为造成的破损。

  (五)楼长下发赔偿通知单,宿舍舍长到公寓中心办公室交费后,楼长下发维修单予以维修。

  (六)特殊情况下,为保证安全或节约资源,可在下发赔偿通知的同时予以维修。

  (七)接到赔偿通知单不办理赔偿手续的,每超一天加收1%元的赔偿金,损坏设施维修费直接从公物押金中扣除。

  (八)宿舍内设施损坏、物品丢失的,由责任人予以原价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九)公寓内的公共设施损坏、丢失的,由公寓管理员、值班员予以赔偿。赔偿金直接从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十)由学校分配的卫生工具及用品,不满使用期限损坏或丢失的,由使用单位自行购置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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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生宿舍门锁与钥匙管理规定(2)

>  学生宿舍门锁与钥匙管理规定(二)

  为加强学生宿舍门锁与钥匙管理,保证住宿学生财产、物品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生房间门锁与钥匙由公寓中心统一配备,由各院(部)辅导员于新生入学前到公寓楼长办公室领取。新生入学后一周内仍未使用的剩余钥匙,辅导员应及时退回。

  (二)公寓中心设专人负责学生宿舍钥匙,建立宿舍钥匙领取借用登记表。

  (三)学生不得擅自更换门锁、配制钥匙或将钥匙转借他人;门锁已坏需要更换时,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因故未带钥匙不能进所在宿舍者,须持学生证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办理临时借用备用钥匙手续。

  (四)宿舍调整时,学生须到公寓中心办理调整手续,并把宿舍钥匙交回到公寓楼长办公室,然后领取新房间的钥匙。严禁私换,私配钥匙和自调宿舍。

  (五)学生毕业、退学、休学离校时,须将所在宿舍钥匙交回公寓楼长办公室。

篇3:学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规定(2)

>  学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规定(二)

  为保障假期期间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以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一个优良的生活及学习环境,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寓运行成本,根据学生公寓假期工作实际,特对假期住宿学生做如下规定。

  1.假期住宿的学生须经院(部)统一核查、批准后在放假前一周内将名单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备案,公寓中心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学院批准住宿学生由各学院负责管理。

  2.原则上只有大三学生或由经学校批准的其它学生可以提出住宿申请。

  3.未经批准的学生不准在校内住宿(20**年6月7日至8月26日)。批准住宿的学生须服从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调整宿舍;

  4.住宿学生由公寓中心统一办理临时证件,持证出入公寓。开学后将证件交回公寓中心,补证或证件丢失者,需交纳工本费;

  5.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不得容留外人住宿;发现无证人员住宿,每天收费20元,收费日期自放假之日是起计算;

  6.严禁留宿异性,严禁将床位出租他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7.住宿学生要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8.住宿学生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身份核查,提供相关证件,对人证不符或不能提供证件的,将予以清退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9.假期期间水电使用,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10.设施维护、维修按正常程序进行;

  11.因各种原因提前离校或不能在学校住宿的,要及时通知院(部)辅导员,并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12.住宿期间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严禁违章用电。

篇4:(学生宿舍公寓)治安保卫预案

  学生宿舍(公寓)治安保卫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寓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秩序和育人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一)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治安领导小组

  组长:中心主任

  副组长:中心副主任

  成员:中心内部管理人员

  (二)公寓治安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为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公寓楼早6:00开门,22:30关门,晚归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

  3、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4、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5、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使用蜡烛、煤气炉、火锅、电饭煲以及其他种类火源;

  6、公寓楼内不准私拉电线,严禁存放、使用电炉子、电热壶、电热杯、电磁炉、酒精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热毯、床头灯及各类劣质电器,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的,须经楼长批准。

  7、公寓楼内禁止从事经商活动,严禁酗酒、吸烟、斗殴、搓麻将等;

  8、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三)公寓治安教育及检查

  1、对公寓全体员工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包括消防安全教育、财产安全教育、人身安全教育。使员工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公寓的首要任务;

  2、用简报、展板、网络等媒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消防设施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新;

  4、各公寓楼楼长负责每周对楼内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重点为消防设施的完损状况、安全通道的畅通、公寓大门的开启情况,学生宿舍违章电器的检查等,并按时做好安全纪录和处理意见纪录;

  5、设立安全检查组,对各楼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6、公寓中心主任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公寓治安预警方案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校领导,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公寓楼长或值班员,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扑救;

  (2)迅速报告学校保卫处和公寓中心;

  (3)根据火势情况,如需报警的立刻就近电话报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4)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派员工在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消防车到来之前,保卫人员,校内消防安全员,公寓中心员工等均有义务参加灭火;

  (2)消防车到达之后,公寓员工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并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的消防器具为:灭火器、消防栓、水桶、脸盆、水浸湿的棉被等;

  (4)火灾扑救的原则为:①先控制,后消灭;②先救人,后救物;③分清主次,快速准确;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人员灭火。

  4、扑救的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可使用各种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酒精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袋、浸湿的棉被等,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要首先确保人身安全,扑救工作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如果是电源或电器具引起的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火势蔓延;

  (3)火灾发生后应一边组织救火,一边及时报警,先控制,后消灭;

  (4)灭火后要配合消防和保卫部门,搞好现场保护工作,以便于火灾后的事故处理;

  (5)如遇到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以避免报道失真;

  (6)发生较大火灾时,要及时把学生疏散安排到安全地带,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二)盗窃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保卫处、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公寓楼长或值班员。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后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报告;

  (2)重大盗窃案件要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汇报;

  (3)经给学校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到报告后,相关负责人要及时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大案、要案要向学校领导汇报;

  (2)楼长或值班员要安排人员保护好现场,配合保卫或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工作;

  (3)对盗窃数额大、价值高的案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处理,未经领导允许知情者不要外传;

  (2)公寓楼长、驻楼辅导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三)人身伤害事故

  1、处置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保卫处、驻楼辅导员、公寓楼长或值班员,校医院医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生安全工作小组、楼长或值班员;

  (2)学校有关部门领导;

  (3)学校领导;

  (4)上级主管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楼长或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校医院和校内110进行抢救;

  (2)大事故或较大事故要及时向有关学校领导汇报;

  (3)如是食物中毒,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医院或就近医院,没有汽车时可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救助;

  (4)食物中毒事件,经向校领导请示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

  >  (5)如是校内学生打架,楼长或值班员要给与劝阻,不听劝阻的及时通知校内110和住楼辅导员进行及时处理并向公寓中心汇报;

  (6)对外来人员在楼内闹事、打架或学生打群架的,楼长或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校内110进行处理,严重的可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

  4、注意事项

  (1)稳定好情绪,不要以个人名义向外界扩散消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故发生后,如有家长来校探视,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好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4)如有新闻媒体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以避免报道失真。

  为进一步加强公寓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秩序和育人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一)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治安领导小组

  组长:中心主任

  副组长:中心副主任

  成员:中心内部管理人员

  (二)公寓治安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为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公寓楼早6:00开门,22:30关门,晚归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

  3、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4、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5、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使用蜡烛、煤气炉、火锅、电饭煲以及其他种类火源;

  6、公寓楼内不准私拉电线,严禁存放、使用电炉子、电热壶、电热杯、电磁炉、酒精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热毯、床头灯及各类劣质电器,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的,须经楼长批准。

  7、公寓楼内禁止从事经商活动,严禁酗酒、吸烟、斗殴、搓麻将等;

  8、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三)公寓治安教育及检查

  1、对公寓全体员工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包括消防安全教育、财产安全教育、人身安全教育。使员工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公寓的首要任务;

  2、用简报、展板、网络等媒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消防设施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新;

  4、各公寓楼楼长负责每周对楼内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重点为消防设施的完损状况、安全通道的畅通、公寓大门的开启情况,学生宿舍违章电器的检查等,并按时做好安全纪录和处理意见纪录;

  5、设立安全检查组,对各楼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6、公寓中心主任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公寓治安预警方案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校领导,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公寓楼长或值班员,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扑救;

  (2)迅速报告学校保卫处和公寓中心;

  (3)根据火势情况,如需报警的立刻就近电话报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4)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派员工在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消防车到来之前,保卫人员,校内消防安全员,公寓中心员工等均有义务参加灭火;

  (2)消防车到达之后,公寓员工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并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的消防器具为:灭火器、消防栓、水桶、脸盆、水浸湿的棉被等;

  (4)火灾扑救的原则为:①先控制,后消灭;②先救人,后救物;③分清主次,快速准确;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人员灭火。

  4、扑救的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可使用各种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酒精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袋、浸湿的棉被等,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要首先确保人身安全,扑救工作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如果是电源或电器具引起的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火势蔓延;

  (3)火灾发生后应一边组织救火,一边及时报警,先控制,后消灭;

  (4)灭火后要配合消防和保卫部门,搞好现场保护工作,以便于火灾后的事故处理;

  (5)如遇到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以避免报道失真;

  (6)发生较大火灾时,要及时把学生疏散安排到安全地带,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二)盗窃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保卫处、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公寓楼长或值班员。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后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报告;

  (2)重大盗窃案件要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汇报;

  (3)经给学校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到报告后,相关负责人要及时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大案、要案要向学校领导汇报;

  (2)楼长或值班员要安排人员保护好现场,配合保卫或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工作;

  (3)对盗窃数额大、价值高的案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处理,未经领导允许知情者不要外传;

  (2)公寓楼长、驻楼辅导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三)人身伤害事故

  1、处置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保卫处、驻楼辅导员、公寓楼长或值班员,校医院医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生安全工作小组、楼长或值班员;

  (2)学校有关部门领导;

  (3)学校领导;

  (4)上级主管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楼长或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校医院和校内110进行抢救;

  (2)大事故或较大事故要及时向有关学

  校领导汇报;

  (3)如是食物中毒,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医院或就近医院,没有汽车时可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救助;

  (4)食物中毒事件,经向校领导请示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

  (5)如是校内学生打架,楼长或值班员要给与劝阻,不听劝阻的及时通知校内110和住楼辅导员进行及时处理并向公寓中心汇报;

  (6)对外来人员在楼内闹事、打架或学生打群架的,楼长或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校内110进行处理,严重的可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

  4、注意事项

  (1)稳定好情绪,不要以个人名义向外界扩散消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故发生后,如有家长来校探视,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好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4)如有新闻媒体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以避免报道失真。

篇5:大学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2)

>  大学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二)

  (一)公寓公共场所卫生由学生公寓保洁员清理,室内卫生由住宿学生轮流值日,共同负责。

  (二)住宿学生每天起床后,应叠好被子,清扫地面,整理好房间。

  (三)住宿学生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搞好个人卫生,遵守以下规定:

  1、不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张贴字画,涂写刻抹、室内锲钉及粘接各类挂钩等;

  2、将室内的衣物、书籍、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点和规格整齐放好;

  3、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墙壁、家具、门窗无灰尘、无污物、无蜘蛛网;地面、桌面整洁;

  4、不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5、不向室外泼水、不在室内烧纸;

  6、不随地吐痰;

  7、不在室内乱拉铁丝、绳子等物;

  8、将室内垃圾带到公寓楼外垃圾车内;

  (四)检查制度

  1、学生公寓楼长、公寓检查人员每周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

  2、院、系(部)辅导员组织学生干部每周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

  3、学生处组织专人每月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

  每周三次检查结果交公寓办公室输入学生宿舍管理系统汇总后存档,结果作为学生年终综合测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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