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导航

幼儿园奖惩细则(5)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  幼儿园奖惩细则(五)

  一、考勤部分:1、早晨非接车教师7:30到校,7:40以前做完所有私人事情,准备接待学生,下午5:00离园;接车教师随车接送,但早晨不能迟于8:00进园,下午不得早于4:20离园。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3、迟到一次(15分钟以内),扣1元;早退一次,扣1元,矿工1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5元。4、病、事假一天扣20元。

  二、教育教学部分:1、按计划和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早晨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5元。2、每天的教学任务、布置的家庭作业必须上墙,要让家长知晓,没有做到的,一次扣5元。3、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学生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扣5--50元,并严厉批评。4、中班、大班、学前班每天必须布置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5元;收发学生作业一定要细致,不要漏收漏发,发现此情况,一次扣2元;5、教师上课,必须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先备课,教师备课一月一检查,没有备课或没有达到进度的,一次扣20元。6、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自改变作息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作息时间或课表的,必须要征得园长或保教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5元。7、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学生都要认真、细致地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若发现一次扣5元。8、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每一位教师每一月必须讲一次公开课;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奖50元,市级奖80元,省级奖100元,国家级奖150元。9、每位教师在园期间,必须讲普通话,包括和家长交流,若发现没有用普通话的,一次扣1元。

  三、班务工作、财产管理部分:1、各班每学期初到园长或保教主任处领取保教必需品,由园长或保教主任登记造册,一学期结束后清点财产,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破损的,到园长或保教主任处报损后,由园长或保教主任备注后更换。2、放学后,各班必须要把教室和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要摆放整齐,扫帚、垃圾篓、撮箕要摆放好,门窗要关好,文具柜要收拾整洁,每天放学后检查,发现教室或清洁区不干净,不整洁的,门窗没有关好的,一次扣3元。3、接人待物要热忱,举止要文明,言谈要得体。因个人原因,给幼儿园带来负面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一次扣5--20元。负面影响严重的,直接解除聘用关系。4、对待幼儿要和蔼可亲,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要热爱幼儿,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更不能辱骂幼儿,发现体罚、辱骂幼儿的,一次扣10元,性质特别严重的,解除聘用关系。5、要热爱幼儿园,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严重的,解除聘用关系。6、凡借用教具、图片、仪器、光碟、录音带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照价赔偿。

  四、 幼儿安全、护理部分:1、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2--20元。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学生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3、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2--20元的处罚。4、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每月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5、幼儿进餐时,教师要在旁边指导或帮助幼儿掌握进餐的技能,培养文明行为习惯。严禁教师在一旁不闻不问,更不能和幼儿同时进餐。若发现一次扣5元。6、幼儿午睡或起床时,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值日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睡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5元。7、放学时,要认真检查幼儿个人物品(特别是衣物),因教师疏忽导致幼儿衣物滞留幼儿园的,一次扣5元;导致幼儿衣物在园期间遗失的,一次扣10元。8、放学前,要仔细整理幼儿着装(包括给幼儿洗脸、洗手、梳头),若家长投诉幼儿园照顾不周,一次扣10元。9、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等),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10、 幼儿的被罩、床单等每月洗两次,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和第四个星期六到园进行清洗,不到者,视为旷工。

  五、保教主任管理部分:1、按实填写园务日志,负责园内一切保教工作,发现问题如实记载或上报。2、隐瞒不报,导致事情严重的,追究保教主任责任。3、家长或其它教师投诉而保教主任隐瞒不报的,视其情节,一次扣5--50元。4、因保教主任监管不力或严重失职导致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其它问题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罚。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学生公寓值班室两规范奖惩细则(2)

>  学生公寓值班室“两规范”奖惩细则(二)

  一、“两规范”每条款未达要求者扣1分,每扣1分罚款5.00元,负责楼长连带罚款5.00元。

  二、奖惩依据:

  1、中心主任或安排管理人员每日对各楼值班室不少于1次不定时检查,并认真作好记录。

  2、住宿学生、学校教职工及其它来访人员投诉的情况经调查属实的。

  三、奖惩程序

  主任办公室对各值班室的检查情况于当周及时通知各楼楼长,被通知者必须于次日17:00以前到中心办公室交纳罚款或领取物质奖励,中心办公室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全中心范围内通报。

  四、其它

  1、对屡犯不改或其言行严重有损于学生公寓中心形象的值班人员将坚决予以辞退。

  2、对表现突出的值班人员由中心办公室将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3、无论奖罚,中心都将以书面形式在全中心范围内予以通报表彰或批评。

篇3:学生公寓楼长职责奖惩细则

  学生公寓《楼长岗位职责》奖惩细则

  一、 执行《职责》(简称)不力的楼长,中心将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和教育;对不能胜任者,予以解聘。

  二、对于因执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上的严重失误或给中心、学校造成较大影响、严重侵犯学生切身利益者,给予相应处罚:

  1. 因对本楼员工管理不善,本楼员工工作未达工作规范要求者,楼长应负连带责任并处以相同数额罚款;发生员工与学生打架、争斗,员工中有违章用电、偷摸行为及其它恶劣行为者,除对当事者予以相应处罚外,对该楼楼长予以每人次罚款20元,损失、影响尤为严重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 因对本楼值班员工作要求、管理不严,造成外来人员进入楼内实施偷盗、骚扰、推销等,除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罚外,楼长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人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3. 因未能严格执行《职责》要求,消防意识不强,造成本楼内因学生使用违章电器、动用明火、用电设施检查不到位等引起的火灾,扣除当年全部津贴;造成较大损失者,除罚款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负责楼长给予相应处分。

  三、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得力,造成每学年(期)在校生的宿舍调整及毕业生离校、新生入校的宿舍安排及各类学生卧具、家具、电视遥控器、门锁、钥匙的收藏与发放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完成,以及发生物品丢失等情况,每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者,罚款100元。

  四、 因管理不及时,服务不到位,造成住宿生对其工作不满意的属实投诉,除立即整改外,将按照工作人员年终考评办法扣分。

  五、 不服从领导、搞小团体、小帮派、因个人恩怨影响中心工作,给中心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使中心形象严重受损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尤为严重者,予以解聘。

  六、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经考察不适合担任楼长者,中心将劝其离职或直接辞退。

  七、对执行《职责》得力,积极主动、有效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者,中心将给予适当奖励。

篇4:某学生公寓楼长、管理员工作规范奖惩细则

>  学生公寓楼长、管理员工作规范奖惩细则

  一、 执行《规范》(简称)不力的楼长,中心将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和教育;对不能胜任者,予以解聘。

  二、对于因执行《规范》不力造成工作上的严重失误或给中心、学校造成较大影响、严重侵犯学生切身利益者,给予相应处罚:

  1. 因对本楼员工管理不善,本楼员工工作未达工作规范要求者,楼长应连带相同罚款;发生员工与学生打架、争斗,员工中有违章用电、偷摸行为及其它恶劣行为者,除对当事者予以相应处罚外,对该楼楼长予以每人次罚款20元,损失、影响尤为严重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 因对本楼值班员工要求、管理不严,造成外来人员进入楼内实施偷盗、骚扰、推销等,除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罚外,负责楼长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人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 因未能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消防意识不强,造成本楼内因学生使用违章电器、动用明火等引起的火灾,每人次罚款100元;造成较大损失者,罚款200元,中心主任责任亦不可推卸,连同罚款200元;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罚款外,对负责楼长、中心主任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三、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得力,造成每学年(期)在校生的宿舍调整及毕业生离校、新生入校的宿舍安排及各类学生卧具、家具、电话机、门锁、钥匙的收藏与发放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完成,以及发生物品丢失等情况,每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者,罚款50元。

  四、不服从领导、搞小团体、小帮派、因个人恩怨影响中心工作,给中心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使中心形象严重受损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尤为严重者,予以解聘。

  五、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经考察不适合担任楼长者,中心将劝其离职或直接辞退。

  六、对执行《规范》得力,主动、有效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者,中心将给予适当奖励。

篇5:学生公寓值班室两规范奖惩细则

>  学生公寓值班室“两规范”奖惩细则

  一、“两规范”每条、款未达要求者扣1分,每扣1分罚款2.00元,负责楼长连带罚款2.00元。

  二、奖惩依据:

  1、中心主任或安排专人每周不定期检查各楼值班室不少于1次,并认真作好记录。

  2、 住寓学生、学校教职工及其它来访人员反映的情况经调查属实。

  三、奖惩程序

  主任办公室对各值班室的检查情况于当周及时通知各楼,被通知者必须于次日17:00以前到主任办公室交纳罚款或领取物质奖励,主任办公室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全中心范围内通报。

  四、其它

  1、 对屡犯不改或其言行严重有损于学生公寓中心形象的值班人员将坚决予以清退。

  2、 对表现突出的值班人员由主任办公室将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3、 无论奖罚,中心都将以书面形式在全中心范围内予以通报表彰或批评。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