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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楼长职责奖惩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学生公寓《楼长岗位职责》奖惩细则

  一、 执行《职责》(简称)不力的楼长,中心将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和教育;对不能胜任者,予以解聘。

  二、对于因执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上的严重失误或给中心、学校造成较大影响、严重侵犯学生切身利益者,给予相应处罚:

  1. 因对本楼员工管理不善,本楼员工工作未达工作规范要求者,楼长应负连带责任并处以相同数额罚款;发生员工与学生打架、争斗,员工中有违章用电、偷摸行为及其它恶劣行为者,除对当事者予以相应处罚外,对该楼楼长予以每人次罚款20元,损失、影响尤为严重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 因对本楼值班员工作要求、管理不严,造成外来人员进入楼内实施偷盗、骚扰、推销等,除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罚外,楼长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人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3. 因未能严格执行《职责》要求,消防意识不强,造成本楼内因学生使用违章电器、动用明火、用电设施检查不到位等引起的火灾,扣除当年全部津贴;造成较大损失者,除罚款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负责楼长给予相应处分。

  三、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得力,造成每学年(期)在校生的宿舍调整及毕业生离校、新生入校的宿舍安排及各类学生卧具、家具、电视遥控器、门锁、钥匙的收藏与发放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完成,以及发生物品丢失等情况,每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者,罚款100元。

  四、 因管理不及时,服务不到位,造成住宿生对其工作不满意的属实投诉,除立即整改外,将按照工作人员年终考评办法扣分。

  五、 不服从领导、搞小团体、小帮派、因个人恩怨影响中心工作,给中心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使中心形象严重受损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尤为严重者,予以解聘。

  六、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经考察不适合担任楼长者,中心将劝其离职或直接辞退。

  七、对执行《职责》得力,积极主动、有效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者,中心将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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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寓中心办公室管理辅助岗位职责

>  学生公寓中心办公室管理辅助岗位职责

  一、按时上岗,服从管理。

  二、协助办公室做好以下工作:负责每周统计、汇总学生宿舍卫生情况、学生宿舍违章用电及其它违纪情况,“学生公寓简讯”的打印和汇总,并发送到学生处、各院系团总支及有关部门。

  三、协助做好新学年新生宿舍信息录入,毕业生宿舍信息删除、学生宿舍名单打印工作,按要求打印中心各类文字材料。

  四、负责接听电话,并将情况简要纪录,及时报至中心主任或各公寓楼楼长,以便及时处理。

  五、完成中心交给的其他工作。

篇3:学生公寓卫生保洁辅助职责

>  学生公寓卫生保洁辅助岗位职责

  一、遵守公寓的规章制度,按时上岗。说话和气,讲究文明,热情为学生服务。

  二、协助楼长做好以下工作: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持分管区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三、保持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墙裙无灰尘、污迹。

  四、保持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手)脚印、球印、痰迹,无乱张贴纸张、乱涂乱画等。

  五、协助保洁员做好以下工作:搞好分管区域公共场所水、暖、电、门窗等设施的管理,发现有损坏现象时要及时报修。

  六、负责区域内的水电开关、消防器材、配电箱、电表箱、灯具等表面卫生。

  七、保持公共卫生间、洗刷间无异味,便池内无积垢、无乱贴乱画(尤其是各类广告);水池清理干净无污物、结垢、堵塞等现象;

  八、对所负责卫生区域内所有水、电、暖设施、门窗玻璃等负有监护责任,若发现缺损或“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向楼长或直接向维修组报修。

  九、上岗期间如发现有可疑情况(如偷盗、推销等)应及时报告楼长进行妥善处理。

篇4:某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职责

>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学生公寓的规划建设、专项维修、家具物品采购等重大事项的领导和决策;

  (二)制定学生公寓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法规政策;

  (三)负责协调公寓中心和学校有关部门的关系;

  (四)负责检查学生公寓工作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五)负责对公寓管理人员和住宿生的奖惩工作。

篇5:某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职责

>  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职责

  一、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学生在公寓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其职责范围:

  (一)负责全校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

  (二)负责学生公寓的卧具、家具的招标采购、配备和管理工作;

  (三)按照《学生公寓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学生公寓,有依章奖励和建议处罚学生的权力;

  (四)负责学生宿舍的安排、调整,负责办理学生入学、休学、退学、毕业时的入退手续;

  (五)负责学生基础文明教育引导、宿舍文化建设、文明宿舍评比、学生在宿舍内表现的记录考评;

  (六)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纪律检查及学生在公寓内的违纪登记、通报,建立学生宿舍档案卡,实施信息化管理;

  (七)负责学生公寓公共卫生、安全秩序的管理;

  (八)负责学生公寓员工的组织和考核,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决定员工的劳动报酬、聘用、辞退及奖罚;

  (九)负责学生公寓财务管理;

  二、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下的“一点四线”主管责任制。各公寓楼均设有楼长办公室,按教育督导、安全保洁、维修、综合服务四条主线,为住宿学生提供服务。

  三、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设有专职管理员,各公寓楼选拔聘用了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学生楼长协助工作;

  四、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建立了民主投诉制度,中心网站设有主任信箱(***),认真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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