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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务接待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明确公务接待的标准与程序,保证接待工作效果,合理控制费用开支,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接待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

  2.2接待应邀来院协助工作和合作单位的客人;

  2.3集团安排来院调研、培训或实习的员工。

  2.4与上述接待对象相关的工作日程、食宿、用车、购买返程票等接待工作,均属于公务接待管理范围。

  3、职责部门

  3.1来访人员由直接对口的业务部门负责接待;

  3.2无直接对口业务部门或不可确定对口业务部门的来访人员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接待;

  3.3省、市级政府部门及其它重要领导、学者等来访由总经理负责接待。

  4、接待标准及程序

  4.1集团内部人员接待

  4.1.1集团内部人员的接待标准参照《出差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4.1.2食宿应就近安排,一般应安排工作餐和普通住宿,费用由本人所在单位自行支付;

  4.1.3如需接待地承担(代垫)费用,需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报总经理批准。

  4.2集团外来宾接待

  4.2.1集团外来宾的接待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医院总经理确定并批准。

  4.2.2来宾就餐可采用工作餐和招待餐两种形式。上级领导或来院指导工作的专家,经总经理批准,可安排招待餐,其它人员由院办(人事行政部)安排工作餐。

  4.3工作程序

  4.3.1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接待工作的总体协调,包括交通工具、食宿安排、费用结算等,所需经费按照规定申请办理。

  4.3.2集团内部人员到异地出差、调研、培训等需由目的地单位接待的,由所在地单位向接待地单位发出传真文件,注明人员所乘车次或飞机班次、联系方式及接待标准等信息。

  4.3.3集团外客人需异地单位协助接待时,由所在地单位向接待地单位发出传真或接待函,注明客人身份、所乘交通工具详细信息、联系方式、接待标准、费用结算办法等信息。客人在异地发生的接待费用由接待地单位垫付,待客人离开后结算全部费用(包括食宿、用车等),并由接待地单位财务部门向客人所属地单位的财务部门划帐。

  4.3.4集团外来宾接待需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尽量缩小接待范围、节约接待费用。接待时一般不安排白酒、易拉罐饮料和烟,非经总经理批准,接待人员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

  4.3.5公务接待发生的各项费用,需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或对口接待部门)填写《费用报销单》,并注明详细情况,报总经理签批。

  4.3.6公务接待费用未经总经理签批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4.3.7接待客人需安排车辆时,一般只限市区内使用,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并安排;若需长途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院办(人事行政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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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宣教工作制度

  医院宣教工作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组织与开展对本院医务人员、患者和社区群众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宣教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工作重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与具体实施。

  2.2本制度涉及院长(业务院长)、医务部门(科室)与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

  3、工作内容

  3.1医院每年初应制订全面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3.2根据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健康教育活动。

  3.3对本院健康教育的内容、方法、形式等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3.4收集、积累和编写用于健康教育的文字、图片、声像资料等。

  3.5及时制作与悬挂(张贴)全院各种标牌、标志,播放各种声像资料,并定期更新。

  3.6掌握各类健康教育设备的购置、制作、使用方法及应用效果。

  3.7协调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内外、上下以及科室之间的关系。

  3.8开展有关健康教育方面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并交流推广。

  3.9统计、汇总健康教育的各种数据资料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3.10推广健康教育设备的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定期保养和维修。

  4、工作要求

  4.1组织管理工作要求

  4.1.1健康教育工作必须纳入医院工作计划,由总经理(院长)直接领导。医院定期召开例会,研究确定全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及专项经费预算;协调职能科室与各部门、科室的工作,形成合理的健康教育网络;落实《卫生系统健康教育工作暂行规定》;对全院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和评价。

  4.1.2健康教育职能科室或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在总经理(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健康教育业务计划、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方案实施;组织本院医务人员参与全市(区)范围的社会健康教育活动;督促检查各部门、科室及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健康教育工作;收集、整理、制作和发放各类健康教育宣传品,开展理论研究、课题设计,指导各部门、科室的健康教育效果评价,计划和组织全院健康教育的培训;实施健康教育工作报表制度。

  4.2医疗岗位健康教育

  4.2.1医护人员每三年必须接受一次健康教育培训,系统学习健康教育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必要的传播手段和沟通技巧。

  4.2.2全院员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本院举办的自我保健知识讲座等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良好的健康意识,为患者及家属树立榜样。

  4.3门诊健康教育:

  4.3.1门诊部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门诊健康教育,在候诊室醒目位置设立闭路电视和健康教育专栏,宣传各种常见病和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急救等知识,并应经常更换宣传内容;督促医护人员在门诊过程中开展健康教育。

  4.3.2门诊医护人员以口头讲解和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对患者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给予指导,及时向患者或其家属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品。

  4.4住院健康教育:

  4.4.1各临床业务科室www.pmceo.com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住院健康教育,将此项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住院区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并经常更换宣传内容;召开医患(或家属)座谈会或咨询会,举办健康教育讲座等;督促检查医护人员对患者入院、住院和出院过程中的健康教育工作。

  4.4.2医生利用查房和值班时间,针对患者的不同情况给予医药卫生保健知识、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指导,并把指导内容和行为目标提供给责任护士,由护士督促实施,开展和指导护士开展本科室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4.4.3责任护士按护理程序系统搜集资料,评估患者的健康状况,了解其心理需求,进行心理护理和行为教育,及时向主治医生反馈患者信息;协助医生开展综合性的健康教育,督促和指导患者实现行为目标;为患者提供出院指导和康复指导,如疾病复发的预防和护理方法,辅助器械的使用和注意事项、康复训练、随访等;开展效果评价。

  4.5社区健康教育:

  4.5.1医院所属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社区健康教育工作,严格按照《社区健康服务工作方案》中有关健康教育的规定,完成各项健康教育任务;结合法定宣传日在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对老人、妇女、儿童、慢性病患者、康复患者以及社区企业职工等进行经常性的群众教育;以电视、健康教育专栏、居民座谈会、热线电话、家庭访谈等方式,满足社区居民的健康需求;督促全科医生和护士把健康教育贯穿于健康服务的全过程。

  4.5.2全科医生在门诊、家庭病床、巡回医疗、康复指导、心理咨询、医疗咨询等诊疗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指导,并交由护士督促实施,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4.5.3护士协助全科医生实施健康教育和行为目标,并在导医、咨询、特殊护理、临终关怀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健康教育,填写《健康档案》,协助全科医生开展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篇3:某医院重要部门管理制度

  医院重要部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医院财务、档案、电脑、保卫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保障医院重要工作能够安全有序地进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关系到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员工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部门与岗位的管理,如财务部、档案室、电脑室,重要设备集中的部门、科室,配电室等。

  3、内容

  3.1重要岗位人员管理

  3.1.1重要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先审查后试用,不适合的人员要立即调换或撤离。

  3.1.2财务人员的录用及调动需由财务部经理提请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含副经理)的录用及调动需报经集团总部财务部与人事行政部总监审批;

  3.1.3档案室管理员的录用及调动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提请总经理审批;

  3.1.4电脑室网络管理员的录用及调动由企划部负责人提请总经理审批;

  3.1.5重要仪器、设备管理员的录用及调动由医务部负责人提请总经理审批;

  3.1.6保卫部、配电室人员的录用及调动由后勤工作负责人提请总经理审批;

  3.1.7其它重要岗位人员的录用及调动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3.1.8重要部门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守机密。

  3.1.9重要部门人员工作调动时,要对保管的档案、设备妥善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不得泄露机密情况。

  3.2重要文件资料管理

  3.2.1遵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与《保密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文件、资料档案的安全保密管理流程,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登记、保管、传阅、使用等程序,防止失密、泄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3.3重要事项管理

  3.3.1重要部门的门、窗、文件柜、保险柜等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

  3.3.2重要部门应由总经理(院长)确定安全责任人,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关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

  3.3.3节假日放假前应贴好封条,或指派专人看守,保证万无一失。

  3.3.4非经批准,禁止任何非相关人员进入重要部门。

  3.3.5院办(人事行政部)、保卫部应定期检查或抽查重要部门安全情况,做好日常监督,督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院长)报告,并尽快进行处理。

  4、罚责

  4.1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和泄密,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2因责任不明、防范不严,措施不落实而发生事故或泄密,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上级主管人员的责任。

  4.3医院因上述条款而造成重要事故和泄密事项,涉及的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上时,需在事件发生48小时内报送集团人事行政部。

  4.4医院发生4.3条款的事故或泄密事项,对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院长)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并在集团范围内通报批评。

篇4:医院档案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时,首先由借阅人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

  二、查阅档案只限于有关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室外。

  三、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对所借的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涂改和对外传播。如需复制,要经档案室同意,重要内容须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一律由借阅人负责。

  四、医院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时,应持介绍信,重要内容的材料需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篇5:医院档案室安全保密制度

  档案室安全保密制度

  一、档案室是机要部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档案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和随意传播。

  三、经常检查库房和档案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认真处理。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调换工作时,对所管的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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