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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员工手册)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员工手册)

  员工考勤制度是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考察,是严格执行酒店的劳动纪律,提高酒店服务质量和效率不可缺少的制度。

  第一条 作业时间

  按公司制定的作业时间标准进行。

  第二条 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元。连续三次迟到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

  3)旷工

  a)凡旷工半天者扣发一天半基本工资;旷工一天者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b)连续旷工三天;全年旷工七天者作自动离职,公司给予除名。

  4)留职察看期间,只发50%岗位工资。

  5)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擅离职守一次罚款元。连续3次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元。

  6)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元,第二次罚款3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打卡时必须出示本人工号牌;未出示工号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门负责人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

  2)酒店部门二次签到考勤制度,部门二次签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员工的迟到、早退以部门二次考勤为准。

  3)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二次签到记录),每月3日以前报人事部。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4)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元,连续三次记警告处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警告处分一次,并处罚款元。

  6)上下班忘记打卡,经主管证明签字有效;但每月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者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7)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8)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9)酒店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嘉奖一次。

  第三条 请假办法

  1、请假程序

  1)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生效,请假申请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

  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3)员工正当请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结婚"、"亲属丧亡"等,应予以准假,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准假;员工请假理由的正当与否具体由各部门负责人灵活掌握。

  4)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5)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6)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7)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假期审批:

  请假员工级别请假天数核准人

  员工级一天以内(含一天)

  一天以上

  副理助理部长领班级两天以内(含两天)

  两天以上

  部门负责人级

  2)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申请表,并报人事部备案。

  3、各种假期

  1)法定假日

  a)元旦节天

  b)五·一劳动节天

  c)十·一国庆节天

  d)春节天

  e)每月公休天

  2)事假

  a)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天为限。

  b)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c)事假待遇规定:事假扣除当天岗位基本工资;若超过年累计天时间,每天将扣除两天岗位基本工资;由人事部进行具体核算。

  d)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3)病假

  a)员工请病假,一律应出具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病假单、医药发票须及时交部门审核。

  b)单次病假不得超过天;否则以事假论处。

  c)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者,可以办理停薪留职,时长不超过个月。

  4)婚假

  a)员工在酒店工作满以上,方可享受婚假。

  b)员工本人结婚,须提供结婚证书等有效证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门申请,并经人事部及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c)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员工(男28周岁,女25周岁)可享受婚假7天。

  d)员工婚假属有薪假。

  5)丧假

 


 a)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获批准天带薪丧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获批准天带薪丧假。

  b)员工休丧假按请假审批手续办理。

  c)员工请丧假属有薪假,必须出具相关证明交人事部核实方为有效。

  6)工伤假

  a)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工伤假享受带薪休假。

  b)凡在工作时间内因违反安全条 例和操作规程自我造成伤病,按病假待遇处理。

  4、请假逾期

  1)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须行续假或虽行续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2)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a)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天者免职或解雇。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5、停薪留职

  凡酒店员工工龄满者,因特殊重要事件或重大疾病,可办理停薪留职,最长时限为个月;逾期按自动离职论处。

  6、调休、调班

  a)酒店员工需调休、调班必须先填写调休调班申请表,由部门直接负责人签批后方生效。

  b)员工每月换休不得超过2次;换班不得超过3次(每次以1个班时为限)。

  c)员工换休换班超过上述次限,每次将扣除当天岗位基本工资。

  e)私自调休、调班按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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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网吧员工考勤制度

  某网吧员工考勤制度

  1、***网吧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其他变化由经理另行通知。

  2、上班从换好工作服整理好仪容仪貌后为准。

  3、上班30分钟内到者,每迟到一分钟扣1分,30分钟后到者另行处理。早退每分钟1分。

  4、员工无故旷工包括事后请假扣除3倍当日工资,另扣50分,2日以上按自行离职处理。

  5、事假要提前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事假一天扣3天工资。按小时计算。

  6、病假需要病假条,急诊可立即打电话,非急诊要提前请示。病假扣2日工资。按小时计算。

  7、加班付双倍工资,按小时计算。

  8、上班时间短时外出须得到领班或经理同意。

  9、上班时间因私有急事会客,2分钟内免除扣分,2分钟以上按每分钟2分计算。

篇3:X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考勤方式及对象

  1、公司人员均使用指纹打卡考勤,特殊部门考勤另行安排。

  2、公司副总级(不含副总)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出差人员申请表》记录考勤。

  第二条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冬夏季的上班时间更换为每年的10月1日和5月1日。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休息的,应在适当时间安排补休。

  第三条 打卡管理

  1、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2、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3、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因打卡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第四条 请假流程

  1、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的(含51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3、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相关证明。

  4、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第五条 缺勤处理

  1、迟到、早退者,10分钟以内警告,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50元,旷工二天扣薪1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条 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3、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 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4、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1)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2)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3)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4)因公差旅期间。

  (5)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6)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5、加班工资计算

  (1)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2)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3)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

篇4:医院体检中心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体检中心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规范体检中心行政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经体检中心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体检中心所有员工。

  一、考勤规定

  1、医务科室人员(医生)作息时间为7:30am-11:30pm,前台、总检、行政、财务、业务部等综合管理室人员作息时间为7:30am-17:00pm;每周工作5天半;

  2、员工上下班前自己打卡,一经发现代打卡,代打卡者当天按旷工论处。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吃早餐和办理私事。如工作需要,无法打卡者由部门负责人签卡;

  3、全体员工统一准时上班,如需临时调整,必须告知部门直接负责人;

  4、员工应提前5分钟进入工作准备状态,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按每分钟2元扣发当月工资(5-30分钟按迟到、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按事假或旷工半天处理),当月累积两次或两次以上者加倍处罚;迟到、早退、脱岗连续发生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员工如因急事不能按时上班或在上班时间需外出的,需第一时间报请部门主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病、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20%,每月旷工达二天以上(包含二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5、确因工作需要加班者,要在当天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领取加班费,加班超过晚上17:30的方可算为加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或经所在部门申报,由体检中心主任审批后,可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费;

  6、员工加班的调休由直属负责人安排,原则上在当月调休,不得转入下月或累计休假。

  二、请假、休假规定

  1、请假手续:请假前,员工应向主管领导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请假;除不可预见情况外,所有员工请假,需至少提前一天请假。不可预见情况于上班一小时前告知;

  2、国家规定的假日:体检中心所有员工都享有全年的法定假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等;

  3、病假:请病假者,需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上班后及时将113医院诊断证明(急诊除外)报人事部备案;病假期间遇节假日、公休日时,不顺延;

  4、事假: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事假;请事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注明事假原因、天数;请事假一天,部门负责人批准,二天以上者(含二天),中心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体检中心行政、业务主任批准;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休息者,按旷工处理;连续两天以上(含两天)者,予以解聘;一次事假不得超过5天,上午请事假的扣除日工资的70%,下午请事假的扣除日工资的30%;有存休者可填写调休单抵销;以虚假事由请事假者,视为旷工;

  5、婚假:凡体检中心正式员工在领取结婚证明后,可按请假程序申请婚假,符合晚婚条件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申请14天;

  6、产假:持有准生证和出生证的员工,在体检中心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产假待遇;

  7、丧假:员工直系亲属过世(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可享受丧假7个工作日;外地员工可另加往返路程时间,休假期间基本薪金照常发放;

  8、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按国家规定的相应政策和程序执行;

  三、福利待遇

  1、工资:体检中心实行基本工资加提成奖金加效益奖金的办法,体现公平竞争、效益优先的原则;

  2、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体检中心为员工代办国家规定的各种保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

  3、培训

  3.1体检中心行政办负责员工的规章制度、服务礼仪培训、专业培训、职业道德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等;

  3.2新招员工须经过培训、考核后,择优录用;

  3.3员工必须接受体检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如仍不合格予以辞退;

  3.4由体检中心出资委派员工接受培训的,体检中心将根据培训费用的多少及培训期长短确定是否签订培训协议,对于签订的协议,体检中心将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均需遵守协议的规定;

  3.5员工的培训记录作为员工升迁、调薪的一项依据。

  4、考核

  4.1为加强和促进体检中心内部管理,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体检任务的完成,实行员工月、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据;

  4.2非管理员工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日常工作表现、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业绩、遵守法纪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每月评选出月优秀员工,并与当月奖金挂钩;

  4.3管理员工的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考核其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管理能力和水平等,即德、能、勤、绩方面的考核;

  4.4考核采取逐级考核的原则,即体检中心统一组织考核管理部门,


部门考核下属员工;

  4.5体检中心每年评选一位年度先进个人,采取民主评议和领导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4.6、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员工任用、岗位调配的依据,综合业务科室是考核的主管部门。

  四、调动与升降职

  1、根据工作需要,全体员工必须服从体检中心主任的派遣和调动;

  2、所有员工均有晋升的机会,体检中心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品德、业绩、才能、为优秀者提供晋升或加薪;

  3、管理科室和员工所在部门,每月定期对员工进行评定,体检中心将根据评定结果对员工予以晋升、加薪、留用观察、辞退等;

  4、员工有申请调动的权利,体检中心将根据工作机会和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或解释。

  5、员工岗位调整后,享受新岗位的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

  五、奖惩条例

  1、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2、奖励分为表扬、嘉奖两种;

  3、根据过失的情节轻重及影响范围,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除名三种;口头警告的处罚标准为100元/次,凡当月被二次口头警告者,视为一次书面警告,书面警告的处罚标准为350元/次,凡当月被两次书面警告者,即刻解职;

  4、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予表扬:

  4.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4.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4.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受到客户表扬;

  4.4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著;

  4.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4.6拾到贵重物品及时上交者;

  4.7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5、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质奖励:

  5.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5.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著者;

  5.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5.4改进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著者;

  5.5修旧利废、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

  5.6凡参加同行业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名次的;

  5.7季度全勤,无迟到早退现象者。

  6、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100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质奖励:

  6.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6.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6.3维护体检中心利益,保护中心财产,扞卫体检中心安全,避免或挽回单位重大经济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者;

  6.4关心同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6.5获得体检中心年度最佳称号者,奖励一周带薪休假。

  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一次性罚款100元:

  7.1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不满或投诉;

  7.2在体检过程中,发生登记、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弄错或漏检体检项目,或体检文书书写不规范造成一定影响者;

  7.3不遵守劳动纪律,每月发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

  7.4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跑动,或在工作时间干私活、串岗、上网聊天、睡觉、吃零食、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事宜的;利用公用电话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的;

  7.5未按规定着装、不佩戴胸牌,或未保证工作服、胸牌、工作区域内整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的;

  7.6班中脱岗造成工作协调不利影响工作的,并按旷工处理;

  7.7无故不参加体检中心开会等集体活动的,或未经许可不上班私自调休的,并按旷工处理;

  7.8未按正规程序请假、或提供虚假医院证明申请休假的;

  7.9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低于26摄氏度,冬季高于18摄氏度的;

  8、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并一次性罚款350元:

  8.1不服从工作安排,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不及时报告和说明,或工作推诿耽误工作者;

  8.2发生差错或事故,已造成一定后果,但未造成重大影响且本人反省深刻、确有悔改表现的;

  8.3体检资料保管、传递不当,造成丢失、损坏,影响体检报告的发出并造成一定影响;

  8.4不论原因如何,与客户发生争执、怠慢客户的

  8.5与同事发生争吵,当众辱骂对方的;

  8.6发生突发事件,责任人未及时向上级报告,又未能按要求予以处理,延误了处理时机,但未造成重大后果者;

  8.7工作中互不协调,影响工作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体检差错事故的;

  8.8上下班不及时关灯、水管、门窗或浪费表格纸张、一次性用品的;

  8.9私自动用体检中心公共设施或公共财物(包括动用网络信息系统,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等)、物质、运输工具的;

  8.10在体检服务过程中,私自收费或私自出售药品的,价值或数额不足200元,并给予当次交易金额5倍的罚款;

  8.11员工相互之间打听、议论他人的工资和奖金等薪酬情况;

  8.12透漏患者隐私的;

  8.13业务考核成绩不达标或体检质量不达标的;

  9、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名处理:

  9.1消极对抗或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或故意诋毁主管领导的权威,有损体检中心声誉和形象;

  9.2发生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对体检中心声誉产生较大影响的直接


责任人;

  9.3泄露体检中心商业机密者;

  9.4在体检中心工作的同时,兼职从事其他单位的工作;

  9.5以医谋私、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超过200元;

  9.6私自拷贝体检中心的信息资料(文件、流程、软件、分析报告等),窃取体检中心的商业机密者;

  9.7与客人发生争吵、态度蛮横、辱骂客户,造成恶劣影响者;

  9.8同事间发生打架、斗欧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同事间散布消极言论、拨弄是非,或拉帮结派、闹分裂,影响团队合作及工作的正常进行;

  9.9季度内有两日旷工或年内累计有三日以上(含三日)旷工者;

  9.10挪用公款、公物,或贪污受贿者;

  9.11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追究个人责任外,须照价双倍赔偿;违反此条例若造成影响的由肇事者全部承担;

  9.12向客户索取“红包”、礼品,私自篡改体检结果或出具虚假体检报告的。

  对员工的经济处罚,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总收入的60%,因责任造成体检中心重大经济损失的另行处理。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及法律的,除按照规定处理外,同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篇5:(企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三条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四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上班后,须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六条 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第七条 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及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及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第八条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第九条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 规定处理。

  第十条 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 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 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 、第六条 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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