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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医院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为促进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包括研究生)健康成长,保证医院相关学科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包括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

  一、适用对象:三年内新进临床及医技部门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包括研究生)的人员

  二、管理细则

  1.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和考核。

  2.每年发表医学统计源期刊论文一篇以上。

  3.能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及规范化培训工作。

  4.每年内应有一项独立或合作的科研课题,或引进一项新技术、新项目。

  5.每年承担科室学术讲座一次以上。

  6.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

  7.完成医院交待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

  1.合格标准:上述培养细则完成六项以上(包括六项)为合格。

  2.考核周期:每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3.考核处理:半年不达标者及时进行面谈督导,年终不合格者,待遇暂停发放(跟同入院本科同等待遇),等达标后再享受绩效工资相应系数待遇。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同时*人医政字(20**)45号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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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医院各种假期休假夜班费发放补充规定

  z医院各种假期休假及夜班费发放补充规定

  一、职工年休假规定:

  1、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如当年8月进院,到第二年8月满1年,从第三年开始享受年休假)

  2、有下列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学习享受寒暑假。

  (2)累计工作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休年休假的程序:职工年休假一般在年内休完。个人提前申请(不申请的作自动放弃),科主任、护士长统一安排。原则上,每个职工必须将年休假的一半时间在年内休完(强休),休假具体时间由科室安排。如科室安排后不休者作自动放弃;其余一半如确因工作关系无法休完,按规定进行补贴。

  4、要连续休年休假的按《请销假制度》执行。

  5、职工平时需要休假,一律以年休假抵冲(放射假除外)

  6、休年休假不扣满勤奖。

  6、返聘人员享受年休假。

  7、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当年不安排年休。

  二、职工作时间及休假程序:

  1、科主任、护士长合理安排职工工作,职工工作时间实行8小时/天,每周休息1.5天,实行轮休休制。

  2、取消所有余假,所有加班均不再累计加班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的所有加班以科室承包形式买断。

  3、各种假期按《请销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三、夜班费规定:

  1、卫生技术人员大夜班30元,小夜班20元,医生夜班以大夜班计算。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夜班费10元/个。

  2、配班、付班、加班过餐科内承包统一发放。

  3、实行新的规定后,取消所有餐卷发放。

  **县人民医院综合办

  20**年1月修订

篇3:X医院一次性奖励发放规定

  z医院一次性奖励发放规定

  1、当年调进和调出我院的职工,按月计数发放,但调进、调出的当月没有(按医院收到和发出调令为准)。

  2、退休职工按在院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奖金(如上级有规定,则参照上级规定执行)。

  3、产假按天扣除;病假1天扣2天,病假超过1个月的超过部分按天扣;事假1天扣6天。

  4、探亲假当月不享受,如合并其它假期,按其它有关条例执行。

  5、婚假、公休假、放射假、计生假及其它国家规定假不扣。

  6、进修人员享受一次性奖励。

  7、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按100%发放。

  8、非卫生技术类合同制职工按所从事岗位发放:锅炉、电工、维保、污水处理、设备、网络信息、驾驶班、消毒员、收银员按30%比例发放;其它合同制岗位职工(包括导医、护工、电梯、监控、勤杂工、食堂、保洁、保安)按10%比例发放。一次性发放的实发数额与平时工作考核挂钩。

  9、午餐补贴纳入综合补贴,统一在工资中发放。

  1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本人工资的300%发放。

  11、工龄的计算方法:统一按每年的9月30日计算,10月1日后进院的当年不算工龄。

  12、辞职、自动离院、留职停薪者无奖。

  13、由于旷工、重大医疗差错事故、其它问题责令停职检查者也当年无奖。

  14、对受过党内外处分的当年无奖。

  15、带薪上学,不管在何处实习,其学习、实习期间不再享受一次性奖励。

  16、对于本规定没有涉及到的人员、事情,可参照有关条例执行。

  17、特殊情况需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18、之前与本规定有不一致的条款,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县人民医院

  20**年1月4日办公会修改

篇4:第一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第一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一)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浙江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

  (四)医院对医务人员的医德进行考评,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

  (五)医院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六)医院成立医德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医德考评工作制度,对医德考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评工作规范进行。医德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院纪检监察室。科室成立考评小组,负责本科室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

  (七)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科室考评小组每月底向医院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科室医务人员加、扣分情况,年末进行全面评价并上报评价结果。

  3.单位评价。由医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八)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九)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优秀得分为90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得分为80~89分且无一项扣15分;一般得分为60~79分;较差得分为60分以下。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医院考评总人数的10%~15%。

  (十)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十一)医德考评应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十二)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及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篇5:X人民医院鼓励员工攻读硕士研究生规定

  z人民医院鼓励员工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

  为加强医院人才建设,鼓励员工提升业务水平和学历层次,进一步规范相关补助程序和标准,现作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对象为医院在职在岗员工。

  二、医院鼓励员工攻读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员工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即与医院脱离工作关系。经医院批准同意后,可自愿与医院签定《回院工作协议书》,医院暂时保留其工作关系。不愿意签定协议书者,医院按规定与其解除工作关系。

  四、员工在读期间,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就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医院不承担在读员工的一切费用。在读期间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一切行为后果,均由员工自行负责,相关社保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五、员工在规定学制内按期毕业并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后,应在一个月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到医院办理回院工作手续。否则,医院有权拒绝接收。

  六、按规定办理回院工作手续,且保证毕业后回院服务期至少5年以上,医院给予以下补助政策:

  1、按签定《回院工作协议书》时当月工资标准,发放员工上学期间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津贴。发放时间为回院工作满1年后。

  2、在读期间工龄予以连续计算。

  七、入院时间未满2年的员工考取研究生,经医院批准同意后,可自愿与医院签定《回院工作协议书》。毕业后回院工作按新招研究生对待,医院不给予任何补助。

  八、原已和我院签署相关协议的在读员工,自即日起参照本规定执行。毕业后保证回院服务期至少五年以上者,相关补助按已签合同办理。

  九、员工攻读在职研究生,医院按规定核发在读期间的工资等福利待遇,不承担学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开始实施,原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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