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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试用期员工考核办法5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公司试用期员工考核办法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二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

  (1)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

  (2)考核内容可以依据《内部员工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但标准可以放宽。

  (3)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四条考核期限一般为1个月,不合格者再延长1~3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1个月考核期。

  第五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人事部门给分满分40分,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给分满分40分,综合评价满分20分(由人事部、总经理评议)。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执行情况,满分15分。

  (2)EQ测定,满分5分。

  (3)职业定位及潜力测评,满分10分。

  (4)职业素质测评,满分10分。

  第七条由试用部门或总经理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基本实际工作能力,5分。

  (2)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执行情况,10分。

  (3)进入工作状况的时间(快慢)、程度,10分。

  (4)与同事工作的配合情况,10分。

  (5)工作积极性,5分。

  第八条综合测评内容及标准。

  (1)个人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及建议、看法,5分。

  (2)人事部、试用部门(或总经理)的综合印象,5分。

  (3)工作业绩能否达到基本标准,5分。

  (4)其他有关同事的意见,5分。

  第三章考核流程及处理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事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案。

  第十条转入试用部门,部门或总经理随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有事实有依据并本人确认)转入人事部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考核期结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员工应写总结。

  第十二条考核期结束当天或人事部门安排,总经理、人事部、试用部门与被考核员工面谈,并于会谈后三天内汇总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

  第十三条考核标准。

  (1)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即可转为正式员工。

  (2)成绩达70分不足80分者,经被考核员工同意,可延长试用期1个月。

  (3)成绩达60分不足70分者,经被考核员工同意,可延长试用期2个月。

  (4)成绩达50分不足60分者,经被考核员工同意,可延长试用期3个月。

  (5)成绩在5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6)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者,补发1个月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考核成绩达95分以上者,补发2个月差额。

  (7)试用期最长6个月,6个月的考核为最终考核,不足80分者,给予辞退。

  第十四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生效日期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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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第一条 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定义

  第三条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 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 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 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 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 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 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 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 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 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 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 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www.pmceo.com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 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 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 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 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篇3:地产集团试用期转正考核制度

  考核目的: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忠诚度,执行力,组织协调力,业务能力,爱岗敬业等各方面考核,充分了解该员工的复合度,稳定性。达到留住合适的,淘汰不合格的目的。

  不断提高试用期员工的转正质量,降低人员流失率,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

  考核原则:

  试用期员工的转正考核将参照《福佳文化》及相关规章制度标准,采取本人申请,部门初评,主管上级审核,人力资源部调查,总裁审批的原则进行。

  适用范围:

  处于试用期申请转正的员工。

  考核评定人:

  (一)、评定一般员工

  1、直属上级评定占60分

  2、同事间评定占30分(1/3)

  3、跨部门同级评定占10分(3人)

  (二)、评定管理人员

  1、总经理占30分

  2、直属上级评定占40分

  3、下级评定占20分(2/3)

  4、同级评定占10分(3人)

  考核结果处理:

  1、可以转正;

  2、延迟转正;

  3、转岗转正;

  4、转岗试用;

  5、辞退。

  考核流程:

  针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意见,给出审核意见

  考核要求:

  第一条 转正申请书填写要求:

  规格:A4纸,电脑打印,字号为小四

  内容:

  第一部分:试用期的工作内容(成绩);

  第二部分:对公司文化的认识;

  第三部分: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改进意见;

  第四部分:下步工作方向、工作目标。

  第二条 部门考核:

  主要通过考核转正人员在试用期内在的工作表现,评定其岗位的胜任能力。

  考评人:主管领导(考核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直属上级

  考评点:

  1、工作职责;

  2、工作指标(目标);

  3、工作知识技能;

  4、对本岗位的熟知度。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考核:

  通过基层访谈调查,考察员工的优点、缺点、能力、性格等各方面,主要了解转正人员同公司文化的符合度。

  考评人:被考核人的上级、同事、下级(如有)、跨部门同级

  考评点:

  管理人员:

  执行力、忠诚度、品德、计划性、前瞻性、组织协调能力、爱岗敬业、管理能力等;

  一般员工:

  执行力、忠诚度、爱岗敬业、主动性、纪律性、合作能力、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工作质量、工作及时性、改进与提高等。

  第四条 总经理、主管领导考核:

  根据上述考核结果,综合判断转正人员的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给出结果。

  有下列情况者,应适当延长试用期,不可考虑按期转正:

  试用期内出勤率不足95%;

  试用期内受到乙类处分;

  试用期内周考核平均分低于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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