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事务处理准则
公司人事事务处理准则
□总则
第一条本办事细则依照本公司组织规程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一般业务行政管理,悉依本细则规定办理,其未经规定事项,适用有关作业程序。
□分层负责
第三条为提高工作效率,严密管理业务与行政,实施分层负责办法,特划分各级主管职责,借以处理该管业务。
第四条总经理职责:
依据有关规定,承董事会决议、董事长之命,指挥督率所属单位人员,管理本公司全盘业务。
第五条秘书室总经理特别助理职责:
(一)对于个案研究分析与可行性方案拟议。
(二)本公司重大兴革事项建议。
(三)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重要业务或特定业务。
第六条秘书室总经理执行秘书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公文行政作业事项。
(二)文稿的撰拟、缮校、翻译与档卷保管事项。
(三)公司会报议程编排及法律事务联络。
(四)协助总经理追踪、查催各单位应办事项。
第七条秘书室专案工作人员职责(简称专员):
(一)执行总经理交办专案的研究、企划、分析、调整。
(二)必要时可应各单位主管申请或总经理指派,对各单位主管提供建议或技术支援。
第八条室、部、组(科)第一级主管职责:
(一)承总经理之命或副总经理指示,负责处理职责有关各项业务。
(二)业务范围内各项规定及其工作方案的拟议。
(三)业务范围内工作进度、业务绩效及其利弊兴革的报告与建议。
(四)对所属人员(含配属)的工作绩效与生活行为考评。
(五)审核有关作业文件,视其性质内容,决定初步处理方式,并对所属人员提示要求。
(六)业务范围内紧急事件权宜处理或立即转呈核示等。
(七)业务内涉及其他单位的协调联系。
(八)向总经理提供政策性建议。
(九)代行文稿或以室、部、科等一级单位名义行文范围:
1. 处理要点已经签奉核准,按照规定程序具备手续,其业务内不涉及其他单位职责。
2. 研究计划方案,撰述工作报告所需资料的搜集或其意见的征询。
3. 查催该业务有关文书报表。
4. 其他规章所示授权该室、部、组(科)自行处理的文件。
第九条各单位二级主管或专案工作人员职责:
(一)依据作业程序所示要求暨上级主管指示,处理该单位经常业务。
(二)工作范围内作业程序的研拟。
(三)妥善分配所属及配属人员工作,并确实督导达成工作要求,考核其勤惰与工作成果。
(四)择拟签稿,并就所属人员签拟作业内容、引用规章体例、措辞等,审阅其是否详实周妥。
(五)业务内有关各项应用资料搜集、汇总、分析。
(六)业务内定期作业报告统计资料编制。
(七)业务范围内重要工作动态核签。
(八)主管业务的检查改进与研究发展。
□业务分工
第十条为明确划分各单位业务权责,分别制定下面条例。
第十一条秘书室掌理下列事项:
(一)公文处理程序的拟订与实施事项。
(二)公文的收发、登记、编号及分送事项。
(三)文稿的撰拟、缮校、翻译、封发与档卷保管事项。
(四)公文查催与追踪事项。
(五)公司会报议程的编排及记录印发保管事项。
(六)各项通知撰拟协调事项。
(七)董事会有关文书处理,会议程序编排,记录印发保管事项。
(八)综合性计划、报告撰拟事项。
(九)有关本公司印信典守事项。
(十)法律事务联络处理。
(十一)公司重要合同保管与联系及条文增删修改的建议事项。
(十二)公司大事纪要汇总记载。
(十三)专案研究、调查、计划的建议处理事项。
(十四)秘书业务及一般性公共关系。
(十五)图书、文物的搜集、整理、保管。
(十六)与顾问联系协调事项。
(十七)总经理临时交办事项的协调处理。
第十二条
财务室负责下列事项:
(一)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研究、设计。
(二)年度预算的拟订、执行。
(三)财务计划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四)年度预算的汇编、控制及执行分析。
(五)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及保管。
(六)会计帐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七)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
(八)成本的计算及分析。
(九)结算及决算报告的编制。
(十)帐目及存货的盘查。
(十一)应收帐款的整理及催收事项。
第十三条本公司管理部分设行政科、电脑科负责下列事项:
(一)资产管理事项。
(二)电脑化内部档案系统作业事项。
(三)人事、庶务的企划及管理事项。
(四)每天财务收支管理事项。
(五)本公司行政事务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本公司于××市设立营业所,为市场经营单位,设置经理一名,秉承总经理之命,负责单位工作的推行,必要时可设置副经理给予协助。
第十五条营业所分设营业科、开发科和业务科,分别管理:
(一)开发客户的计划及其实施。
(二)客户订单的接洽、估价及其联络事项。
(三)客户订单作业、设计完稿的处理联络事项。
(四)客户订单印刷及运送处理事项。
(五)客户货款收缴及催收事项。
(六)客户间的联络及维持长期关系所必须注意的处理事宜。
(七)同业行情收集、研究并反馈给公司。
(八)达成业务目标是一切努力的最终目标。
第十六条本公司在××工业区设立生产事业单位,设置厂长一名,秉承总经理之命,负责印刷业务,必要时可设副厂长协助。
第十七条厂务部分设总务科、制版科、印刷科、厂务科。
(一)总务科(分设储运组、安全组、庶务组)
1. 关于原料完成品的保管及运输事项。
2. 关于厂区人员、物品等出入管理事项。
3. 关于厂内安全卫生事项的维护。
4. 关于员工伙食的供应事项。
5. 关于厂区庶务工作的处理事项。
(二)制版科(分设打字组、划稿组、制版组)
1. 根据印刷订单制作印刷打字、美工完稿。
2. 根据完稿制成分色版。
(三)印刷科(分设合版组、主机组、追印组、装订组、包装组)
1. 印刷设备的维护及清洗。
2. 印刷工作的进行。
3. 印刷成品的装订及包装工作。
(四)厂务科
1. 厂区人事管理事项。
2. 厂区原料的采购事项。
3. 生产计划的协调及管理工作。
4. 成品质量监督的管理事项。
5. 零用金的管理事项。
□服务守则
第十八条各级工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一)恪守员工服务准则。
(二)各级工作人员对该部门业务有关的作业规定、专业知识决定其业务的发展,所以应力求充分了解,并须经常研习。
(三)各级工作人员均应遵照本公司各种规定与要求,根据上级指定分配的工作与职责,接受上级指导,达成任务,同时尊重同事的职责,本着分工合作精神,互为联系,力求配合。
(四)各级工作人员处理公司业务,选拟文稿应注意下列要点:
1. 处理具体事务必须全面了解情况。
2. 提供建议、意见必须确实可行。
3. 各项要求必须贯彻始终。
4. 人力、财力必须合理运用。
5. 观察评判必须公正客观。
6. 称谓、数字必须准确无误。
7. 确保业务机密。
8. 不得积压公务。
9. 善尽职责,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损害。
10. 对每一问题多加思考,努力贡献智能。
11. 维护公司权责与荣誉。
(五)各级工作人员对于该部门业务研究处理,应有自己的处理方法,非有特殊事故,或规定欠明,不能自行决定外,不得事事呈请上级核示,希冀推诿责任。 (六)各级工作人员差假外出,必须觅妥代理人或由该部门主管指定代理人,代理期间的职权行使,应由代理人负责。
(七)各级工作人员,均应按照规定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场所,公务闲暇时自行研习业务有关书刊,不得有影响公众观瞻及妨碍他人工作的不当行为。
(八)服务成绩优异者或违反以上守则规定者,应由主管部门查证事实,分别视其情节轻重,依据人事规定,给予奖励或惩处。
□综合核实
第十九条各单位负责的各项业务,均应斟酌必要,就其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方法、作业流程等分别制定管理规章、业务范围、工作程序等呈准施行,作为该单位处理业务的准则。
第二十条各级工作人员,应就该部门主管交付的任务,按照有关规定,具述职责内容(工作说明书)送请人事部门详鉴查核,以专责成。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为谋业务行政的兴革、改进及经营事业的发展,可视个别事实需要,临时指定人员设置小组或委员会,待相关工作结束,即行解散。
第六章联系协调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为检查研议经常业务,得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管及有关人员举行会报及业务会报,会报决定事项应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有关室、部、组(科)定期或业务会报比照办理,但会报决定事项关系到业务成败的,仍须签报上级核准办理。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公司人事作业程序(9)
公司人事作业程序(九)
□前言
第一条依据本公司办事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二条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正轨化、制度化,能在有序可循的情况下,使本公司人事统一、脉络一贯,并加强人事部门与各部门间的了解,借以更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程序。
□主办
第三条人事作业负责单位隶属于管理部(科),设科长一人,承上级之命,负责下列全盘人事业务。
(一)依据公司业务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责划分的改进方案。
(二)配合公司经营目标,依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拟订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及人员编制数额,并根据人力发展计划,筹划各项教育及训练。
(三)设计、推行及改进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四)经与各单位主管会商,拟定每一职位的工作标准及其所需资格、条件,以求适才适所。
(五)依生活水准、薪资市场情况及公司政策,建议研订合理的员工待遇。
(六)制定各项员工福利与工作安全措施,并维持员工与公司间和谐关系。
第四条人事科另设专员及办事员各若干名,分别负责下列工作
(一)专员:
1.行政公文处理;
2.员工征信调查及对保工作;
3.招募行政工作;
4.考绩行政工作。
(二)办事员:
1.资料档案管理;
2.劳保行政工作;
3.考勤行政工作。
第五条人事科组织关系
(一)受秘书处主任指挥及监督,并向其直接报告。
(二)以诚恳友善态度与其他单位协调、联系,并就其所提出的有关本单位工作的询问、质疑予以解答。
(三)在权限内督导各部门有关人事事宜。
(四)为达成本单位的任务,与其他有关方面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联络。
□组织
第六条为了完成本公司的任务与目标,而将应处理的工作做适当分配安排,对所有员工有效运用,制定本公司“组织系统表”,并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
□体制
第七条区分组织中纵的性质与横的程度及其交错的结构体制,据此而设定本公司“职位(等)及职称配置表”作为人事管理基础。
□工作分析
第捌条公司确立组织体制及人事措施实行前,须将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予以分析研究,做成“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行政的依据。
□分层负责
第九条为明确划分各层人员的人事权责,拟定“人事权限划分表”,表中所列的权责,各层人员均应确实负责办理,不得借词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别事情发生,应向上一级人员请示后予以处理。
□编制
第十条本公司为推行业务及基于人事预算控制,对各部门可设职称及可用员额予以规定,订立各单位“员额编制表”并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
□人力控制
第十一条根据编制,本公司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适职与否、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及需求人力做正确、客观的检查建议,作为人事科研订人力计划,办理开拓人力来源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人员拨补申请作业程序如下
(一)各单位如须增补人员,先至人事科领取“人员拨补申请单”填妥后,汇人事科办理。
(二)人事科接到申请单后,应调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内,其需要时机是否恰当等问题。
(三)人事科调查后,即就申请人员的来源做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根据指示办理招募预备工作。
(四)人员拨补申请单经批示完毕后,均应转回申请单位,人事科凭副本办理。
□招募甄试
第十三条人员招募作业程序如下
(一)人事科收集人员拨补申请单至一定时期,即行拟订招募计划,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1.招募职位名称及名额;
2.资格条件限制;
3.职位预算薪金;
4.预定任用日期;
5.通报稿或登报稿(诉求方式)拟具;
6.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
7.甄试方式及时程安排(含面谈主管安排);
8.场地安排;
9.工作能力安排;
10.准备事项(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
(二)诉求:即将招募消息告诉大众及求职人,如下:
1.登报征求:先拟广告稿,估计刊登费,决定刊登何报、何时
,然后联络报社。
2.同仁推荐:以海报或公告方式进行。
(三)应征信处理:
1.诉求消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及“甄选报名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2.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应给予退件。为了给社会大众一个好的印象,对所有未录取者发出“谢函”也是应有的礼貌。 (四)甄试:新进人员甄选考试分笔试及面谈。
1.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验(由申请单位拟订试题);
(2)定向测验;
(3)领导能力测验(适合干部级);
(4)智力测验。
2.面谈:由申请单位主管、人事主管、核定权限主管分别或共同面谈,面谈时应注意:
(1)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3)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5)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谈记录表”。
3.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无法做有效参考,可再发出“复谈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
(五)背景调查:
经甄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
(六)结果评定:
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先发出谢函通知,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经评定录取人员,由人事主管及用人主管会商进用日期后发给“报到通知单”,并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七)注意事项:
应征资料的处理及背景调查时应尊重应征人的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
□任用
第十四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科依据甄选报名单发给“报到通知单”,请他于报到时携带下列资料:
(一)保证书;
(二)服务自愿书;
(三)员工资料卡;
(四)相片六张;
(五)户籍誊本;
(六)身份证复印件;
(七)体检表;
(八)扶养亲属申报表;
(九)学历证件复印件。
(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第十五条干部人员任用,视情况可发给“聘任书”。
第十六条新进人员于报到日,人事科即发给“报到程序单”,并检收其应缴资料,若资料不全,应限期补办,否则首月薪资可暂扣发。
第十七条人事科随后应亲切有礼地引导新进人员依报到程序单上的顺序,逐项协助办理下列:
(一)领取员工手册及识别证;
(二)制考勤卡并解释使用;
(三)领制服及制服卡(总务科主办);
(四)领储物柜锁匙(总务科主办);
(五)若有需要,填“住宿申请单”;
(六)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七)视情况引导参观各单位及安排职前训练。
第十八条前条逐项办理完毕后,人事科即填制“新进人员简介及到职通知”,引导新进人员向单位主管报到,由单位主管收存到职通知后依“职前介绍表”逐项给予说明,并于报到程序单上签章交回人事科,表示人员报到完毕。
第十九条人事科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下列事项:
(一)填“人员异动记录簿”。
(二)登记人事科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
(三)干部人员发布“干部到职通报”。
(四)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五)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
(六)收齐报到应缴资料(扶养亲属申报表转会计科)连同甄选报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对保
第二十条新进人员报到上班后,应实施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必要复对一次,并予记录。
第二十一条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
第二十二条被保人如无故离职,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出“保证责任催告函”。
第二十三条有关对保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试用
第二十四条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作业员为40天),届满前一周由人事单位提供“考核表”,分甲(干部人员)、乙(一般人员)两种,并登记被考核人试用期间出勤资料,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顺序,逐级考核。
第二十五条人事单位根据考核表发给“试用期满通知”。
第二十六条人事单位发出试用期满通知后,并依不同的批示,分别办理下
列事项:
(一)试用不合格者,另发给通知单。
(二)调(升)职者,由人事单位办理异动作业。
(三)薪资变更者,由人事单位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
第二十七条前条办理完毕后,考核表应归入个人资料袋中。
第二十八条新进人员在试用期中,表现不合要求,单位主管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可立即提前办理考核,并签人事异动申请单,报请权限主管核定停止试用。
□异动
第二十九条晋升(升职、升等、升级)及降级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办理临时考核,转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权限主管批示。
第三十条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权限主管核定。
第三十一条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单位。经批准的申请单则
由人事科依据发布“人事异动通知”,副本抄送申请单位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异动或单位异动,副本应抄发会计单位,通知变更薪资名册。
第三十二条经批准异动案件,涉及调整薪资者,人事科应根据人事异动申请单批示,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呈核后转会计单位作业。
第叁拾叁条资遣
(壹)凡符合于资遣规定者,由人事主管与单位主管商定后
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签注原因转呈总经理核准,然后发给“资遣通知单”(副本抄送会计单位核发资遣费)及“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二)资遣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留职停薪
(一)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并经人事主管调查符合留职停薪申请规定后,转呈总经理核准发给“留职停薪通知单”及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二)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公司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申请复职或延长期限,凡未办理者,视同免职。
(三)留职停薪人员,概不保留底缺,申请复职时,如原服务单位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则不准复职,视同免职。
(四)留职停薪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免职
(一)凡合于免职规定者,可由单位主管或人事科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会签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并核发薪资。
(二)免职申请应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科应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科作业。
第三十七条人事单位应依据人事异动申请表逐日整理办理下列工作:
(一)填入人员异动记录簿内。
(二)登记于个人资料卡内(离职人员,其资料应予归档另行保管)。
(三)修正人事单位管理人员状况表。
□请假
第三十八条员工因故请假,应至人事科领取个人专用请假卡,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逐级呈核,再转回人事单位登记于考勤表上。
第三十九条休假作业应另参照休假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考勤
第四十条本公司除特定人员外,均须于警卫室设置打卡单。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主管应于月终前将下月份本单位工作时间表送人事科备查;人事科收集各单位一级主管干部人员出勤时间表呈总经理核阅。(如非轮班人员,每月工作时间固定者不必再排时间)
第四十二条如需变更出勤与轮休时间,或补充新进人员出勤时间,应填“出勤时间调整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单位登记备查。
第四十三条员工因故延长上班时间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单位领取“加班报告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单位查核并登记于考勤表上。
第四十四条员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应填写“公出单”送单位一级主管核准后,交警卫室登记。
第四十五条一级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单,但应向上级主管报备,或于办
公室交代去处,联络方法,并于警卫室登记,未赶回公司打卡下班,则由人事单位依据警卫室出入登记簿记录给予签证。
第四十六条因公而未打卡,应报备人事单位领取“未打卡证明单”,填写并经一级主管签证后转人事单位登记于考勤表上加盖公章。
第四十七条下班忘记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证明单呈一级主管签证,
若举证有据,单位主管得予签明,视早退一次处分,若无法举证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则视未打卡一次处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证明单者一律以旷工论。
第四十八条人事单位应于每日检视考勤表,遇异常状况或违规事情,应即主动签办,并与单位主管联络。
第四十九条员工出勤情况,人事单位应于每月终了后,编制统计表各两份,一份送会计单位核计薪资加扣,一份公布,限三日内接受更正申请。
(一)缺勤统计表。
(二)全勤人员名单。
(三)加班(勤)统计表。
(四)值夜人员统计表
第五十条人事单位应建立每一员工一份年度考勤统计表(印于个人资料卡中),逐月依据考勤表予以登录,经登录后考勤表即可销毁作废。
第五十一条每一年度终了,人事单位应即依据年度考勤统计表,统计是否有未休完特别假的人员,予以计入十二月份加班统计表内,换发薪金。
第五十二条每一年度终了后,人事单位应即调查编制翌年度享有特别假人员名单,予以造册呈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十三条有关考勤作业,请参照“人事管理规则”有关规定办理。
□出差
第五十四条员工因公出差,应至人事单位领取“出差申请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得向会计单位申请预支差旅费)并转人事单位备查。
第五十五条出差完毕三天内,须据实填写旅费报告表连同各项单据,一并呈报核销。
第五十六条出差作业,应参照“出差办法”规定办理。
□奖惩
第五十七条员工遇有功过奖惩时,可由建议人填报“奖惩建议申请单”公文,先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定。
第五十八条人事单位根据核准奖惩建议申请单发布“奖惩通知单”公文,副本抄送本人单位及本人知照,另一份送会计单位加扣薪资。
第五十九条人事单位应按月将人事奖惩通知单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
第六十条奖惩作业应另参照“奖惩办法”规定办理。
□考绩
第六十一条考绩分年度考绩与临时考绩两种,其处理程序如下:
(一)年度考绩
每年度终了由人事单位提供考核表,分甲、乙两种,并予登记年度出勤资料、奖惩资料后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逐级考评核定等级,作为年终奖金发放及定期晋级的参考依据。
(二)临时考绩
为申请升降职,应附办理临时考绩,以作上级批示决策参考依据。
第六十二条考绩表办理完毕,存于个人资料袋内,并予以登录。
第六十三条考绩作业应另参照“考绩办法”规定办理。
□薪资
第六十四条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上月26日以后到职的新进人员甄选报名单,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单位主管签署,转呈总经理核定,再登录于“薪资名册”后,再转会计单位作业。
第六十五条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调薪的人事异动申请单及考核表,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抄录,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后与单位主管会签,登记于薪资名册,转会计单位作业。
第六十六条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单位应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登录于薪资名册后转会计单位作业。
第六十七条核薪与调薪案件于归档前,应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
第六十八条除人事单位应备一份全公司人员薪资名册外,各一级单位亦应备一份所属人员薪资名册。
第六十九条薪资作业应另参照职薪办
法中职薪等级表及有关规定办理。
□训练
第七十条职前训练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人事单位应办理以下职前教育:
(一)介绍公司沿革、经营方针、工作环境;
(二)简介各部门组织、职责、作业状况;
(三)出勤规定及注意事项;
(四)介绍各部门办公室及主管。
第七十一条在职训练
(一)人事单位于年度开始,依所需训练目标、对象、课程、教材、预算,拟订训练计划。
(二)人事单位于训练期中,应严予考核。
(三)员工于接受训练后,视需要提出心得报告,成绩优劣列入考核依据。
第七十二条专业训练
(一)专业知识,视必要可办理专案训练。
(二)搜集专业报导或讲座教材,印发给每位员工。
(三)各一级主管可自行申请或由公司指派参加国内外各种训练机构举办的讲座、观摩、训练。
第七十三条训练作业应另参照“训练办法”规定办理。
□辞职
第七十四条正式任用的员工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15天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单位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具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再转回人事单位,人事单位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单位作业。
第七十五条人事单位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理移交,办理完毕后,由人事主管审核无讹后,并签章转会计单位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
第七十六条人事单位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一)登记于人员异动记录簿内。
(二)注销人事单位控制的人员状况表内登记。
(三)登记个人资料卡,注销个人资料档案。
第七十七条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面谈记录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退休
第七十八条人员属退休年限,由人事单位填写“退休申请单”公文,详填理由及会签单位主管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发给“退休通知单”,副本转会计单位核发退休金。
第七十九条经核准退休人员,于奉准退休日,应领取“离职通知单”逐项办妥离职手续后,始发给退休金。
第八十条人事单位凭退休通知单及离职通知单,应办理事项参照第七十六条办理。
第八十一条人员退休,应另参照“退休办法”规定办理。
□抚恤
第八十二条人员因公死亡者,由人事单位填写“抚恤申请单”公文,呈总经理核准,副本抄送会计单位核发抚恤金。
第八十三条死亡员工家属由人事单位会同办理离职手续,并填具“申请抚恤金保证书”后,始得领取抚恤金,人事单位参照第七十六条办理有关事宜。
□移交
第八十四条各级主管人员及业务承办人员因故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公物及经办事务逐件列具清册,在监交人监督下点交接任的人员,并会同接任人员提出移交报告书。
第八十五条移交时应造清册名称如下
(一)印章戳记清册。
(二)所属人员薪资单册。
(三)未办或未了重要案件目录。
(四)保管文卷目录。
(五)职责事务目录。
(六)上级指定专案移交事项清册。
(七)保管图书清册。
□申请福利金
第八十六条员工符合福利金申请条件者,至人事单位填写“福利金申请单”公文,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呈总经理核准后,副本抄发会计单位发给福利金。
第八十七条福利金申请应另参照“福利办法”规定办理。
□申请宿舍
第八十八条新进员工或现有员工若需要住宿舍,可到人事单位填写住宿申请单申请配住,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转总务单位办理。
□参加工会
第八十九条〖HT〗〓新进人员于报到日时,人事单位应视其任职单位询问是否参加工会并给予解释办理。
第九十条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应缴会费,转会计单位代从薪资内扣缴。
□劳工保险
第九十一条人员于报到日时,由人事单位登记办理投加保,生效日以到职日为准。
第九十二条人员于退职日当天,人事单位应即办理退保。
第九十三条投保薪资因调整薪资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时,应由人事单位填报“投保薪资调整单”。
第九十四条人事单位应保管劳保局每月寄来的劳保门诊单,当员工有需要时,可持私章索取。
第九十五条员工劳保个人资料应立册登录备查。
第九十六条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负担保费,转会计单位从薪资内扣缴。
□资料管理
第九十七条各种人事命令、通知公布一周后,连同该案核准凭证(申请单
或签呈)合并归档。
第九十八条每月初依据人员异动记录簿编制“人事异动月报表”,呈核阅后,列入人事流动率检查依据。
第九十九条人事单位应于每月10日编制各主管名册,送守卫或总机备查(如未异动可具文报备)。
第一○○条员工若有需要“服务证明书”或“离职证明书”,可至人事单位说明申请理由,由经办人填写证明,转秘书室盖印。
第一○一条人事单位应备档案包括下列:
(一)人事异动案。
(贰)人事奖惩案。
(三)人事考绩案。
(四)人事训练案。
(五)人事规章案。
(六)人事勤务案。
(七)人事表报案。
(八)福利案。
(九)文康活动案。
(十)涉外事件案。
(十一)收发文登记簿。
□其他
第一○二条本作业程序,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有关规定办理,如有疑义,可由人事单位主管解释运用,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补充修正。
第一○三条本作业程序承奉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篇3:公司人事考核规定(4)
公司人事考核规定(4)
第一条为建立公司正常、合理的考核体系,为员工的奖惩、晋级、调整升迁提供客观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集团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作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核规定须事先报经公司总部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建立档案,一般员工的考核档案由劳动工资部保存归档,职能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档案由人事监察室保存归档。
第四条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每月考核一次,由主管领导审定,部门正副经理由主管高层领导每月考核一次,高层领导每半年由董事长责成人事监察室进行一次民主测验。 第五条一般员工和正副经理的考核按表进行,高层管理人员的民主测验按表进行。 第六条部门经理以下行政人员每月的浮动工资的发放均须以考核等级为依据。考核等级分为五等,每等所应发放数额如下:
考核等级ABCDE
发放数额120%100%(即全额)80%60%不发
贸易业务人员的考核等级作为各业务部内部分配的依据之一,具体分配办法由各业务部自行决定。
第七条财务部门每月按人头全部将浮动工资发至各线领导和各部门,各月少分配所累计数额,半年结算一次,由主管领导或部门经理作为半年奖发给下属。
所有人员每次考核的等级,除作为平常的浮动工资的发放依据外,还应累计至年终,作为年终评先进,发放年终奖金以及提薪、晋升的依据之一。
所有人员的考核表先由各部门填写,经主管领导审核后转交人事劳资部门归档备案。所有员工不许相互打听和泄露个人的浮动工资和创汇奖数额。
篇4:Z市人民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Z市人民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调动制度
条一条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条四条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二、毕业生入院制度
第一条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第二条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制度
第一条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条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五条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应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四、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第一条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体检。
第六条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五、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工作,经院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招收各类协议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院部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第三条医院招收协议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科编报工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第四条招用的协议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第五条协议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协议工试用期为3~6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条协议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第七条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协议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协议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加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九条协议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院内相关执行。
六、考勤制度
第一条全院实行考勤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全体科员考勤工作,每月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管理处。
第二条各科考勤必须专人负责,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差错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第三条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考勤请假制度,各科领导应严格按请假制度把关,按规定批假。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科室负责人未知下属人员去向的;
3、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
4、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5、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四条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时销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七、请假制度
第一条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请假条件: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军队配偶除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1)、职工当年结婚、离婚、丧偶的;
2)、见实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期满转正为正式职工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半年起享受探亲待遇;
3)、当年六个月(累计)以上长期病假者;
4)、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
5)、女职工请哺乳假者(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其探亲假时间工资可以照发,路费按规定报销)。
6)、外来人员;
7)、配偶或父母不论用什么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团聚过的。
二、婚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婚假和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当年只能享受一种,晚婚假可以另加。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丧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
四、产假:
1、正常分娩假期90天,难产或多产的加1
5天,(包括产前按排15天以内的产前假)。
2、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护理假。
3、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五、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对象:
凡本院职工(正式在编),只要符合文件规定休假条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员和借用期满一年以上借用人员也参照执行。
2、假期标准:
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0年,休假7天(其中后半年参加工作者3.5天)
参加工作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
参加工作满21年至30年者,休假15天;
参加工作31年以上休假20天。
3、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或下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的;
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
4)、当年产假90天的。
4、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如当年已享受探亲假或六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时间减半。
5、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事假天数累计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6、假期审批手续仍按医院请假制度,逐级批准,报人事科备查。
七、病假:员工就诊应经保健科同意后去相关科室就诊(急诊例外)。员工住院经保健科同意后,由业务院长审批。出院后办理请假手续(所有员工不得挂家庭病床)。
八、事假:请事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本人申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所属职能部门审批。
第二条请假的程序、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除七天节假日和星期天以外的各类假期都必须到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凭医师诊断证明,其它假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需通过逐级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病假经本院保健科出具证明,报科主任、护士长批准有效,外单位病假条医院不予承认(特殊情况例外)。年休假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审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均须经分管院长最后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做旷工处理)。探亲假、婚丧假等需经科室、职能、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请假条一律交人事管理处备案。
三、科主任、护士长的各类假期需所属职能科室批准,分管院长签字尚可,职能科室负责人请假需经院长批准。
四、职工放射(疗)假、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科室安排,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系统主管部门审批(医疗系统由医务科、护理系统由护理部,院办等由所在科室审批),报人事科备案。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均需报院部批准(由相应分管领导签字方可),人事管理处备案。
五、婚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系统主管部门批准,送人事管理处备案。
六、丧假:先填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名,职能科室签署意见后报人事管理处备案。
七、产假:凭准生证和产科医疗证明,科室领导签署意见,月末报考勤时附考勤月报表上,报人事管理处登记。
八、哺乳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所属职能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院部批准,报人事管理处登记。原则上不执行。
第三条假期的使用
一、探望配偶,假期一次用完,不得分开和跨年度。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由科室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院部批准,可跨年度使用。
二、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须一次用完,不跨年度。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得延期下一轮使用。
四、放射(疗)假,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五、年休假:经批准后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六、婚假(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当年使用,跨年度作废。
七、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院部。
八、新职工上岗前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新职工上岗前了解医院的基本情况,尽快转换角色,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特制订本教育制度。
第二条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教育,使其了解医院的工作性质、目的任务和有关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应遵守的职业道德等。树立以病人为中心观念。
第三条教育内容:
1、医德医风教育;
2、员工手册学习:有关文件与政策法令;
3、医疗相关知识:医疗安全与管理;
4、岗位职责;
5、规章制度。
第四条教育时间:3~4天。
第五条教育形式:
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请院部领导作报告,介绍医院概况,提出要求。请院办人事、医务、护理、保卫、物业管理等有关科室介绍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提出要求。
第六条新职工上岗前教育结束后需填写《干部履历表》、个人信息表。
第七条上岗前教育具体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篇5:厂企人事制度
厂企人事制度
第一节 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 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 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第三条 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四条 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五条 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节 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 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 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 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 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 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
第六条 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
第三节 员工证件办理
第一条 员工进厂后试用合同、劳务合同、厂牌、劳动保险、考勤卡等证件手续由人事部统一办理。
第二条 员工厂牌、考勤丢失或损坏时,应即刻到人事部补办。
第三条 员工故意损坏,丢失厂牌和考勤卡的,要自费缴纳对应卡工本费,并据情节严重程度相应处罚
第四节 员工培训
第一条 凡经录用的员工,统一由人事部发放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根据情况对刚上班的员工进行岗位责任、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进行严格的岗上辅导培训,造就一支技术过硬、工人纪律观念强的职工队伍。
第三条 试用培训期内的员工享有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第四条 在职员工必须按人事要求,参加各种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不断升级进步。
第五条 在职员工表现良好者,申请参加本厂技术工程培训的(电焊工、油漆工、车床工)等,经厂方批准后,在厂方提供带薪金培训条件下,必须双方签订技术培训、服务合同。
第五节 人员调动
第一条 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第二条 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更改人事资料。
第三条 跨部门调动,必须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再报公司批准,呈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节 考勤打卡规则
第一条 员工必须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第二条 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主管人员外出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第三条 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部门主管签名同意;部门主管需经厂级领导签名同意。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第四条 每月底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第五条 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主管或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情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第六条 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总经理、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第七条 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第八条 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报人事部补签卡,其余未打卡者不准补卡(签卡)。
第九条 补卡事宜一律需由签卡部门或部门主管送人事部专职办理,禁止任何非职能部门和个人代签,违者除将代签卡作废外,人事部应对违章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批评。
第十条 工卡应保持整洁完好,禁止涂改、弄脏、盖贴任何标识或折叠。
第十一条 员工迟到或早退者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凡无故旷工一天者,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十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实行打卡制之日实施。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七节 厂企员工请假规则
第一条 员工请假需经该www.pmceo.com部门主管批准后,再到人事部办理签章、放行手续,部门主管级请假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再到人事部办理签卡、放行手续;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有效。
第一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同样可请七天以睥探亲假。
第一条 任何人在上班期间请短假外出,必须经人事部相关程序和放行手续。
第一条 员工请病假,未提前提出请假,第二天可补假或电话请假。时间较长者须持医生证明补假。
第一条 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可请婚假,婚假期要和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协商,婚假期满回厂需到人事部消假。
第一条 在厂工作满两年的所有女性员工享有90天的产假。
第八节 员工投诉规则
第一条 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
第二条 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
第三条 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
第四条 对滥用职权、损害公司集体利益、徇私儛弊、盗窃他人财务事件的举报者,一经调查证明举报属实,由人事部向公司申报给予举报人重罚。
第五条 接诉部门必须为投诉人进行保密,泄密的有关人员将由人事部或公司从严处理。
第九节 奖励种类
1、书面通报表扬 2、颁发奖品、奖金 3、提级提薪
第十节 惩罚种类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批评或罚款 4、辞退或开除
第十一节 辞工制度
第一条 任何员工辞工需提前半月(15天)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详写辞工原因交到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人进行协商,适当安排时间办理辞工手续。离厂时应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15日内结算个人全部工资,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第二条 在厂工作未满整年且公司为其购买保险的,请参照本章第十七节保险制度扣除相关费用。
第三条 员工在厂方接受辞工期间,仍需遵守厂纪和各项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如发现盗窃工厂财物或宿舍同事财物,立即无条件开除, 不计工资, 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第五条 员工如受到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被开除或辞退的,由部门组长上报部门主管审批呈交人事部办理离厂手续(结清所有工资)。
第六条 如有违反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主动要求辞职的,则按照第十一节第1条的规定,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15内日结算个人全部工资
第十二节 解除劳动关系条款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条 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15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公司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三节 奖惩处理程序
第一条 由部门把事实的经过报人事部,人事部再对该部门呈报人事项进行调查审核。
第二条 属第八、九节1、2项由人事部直接处理。
第三条 属第*节3、4、5项由人事部核实后呈报公司,按照公司指示执行。
第四条 违纪人接口头批评后,顶撞主管的、态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宣传栏公开通知批评,态度较为恶劣者由人事部可向公司申报执罚违纪人。
第十四节 厂服管理规定
为
规范公司厂服的管理,使其制定、发放、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厂服的面料、颜色、等级、样式、数量、品种、发放的时间、范围、条件所有标准由总经办负责制订,由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 本厂建议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厂服由工厂统一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提供给员工。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第四条 发放标准:公司员工每人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发放夏装2件、冬装2件.
第五条 厂服领用程序
1、厂服发放由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领取厂服须出示厂牌,并登记领取数量、类型、日期、领取人签名;人事部人员需将记录备案存档。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一年,冬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二年;按员工领用之日起算。如公司统一换款式将另行通知。
3、厂服使用期到期后,若员工需要再领取厂服,须填写《厂服领用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审批后,方可到人事部重新领取新的厂服
4、如在厂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并照人事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公破损可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核准,总经理审批后,至人事部补领厂服
第六条 每年换发厂服发放时间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条 超额领取的厂服的成本费用均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 从领用日期算起,夏装领用满一年后可以领换一件新厂服,冬装满二年后可以换一件新厂服,换装后不再扣除厂服成本费。但必须提前三天向人事申请,并填写厂服领用申请表。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不扣厂服费用:
工作服发放之日满3个月后,员工离职,可带走工衣,离职时不扣厂服费用。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离职扣回厂服费用:
1、入厂不满一年的新员工,领取厂服之日起不满3个月,如员工离职,厂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2、人为损坏或丢失,烂工作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3、试用期内的,把厂服带走的,扣回厂服费用
第十一条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首次发放厂服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节 员工福利待遇
第一条 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补助用餐和住宿。餐补8元/天,住宿费、水、电费全免。
第二条 公司负责为员工购买企业员工综合福利保障保险
第三条 法定假日公司放假,并发放节日礼品。
第四条 因工受伤的,公司承担一切医疗费用。
第五条 工龄单方满一年的员工结婚,双方入厂满三月合格转正员工,结婚可享有十天新婚假期。
第六条 员工工作1-5年的可享有5天有薪假期,工作6-10年的可享有7天有薪假期,工作11-20年的可享有10天有薪假期,按国家规定www.pmceo.com有薪假最低工资为580元/月。
第七条 厂方免费为员工提供体育娱乐器材和影视服务等。
第八条 在公司生产超标盈利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外出旅游。
第九条 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员工,可享受正式员工级工资待遇。
第十六节 优秀员工评比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产品质量以及对工作的热爱与积极性,经厂部研究决定现推出评选优秀员工奖励活动,奖励方法为两种:月奖金与年终奖金。
月奖金、年终奖金评比标准:奖励评比实行积分制由工厂规章制度与厂部管理者评定构成,每人每月30分,遵守工厂规章制度者即可得到20分。另厂部管理人员拥有10分权力,对工作积极能够提高工作效率的员工应给予加分奖励。
月奖金评分
类 别
分 数
奖 金(元)
优秀员工
27分-----30分
60.00
良好员工
24分-----26.5分
50.00
及格员工
21分-----23.5分
40.00
注明:1、当月请假超过10天者,不给予参加评分。
2、当月评比分数,当月发放奖金。
年 终 奖 金 评 定
类 别
分 数
人 数
奖 金 (元)
一等奖
最高分者
一名
总奖金×30%
二等奖
次之
两名
总奖金×40%
三等奖
再次之
三名
总奖金×30%
注明:1、总奖金金额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
2、进厂不足三个月试用期者不予参加一等奖的评比。
3、进厂不足两个月(含试用期)天者不予参加任何奖励评比。
第十七节 保险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为车间员工购买“平安智诚企业员工综合福利保障计划”的保险项目。
第二条 此保险为一天24小时全保支险种,保险金额为每人260元/年。其中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险金220元/人/年的费用由公司出缴,另40元/人/年的费工作时间段的保险金额有员
工个人出缴
第三条 参保规定:保险期限一年,不接受小于一年的短期投保。员工在未满一年内离职者,公司将有权扣除剩余不在职月份的参保金额(缴费标准是18.33元/人/月)
第四条 下列情况,公司将扣除员工剩余月份参保金额
1. 工作未满一年离职的;例如:某人20**年3月上岗且参保,20**年9月离职,那么那么公司将有权扣除此员工20**年9月-20**年12月的参保金额
2. 工作满一年,但第二年未满全年的;例如:某人20**年1月第一年上岗且参保,在20**年8月离职的,那么公司将有权扣除此员工20**年9月-20**年12月的参保金额
第五条 下列情况,公司不予扣除员工参保金额:
1. 工作刚满一年的离职的
2. 工作满整年的,例如某人20**年2月上岗且参保,20**年2月离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