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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学生校医室就诊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1-16

  参保学生校医室就诊规定

  1. 参保学生在校医室就诊时应主动出具学生证、医保卡、南方学院学生医疗证,急诊可在48小时内提供。另外,如遇转院治疗,则依照接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参保学生在校医室支付医疗费用时,仅支持校园卡刷卡消费,现金消费将不能办理医疗保险报销业务。

  3. 有关转诊单的开具,要求如下:

  (1)周一至周五,学生持转诊单在校外医疗机构就诊,只可挂急诊号。周六、日,节假日,寒暑假学生在外如需就诊,不需开具转诊单,可直接挂门诊号就诊。

  (2)因病情需要开具转诊单的学生,须出示南方学院学生医疗证,医保卡,学生证,校医室接诊医生在医疗证上登记学生转诊相关信息。

  (3)由于开具转诊单发生了医患之间的诊查过程,按规定每次需收取挂号费一元,诊查费三元,合计四元,仅支持校园卡消费。

  (4)一张转诊单仅对转诊单上所列出的同一疾病(二周内)有效,如转诊学生出现新疾病,则需另外开具转诊单。

  (5)转诊单需在学生出外就诊之前开具,不准事后补办。事前未开转诊单而自行转诊者,所产生的医药费作自费处理。

  (6)学生办理医保报销时,需主动出示转诊单,否则不予受理报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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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大学校医室门诊开假单规定

  大学校医室门诊开假单规定

  1.学生到校医室诊病须携《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医疗证》,首诊医师需详写疾病记录,规范医疗管理制度。

  3.医生诊查后确认病人需要休假,应开“实时假单”,该单为诊病后开始生效的休假建议单。不准事后补开假单及开人情假单。学生不得纠缠、强索假单。

  4.医生开具假单的同时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医疗证》和门诊日志上登记,以配合学生管理教育工作,监督核查。

  5.特殊情况需补开休假证明者,须书面说明情况并经辅导员(老师)签具意见,再经接诊医师诊查病情后签发是否休假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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