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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集团企业办事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某集团公司办事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公司组织架构制定。

  第二条 各部、公司(以下简称一级部门)主管人员依据董事长(或总经理)之命指导办理各一级部门所负责的事项,并指导、监督所属员工办事。

  第三条 各一级部门处理事务若涉及其他部门职责,应协商办理,意见不统一由总经理、分管领导核定;同一单位内意见不同,由主管决定。

  第四条 财务总部下设财务*、南门、太升、新时代商场四部,负责如下事项:

  (一)各类财务报表、单据、帐册的制定、选用、修订;

  (二)财务预算、概算、决算的编制、呈报;

  (三)资金的筹措、经营、调拨;

  (四)各类会计凭证、帐册、传票的审计、核定、结帐、调整决算、归档保管;

  (五)财务分析、财务报表编制及说明;

  (六)不动资产的登记、记帐、保险、契据保管及各类物资的盘点清查;

  (七)机构财务工作指导、核查、监督;

  (八)现金、有价证券、票据的保管;

  (九)员工薪金核发;

  (十)工商、财务、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业务联络;

  (十一)财务管理工作其它事项

  第五条 公司设人事行政部,其责权范围如下:

  (一)人事类:

  1、组织结构、单位职责与权责划分的研究、分析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2、人事制度的制定、公布、执行与解释;

  3、员工任免、考勤、考绩、奖惩、差假、迁调、薪津的办理、登记;

  4、员工教育与培养计划的制定、实施;

  5、人事资料的调杳、统计、分析、整理及保管;

  6、员工工作安全、劳保福利等办法的制定、实施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7、员工合理化建议的设立与推行,员工关系的维系及促进;

  8、员工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的计划、造发、报批、保管;

  9、员工劳动合同签定的组织、办理及归档保管;

  10、其它与人事管理有关的事项。

  (二)行政类:

  1、员工养老、医疗、工作保险的办理、存档;

  2、各部门每月各类费用的计划、报批;

  3、公司内刊的编制、分发;

  4、公文的收发、登记、编号、呈阅、分发、查办、归档;

  5、文稿的编写、校对、印发、建档及保管;

  6、公司会议筹办及会议记录;

  7、办公用品及有关低值消耗品的购置、登记、保管与核发;

  8、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

  9、公司卫生、消防安全、保卫事项;

  10、其它行政事务的办理。

  第五条 策划部工作责权范围:

  (一)公司形象、品牌宣传、提升;

  (二)各类广告策划案的呈报及组织实施;

  (三)各商场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具体实施;

  (四)与新闻媒体关系的建立与协调;

  (五)公司所有涉及"VI"的设计工作;

  (六)相关宣传资料的收集、编制、分发、归档;

  (七)其它宣传、策划工作。

  第六条 公司总部商场管理部下设四大商场管理部(分别含物业、质检部),负责如下事项:

  (一)物业类:

  1、维护各商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2、处理各商场重大安全事故、各级纠纷及投诉;

  3、商家续签约、各类费用的收缴;

  4、配合组织、协调各商场促销活动;

  5、各商场保安、保洁、水电工的管理考核;

  6、其它宣传、策划工作。

  (二)质检类:

  1、"家装直通车"、"家装讲座"的组织、实施;

  2、监章工程质量监控的具体实施;

  3、工程监章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4、调解、处理装饰公司与客户的日常纠纷;

  5、配合完成商场场地的租赁、广告布置及公司内部工程质量监理;

  6、其它商场质检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设信息部,其


责权范围如下:

  (一)公司网络开发建设及日常维护;

  (二)相应应用软件的开发设计;

  (三)建设公司物流配送商务平台;

  (四)对各部门软、硬件进行日常维护;

  (五)公司信息管理其它事项。

  第八条 招商部负责如下事宜:

  (一)各商场招商、商家收款及续约工作;

  (二)招商计划及策略的制定、呈报、实施;

  (三)装饰市场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应用、保管;

  (四)招商成本、费用开支控制事项;

  (五)公司宣传、广告协作办理;

  (六)协同建设、培育、稳定连锁市场;

  (七)其它招商管理事宜。

  第九条 拓展部负责如下事项:

  (一)公司营销拓展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控制;

  (二)各连锁店的市场调研,"连锁加盟"建议的提出、推动及具体实施;

  (三)各连锁店的商品配送、招商事宜;

  (四)公司现有市场、已立项目的调研、分析、完善并制定合理配套实施细则;

  (五)其它拓展管理事宜。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下设"**广告公司"、"**监理公司"及"博美学校",分别负责装饰业内广告、监理、教学经营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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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汽车公司总部下属企业员工优惠购车实施细则

  汽车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员工优惠购车实施细则

  为方便zz汽车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员工优惠购买zz乘用车公司生产的系列车型,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1、在zz汽车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连续工作超过一年的在册员工;

  2、优惠购买车辆为zz乘用车生产的系列车型。

  二、基本原则

  1、符合购车条件的员工每两年可购买一台优惠价格的车辆;

  2、员工购买车辆后,在办理上牌手续一年后方可转让。

  三、购车价格:

  zz汽车公司总部及技术中心——全国统一的市场指导价基础上9折优惠

  下属企业——全国统一的市场指导价基础上9.5折优惠

  四、购车申请

  1、咨询

  有购车意向的员工,可以通过电话、现场了解等方式,咨询、了解车辆型号、资源及价格等信息;

  联系人:zz乘用车公司内部员工购车办公室zz

  2、购车申请

  员工进行咨询选定车型后,到各单位人事部领取《zz汽车公司及下属企业员工购车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后由本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并交各单位人事部。

  3、审批

  各单位人事部根据购车情况,报人事部领导签字、盖章。每月20日前,将《zz汽车公司及下属企业员工购车申请统计表》(统计表见附件2)交zz乘用车公司内部员工购车办公室审批。审批后由zz乘用车公司内部员工购车办公室进行备案并分别通知各单位人事部。

  五、车辆订购

  1、符合内部购车条件的员工在提交购车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接到指定经销商的购车预约电话通知;

  2、员工在接到指定经销商的电话通知后,持身份证、工作证、员工购车申请表前往指定经销商处按正常程序签订购车合同;

  3、员工若需要贷款购车,由指定的经销商给予配合;

  4、员工购车须按本人姓名开具发票;若员工要求以其配偶名义开具发票,需携带结婚证到所在单位人事部开具证明,获得批准。

  六、特别约定

  享受优惠购车的员工对本次优惠购车的相关办法,特别是“内部员工购车优惠价”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传播;对违反“购车特别约定条款”(见《zz汽车公司及下属企业员工购车申请表》)的,作如下处理:

  1、退回购车时获得的优惠折扣;

  2、取消优惠购车资格。

篇3:第一医院综合考核奖惩细则

  第一医院综合考核与奖惩细则

  第1条 为了加强医院经营管理,规范全体职工行为,逐步建立起一套依法治院的管理机制,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细则(试行)。

  第2条 遵守和履行本细则是医院全体医务员工的义务,医院应依据本细则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一部分奖励

  1、凡获院、局(区)先进集体人均奖30元;

  2、凡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被表扬者奖80元;

  3、凡有明文规定的各种奖励,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4、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益者奖100元以上

  5、职工在重大突击性抢救、抢修等工作中有突出事迹者奖100元以上;

  6、职工在增收节支修旧利废中取得显著成绩者奖50元以上;

  7、职工及时发现和纠正事故苗头或严重差错者奖50元以上;

  8、职工举报违法违纪者,给举报者奖励100-1000元;

  9、职工上缴红包、回扣、礼品者,奖励其价值的20%;

  10、发表在国际性刊物(国际国内出版的外文期刊或书籍)1000个字符以上的论文,每篇奖500-1000元

  11、发表在中华系列杂志上的论文,每篇奖300元;

  12、发表在省级以上杂志(具有国际和国内统一期刊号)上的论文,每篇40元;

  13、引进或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者,并填补院、市空白者一次分别奖励当事人200元、500元;

  14、撰写报道医院的文章在市级新闻媒体上投稿并录用者,一篇奖励20元以上;

  第二部分缺陷管理

  一、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第4条 科室应建立考勤、休假审批登记制度。科室考勤不公开、不正确、不及时者查实一次扣科室20元;没有审批休假的则扣科室40元,当事人按旷工处理,记录不全扣科室20元。

  第5条 迟到、早退、离岗30分钟以内,一次扣除当事人当月奖30元;30分钟-60分钟扣奖60元;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6条 旷工半天者,扣半个月奖金;旷工一天者,扣一个月奖金;一天以上者,以天累推。当月旷工三天及三天以上者,除按上述处理外,视情节给予政纪处分。

  第7条 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交接班,并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值班人员不按时接班、当班不在岗或只留电话号码者,参照第五条 、第六条 执行。

  第8条 职工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0元;工作时间带病人看病影响医疗秩序者,一次扣50元。

  第9条 职工不服从岗位调动,在组织正式谈话之日起三天不到新岗位上班者,从第四天起按旷工处理。

  第10条 职工不服从科室领导、借故推诿、不完成科领导分配的任务,或自作主张造成损失及不良影响者,视情节扣当事人1个月以上奖金。

  第11条 职工泄露国家和单位秘密者,视其情节扣当事人2个月以上奖金,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第12条 职工不得参与赌博及“黄非”等活动,如有参与者,一经查实,扣发当事人3个月以上奖金,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直至追究行政责任。

  第13条 职工必须严格执行综合治理有关规定,违者扣一个月以上奖金。

  第14条 集体场所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违者一次扣20元;严禁在公共场所私自使用电炉等不准使用的电器,违者扣当事人每次50元。

  第15条 偷窃集体财物者,按实际价值5倍赔偿;违章用电者,按现有电器额定月度用电总量5倍处罚。

  第16条 医院每月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在卫生检查中有一处不合格扣科室1分。

  第17条 职工必须遵守图书资料借阅制度,超过借阅时间未还者,每天每册扣1元。若遗失或损坏者按现价加倍赔偿。借用公物受损或不还者,参照本条 处理。

  第18条 职工应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所有收费一律由财务部门处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乱收费,不得将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或将有偿服务变为无偿服务,违者一例(次)扣责任人1-3个月奖金;非财务部门不得违章向病人直接收取费用,违者一经查实,没收全部所得,并扣当事人3个月以上奖金,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9条 财务部门应加强收费管理,不得多收、漏收、错收病人费用。发现一次由当事人纠正错误,造成损失的全额赔偿并扣发当事人30元以上奖金。

  第20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或玩忽职守给医院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者,扣当事人1个月以上奖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的5%以上,并扣责任部门50元。

  第21条 科室及部门班组各种记录本记录应规范、及时、完整,违者一次扣科室20元。

  二、医德医风及职业规范

  第22条 医院每季度对各科室进行一次综合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小于90%,每降1%扣1分。

  第23条 职工着装规范整洁,不得穿工作服上街、进食堂,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元奖金。

  第24条 职工以病人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做检查,一经查实,除责成其补交费用外,视情节扣1-3个月奖金;私自出售药物,除没收所得外,扣发3-


6个月奖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25条 职工为他人开具假诊断书、假检查报告、假医疗证明,或冒名开处方者,一经查实,视情节扣3-6个月奖金,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26条 擅自把本院能完成的检查、手术、治疗等任务介绍到其他医院,一经查实,扣发3个月以上奖金,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27条 职工利用工作之便与厂商、药店、公司串通开药,收取“回扣”,除没收所得外,扣发3个月以上奖金,低聘技术职务一年。

  第28条 职工利用工作之便向病人推销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或生活用品等谋取私利者,除没收非法所得外,扣发各参与者1-3个月奖金。

  第29条 职工未经医院批准,擅自将医院的车辆、仪器、设备、标本等各种物品,拿到院外使用,一经查实,扣发当事人3个月以上奖金,并追究其责任。

  第30条 职工利用工作之便与周围旅社联合介绍病人住宿、看病,干扰和影响医疗秩序者,一经发现,扣当事人1个月以上奖金。

  第31条 职工应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各尽其责,不得以任何借口冷、硬、顶、推病人,发现一次扣50元以上。

  第32条 职工与病人及其家属发生争吵者,不论工作人员是否有理,每次扣100元以上奖金。

  第33条 职工刁难或打骂病人者,扣3个月奖金。

  第34条 职工之间无事生非,闹无原则纠纷,吵架或骂人者,除承认错误、深刻检查、赔理道歉外,扣1个月以上奖金。

  第35条 职工之间打架或骂人,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2个月以上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

  第36条 行风违纪问题按97年4月25日制订的《关于行风违纪问题处理的暂行规定》和98年6月18日制订的《关于行风违纪问题处理的补充规定》执行。

  三、医疗护理管理

  第37条 严格执行首科首诊负责制,门诊病人三次不能确诊,必须请上级医师会诊。违者发现一次扣20元。

  第38条 坚持科主任查房制度,不执行者一次扣当事人50元。

  第39条 医务人员做完检查和治疗不记录,一次扣50元。医生在抢救的情况下下口头医嘱,护士必须执行医嘱,护士不执行医嘱扣50元。下口头医嘱事后不补记录者,发现一次扣20元。

  第40条 各种医疗文书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河南省卫生厅第三版修订)书写,不符合要求规定者按《对医疗文书书写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1998年10月15日办公会通过)处理。

  第41条 加强病案管理。门诊病历由挂号室收发,接诊护士做好登记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或留私病历。违者扣当事人50-100元奖金。

  第42条 住院病历在病人出院一周内完整无缺地送病案室归档,月底最后三天内出院的病人病历,在三日内填毕归档,迟送一天,每份病历扣20元。

  第43条 丢失门诊病历扣当事人50元,丢失住院病历扣当事人100元,对丢失责任不清扣相关人员各100元。

  第44条 住院病人用药,由病区当班护士领取,不得擅自使用病人自行购买的药品,医院确无此药须经科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处方或医嘱中不得出现“自备”、“自理”字样,对违规处方药房不得配发。违者一次扣当事人30元以上奖金,对出现两次违规者加倍处罚。

  第45条 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审批制度,毒、麻、精神类药品,化学试剂、危险品严格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违者一项扣科室管理人员20元以上奖金。引发事故或发生治安事件者的科室取消当年参与评优资格。

  第46条 科室发生差错,所在科室及当事人必须及时上报,隐瞒不报者,扣当事人50元以上奖金;

  第47条 科室发生事故,所在科室及当事人必须及时上报,隐瞒不报者,扣科室5分,扣科室负责人1个月奖金。。

  第48条 科室发生差错、事故以及由此引起的纠纷,科室领导应协同有关部门一起处理,不参与处理者扣所在科室领导2个月以上奖金。

  第49条 发生纠纷、差错、事故的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医院有关部门处理,不配合者,按规定加倍处理。

  第50条 有一定责任而引起的医疗纠纷,扣除当事人2个月以上奖金。造成医院损失者,承担医院直接经济损失的10%以上。

  第51条 发生一起严重医疗差错,扣除当事人2个月以上奖金,由此而引起的医疗纠纷并造成损失者,承担医院直接经济损失的10%以上。

  第52条 鉴定为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除按国务院、省政府《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外,还扣发奖金,承担经济损失

  1、鉴定为三级医疗事故,扣当事人6个月奖金,承担医院直接经济损失的30%,扣科室3分。

  2、鉴定为二级医疗事故,扣当事人12个月奖金,承担医院直接经济损失的40%,扣科室4分。

  3、鉴定为一级医疗事故,扣当事人12个月以上奖金,承担医院直接经济损失的50%,并给予待岗培训3-6个月,扣科主任3个月奖金,并扣科室5分。

  第53条 年内发生一起医疗事故或两起严重差错主要责任人,调离原岗位,进行3-6个月的待岗培训。

  第54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科室或个人不得参加当年评先进活动,并视情扣除科室有关领导奖金50元以上。

  第55条 麻醉记录应完整、准确,不得私自涂改,改后须由主任签字,一份不符合要求扣20元。麻醉死亡率≤0.02%,发生一起扣责任人员100元以上奖金。

  第56条 切除术后十日内死亡率≤1%。发生一例扣责任人员50元以上。

  第57条 医疗质量指标不达标的按如下标准扣奖、扣分:

  1、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合格率每下降1%扣科室1分,一份不合格门诊病历扣经治医生30元。

  2、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95%。合格率每下降1%扣科室0.5分。一张不合格处方,扣处方医生10元,药房10元。

  3、住院病历甲级率≥90%。甲级率每下降1%扣科室1分;在院病历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元;一份乙级病历扣经治医生100元,上级医生每人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科室相关人员一个月以上奖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0%,每下降1%扣1分。

  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0%,每下降1%扣1分。

  6、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0%,每下降1%扣1分。

  7、放射线诊断与手术符合率≥90%,每下降1%扣1分。

  8、各种报告书写合格率≥90%,每下降1%扣1分。

  9、B超阳性率≥50%,每下降5%扣1分。

  10、临床生化室间质评IVS<120,每上升10扣科室5分。

  11、临床生化室内质控各次CV值在允许范围,一项超标扣2分。

  12、*光甲片率≥40%,每下降1%扣1分。

  13、*光废片率≤2%,每升1%扣1分,隐瞒不报加倍处理。

  14、大型*线机检查阳性率≥50%,每降1%扣1分。

  15、CT检查阳性率≥60%,每降1%扣1分。

  16、门诊发药双签字率100%,每降1%扣1分。

  17、药品报损率≤2‰,每升1‰扣1分。

  18、院内感染率≤10%,漏报率为0。每项每升1%扣1分。

  19、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每升0.1%扣1分,出现一例当事人各扣30元。

  20.无菌操作场所无尘,有消毒措施,空气培养符合要求。一项不合格扣20元。

  21、常规器械毒灭菌合格率100%,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必须有指示牌,浸泡液及容器定期更换。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0元。

  22、一人一针一筒执行率100%,一次未按规定执行扣10元。

  第58条 :严格执行护理工作制度。发现一次一项不执行扣10元。

  第59条 :各项护理质量达标(特级护理、一级护理、常规器械消毒、抢救药品及器材、五种表格书写、基础护理等)。一项一次护理质量不符合要求扣10元,单项质量每下降1%扣1分。

  第60条 氧气、吸引器、超声雾化吸入器、洗胃机、引流物、引流瓶、胸瓶、注射器、换药碗以及便器等物品的消毒处理符合要求。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10元。

  第61条 护理人员应熟练掌握六项抢救技术、四项抢救程序及常用护理技术操作。护理部定期抽考,不合格者每人次扣10元。

  第62条 整体护理病区按“模式病房综合质量评价标准”考核,质量达标。每下降1%扣护理单元1分。

  第63条 褥疮发生率为0。发生一例褥疮扣护理单元1-5分,引起纠纷者按医疗纠纷处理(晚期癌症或特殊病情不允许翻身、病人强迫卧位者除外)。

篇4:酒店消防安全检查考核细则管理规定

  酒店消防安全检查考核细则管理规定

  *考核扣5元的相关内容:

  1、楼层工作车平时在服务人员打扫住人房间卫生时应靠墙面停放,距墙面约10—15公分,服务员打扫空房间时工作车应放置在房门口处,如保安巡查时发现工作车未按规定停放的;

  2、保安检查时发现楼层工作间及相关人员未配置粉笔、手电、毛巾每少一项的;手电筒不能达到照明效果的;

  *考核扣10元的相关内容:

  1、相关部门必须依照当期的检查情况给予逐条反馈,未按要求反馈的,每条扣10元;

  2、对于暂时不能完成的,整改部门要在当期的安全反馈中给予说明并注明所能完成时间,如是施工单位的问题,应反馈施工单位的整改时间,在下期的检查反馈中,要将问题给予反馈,到期未反馈的;

  4、安全检查反馈情况必须要按时、按期反馈,反馈上要有部门经理签字及时间;

  6、大型宴会100人以上的会议,要求大堂副理安排人员把电梯定在司机状态接送客人,不得超载;

  7、房间打扫完毕后,服务员应仔细检查窗、门是否关闭,没按要求的;对楼层活动人员(随便敲门)不主动上前询问的;警铃响,楼层出现报警后,服务员接到通知后3分钟内未能打开房间门的;

  8、酒店任何部位发生报警,消防中心没有按照接报警程序问清火灾部位、时间、报警人等,只是保安处理报警延误的;

  9、保安人员接到报警后3分钟内必须查清火灾原因,报消防中心;

  8、工作间、办公室在下班后,灯、窗未关的;

  9、7/F会议室检查时未锁门的,处罚领钥匙人和还钥匙人员;

  *考核扣20元的相关内容;

  1、门迎未能将烟花爆竹危险品阻止客人带入客房的;

  2、未经安全部同意,私自将消防器材挪做它用的;

  3、各收银点、仓库、营业场所下班后钥匙未交前台的;

  4、工作间或办公室门在无人情况下门未上锁的;

  5、重点部位自查表未能按时上交和签字确认的;

  6、施工队进入宾馆后,安全部未能及时办理相关证件的;

  7、施工单位人员和施工物资乘坐电梯未有工程部协调的,扣施工队的酒店管理人员;

  *考核扣50元的相关内容;

  1、上期的安全检查中能迅速整改的问题,在第二期检查中仍然存在的,

  2、消防中心人员非紧急情况下占用消防电话的;

  3、在进行灭火演练时,未按演练程序进行的;

  4、工作人员因管理不慎,造成管理房卡丢失的;

  5、对宾馆安排的各种安全培训不能按时参加的培训出勤率由人事部考核,抽查时安全知识合格率达不到95%的;

  6、非维修人员乱拆乱卸破坏消防器材和非火警动用区域的消防设施;使其失去性能或损坏的;

  7、施工完毕后,未按规定做到人走灯灭场地清的;

  8、非紧急情况,随便启动手动报警器的;

  9、未按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等造成的不安全行为的;

  10、客留物品未能按“备忘录”执行;

  11、宾馆所有钥匙配置,未按规定执行的,除更衣柜、餐柜另有规定外;

  12、各部门接待的大小会议、宴会无书面通知安全部或紧急会议无电话通知监控室的;

  16、所有进入宾馆施工、装修、临时施工的施工人员进场前未通知安全部的;

  *考核扣100元的相关内容;

  1、客人寄存,因保管不善,造成客人贵重物品丢失的给予考核,并负责赔偿对客人造成的损失,。

  2、团队入住时,在搬运行李和寄存期间,造成客人物品丢失的给予考核,并负责赔偿对客人造成的损失,;

  3、安全检查时发现闸刀用多股保险丝、铜丝、铁丝代替的;未经允许,非宾馆专业电工操作乱拉乱接线路的;

  4、违反酒店规定私自带非酒店人员进入员工宿舍的;员工宿舍、更衣柜内有酒店易耗品和酒店物品的;

  *考核扣200元的相关内容;

  1、违反酒店规定私自带非酒店人员进入员工宿舍并留宿的;

  1、造成现金被盗和丢失的;重大节日放假期间,财务及各收银点未做好现金、支票的管理与存储工作,造成被盗和丢失的视情节扣财务部200-500元,各种印签保管不善的,

  2、各部门发生物品丢失,2000元以下的;

  2、大功率用电器(加热器、取暖器)未按程序审批而使用的,;

  3、部位(仓库、出纳室)防盗门、窗未关每发现一次的;

  *给予奖励的相关内容;

  1、餐厅发生报火警情况,服务员能主动配合保安查出原因的,在当月考核中给予奖励20元;

  2、客房内报火警服务员能在指定时间内赶至现场,并协助处理的,在当月考核中给予奖励20元;

  3、当月消防安全隐患能彻底按期整改的每条奖5元;

  *本细则与员工手册如有冲突,遵照员工手册执行。

篇5:酒店垃圾管理细则(5)

  酒店垃圾管理细则(五)

  为了保障酒店正常的运营,给宾客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现将酒店垃圾细化管理:

  一、垃圾的分类:

  工程垃圾、农业垃圾、食品垃圾、生活垃圾、酒瓶纸片垃圾。

  二、垃圾的清理

  1、工程垃圾: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理”。所有工程垃圾禁止倾倒在垃圾池内。

  2、农业垃圾:农业垃圾来源于大棚,由大棚处理。大棚把垃圾应倒在垃圾场最里面。

  3、食品垃圾:又分为菜品角料垃圾和泔水垃圾。菜品角料垃圾应倒在垃圾场里的垃圾池处理。泔水垃圾应倒在厨房后面的泔水桶内。

  4、生活垃圾:餐饮、客房、宿舍楼的生活垃圾统一倒在垃圾场的垃圾池里进行焚烧处理。

  5、酒瓶纸片垃圾:餐饮、客房的酒瓶纸片垃圾应放置垃圾池的旁边。

  6、食品垃圾和生活垃圾焚烧后由专人负责清理。

  三、部门配合要求

  1、保安部应对进出营业场所的垃圾进行严格检查。

  2、餐饮部应在餐后及时处理生活垃圾,怕发生暗火。

  3、出品部值班主管应在下班前对厨房垃圾进行检查,完毕后再处理。

  4、宿舍楼、员工食堂、园外环卫的垃圾应该倒在垃圾池里。

  四、处罚细则(每分5元)

  1、不按规定分类处理垃圾,给于部门5分处罚。

  2、不把垃圾倒在制定位置,给于部门10分处罚。

  3、员工在生活区域、工作区域随手丢弃垃圾,对各人处于3分。

  4、对垃圾管理到位给予部门5分奖励。

  5、所有的处罚记录将结合绩效考核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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